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滚。”方写忆居高临下道。
“你不是开玩笑吧?起码也等手术做完!”
我站起来, 怀疑这家伙到底有没有人性。
“我从德国找了最先进的医疗小组,手术结果可以不用太担心了。”他往墙壁上一靠,也不怕弄脏他那身名贵的衣服。
“我过来呢, 是要告诉你, 手术之前小恒有让我带话给你——你自由了, 无论结果如何, 你都可以滚了。”
我吼道:“你少在这挑拨离间、颠倒黑白!”
“呀, 小恒真的这么说了的, 虽然‘可以滚了’是我加上的。”
那该死的狐狸从怀里抽了封信给我。
我知道那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不肯接, 他于是直接抖开了给我读!
读了两句我就听出来那确实是肖恒的调调没错了,什么我自由了,什么也许分开一段时间思考清楚比较好,用词那么委婉, 一如这些天的温柔、微笑。
可他他最后还是决定要赶我走。
这种被死刑立即执行的感觉。真他妈难受。
我想装作我没有听过这封信。
留下来死皮赖脸软磨硬泡,他应该还是会接纳我。我还是能让他心疼, 还是能让他在乎。
可是, 我还能让他像以前那样爱我吗?
他说,想要冷静下来认真思考的时间, 可是思考完了, 他还会要我吗?
我靠的就是一直在他身边从没离开过,每一天每一天形成的习惯让他无法逃脱的。如果我离开, 被忘了怎么办?被人趁虚而入了该怎么办?
“也许你也该听小恒的一次。”
“至少, 尊重一下他的选择。”
方写忆:“你仔细想想,但是小恒他从醒来之后, 就一直被你缠着没有消停过。就给他一点时间吧, 比如说一年, 让他想清楚他究竟要什么,不好吗?”
我觉得不好,我很怕。
一年,很久。
我知道是我贱,之前十年都被浪费去了,可是。
“你怕什么?”方写忆问我,“你应该知道小恒多无可救药一根筋,一年你都等不了?世界围着你洛予辰转?”
“你欠了他十年,洛予辰。一年考验你的时间,你舍不得?”
“退一万步说,他就算真的变心了,综合你之前做过的事情,你不该认?”
我哑口无言。
是的,肖恒有这个权利,让我用时间来证明一些东西。
一年,已经很短了,他用了整整十倍的时间证明他的心意,向我要一年,实在不长。
我有义务给他这个时间。
“你的合约,我买给刑蔚了,他会好好‘招待’你。要是你这一年反省得好,我可以和刑老板商量一下,考虑把合约给你拿回来。”
“你放心,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我肯定会好好照顾小恒的。”
我深吸了一口气。
心里暗暗跟自己说,是亲哥哥,他是亲哥哥。
他要不是他亲哥哥,我……
……
感谢上天,手术很成功。
肖恒还没有醒。等他醒后,还需要在无菌室待两个星期,再经过留院观察,完全出院,可能要几个月之后。
我则一直在被公司催。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才被方写忆卖进去刑氏三天,我就得到一份演艺圈中人梦寐以求的大礼——好莱坞电影的男配角。
红极一时的畅销探险小说改编,美国知名导演执导,合作对手也全是好莱坞知名的国际影星。
之所以会挑上我,翻了剧本才知道,这整个故事里对这亚裔男子的描写简直就像是一个被塞进书本的我。
简而言之其命运就是:有美妙的嗓音的大明星,却高冷淡漠、自以为是、不合群。明明与女主角艾拉两情相悦,却无法控制自己的桀骜不驯。
结局当然是因为一意孤行而在沙漠中葬送了性命,为善良勇敢的女主角艾拉和无所不能的男主角扫平了幸福美满的道路。
我想这剧本是在讽刺我还是怎么的?
