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安们发现食堂里的饭菜非常的好吃,渐渐的中午也不回家吃饭了,每到饭点就争先恐后的去食堂打饭。
瞧着飞奔而来的众人,老张脸上都笑出一朵花来。
顶级食材碰上顶级师傅,做出来的饭菜就是美味。
看吧,他养的小猪崽子们正向他招手呢。
这说明啥?
说明他厨艺好。
乐呵呵的给他们打饭了。
“老张,给我一份凉拌黄瓜,还有肉末茄子。”
“我要芹菜炒肉。”
“番茄炒蛋。”
“凉拌黄瓜。”
“哥,每道菜都给我来一点,可不能手抖。”
“放心,保证给你们盛满满一勺子。”老张的嘴角疯狂上扬。
他的手一点都不抖,都是满满一勺子。
众人对他就是一顿猛夸。
说他人好心善,厨艺顶呱呱,比旁边县城公安局里的陈师傅强的太多,简直不能比。
陈师傅和老张都是师兄弟,互相看对方不对付,都觉得自己的厨艺最好。
老张听到这话,立即心花怒放,笑得合不拢嘴,直接免费给那个最甜的小伙子盛了一大勺芹菜炒肉。
这孩子,净说些大实话。
其他人见状,纷纷吹彩虹屁。
果不其然得到满满一大勺菜,不过不是肉菜,是小青菜。
这让他们欣喜若狂。
本来特别喜欢吃肉的他们,不知道怎么滴,吃了食堂里的青菜后,觉得青菜比肉还好吃。
旁边的小李见老张被捧得忘乎所以了,根本没看见他,就悄咪咪的钻进厨房里面。
找到存放黄瓜和番茄的地方,眼睛猛的一亮。
毫不犹豫拿了两根黄瓜和一个番茄塞进衣服里,昂头挺胸的走出去。
老张没有发现。
抬起脚刚走出食堂,就被老张抓个正着。
小张暗道一声糟糕,转过头,嘿嘿傻笑两声,非常心虚,“老张。”
老张铁青着脸,看了一下他微凸的肚子,气的头发竖了起来。
冷笑两声,“偷我的菜?”
“就咱俩这关系,怎么能说偷呢。”
小李一副感情好的揽住他的肩头,却被他一巴掌拍下去,反被拎着去厨房。
老李指着凌乱的厨房,“把这收拾干净,黄瓜和番茄就能给你。”
蔬菜他都有数,少一个他都知道,
现如今这些菜都是他的宝贝,时刻看守着,在小李进去拿菜的时候他就已经发现了。
为了可口的黄瓜和番茄,小李猛的点头答应。
花了半个小时才把厨房打扫干净。
如愿以偿吃到黄瓜的那一刻,好吃的他快哭了,觉得一切都值得。
捂着酸疼的腰,找到沈安定,分给他拇指大小的小节黄瓜。
“吃吧,这是我费尽千辛万苦的来的。”
看着那一点黄瓜,沈安定嘴角抽了抽,把黄瓜推给他,“你吃吧,我有。”
接着就在目瞪口呆的目光下,掏出手臂粗的黄瓜来。
淡定的来了句,“今天三哥三嫂来给我们家送了一些蔬菜,我媳妇让我带点当零嘴。”
中午回去吃饭的时候,发现三哥三嫂来了,不过送完菜又走了。
小李:······
这黄瓜好熟悉,总觉从哪里见过一样。
低头看了一眼,哦对了,跟他手里的黄瓜大小差不多。
该不会给食堂提供蔬菜的是沈安定的三哥和三嫂吧!
