灵兽群体迁徙,其壮观程度,难得一见。
林海雪野中,难以计数的灵兽拖家带口,朝着冰雪指示的方向奔袭。
后知后觉的猎人们,淌不过融化血肉的溪流。
溪水明明很浅,水底的卵石清晰可见,有些人妄想铤而走险。
中年男人想到那一笔数目可观的赏金,将身上穿的兽皮脱下来,全都裹在自己的双脚、小腿上。
同伴们都坐在河边处理脚伤,方才他们已经试过了,仅是踏足水面,脚底就会迅速融化。
“要不还是算了吧,这也太邪门了”
“往年这里都是四月才解冻...”
“脚底板比站在烙铁上还疼!”
......
猎人们多少都有些迷信,出现反常的情况时,脑子就会自行往鬼神的方向想,越想越害怕,都不敢再靠近这条看起来很平静的河。
汉子同样受了伤,但他自认和这些软脚虾不一样,他是白山城有名的勇士,不会惧怕这点痛苦!
轻蔑地看了倒在地上哀嚎的同伴们一眼,汉子嗤笑着,走向了河面,义无反顾。
待他成功渡河,捉了杂耍班子要的畜生,定要叫这些胆小怕死的家伙们好生羡慕!
汉子在满腔热血的支撑下,一时很上头。
伙伴们又是担心又是敬佩。
“他可真胆大!这次猎人队长选举咱们还选他吧?”
奈何,河水并不打算配合汉子的英勇表演——
“啊!!!!”
钻心的痛从脚下传来。
浸入水中的那一刻,绵密汹涌的痛苦便将他牢牢缠住,再厚的防护都无济于事,四五层兽皮成了笑话,他的脚在一瞬间,便被生生融尽了血肉。
怎么回事?
第一次大家一起踏进水中时,融化的速度明明还没有这么快!
他先前那次把脚从水中拽回岸上时,分明只是缺了脚底的皮,现在...他不敢也来不及低头,他觉得自己的脚应该已经没有了。
痛到极致的时候,他想起自己前几天离开家时,素来唠唠叨叨的婆娘用袖子抹眼泪的样子,说是要自己注意安全,万事量力而行,莫要逞能...她和儿子会在家里等着他。
汉子浑身都在抽搐,还站在岸上的那条腿抖成了筛子。
可惜了,多好的婆娘啊,跟了他这莽夫这么多年,总是吃苦多享福少,儿子也还没送去念书...
小腿也没了知觉。
男人仿佛知道自己的生命正在快速流逝。
用尽最后的力气大声吼道:“铁桶,我婆娘小子以后都是你的了!”
男人绝望地闭上了眼睛,朝河水中倒去。
“给老子回来!!!”
更猛烈的吼声将男人的意识又唤了回来,身后猛然传来一股大力生生将他从何种提了出来,甩到了岸边的青草地上。
男人怔怔地仰倒在地,大口喘息着。
上方的光线被挡住,是他那几名“软脚虾”兄弟。
劫后逢生,他们也都心有余悸。
“太快了,差点没反应过来!”
“咋地一进河就站不住?”
“幸好咱们身体好,不然肯定扯不回来了...”
男人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谢谢兄弟们!谢谢你们!”
“一辈子的好兄弟!”
“咱们回去吧,再也不做咱们做不了的事了呜...”
猎人们经过这一遭的惊吓,总算是醒悟了。那种“聪明的猎物”,其中分明有蹊跷,见都没见过就敢来,都怪他们被巨额赏金蒙了心!
还有这条河,太诡异了,就像是在护着那些逃走的兽,好让他们顺利迁徙一样。水里的鱼还在游动,能化开人的血肉的水中,鱼群游来游去,却连一片鱼鳞都没掉。
猎人们互相搀扶着,往来时的路走。虽然都受了伤,但很奇怪,心情竟然很平和。
“还是要踏踏实实过日子,这山,咱得敬畏着...”
许久,只听一道年轻一点的声音忐忑地问道:“嫂子以后归我这事,还作数吗?”
“你想得美!”
“早知道你要赖账,我就不救你了!”
什么人这是,给人画了个继承寡妇的美梦,转过身就是“你不要瞎想,我没说过这种话”的样子。
也就是欺负他铁桶为人老实了,哼。
.
像铁桶他们这样试图循着脚印往河那边追的不在少数。
但大家都是踌躇满志,觉得肯定是有人想吞独食,编造了个河水有毒的谎言,拦着竞争对手呢!