我在医院里陪肖恒的那段旷工期,“洛予辰到底干什么去了”,被报纸沸沸扬扬地炒起来了。
叙述的故事版本繁多花样百出。有根本不着边的,可是竟然也有一两家把故事情节真猜出了个大概的。
报上说我是为了避风头,其实我是迫于公司的压力,才会接了那部电影远赴海外。
临走之前,我又去看了肖恒一次。
他醒着,精神还不错,我抱着那只狗在窗外对他招手。
他看我的眼神很温柔,反而把我搞得挺伤心——他什么时候也学会这样子了?明明把我赶走,却表现得好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我把这只大毛绒狗、家里的钥匙和那一对我们的对戒都交给了方写忆。
请他代转肖恒,并告诉他,我一定会一年之后来取。
他不敢说让他等我。
但我一定会回来。
然后我坐上了飞机,飞往美国。
因为是好莱坞超大成本的制作,这次电影的拍摄时间跨度整整长达十个月之久,地点也选在世界各地十几个不同国家的深林与岛屿。
繁忙的工作可以阻止我的胡思乱想,而拍完这部电影,我就马上回去,回到他身边。
拍摄的过程比我想象中要艰辛,导演力求完美,明明可以用特效的地方都偏要去抓真实的场景。
有一幕我生生和一只没拴铁链的美洲狮相隔不到三米对望了一分钟,那一分钟过得真比一辈子什么时候都要漫长;在看不到边际的撒哈拉沙漠里,只有摄影机跟着我,导演一直不喊卡,直到我几乎真的快要死在沙漠里。
不是家的地方,很难入睡。
我们剧组因为经常深入无人之境,通常都只是在荒郊野外搭了帐篷。
在那些陌生的地方度过的每一个辗转反侧的夜晚,都让我更为思念曾经在家中他容忍我留的那一盏夜灯,记忆中那昏黄朦胧的光芒,一天比一天渗透入骨髓。
演技享誉国际的女主演无数次赞扬我这个几乎不曾演过戏的歌手。
她说我把那个浪子演得太令人心动,她说我看她时眼神里有让人心疼的孤傲和脆弱,让她明知道自己的角色艾拉应该移情欣赏成熟果敢的男主角,却会不由自主地想要拉着我的手逃离。
我死去的那一场戏,她哭到歇斯底里,哭到周围的人都无法劝好。
她说,她只是太入戏。
她是艾拉,而艾拉真正爱的人已经死了。
她说我是个演戏的天才。她不知道的是,我演的就是我自己而已。我的乖张我的真实,都是一个人,在漫长的时间里,赋予了我那样的眼神。
只是,那个角色与我唯一的不同,就是他的心永远在漂泊。
而我却知道,我有家。
我有一个要回去的地方,有一个想要守护的人。
十个月,三百零三天,七千两百七十二个小时,我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他。
好容易拍完了戏,我却又陷入后续的一系列繁忙工作之中。
心急火燎却一直不能得以及时回国。好容易忙完了那些事,时间已经拖到了圣诞节,我才终于得以回到S市。
下了飞机,机场外面繁华区的华灯霓彩与这节日的驯鹿铃铛一起闪烁着。
换回国内的手机卡,背出了他的号码,就差拨通。
我在想,我是不是不应该显得那么急切——我才下了十个小时的飞机,样子挺吓人的,也许可以先回去睡一觉休整休整,再精神饱满地去见他。
这一年风餐露宿,我掉了好几公斤,也被撒哈拉沙漠的太阳曝晒成了一团黑瘦的干柴。
每天吃饭喝水从来没准时,十个月起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我都在胃疼,镜子里的样子都快憔悴得不能看。
导演却表示很高兴,因为我最后只剩半条命的样子,很适合死在沙漠里的最后那幕。
搭了车穿过市区,今年的冬天似乎还没有开始下雪,却寒冷异常,我静静看着窗外这阔别大半年的熟悉的城市。
人们都说夜晚的时候,身处喧哗之中的孤独人只会更感觉孤独,这也许就是酒吧有生意的原因,我现在,有点体会那种感觉了。
突然,我看见车窗外闪过一抹熟悉的身影。
“停车!停车!”
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冰凉的空气灌进肺中,脑子霎时有点混乱,我跑到路灯旁,大口喘着气,环顾四周的热闹人群与熙攘街道,没有……什么也没有。
唉,我怎么变得这么可笑,就只是一眼看着像就追过来……
然而就在这时,肖恒就正从我面前的店门里走出来,这么近我不可能再看错了,竟然这么巧,巧到像是上天的安排。
然而我还没有来得及露出笑意,就看到一个人正牵着他的右手有说有笑。
靠得那么近,简直如情人一般亲密。
金发碧眼,高挑的身材,是那个好看得过分的外国人。
我就这么站着,在欢欢乐乐的街道上突兀地杵着,僵硬而显眼。
但他就是没看见我。
两人有说有笑站在人行横道边等绿灯。
不是曾经说过吗……说过只要我在他身边,他一眼就能看到我的。
可现在,我就在身边啊!
他没看见我,但是路蔚夕看见了。
外国人愣了一下,拉着肖恒快步要走。
只这一瞬间而已,我再一次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愚蠢——我早就知道肖恒身边存在一大堆优秀的人虎视眈眈,我的地位本来就无比岌岌可危,我怎么会傻到自己去空出那个位置来的?
一年,那么久的时间,或许我早就被取代了也说不定。
从来都看不惯路蔚夕,但是现在自问,我拿什么去和他比呢?得天独厚的外貌?性格?才华?背景?还是对肖恒的关心程度?
他一年思考的结果,是不要我了……是么?
