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重回嫁给知青那年 > 101章 代销点

  到了县上,苏忆安先去刘解放那里交付了十双鞋八双鞋垫的订单。还是苏家的女人给力,按时按量保质都完成了。

  刘解放一边算帐一边问:“小苏,我要是有订单还接吗?”

  苏忆安没有丝毫犹豫,“接啊,我不怕多就怕少,因为少了就挣不到钱了,几个嫂子还指望着挣点钱补贴家用。”

  刘解放倒腾的类别太多了,苏忆安相信他有固定的销货渠道,不然不会摊子铺的那么大。



  “敢接就行,这次是二十二双鞋,十双鞋垫,时间四十天,顶多有两天的通融。”

  “放心吧,把鞋码列张单子给我。”

  结算了费用,苏忆安就去了供销社,鞋面布和白布其实在公社的供销社也能买到,布头和瑕疵布是搞不到的,关系不够铁。

  苏忆安直奔布匹柜台就过来了,正好孙世香当班。

  “姐,来了。”

  苏忆安点头,上次允诺给她带的桃子带来了,放在了柜台上。

  “送你的。”

  “什么呀?”

  “又大又甜的桃子,保管让你吃了还想吃。”

  孙世香赶紧收到柜台下面,“谢谢姐。”



  苏忆安要了十尺鞋面布和十五尺白布,孙世香一边扯一边小声问:“你们干什么呀?要买这么多的布?”

  苏忆安知道这种事瞒别人可以,瞒孙世香是瞒不住的,频繁买布,买的数量又多,肯定会怀疑的,这明显不正常。

  苏忆安没打算瞒她,“就像你一样,别人也要两双布鞋和两双鞋垫,你们城里人不会或者没时间,农村人可以帮你们做,一双赚个三毛两毛的,补贴家用。”

  苏忆安说的很委婉,孙世香听懂了,算是做小买卖呗。

  “妹妹,姐姐还得请你帮个忙。”

  “什么忙?只要不是让我犯错误,我能办到的你只管开口。”

  “肯定不会让你犯错误,是这样的……”

  做鞋就要用到袼褙,而打袼褙用到的旧衣服却是十分匮乏的。农村生活水平低,衣服除非是不能穿了才淘汰下来,而淘汰下来的旧衣服大多没有利用价值,因为袼褙只能用没有破损的布面。

  而城里人工作稳定,生活水平要高很多,淘汰下来的衣服也不会太破旧,利用价值高。

  可怎么才能收集到这些衣服呢?肯定需要个中间人。



  “不管谁干,每百斤给四块钱的辛苦费,衣服也可以出一点费用。”

  现在每月的工资也就三十元左右,四块钱不算高但绝对不低。

  孙世香不敢打包票,苏忆安还是给她留下了十块钱,没人愿意做下次再退给她就是了。

  孙世香还给留了六尺瑕疵小花布,苏忆安打算做件半截袖,剩下的做内衣。

  算了账付了钱,苏忆安刚想走,孙世香叫住了她,“姐,别急着走,我有个事和你说。”

  “什么事啊?”

  “内部消息,我是和你处的来才告诉你的,供销社要扩大在农村的代销点,争取每个村庄都设立一个,你们村有没有啊?”

  “没有,我们四个村才有一个。”

  “以后每个村子都有,借着这个机会你还不抓紧干点代销点,不比你下地挣工分强?”

  苏忆安眉头微蹙,“我知道干代销点轻松,不瞒你说,苏家村近千口人,我怎么那么幸运会是我?光大队干部的家属和亲戚都见得能排不上号。”



  这个时候的干部相对清廉,但人情在哪个年代也是客观存在的。

  有亲的人家不会用疏的。

  孙世香的大拇指指向自己,“找我呀,我表哥就是你们公社的供销社主任,这个消息还是从他那里传出来的。”

  孙世香的二姨二姨夫是供销社的双职工,还是个小干部,三个孩子全进了供销系统,连带亲戚朋友也跟着沾光了。

  孙世香就是她姨夫弄进来的,要不刚认识的时候眼高于顶吗?

  “行啊,你表哥我也不认识,就得靠你引荐了。”苏忆安又掏出五块钱来,“需要买点什么,你看着办,有消息给我写封信。”

  “好,你回去等信吧,一个代销点的名额,表哥还是能说了算的。”

  事办完了,苏忆安把包袱往身上一背,就去汽车站坐车了。

  回到公社还不到十二点,苏忆安顶着火辣辣的大太阳去了沈北家。

  进门先去水缸舀了半瓢凉水。



  沈母赶紧给夺了下来,“你这孩子,咋一点不注意呢,女人和小闺女不一样,特别是准备要孩子,还是小心一点好。”

  苏忆安:透过现象看本质,我就是小闺女。

  沈母拉苏忆安在桌子跟前坐下,塞给她一把蒲扇,又给她倒了一大碗热水。

  “看你热的,咋不让你男人去呢?”

  苏忆安差点让自己的口水呛着,男人,这两个字她至今还不习惯,没有认同感,也许在内心深处,从没有把谢瑾年当成自己的男人。

  “他小腿伤着了,还不能下地。”

  “怪不得,我就说这么好的媳妇,怎么舍得让你顶着大日头往县里跑,原来是他不能去。”

  苏忆安就笑笑,捧着大碗,一边呵气,一边小心翼翼地转着圈的喝水。

  沈北不着调,沈家平日里没什么人走动,沈母见了熟人挺热情,也就变身话唠了,“辛苦点也没啥,两口人只要好好过日子别拧巴,比什么都强……你看沈北那个不着调的,看了真是恨不得直接上手。”

  苏忆安问:“沈北不是好多了吗?”



  “谁知道呢?天不亮就让人叫走了。”

  沈北这种人,举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属于在刀口上舔血,别看现在风光,有秋后算账的那一天。

  “幸许不是什么坏事……”

  正说着话,沈北从外面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先去水缸里舀了半瓢水,咕咚咕咚喝了下去。

  然后把水瓢使劲往水里一扔,溅起了一串水花,都溅到苏忆安她们身上了。

  沈母骂道:“这是喝了几两酒,耍酒疯?”

  沈北往椅子一坐,双腿伸直,身体后仰,“真是扬眉吐气,霍零蛋那个狗崽子,终于被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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