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似爱而非 > 肖恒 第一章

  我一直以为人死后是没有所谓的“灵魂”的。

  如果非要说有的话,也应该只是极少数的一些人,因为死时太不甘心,最后的残念化成了孤魂野鬼一类的东西,从此虚无地徘徊于世间。

  现在看来,一切似乎并不是我认为的那样。

  我死了。割腕自杀。自以为死的时候并没有太多的不甘心和怨念,就是单纯觉得再活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人真的绝望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死”就成了一件并不可怕的事情。

  冰冷的水流过手腕狰狞的切口,让疼痛变成麻木,我平静地看着一池水缓缓从淡粉变成猩红,倦意袭来后,靠在池边,慢慢合上眼睛。

  结束了。

  终于,一切都可以放下了。终于,我能够放手了。

  一切的痛苦、思恋和悲伤,终于得以烟消云散。

  这次,是真的放过你了。

  那么,衷心希望你能够永远幸福。

  ****

  我没想到还有机会再看到光。

  漫长且无尽的黑暗中,忽然露出一丝曙光般的微明,然后越来越亮。

  眼前出现了些许模糊的重影,我整个人半梦半醒,只感觉身体很轻,像树叶一样在空中荡荡悠悠。

  感觉不到温暖或寒冷、痛苦或喜悦,包围我的是一片像羽毛似的轻软的虚无。

  隔了好久,整个身体终于不再是飘着,然而意识仍旧恍恍惚惚,我觉得自己正在那片虚无之中缓缓行走着。

  我并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

  但是冥冥之中,仿佛有什么东西牵引着我前行,周围亮了又暗,灭了又明,争来逐去拉锯了良。

  ,最终还是普照的明亮驱散了黑暗,又暗淡了下去,化成了令人怀念的暖色灯光。

  眼前的景物仿佛一张逐渐展开的画卷,缓缓明晰写实起来。

  我梦游般地环视四周——这是个我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是我的家。

  我和他曾经的家。

  红木地板,白色沙发。落地的艺术台灯一如既往地笼着橘红色温馨的光晕,投射在他恬静的睡脸上。

  我几乎是从第一时间就一如既往地傻站着欣赏起来。

  他习惯在沙发上开着台灯入睡。而我,则一向喜欢在他入睡时坐在一边,静静看着他那张刀削般俊美的脸庞。

  正看着,他突然翻了个身,似乎是迷迷糊糊觉得冷,伸手去摸毯子。

  毯子早被他弄到了一边的地板上。他睡觉一向不老实,以前都是我一次又一次帮他把被子盖回身上,而现在,我却只能站在一边,爱莫能助。

  摸不到毯子,他被迫睁开眼睛。

  我的心在那一瞬间还是下意识地跳急了半拍,就如同平日里偷看他睡觉生怕被抓到一样的做贼心虚。

  然而这次,他的视线只是平移地扫过我,没有动怒,只默默径自从地上捞起了毯子。

  我站得离他这样近,他的手在某种意义上算是直接穿过了我的身体,我们却都没有感到一丝异样。

  他看不到我,摸不到我。

  他感觉不到我的存在。

  其实这倒也无所谓。

  反正他能看到我的时候也是无视我,能碰到我的时候也是尽量能不碰就不碰。

  我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一直当我是空气,可喜可贺,我最后终于真成了空气。

  他裹着毯子往沙发上一倒,顷刻之间重新沉入梦乡。

  而我还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心里叹服自己良好的涵养。

  总觉得,我完全有理由歇斯底里,或者抓狂,或者暴跳如雷。如果真的有上帝或者随便是谁此刻一脸悲悯地站在我面前,我都有权马上揪住他的领子严肃质问一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可是现在的我心情很平静。

  因为我没能见到上帝,没能见到黑白无常,没能见到冥王——

  没能见到任何一个传说中在人类死了之后会来带个路,最起码告诉他下一步该怎么走的人。

  我就这么死了。

  莫名其妙地没上天堂,也没下地狱,却成了个没人管没人问的孤魂野鬼。

  还偏偏缚在了他身上——

  我已经试过了,我完完全全会被他吸引,物理学上的那种吸引。

  现在的我,做不到离开他身边太远,一旦出了某个范围,瞬间就会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强制性地拽回到他的身边去。

  我已经有点想不起来自己如今这个属性学名是什么了,地缚灵么?