这么想着,也就问了。
沈安定点了点头,他也是刚知道。
小李顿时觉得无比心酸,早知道就不去食堂偷黄瓜了,害的他干了一整天的活。
······
今天王晓燕下班的比较早,本想跟大家打好招呼就回家的,谁知道有一个干事提议,“听说百货大楼来了一批海市来的衣服,不如咱们去看看呗。”
其他几个干事都同意,就只有王晓燕犹犹豫豫。
思考了半天,“我还是不去了,小志被录取了,我今天准备早点回家给他做顿好饭菜。”
沈岚跟王晓燕从小一起长大,长大后又在报社上班,感情非常好。
是闺蜜也是知己。
两人的性格却不一样,王晓燕比较温婉,举止大方,沈岚确实性格比较活泼,就算是身为人母也被保护的很好。
沈岚拉着王晓燕的胳膊,“晓燕,去吧,咱们办公室里的人都去了,就差你一个,现在才四点半,时间好早,逛百货大楼用不了多长时间。”
低头看了一眼她的衣服,“你看看你,这些年过的都是什么生活,太节省了,衣服都洗的发白还一直穿着,也不知道对自己好一点。
咱女人啊,就应该对自己好一点,不然挣钱是给谁花的。”
不容她拒绝,沈岚拉着她对几名干事使眼色,“走吧,今天要好好逛一下,买套新衣服穿,送小志上学的时候给他长点脸子。”
旁边几个干事附和。
沈岚这个朋友啥都好,就是脾气太温柔了,典型的贤妻良母,认真工作顾家,一点心眼都没有。
提到小志,沈岚也不抵抗了,就跟着大家去了百货大楼。
沈岚满意的笑了,这才对嘛。
挑选着衣服,沈岚不经意间抬头,看到了一个妙龄少女跟一个身着藏青色衬衫的男人有说有笑,非常亲昵。
离得比较远,他还背对着她,但莫名给她一种熟悉的感觉。
不由多看了两眼。
突然想起,王健今天上班穿的也是藏青色的衣服。
加上那男人的身形跟她丈夫很像。
王晓燕有点怀疑那是他丈夫。
下一秒,这个想法被她排除掉。
应该是有人凑巧穿的跟他一样吧,王健是不能做出对不起她的事。
夫妻之间要相互信任才对,是她有些鲁莽了。
想起王健,王晓燕情不自禁的露出一抹幸福的笑容。
买了一件到脚踝的浅蓝色连衣裙,告别干事们,去了一趟供销社,没买到猪肉,买了一点青菜,称了半斤糖果回家。
回到家,就看见小志在书房里学习,欣慰的笑了笑,进厨房做饭了。
做好饭后,等了半个小时还没等到王健回来。
小志有些饿了,“娘,爹咋还不回来?”
小志今年十六岁,上初一,是个大小伙子了,心思非常敏感,也非常懂事。
王晓燕皱眉,看了一眼没动静的门口,通常这个时候王健已经回到家了,今天怎么回事?
不过她也没多想,不由自主的给他找借口。
“你爹估计有事耽搁了,娘给你留点饭,咱们先吃。”
昏暗的煤油灯下母子俩温馨的吃着饭。
王晓燕让小志先去休息,自己坐在客厅守着。
饭菜热了一遍,又一遍。
第四次热好的时候,王健终于回到了家。
“回来了。”王晓燕没问为什么,满心欢喜的走过去,贴心的接过他脱下来的外套,整理了一下挂在衣架上。
突然闻到一股香味,收拾的动作突然顿住,诧异的看着外套发呆。
玫瑰花味的雪花膏。
而她用的是牡丹味的雪花膏。
王健扭了扭脖子,随意解释了一下,“厂里有点事,回来晚了点。”
看向小志的房间,“对了,小志被录取了吗?”
王晓燕这才缓过神来,眼神有些不太自然的看了一眼外套,“被录取了,还是第一名呢。”
“那就好,没给我丢人。”王健满意的笑了笑。
“饿坏了吧,我这就去把饭菜端出来。”
王晓燕刚要去厨房就听见王健道:“我不饿,在厂里随意垫了一下肚子。”
就见他去洗漱了。
看着冒着热气的饭菜,王晓燕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
总觉得王健有些古怪。
但她不愿意多想。
这也不是她的性格。
可她还是抑制不住的多想。
猛地摇了摇头,她怎么变得多疑了,结婚这么多年王健和她一直相敬如宾,没有争吵过,是周围的模范夫妻。
知道他是爱她的,她从来没有怀疑过他。
可能最近工作上压力比较大了吧,容易胡思乱想。
叹了口气,觉得有点对不起王健,自己不该怀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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