是啊,洛予辰有什么好。
那什么和他周围的那些人比。
我比不了。
可是,他是我的。
……
我听到自己喊他,声音剧烈地变调。
他的身子僵住了,他停下来,回头看见我。
灯已经变绿。路蔚夕拉着他要走过马路,他却还是折了回来在我面前停下。
太好了,他的气色不错,没有什么很让人担心的地方,头发又长了一点,在冬天里看起来很温暖。
他没有笑,没有表情。他打了个招呼说了句好久不见。
说完了,转身要走。
“肖恒!”
“一年了,我,回来了。”
他停下来:“嗯,恭喜回国。”
说着却又要走,甚至不愿意再多看我一眼。我知道我现在难看,长期的拍摄,我的样子几乎不能看,惴惴又叫了他一声。
从来,我只要叫他的名字,他就会为我停下来。
然后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等待我要说的下一句。
我在享受那种特权的时候,从来没想过如果有一天他对于我再也没有反应的时候,我又能做什么来防止自己不被无视。
后来的事情证明,我在叫他的时候陷入这种自怜自伤是多么不合时宜。
我拉住他,满脑子在想他和路蔚夕是不是在一起了。我越想越急,想要把他裹进怀里不放手,想要救这么当街抢走他。
“肖恒,肖恒。”
他愣住了,挣扎,我死不放手。
“洛予辰你干什么!”
“我回来了,”我说,“你是我的,不准走。”
他像是听见了什么笑话,更加剧烈地挣扎,手肘戳进了我的小腹。
痛。
“你放手!”
“放手,你说过等我的,一年,你说过等我的!”
“洛予辰!”
我被他拽着领子拉到了街角摔在墙上,他喘着气,抓着我的双肩,表情分明是隐忍的愤怒。
我好难过好难过,他为什么那么生气?
身子撞在墙上生疼,胃酸上泛,胃里好疼,耳朵里也嗡嗡作响。
“谁说过等你?”
“洛予辰,你到底把我当什么了?旅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凭什么等你,为什么你可以认为我会永远在一个地方守着一个没有半点音信的人?”
我马上就意识到,他肯定误会了什么
我,我们,都被骗了。
方写忆,那只狐狸。他肯定没有把我留给他的那些东西转交,肖恒以为我是不辞而别!
一整年,不辞而别!
我不该相信他,我太天真了。
在国外拍了个戏现在又回去找他?他还不得恨死我?
我想张口,却发现自己发不出声音。
这段日子,我被工作折磨得身体很差。我想要解释,却连拉住他的力气都没有。
恍惚间,听到路蔚夕的声音,那个外国人告诉他别和这种人废话,然后他们都走了,我想追,却没有力气身上作痛的地方太多了,我甚至分不出来哪些是肉体上的哪些是精神上的。
我在那漆黑的街角窝了很久,身子上很多处疼逐渐转成冷得麻木,只有心脏和胃还抽搐得厉害。
胃好疼……
刚刚被手肘撞的那一下,我被糟蹋了十个月的已经异常脆弱的胃算是彻底完蛋。
胃越来越疼,我只能用自己的膝盖顶着。
没事的,没事的。
我安慰自己。
之后,我可以解释的,他不会不听我的解释……但是,他真的还会听吗?一年过去了,路蔚夕那么好,他比我好那么多。
而肖恒,他很难爱上一个人,可如果他爱上一个人。
如果他爱上一个人,那个人会在云端之上。
而曾经被他爱过的人,一定会下地狱。
……
冰天雪地黑沉沉的街角,我的意识逐渐模糊。
其实身上有手机。
不是不可以叫助理来救我,可是,我啊……我在那一刻,想的却是,不如干脆就这么疼死算了,明天暴尸在大街上,也许他就消气了。
“肖恒……”
我只有一遍遍叫他的名字,声音越来越微弱。
疼痛让眼前的景物有些失真,变得暗红而扭曲。我好像躺了很久,又好像只是很短的时间,什么也听不到,清晰地感觉着意识的远去。
我想到医院里那颗红药水的心。
我给他画了心,道歉的话,也说了不知道多少次。
可事到如今,好像还没有真的说过一句“我爱你”。
我不敢说。
没资格说。怕终于说出口,却还是太迟太迟。
爱情里的卑微。
我知道了,试过了,没有人比我更卑微。
有人在我耳边吼着什么,我听不真切,但是我好像看到了他的脸。
起码我有努力去做一个微笑的动作,我好像被他抱了起来,那温暖像是天堂。
他的表情急躁,我听了很久才听出来他是在吼。
“洛予辰你怎么样?醒醒!哪里疼,你说话啊?”
我想说什么,身体却已经再也支持不了胃疼的折磨,倒在他怀里安心地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很不出意外地在医院里吊着盐水……不是已经在医院里了吗,胃怎么还是在疼,郁闷。
“那个,送我来的人……”
医生很忙,毫无耐心:“不知道,是走了吧!”
我都这样了他还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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