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仙夜凤凰(地球)
曾一和杨玲花纯粹是受陈夜一时的胁迫,所以才勉强答应和他“组队”,要说此事能有几分真,那当然也一分皆无。
所以出了派出所,两位当红歌手就当完全没这回事,也没这个人,开车就要走。
却没想到陈夜尾随到了车上,还问:“我们去哪?”
“我们。”曾一扭头盯着后座上的陈夜,指指玲花和自己,“没有你。”
“我们可是队友啊。”陈夜很伤心的样子,“不趁热打铁找个地方排练么?”
“排练你叉了个圈!滚!”曾一要冷喝。
“你是想打我么?”陈夜把脸贴了上去,鼻子里两个棉花球还没掉呢。
“老曾,老曾!”玲花按住曾一,看向陈夜,表情转冷:“你究竟想怎样?是要钱么?想要多少?”
“钱这种东西,只要我想要,要多少有多少。”陈夜吹牛皮,“我要的是你们啊。”
面对这个无赖,玲花也无奈了,再揍他一顿?那不可能,报警,他们才从警局出来,现在她也生气了:“行,咱们就这么耗着!”
“耗着就耗着。”陈夜开始哼歌,“乌蒙山连着山外山,月光撒下响水滩……?”
嗯?玲花一愣,这旋律好熟,但又觉得完全没听过。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啊?曾一也有点傻。
“剪一段时光慢慢流淌,流进了月色中微微荡漾,弹一曲小荷淡淡的香,美丽的琴音就落在我身旁……”
“等等,这是什么歌?”玲花终于开口问。
“名字啊,你们取吧,反正是你们的歌。”陈夜说。
“我们的歌,什么意思?”曾一也问,这歌的确是唱到他心坎里了,仿佛梦里听到过一样。
“同样的歌,我大概还有三四十首,全部送你们,免得你们自己想了,得省多少脑细胞,哎,当年我写剧本的时候,总想着穿越到写完那会儿,直接拿到完整版,没想到在你们身上实现了……”陈夜感慨,再说正经事:“当然,也不是白送,一首歌一场演唱会,咱们的友谊是纯利益的,完全没有感情,怎么样?”
“所以……你折腾我们,就是为了这个?”玲花怀疑地问,“就是为了送我们歌?”
“主要是想利用你们的名气和实力开演唱会。”陈夜坦白,“我需要很多场演唱会。”
“为什么?”玲花非常怀疑,“你是哪个唱片公司的经纪人,想要挖墙角?”
“人生要是如此简单就好了。”陈夜叹了口气,然后指着自己脑袋上方的空气说:“这儿有个血条,看到没有?我活的时间越长,每月消耗的就越多,而补充血条的办法就是表演,从几百个观众到几千个观众再到上万个观众,现在虽然是在几千的阶段,但马上就要进入过万的阶段了,北展剧场也装不下这么多人,所以,咱们这场演唱会得开在鸟巢。”
玲花和曾一听着,并仔细瞧着陈夜,并且同时看了对方一眼,多年的默契让他们在心中同时喊了一声“精神病!”。
“我们考虑一下。”玲花说。
“考虑什么啊!”陈夜和曾一同时说。
虽然是同样的话,但意思完全不同,曾一是觉得完全不必考虑,陈夜也觉得完全不用考虑。
但还是得考虑考虑。
……
曾艺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你的乐队怎么样了?”
每到曾艺打电话的时候,陈夜就特别忙,正在德字社算是“借宿”的他,原本是从不练功的,但只要曾艺一来电话,陈夜就开始练功,他吊嗓子,哼着一首令人鸡皮疙瘩都快冒出来的曲子。
“来啊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时光~来啊爱情啊反正有大把欲望~来啊流浪啊反正有大把方向~来啊造作啊反正有大把风光~”
“哥,你这也太骚了……”拿着电话的小岳岳觉得有点毛骨悚然。
“不不不,很好听,再来一段。”电话那边的曾艺说。
“哥又不是卖唱的,来什么一段?”陈夜瞧着曾艺不受气,便觉得无聊,就不唱了。
“你为什么这么不喜欢跟我聊天?”曾艺问。
“我是不喜欢手机,我讨厌这个玩意,到哪都能找到你。”陈夜瞥了一眼小岳岳,“特别是还有个叛徒!”