于是,接二连三烂了脚,这些莽汉总算是信了。
这河太玄乎,他们惹不起。
接着,在回城的人们中间,又传出了一种说法:
那些聪明的野兽是修炼出了灵智的灵兽,受老天爷保护,他们猎杀灵兽的行为惹了老天爷不高兴,所以降下神迹要惩罚他们!
渐渐的,上山的人越来越少,杂耍班所在的城西院子外面,来上交猎物的人几乎已经看不见了。
毕竟谁都不是傻子,那些脚受伤的人回来后,托人从大城捎来伤药,几百两的银钱花出去了,那伤口还是保持着原来的样子,虽然不在流血,也不再恶化,但那血肉模糊、皮肉化开的样子委实吓人。
最后有人发现,还是撒了一点谢娘子送的药粉,这才稍微有了愈合的迹象。
至于那些胆大妄为、不听劝告执意要过河的人,他们中的很多都已经双脚彻底烂掉,只剩下渗人的白骨,每日伤处都在钻心地疼,却还很怪异地活得好好的。
这样的情况吓住了很多藏有小心思的人。
距离灵兽们去往河那边已经过去了好几天,城里的传言,相信的人也越来越多。
白千柳听着下属前来汇报抓到的灵兽数目,第一次沉下了脸。
“再说一遍,抓了多少?”
属下看着他黑暗阴沉的面色,战战兢兢,结巴着道:“十...十三”
区区十三?
白千柳强行遏制住心中的怒火,掰断了手中的笔,“滚下去!”
感受到了他身上突然暴涨的不详之气,下属连滚带爬,头都不敢回,逃出了这间书房。
白千柳手中紧紧握着断笔,手臂上的血管像是活了一样,在大力挣扎涌动着。他眉心紧皱,眼里一片腥红,面颊的肉都在抖。
很快,院子里的下属就飞速向远处撤离。面对堂主暴走的情况,他们已经很有经验,只要躲得够快够远,就有希望保住性命。
白千柳的灵力暴动了。
他有化神期修为,灵力暴动的后果一般人根本无法承受。
这座院子位于闹市区,门外就是熙熙攘攘的街道,百姓的店铺摊位穿插其间,谁也不知道危险正在来临。
“呃!”
白千柳抱着自己头,一下一下往墙上撞击,太疼了,他已经失去理智,不知道该怎么缓解这该死的头痛。
......
城南,谢家酒馆,现在这是大家一起吃中午饭的时间。
早上阿默出了一趟城,老猎人们都已经回家了,他们本来也就是抱着凑凑热闹的心态跟着进山。
“咱们老了,抢不过年轻人,本来打算要是运气好,老猫碰上了死耗子,领了赏金就交给你,拿去给人家谢娘子作聘礼...”
阿默:“...不必。”
反正谢朝雨都拒绝嫁给自己了。
他又认真嘱咐这几个老家伙,“你们有钱留着自己用,不用管我”
谢三哥送他的画本上,有一位姓叶的仙君,自己穷得叮当响,宗门里也是吃完这顿就没下顿的状态,这位仙君便想了个法子,将自己卖到了修真界最有钱的人家,娶了一位富婆,昔日小有名气的剑修竟当了赘婿,从此便过上了吃软饭啃老的厚脸皮生活。
阿默觉得自己万万不是那种人,定不会吃软饭,更不能啃老。
只是回来提起此事后,谢朝雨好像沉默了一瞬。
阿默聪明,想通了关键,看她反应,她那痨病鬼前夫定也是个没脸没皮的软饭男!
阿默绷着一张迷茫的脸,在心里悄悄窃喜,自己又多了个比那家伙强的地方。
吃饭之前,阿默落座后,从怀里掏出钱袋,摸了一锭银子推到谢朝雨面前。
谢朝雨不解:“干什么?”
阿默:“买菜钱。”
不吃软饭,从这一餐开始做起!
饭桌上不请自来、从未交过买菜钱的谢逢君、王浮:“......”
他们暗暗瞪了阿默好几眼。
大家一起吃饭不快乐吗?
为什么突然有个心机狗要搞内卷?!
谢朝雨收起银子,高兴地将三哥面前的大鸡腿夹给了阿默,以示肯定和鼓励。
谢逢君、王浮:“......”
蹭饭的人,多少吃得有点不好意思。
饭吃到一半,阿默突然神色一凛。
“砰”地放下碗筷,起身大步朝外走去。
“怎...”谢朝雨也很快感知到了什么,跟着严肃起来。
谢逢君:“城西的方向!”
