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的盼望着现场上演大卫击倒巨人歌利亚的场面,但结果却令他们失望了——
豹闪闪的确结结实实地踢中了阿强那宽大的背,也令阿强“噢”地叫了一声,但似乎对阿强毫无影响,他反而还能转过身来,试图抓住豹闪闪!
“嘿嘿,你清彩(随便)踢!我不痛!”
豹闪闪见阿强伸出手来,向后一跳,再次躲过了阿强的攻击。
豹闪闪足够灵巧,而阿强则是动作较慢的力量型选手,看来这场搏斗会是一场持久战了。
豹闪闪不断地左右腾挪,躲过阿强的攻击之后会马上试图发起反击,但无论如何击以拳脚,阿强都仿佛没事人一样。
反而阿强似乎抓住了规律,偶尔能够骗豹闪闪发起反击,而自己抓住机会,与豹闪闪直接对拳,令后者噗地叫疼,慌忙退后。
豹闪闪的确是强大的猎人,面对中型野兽时恐怕能够用上她娴熟的技巧而不落下风,但真要面对大只佬,还是不太可能的。
阿强又一次抓住机会,愣是用胳膊将豹闪闪撞出一尺开外,使她瘫坐在地!
在场观众都倒吸一口凉气。
这显然是要输了,阿强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两步向前想要将她扑倒!
令所有人意外的是,豹闪闪以手撑地,猛一用劲,竟将两腿高举起来,在阿强没反应过来时正正踢中阿强的肩膀!
对此没有准备的阿强在向后倒地的同时抓住豹闪闪的两脚,而豹闪闪将计就计,在阿强倒地的同时竟一屁股坐在阿强的脖子上。
“一!”监督搏斗的吏员马上开始喊数。
阿强左右摆头,仍然抓着豹闪闪双脚的双手想要推开她,但豹闪闪咬牙切齿地竟坚持了下来!
“二!”
场边刚刚不敢看的人,都瞪大了眼睛,试图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形势竟瞬间逆转?!
“三!”
“候选者豹闪闪取胜!”
所有人的下巴都给惊掉了!而后则是震天的欢呼!就连旁边正在搏斗的其他候选者都愣住转头来看!
放弃抵抗的阿强无奈地吐槽道:“囡仔,原来你这么重……”
郑克殷也认同这一点——豹闪闪靠自身体重抓住机会压住了阿强,连阿强这么壮的男子都难以拔开她的腿将她推开,恐怕是她十年如一日地摄入蛋白质的缘故。
又因她运动量大、动作灵巧,她吃肉吃得多也不显胖,简直是完美的健美身材。
这么看来,她在狩猎方面是的确非常有经验,她真的不是自我吹嘘。
豹闪闪听着全场的欢呼声,像小女孩一样很开心地笑了。
她出人意料地打赢了阿强那样的壮汉,第二轮、第三轮的搏斗中,被抽中的男子更加不愿意和她对决了,第二轮的澳龙人见推脱不掉,只好一开场就宣布认输;而第三轮官府还是给安排了汉人,但那个瘦鸡不堪一击,刚开打未久便顺势承受豹闪闪的攻击,而后麻溜地倒了地。
搏斗项目结束的时候,午时其实也快要过了,整个上午的三个项目,豹闪闪几乎全是第一,一下子成为全城热议的话题!
午休时间,官府给所有候选者都提供了一碗汤和糕点、包子,郑克殷见场地上豹闪闪单独坐在一旁,不像其他人都与旁边似乎认识的人有说有笑,便走上前去,用澳龙语打了招呼。
“日安,闪闪。”(MishishTuux,Shimpshi.)
豹闪闪惊讶地抬起头来,眨了眨她那大大的双眼,很是可爱。她吞下了还在口中的食物,用澳龙语回道:
“你就是郑克殷大人?”