“哥,我不是叛徒……”小岳岳说。
“闭嘴,你是手机支架!”陈夜说。
小岳岳委屈闭嘴。
“你要不要来香港?”曾艺问,“我能给你在《色戒》里谋个角色。”
李安的《色戒》已经开拍了,曾艺如愿得到了“王佳芝”的角色,现在关于她的新闻扑天盖地的在各种媒体上刊登,其演艺之路被称为神奇,从一个无名演员,到出演《奋斗》主角之一,已是一个三级跳,此刻又跳到了国际大导李安的巨制中,又是一个三级跳,简直羡煞旁人。
“我没时间,忙着呢。”陈夜说,“再说我也不接配角,李安又不可能把梁朝伟换成我,虽然我比梁朝伟优秀多了。”
“你就吹吧。”电话那头曾艺肯定翻了个白眼,“你是有才华的,总在德字社也不是办法。”
“德字社挺好的。”手机支架小岳岳插了一嘴。
“对你来说挺好的,对陈夜来说不是,他的才华需要更加广大的舞台。”曾艺的声音很笃定,那种认真是会让人有点感动的。
“从湖广会馆换到鸟巢还不够大?”陈夜笑了。
“凤凰传奇是够火,但你把着他们开一场演唱会又能带来什么名气和收入,中国音乐圈没什么前途的,生长环境比影视圈差多了。”曾艺有点恼火地说。
陈夜撇嘴。哪个圈不难,但凡是名利场,都难。
“行了行了,聊够了吧?懒得和你废话,我还得练功呢。”陈夜开始拿另外一首歌吊嗓子:“……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先别挂。”电话那头曾艺听完了这首《死了都要爱》这才满意的收线。
……
“你男朋友啊?”
有人问。
曾艺打电话时,是拍戏中的间隙,这个时间,本不该分神打电话的,但偏偏小岳岳在这个时候逮到陈夜了,之前已经好几天没有陈夜的消息,普艺是有点急的。
提问这人,是一位女性演员,在《色戒》中饰演易夫人。
剧中几位女性演员,除曾艺是绝对女主角外,其他人的戏份也不少,女人一多,明里暗里都有争奇斗艳的心思。
<div class="contentadv"> 毕竟这剧的导演是李安,男主角是被称为香港最帅的梁朝伟,另外一位男主角则是绝对优质的男性偶像王力宏,这些男性的名字可以说是集美貌与财富于一身,偏偏他们的绝对目光都在曾艺身上,曾艺也难免遭受一些嫉妒。
“不算。”曾艺简单地说,并没有透露更多,在影视圈最底层混迹的那些年让她学会了三缄其口。
“听起来是个歌手哦,还唱得蛮好听的。”易夫人摇着扇子讲,身边有不少人,包括其他等戏的演员,以及那些助理,此刻瞧着不在意,但所有人都在竖着耳朵听。
曾艺心中气恼,谣言就是这么传出去的。
她不得不仔细解释:“算是我的老师吧,我的演技是他教的,他也很有歌唱方面的才华,另外,他还给李导写过剧本。”
正好一场拍完,李安也听到这句,便回头来问:“是在说陈夜么?他现在在忙什么?拍什么戏?”
李安一直认为陈夜是个导演呢,至少也是个编剧吧。
面对李安,曾艺就不能太敷衍了,一个导演,是一个剧组的皇帝,她这个女主角的位置就是皇帝御赐,那些组里的和未在组里的与这个角色有接触的女演员,都是后宫,如果撒谎,说不定会有什么谗言飞进李安耳朵里,于是她说:“陈夜在德字社呢。”
这消息确实出乎李安的预料,他想了一想,才想起德字社是什么,便问:“德字社?做什么?”