  ……

  我猜我肯定是不小心错过了什么。

  比如说天堂的大门打开了,我不小心没看到;又或者是黑白无常临时有事,把我丢在这里忘掉了。

  总不会是因为,在毫不在乎的自我欺骗下,我内心的某个阴暗的角落,还是藏了太多无法倾泻的委屈和不甘。

  我自己也不知道。

  最初恢复意识的时候,仿佛是从噩梦中惊醒一样。

  上一秒还在流着血迈向死亡,下一秒就发现自己居然在车里,而他一脸疲惫地靠着车窗睡着。

  我几乎就要以为这又是平常的日复一日。

  我每天都等他一起从公司回家,他总是自顾自地睡在一边。我能体谅他,工作忙,录节目常常是一整天,很耗费体力。

  大明星,万人钦慕,其实也难做。

  于是习惯性地伸出手,却碰触不到他的发丝。

  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有什么不一样了,叫了司机,司机却没有回头,我想要拍他,同样是抓了个空。

  我的身体很轻,几乎可以直接穿过所有能碰触到的东西,而且无论我怎么喊,好像都再也没有人能看得见我、听得见我。

  在最初的十几分钟里,真是要疯了。

  但可能是我这么多年来早被很多事情锻炼得心理素质异常好的缘故,当十分钟后车开到楼下时,我已经基本上坦然接受了自己变成幽灵这个事实。

  他下了车,而我因为那引力的关系,就这么被他带回到了熟悉的家里。

  窗户上还挂着我那没有品味的嫩黄色窗帘,印着几只非常傻的小鸭子,和房间其他各处简约时尚的气氛格格不入。

  摆设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动。灯、沙发、枕头,都还是我记忆中的样子。

  只是桌上的相框里的不再是我靠着他晕乎乎地看太阳花的相片,而换成了他和那个人的。

  那人的脸庞,永远是让人一见难忘的漂亮精致。

  虽然其实并没比我们小几岁,可至今周身仍存在着满满青春洋溢的少年气息。

  那应该是一张杂志的宣传照,却拍得很温馨,那人穿着铃铛猫的服饰,笑得一脸灿烂;而他则被迫穿着狗狗的衣服,一脸冷酷中挂着被逼无奈的沮丧,细细看去,却又有几分难以察觉的温柔。

  虽然早就知道肯定会是这样的了。

  真让我看到了,还是觉得灰心丧气。

  想人家两大明星,不仅私底下感情无懈可击,连明面上都是公司推出的官方配对。

  每天官网上、BLOG上,一堆堆粉丝的花痴祝福刷屏看得眼睛都花。

  每次登他的BLOG,看到各种暧昧图片和粉丝写的东西,我都会莫名萌生一抹恶意——如果哪天他的账号上莫名出现了一句话,比如“至少在十年以内,他洛予辰是我肖恒一个人的”这样的话,会不会天下大乱呢?

  十年,是我们约定我可以拥有他的时间。

  十年,仔细想想,其实已经很长很长了。

  我就好像是感情剧里常见的那种炮灰配角,拼命死缠着主角不放,自不量力居心不良地横插一脚,连累一对有情人好些年不得成为眷属。

  结局也和剧里一样,讨厌的配角不仅被当成垃圾彻底扫清,还顺带个不得善终的下场来大快人心。

  抬头看看,我又失败地发现,被我执意贴在墙上的几张他的巨幅写真也被拿掉了。

  比起相框里早就被我猜到最终命运的照片,还是这个比较令我气愤。

  不知被扔到哪里了,那些都是我好不容易收集的呢。

  罢了罢了,都不在尘世了,还计较这些做什么呢。

  在我继续观察房子的细微变化以寻求进一步打击的时候,他已进了浴室,隔着我生前险恶用心挑选的半磨砂玻璃门,从透出浴室的一点微光里,那完美的身形一览无遗。

  现在看到他还是会色心顿起,我也真是没救了。

  本来还以为,死亡可以让人放下一切,哪能想到自己居然会真执念到迷途不知返的境界。

  人都死了,心还在他身上。

  不过,终究还有一点值得宽慰的地方吧——毕竟死了,所以再也不能从他身上继续索求什么。

  再也不能强迫他屈尊纡贵对着我廉价的一厢情愿。

  我终于终于彻底认清了现实,再也不会心存“他或许有一天能哪怕有一点点喜欢我也好”那样遥不可及的幻想了。

  这就是我从死亡那里得到的少得可怜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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