“是,”郑克殷让小吏给自己小木凳,坐下来,与豹闪闪距离可以更近些,也不必显得高高在上,“我听李茂说,你报名的时候,声称自己比大多数男人更强大。”
豹闪闪爽朗地哈了一声,“那现在郑大人知道我说得没错吧?”
郑克殷点了点头,“我想现在所有人都会承认这一点的,即使不经过下午的实战,我都认为你有资格加入神猎营,甚至……你有资格给其他人当教官。”
豹闪闪露齿一笑,她的不同笑容都各有其可爱之处。
郑克殷则继续问道:“不过我好奇的是,我知道澳龙人都很忌讳女子涉及到打猎,连谈论都不能谈,你又是怎么能当上猎手的呢?”
郑克殷的这个问题仿佛踩到了雷区,豹闪闪那张阳光灿烂的脸瞬间转成了阴雨连绵,她低下头,连说话的声音也压低了。
“情况……有些复杂。其实是经过了一些事情之后,家人与我断绝了关系,而社里人把我安排在营地边上的帐里独住,大多数时候,不允许任何人和我说话。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能够自由自在地到山林中去奔跑、打猎,不用像其他女人那样每天都被困在营地里,做手工,煮饭,照顾别人。”
原来是被亲族排挤的可怜女孩,甚至连家人都与她断绝了关系。
大概是为了求生,她只得自己学会狩猎,一切都是因为生活所迫,才锻炼出如此强大的女猎手。
那“一些事情”,恐怕是她不愿意详谈的,郑克殷也不强求。只是这名女子实在引人好奇。
“这样吧,下午去青丘山,你坐我的马车。”
“可以吗?”豹闪闪抬起头来,双眸闪烁着光芒。
她的汉名真好听,郑克殷认为豹闪闪人如其名,是能够闪闪发光的一颗明亮的星。
至于她的问题,郑克殷知道理论上,孤男寡女同乘一舆确实并不合适,豹闪闪大概也不知道,其实汉人也有无数迂腐的规矩。
这日上午她用选拔中的表现征服了所有人,无论汉番,无论男女,都在为她欢呼;但晚些时候明人们回过劲了,一定会嘴碎地议论起来,认为女孩子家做这种抛头露面的事根本就不合适,即使是番人也不该如此!
但他还是点了点头。“来吧。”
午时已过,未时到来之时,选拔者便被一车一车地运到西南边的青丘山的山麓,殖民司此前已经在那设了营地,又清理了道路。
“我们社的营地,就在那个方向。”坐在马车中时,豹闪闪兴奋得忍不住四处抚摸,又时时拨开帘幕,看外头的风景。
“不过大人要所有澳龙人迁聚到合儒城和开天坊去,我们的营地也已经拔了。”
说着这话的时候,豹闪闪的语气没有一点哀伤,仿佛对自己原来所属的氏族和营地没有一点留恋。
“那个,大人,”豹闪闪回过头来,瞪着诚挚的大眼睛望向郑克殷,“进入了神猎营的话,我会住在哪里呀?”
这个问题郑克殷既想过又没想过——他其实是安排了专门的营房给神猎营的,但当时他根本没料到会有女人混进其中!
而他若是把她收留到自己家中,也没有合适的名义,只会引来非议。
那么最好的做法,便是专门给她一套房子。
“你想住在城内还是城外呢?想在热闹一点的地方,还是清静点的地方?”
“城内!热闹!”豹闪闪竟然脱口而出,“我想和很多朋友在一起,虽然现在我还没有。我想学会汉语,想用你们的语言开心地聊天!”
大概是被排挤得久了,豹闪闪内心当中是真的很渴望与他人建立联系。
郑克殷笑了笑,“好,只要你下午抓到任何比兔子大的猎物,我就会宣布你是这日选拔的冠军,因而有额外的奖赏,那便是一座位于合儒城内离闹市不远的房子。”
豹闪闪顿时大喜过望,连忙抓住郑克殷的双手,“真的?!那太好了。大人,你就看我抓一只羚羊给你吧,这是山狮子最爱吃的食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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