“……说相声。”曾艺小声说。
“哦呵呵呵~”易太太拿扇子遮嘴笑了起来,笑声中满是嘲笑之意。
“原来曾艺的男朋友是个讲相声的小学徒呀。”易太太说着。
曾艺瞥了她一眼,心中恼怒,怎么话赶话的,说到这了呢。
……
曾一和玲花又赴了陈夜的约。
倒也不是两人想开了,想跟陈夜组队了。
而是首先陈夜用信寄了一首完整的《最炫民族风》过来,这首歌如何合适两人风格就不说了,虽然两人能写能谱,但自问一时半会儿也写不出这么好的歌来,没见到也就罢了,现在见着了,又得不到,肯定会让人心痒痒。
一首好歌对于一个歌手,不亚于武侠小说里的神兵利器对于武林高手的作用。
第二是陈夜约的地方带着传说色彩。
它是一条胡同内的一座宅子。
BJ胡同无数,但在所有音乐人眼中,这条胡同无疑最具神秘光环,因为它其中住着中国摇滚的教父,窦大仙。
真正见到窦大仙的那一刻,曾一和玲花有点手足无措,毕竟这是传说中的人物,而他们两个的音乐,也算摇滚吧,应该算吧。
窦大仙同样有点手足无措,他双手放在膝盖上,像是个小学生一样。
但场面不尴尬,但凡是有陈夜的地方,场面总不会尴尬的。
陈夜先是熟门熟路的从柜子最底下翻出一罐子茶,窦大仙瞧着陈夜的动作,嘴唇蠕动了几下,终是没说话。
“这是张国立送窦大仙的‘老班章’。”陈夜一边说一边打开罐子,取出一只小茶包,“不是1980年那批,那批要二十多万一两,这个不到十万一两。”
一听这个数,曾一玲花和窦大仙都有点坐不住。
“如果不是你们来了,窦大仙还不肯用这种好茶招待呢……”
窦大仙一把按住陈夜要往茶壶里扔茶块的手,小声说:“不是这么泡的。”
“大仙来,大仙来。”陈夜便把茶具交给窦大仙。
窦大仙开始泡茶。
曾一玲花则尬笑着瞧着这屋子里的陈设。
总听说窦大仙落魄了,也被拍到过骑着电驴子街头小馆吃面条的照片,但实际上这座在老城区的宅邸非常阔气,从外面进来,要九曲十八弯,但进到宅中,豁然开朗,整整一座四合院都是窦大仙的,装修虽然算不上豪奢,但也足够现代化,再想想这座宅子所在位置,显然窦大仙的家境并不像外界想的那么不堪,甚至还有点豪。
“还不错吧,这座宅子现在值好几千万,等过了08年,那价格更是飞速上涨,几个亿都不止。”陈夜颇为自豪的介绍着,好像房子是他的一样。
“真是不错啊。”玲花感慨,“将来我要是也能置办这样一个宅子就好了。”
“你们肯定行的。”陈夜说,“将来中国乐坛最火的就是你们。”
“你倒是对我们挺有信心的。”玲花说。
“是的,很有信心,所以我才找你们。”陈夜说。
曾一呵笑了一声,无论怎么说,他们现在对陈夜的态度,已经不像从前那么抗拒了,因为陈夜展示出了他的实力:他认识窦大仙,并且能把他们两个带进窦大仙的宅邸。
“咱们的乐队里不止包括咱们三个,也包括窦大仙。”陈夜又抛出一个惊天消息。
曾一玲花都有点惊。
这时窦大仙的茶已经泡得了,给三人一人倒了一杯,自己也倒了一杯,然后便开始非常珍惜的品尝着。
“窦大仙要跟你组乐队?”玲花惊叹。
“不是跟我,是跟咱们。”陈夜纠正。
“真的假的?”曾一也在惊叹。
不是说窦大仙已经不理世间俗务了么?
虽然曾一玲花目光都凝聚在窦大仙身上,但窦大仙视若不见,只是小心翼翼地品着茶。
“你看,窦大仙已经默认了。”陈夜说。
这倒不像是默认,但也的确没有反对,实际上,在中国的人情事故中,在你当着一位当事人面前说出某种规划,而当事人不表示任何意见的时候,往往就是同意……曾一和玲花相互瞧着,都觉得有点震惊。
“那……这个乐队叫什么?”玲花突然冒出这个问题。
“夜凤凰啊。”陈夜说。
“窦大仙呢?”
“也是,那就……仙夜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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