三人很快赶到了城西,阿默比他们先行一步,已经在街上走了一圈。
迎上谢朝雨的目光,阿默肯定地点头:“无一活口。”
整条街,围着那座院子展开,周围方圆几百米内,所有的百姓都已经失去了生命的气息。
几人分开查探,找找看,希望能发现幸存者。
当日那位帮素萝盯梢的大姐还端端正正坐在摊子后面,手里食盒的盖子揭了一半,里头的骨头汤还冒着热气;
猎人肩上扛着处理好的半扇野猪肉,倒在马车旁边,这些要送出去的货物再也不会装满了;
搓兽皮绳的老阿婆倚着门栏,脸上还挂着晒太阳时的惬意安宁;
街角倒着个孩子,面朝下,手里的糖葫芦咬了一颗,还衔在嘴里,在他几步远的地方,人来人往,依旧很热闹。
这一片地方像是被什么东西罩住了一样,明明看不见任何屏障,但街上的人们却丝毫注意不到这里发生了什么。
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二百七十一人”,谢朝雨道。
已经死去了。
不远处传来数道灵力气息。
是先前躲出去的白千柳的下属,也是平日里杂耍班子的“伙计”们。
他们一点都不惊讶,竟面色如常地从四面八方往这里走来,脸上是习以为常的表情。
“堂主这次失控还算好处理,咱们都没受到波及...”
“现在堂主应该还在生气,不要回去触他的霉头,走,咱去把这些尸体处理了”
“还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呢,出门全是尸体,晦气...”
谢朝雨将身子隐藏在墙后,听着这些人对人命毫不在乎的话语,眼神越来越沉。
一般的储物袋中不能保存活物,但尸体是完全没问题的。
短短的街市,很快就出现了很多身穿浅青色衣裳的修士,他们随意将尸体往储物袋中收,动作极其熟练,其中一部分人还取出了一种灰白的药粉,边走边往地上撒。
“凡人太弱了,得给街道除个毒...”
谢朝雨和阿默来到了院墙外。
阿默嗅了嗅,“那个人没在院子里”
谢朝雨冷笑一声,“那就是在地下了!”
白千柳也确实在地下空间内。
方才灵力失控后,他便带着被他弄死的十三只灵兽来到这里,他将灵兽尸体交给一个黑袍人,“剥了,内丹弄出来看看”
黑袍很快就接过那些串在一起的笼子,将里面死去的小兽们倒出来,又拿了尖刀,划开它们的头颅,将里面颜色尚浅、个头也很小的内丹堆到了一起。
白千柳看着那些内丹,失望至极。
看起来花花绿绿,却没一个有用的。
“再加紧去找!”
下属道:“城里流言四起,说抓捕灵兽有违天理,猎人都不敢去了...”
白千柳冷冷地看了这名下属一眼,“那就自己去!”
下属很快召集了几十位修士,白千柳指间捏着一枚刚从小兽身上取下来的土黄色内丹,“咔嚓”一声,捏碎了,内丹化为齑粉。
白千柳连笑都是阴冷的,“各位可都是宗门花大价钱培养的修士,莫要再让人失望...”
“是,请堂主放心!”
“去吧”
......
院墙足有两米多高,只凭眼睛看,什么也看不到。
谢朝雨探出灵力,灼热的火焰自她掌心析出,却在碰上围墙的那一刻,消失无踪。
谢朝雨皱眉,又掏出几张符篆,以灵力催动后,飞向墙内,“噗”——甫一接触到墙上空气,灵符竟也瞬间化成黑灰。
这可是陈长生给的高阶灵符!
她又取出几张符打上去,仔细观察灵符自自燃之后的景象,敏锐地发现了墙面淡淡的灵力波动。
“我们想错了,应当不是阵法...”
看白千柳的修为,应当也不是他个人的技法所致。
那就是灵器了,而能达到这种效果的灵器,必是神器。
谢朝雨勾唇一笑,朝阿默道:“你的杀猪刀呢?”
打败神器的,自然还需要另一个神器。
被迫长相粗陋的春风十里出现在阿默手中,物似主人型,它朝谢朝雨懒洋洋地挡了几下刀把上的红穗子,便瘫平不动了。
谢朝雨指着院墙道:“朝这里劈,要是能把底下空间也给劈开...”,她顿了顿。
阿默:“?”
谢朝雨浅笑,“...我嫁给你”
阿默:“???”
猝不及防,杀猪刀砸了脚。
------题外话------
阿默:你早说啊!!!你早说,别说这院子了,外头的山都给你砍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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