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我的大不列颠帝国 > 第三百零二章格里西百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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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还算丰盛的宴席,让莱米尔疲劳的身心得到了一定的满足和放松。

  待晚上床边躺着一位年轻漂亮的女佣人的时候,莱米尔犹豫了一下,为了身体更加的放松,身体呆住三秒钟,就直接扑了上去。

  既然是送上门的,还是享受吧!

  一夜美梦。

  第二天,莱米尔睁开眼睛一看,身边已经空了一个位置,那个昨天让他愉快放松的侍女,已经不见了身影。

  对此,莱米尔毫无意外之色。

  跟随百区长罗德尼那么大半年了,他早就熟悉了这些乡绅贵族们的套路,也可以说是待客之道。

  对于那些贵族和绅士,以及有钱人来说,家中的美貌侍女,其实就是招待客人,既实惠又方便。

  所以,莱米尔才那么的心安理得地享受起来,他知道,这对于自己,对于费舍尔爵士来说,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罢了。

  起床,整理一下自己的衣装,这才迈开步伐,走出了房间。

  刚出门口,昨天晚上那个漂亮的的侍女俏生生地站立在门旁,脸上带着微笑,静静地恭候着。

  “先生,请跟我来,我家主人已经在餐厅里为您准备好了早餐!”

  侍女好似完全没有在意昨天晚上的事情,轻声地说道。

  “好的!”

  莱米尔看了看忙碌地走来走去的佣人们,哪里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起晚了,或者可以说是错过了早饭。

  一时间他还有些尴尬,幸好侍女一直低着头,没有看他。

  他这时倒也没矫情什么,直接跟着侍女,一步步地走向所谓餐厅。

  时间过了差不多两三分钟,莱米尔左拐右迈的来到了一间宽敞明亮的房间。

  房间中,一张长达二十英尺(六米左右)的红色餐桌摆在中间,桌子上摆着几盆鲜红美丽的鲜花。

  餐桌从远处来看,光滑而又反光,餐桌四个边缘地带,被雕刻成颜色鲜亮的艺术品,鲜花,动物,甚至是人物,不一而足,看上去就显得奢华,有钱。

  很快,两三个佣人就将热乎乎的面包和牛奶送了上来。

  莱米尔看着眼前软乎乎而又发黑的面包,愣了一会儿,就大口吞咽起来。

  吃完早餐,莱米尔准备请教一下费舍尔爵士的时候,却被管家告知,费舍尔爵士已经去了剑桥城,过几天才能回来,希望他体谅一番。

  对此,莱米尔只能收拾一下行礼,单枪匹马的跟随着费舍尔爵士家的管家,来到了他即将待几年的百户区。

  当然,他租来的马车昨天就已经回到了剑桥城,这次去,只能接着费舍尔爵士的家的马车了,当然,费舍尔爵士早就看明白他的处境,特意吩咐安排好了。

  这么一点小事,做个顺水人情,简直太划算了。

  效果,自然是很显著的。

  莱米尔一时之间,心里对于这位费舍尔爵士,升起了前所未有的好感,仅逊于他的前任大佬——罗德尼百区长。

  坐上马车,与这位费舍尔爵士的管家,一位黑发的老年管家,与费舍尔爵士一样,都是满脸精神,脸上时常挂着笑容,看上去甚是亲善。

  见此,身体随着马车摇晃了一会儿,莱米尔脸上一副温和笑容,对着这位管家,询问道:

  “管家先生,有个问题,不知道能否请教一下!”

  莱米尔的声音,将年老的管家注意力给转移过来,只见他有些混浊的眼珠看着眼前这位即将到任的年轻百区长,笑道:“当然,您说,只要是我知道的,自然会对您说明的!”

  他的话语中没有普通人那种面对官员的胆怯,也没有藐视,就恰到好处的谦逊地说道。

  莱米尔听到这番话,心里过了一会儿,他明白,能问到的,只有他可以知道的部分,但这些就足够了。

  “原先的百区长,也就是我即将到任的百户区的前区长,他去哪里了?”

  “原来是这事!”管家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随即,轻轻摇了摇头,继续说道:“原先的百区长,在南剑桥可是一个久负盛名人物!”

  “他还得到一个‘大胆的霍纳’之称,可以说,他在南剑桥,尤其是您即将个到临百户区,可以说是一呼百应!”

  听到这番话,莱米尔心里一叹:果然如此,不出我所料

  “但是,他已经到了剑桥城,成为郡长阁下麾下的一员,不是说要改革吗?这不,我们老爷一推荐,就调到了剑桥!”

