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欢,“……”
晃荡的秋千停了下来,池欢一只脚落在了草坪上,微微抬起下巴,眯着眼睛道,“谁要跟你生女儿了?”
男人眉梢挑了挑,“不然,我找别人生?”
池欢,“……”
她静顿了片刻,仰着头微微一笑,“墨时谦,你知不知道你特别的败坏性致?”
性致两个字,她咬得特别的重,意味也不言而喻。
墨时谦看着这张小脸,好一会儿没说话。
末了,他转过身,在她身前蹲了下来,低低沉沉的道,“来,背女王殿下去用餐,将功折罪。”
她傲娇了一阵,还是跳上了男人的背。
墨时谦背她毫无压力,起身便往回走。
池欢在他背上,手指穿插过男人黑色的,跟她自己的比微微有些硬的短发,唇上都是忍不住上扬的笑意,“你不用再回巴黎了?”
“也许会要出差。”
“昨天梁满月找你干什么呢,不会还对你有什么非分之想吧?”
“没有,”男人拉长的嗓音颇为懒散,带着笑意,“她来谢谢我,顺便苦口婆心的劝我,再找女人的话,找谁都不要找你。”
池欢,“……”
“墨时谦,这种话你可以不用转述给我的。”
墨时谦笑了下,不紧不慢的道,“风行已经替你呛回去了。”
梁满月不知道怎么知道他已经回兰城并且在1999,连着在1999外面找了他好几天,池欢来的那天保安去传话的时候,风行嫌她整天在他门口烦得很,就让保安带她进来了。
两人当时都没开口,就梁满月一个人说了一通。
说到这句的时候,正在抽烟的风行一声冷笑,在烟雾中故意朝着墨时谦淡声道,“你怎么不告诉她,你为了找池欢当你老婆,辞了Clod—Summer总裁的职务,还专门瞒着她偷偷的飞回来,就是为了筹备求婚。”
他一句话都没说,始终是一脸的淡然。
但这对梁满月来说,杀伤力足矣。
池欢撇撇嘴,轻轻哼了一声。
下回别让她再撞见那女人。
…………
池欢当天晚上在星湖别墅区过夜,第二天她要去剧组排练,墨时谦找了专业的搬家公司把她公寓里的东西彻彻底底的搬到了新家。
当然,他自己也亲自过去了。
新家的厨师,佣人,司机,也都在第二天一一到位就职。
之后的差不多一两个月里,池欢忙着话剧的演出,墨时谦就任Clod-Summer亚洲区的总裁,两人忙的一起吃饭的时间都很难约上。
第三个月时,池欢的演出基本结束,墨时谦也基本稳定了下来。
原本是急着要举行婚礼的,主要是墨时谦着急。
可婚礼的时间还是顺延到了春末夏初的时候。
因为池欢说,她要在天气好的时候穿婚纱,嫁人。
兰城当时冬天才过去,正是倒春寒的时候,很冷,且阴雨连绵。
于是,墨时谦捧了一堆全球举行适合举行婚礼的圣地到她跟前,让她选,且都挑了天气好的地方。
什么巴厘岛,普吉岛,斯里兰卡,马尔代夫,毛里求斯……
她窝在沙发里,只扫了一眼,便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我哪里都不想去,就在兰城找个教堂就好了。”
男人对她的态度非常不满,扳着一张俊美的脸,声音紧绷的道,“池欢,你是不是不想结这个婚了?”
她怀里抱着一只非常肥的灰猫,团成了球,一人一猫都是懒洋洋的。
池欢眨了眨眼睛,见他脸上已经乍现寒意,识相的拎着灰球扔到了一边,自己爬上了男人的腿,搂着他的脖子叹气,“你看你,长得凶就要带着笑脸,不然很容易吓到人,我年纪大了,恋家,恋猫,恋你……”
男人不悦,“我在最后面?”
“……”
“重来,恋老公,恋家,恋灰球,不想去很远的地方举行婚礼,”她趴在他的肩膀上,脑袋蹭来蹭去,软绵绵的道,“你刚才说的那些地方我们以后去玩去度蜜月吧,我喜欢新婚的第一个早上,是在自己家里。”
墨时谦低头盯着她的脸看了半响。
半分钟后才蓦地吐出一句,“池欢,你怎么就这么矫情呢。”
她轻轻懒懒的道,“没办法啊,你只能依我。”
是,他只能依着她。
就像领结婚证这件事情,她也是“矫情”得让他想捏死她。
之前他们都忙,没空操办婚礼,墨时谦便提议先把证领了,结果这女人回了他一句,“领完证就是夫妻了,再举行婚礼不就是走过场么?”
他们之间很多事情都是墨时谦说了算。
准确来说,是池欢懒于做决定,加上他本来性格就比她强势,她又全身心的依赖和信任他,所以大部分的事情都交给他,她乐于做个小女人。
但她坚持的事情,比如领证,比如婚礼,哪怕她东扯西扯的这些根本没什么道理,他也还是拗不过她,只能依着她。
所以最后,婚礼顺延到了夏初,领证在新婚第二天早上。
举行婚礼的时间推迟还有个好处,就是距离墨时谦公布离婚的时间有大半年,池欢身为公众人物会少受很多无端的猜忌和口水。
…………
婚礼是四月底五月初的一个黄道吉日,日子是沐溪的妈妈特意研究了一番挑选的。
那天是池欢喜欢的晴天。
碧空如洗,高而空旷,万里无云,风暖不热,很舒服。
教堂还是民一国时期建立的,已经有上百年历史,经过后期的修葺,既有年代古老的庄严,内外部也完整得适宜举行婚礼和平常的礼拜。
鉴于池欢的影后身份和墨时谦这个亚洲区总裁的人脉,当天虽然没有请媒体,但圈内大咖云集。
除了宁悠然和唐越泽这种关系亲近的,墨时琛和温薏也亲自到场了,当然,沐家一家三口就更不必说,两人亲友寥寥,但全部都在。
耶稣的十字架下,头发花白的神父宣读誓词。
池欢身穿白色的婚纱,头纱亦是披落至腰间,手里抱着捧花,听着神父的声音,想起前段时间无意中看到的一段话——
对一个人终极的爱,无非是选择无条件非但这个人的命运,像结婚誓词里说的那样,无论疾病健康,无论富贵贫穷。
这大概就是,结婚的意义。
她看着就站在他对面的男人,四目相对,能无比清晰的看到他眼底深暖的宠溺和专注,微微一笑,朝他道,“我愿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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