  一听这话,莱米尔心里一惊,他明白,这既是提醒他,也是为了警示。

  提醒他,他接下来的路程,费舍尔爵士已经为你搬开一块大石头了,你要懂得感恩。

  警示,无非是费舍尔爵士的既然又能力让有名的霍纳移到剑桥城,那就有可能让他也是如此。

  从作威作福的百区长,成为剑桥城的一位小小的被人随意指挥的手下,差距可是差了不止一点。

  “是吗?那真是太感谢费舍尔爵士!”

  莱米尔很及时地一副感谢的模样,连连说道。

  一时之间,马车内的气氛一瞬间就活跃开来,莱米尔与这位管家进行了一番愉快的交谈。

  马车的速度很慢,估摸着约有半个小时左右,莱米尔才来到自己担任百户区的地方。

  一个百户区,原本是没有名字的,基本上是以原先的百区长为代称。

  但国王陛下一声令下,对于一个举手之劳的取名事情,一下子就达成了。

  于是,百户区中,最大的格里西村,就成了百户区的名称,这就是未来即将待上几年的格里西百户区。

  莱米尔与管家俩人一起下了马车,来到了最大的村落——格里西村。

  管家微笑着在前边领着路,对于格里西村,他倒是来过几趟。

  费舍尔爵士作为南剑桥最大乡绅,经常请各百户区的百区长和乡绅们聚会,而格里西村的村长,自然也是被邀请的一员。

  脚步稳健的管家带着莱米尔来到村东头,一条河流的河畔的小别墅,与伦敦的一些住宅相比,更显的豪华,环境很是不错。

  是的,没错,这条河就叫做格里西河,村名的由来。

  管家轻车熟路地来到了村长家门前,看门的仆人对于这位经常来到的爵士家的管家很是熟悉,一人前去汇报,一人领着他走进这座小别墅内。

  很快,一位看上去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一头浅黄色的卷发,脚步平稳有力,臂膀宽厚,带着一个黑色鎏金的帽子,一看就知道是个有钱人。

  “管家先生,是不是爵士阁下又要开宴席了?”

  中年人一看到管家,眼神只在莱米尔身上走一圈,立马又回到管家身上,脸上堆起笑容,问道。

  “卡马特先生,我家主人现在没有举办宴会!”

  管家脸上微笑着,但却轻轻地摇了摇头,随即退后一步,将莱米尔的身躯凸现了出来。

  “这是来自于伦敦的莱米尔先生,受到国王陛下的委任,今后,他就是你们格里西村的百区长了!”

  对于管家的话,卡马特是不会怀疑,所以,他的目光一下子就聚集在莱米尔单薄的身躯身上,脸上的笑容更加深邃了。

  “原来是百区长阁下,真是失礼,请原谅我的失礼!”

  说着,卡马特立马弯腰,右手取下帽子,左手向后,向前鞠了一躬。

  “你好,卡马特先生!”

  当然,人家行礼了,莱米尔也弯腰,回了一礼。

  “今天能够见到您,真是太令人开心了!”

  说着,卡马特来到莱米尔近前,恭维道。

  “今天我刚打了一头野鹿,正好请阁下来品尝一下!”

  “管家先生,你也一起来吧!”

  对于卡马特的邀请,管家轻微地摇了摇头,拒绝道:“不了,卡马特先生,爵士阁下还有事情需要我去做,今天就算了!”

  随即,卡马特脸上就露出失望的神色,

  “好吧,下次有机会,我为你再去打一头野鹿!”

  “好的,我等着!”

  随后,管家与卡马特及莱米尔打个招呼后,就自行离开了。

  接下来,莱米尔就享受了一道难得的烤鹿宴席。

  第二天,莱米尔就被卡马特带着去其他几个村转了一圈,让格里西百户区的所有人知道,新的百区长已经上任了。

  经过一天的巡查,莱米尔对于格里西村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

  整个格里西百户区总共有四个村子,人口不下于五百人,幸好整个百户区没有庄园存在,不然,他的想要当好百区长可就难了。

  而面对的困难也有不少,其中,前百区长家对于自己的敌意不少,更加重要的事,他家是格里西村最大的乡绅,拥有着最多的土地,势力极大。

  第二点就是,四个村长的具体心思,他还没有弄明白。

  如果没有这四个人的帮助,要想顺利掌握权利,绝对是痴心妄想。

  所以,这几天来,莱米尔一直待在格里西村新建的区长住宅里,努力思考着破局。

  这一天,莱米尔再也沉不住气,他要干了一件大事,在伦敦干过的大事:编户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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