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炎热,地里干旱,农作物急需用水灌溉。
罗高义正头重脚轻的拎着水,双脚双手使不上力,使得他拎起水来相当费劲。
一步一个坑,摇摇欲坠。
慢慢的两桶水撒了一地,等到了地头把水桶放下,又溅出一些水,使得两桶水少了一半。
放下扁担,罗高义整个人瘫软在地上,感觉快喘不过来气了。
很难受!
热风吹过,他的身体猛地一缩,打颤。
明明很热,可他却觉得手脚冰凉,如同跌入冰窖一般。
这么久过去也不见好,每到夜晚身体就会突然疼痛,疼的他难以入眠。
太过诡异,他不得不得怀疑自己是被人下了毒。
他猜想是宋云起干的!
村里也只有宋云起有这个能力,可惜他没证据。
想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却没钱。
叶向露拿着瓢,瞥见两个水桶里只有半桶,掐着腰脸色不太好,张嘴嘲笑,“让你拎个水,一大半都撒了,一个大男人干啥啥不行,你还能干嘛?”
鼻子里哼了一口气,瘪了瘪嘴,“跟你分配到一起干活真晦气!”
如今的罗高义人见人嫌,村头的大黄狗都比他受欢迎,一点话语权都没有,说出来的话也没人信。
面对这样的人,她没必要装,直接露出自己的真面目。
罗高义有些难以置信,相处这么久,叶向露自始至终都表现出一副温柔善良的样子,没想这一切全都是她装的。
眼前这个蛮横不讲理的人才是她的真面目!
是他小看她了!
冷笑一声,“不想跟我分配到一组,你可以去跟大队长说,没人拦你。”
“你以为我不想,大队长不同意。”叶向露早就找过了大队长。
说让她服从组织安排,不要没事找事。
一想到这,她就一肚子气。
“既然你办不到,就别发牢骚。”罗高义眼神阴翳。
自顾自地从地上爬起来,拍掉身上的灰土。
“咋地,还不让人发牢骚了,你以为你是谁?身上的玩意就是个摆设,根本不能用,放在以前,你就是个太监,废人!”
叶向露心情本就不好,就想发发牢骚,听见他这话,暴脾气瞬间被点燃,指着罗高义的鼻子大骂。
使劲戳人痛处。
越说越起劲,“一个男人拎水都拎不起来,你还能干啥?”
上下打量他,鄙夷的说道:“脸色苍白,身体虚的站都站不稳,摸样长得猥琐,怪不得夏沫看不上你,就连我也看不上你!”
罗高义越听脸色越黑,拳头死死的攥紧,用猩红的眼睛看着她,咬着牙,“你再说一遍?”
恨不得扑过去掐死她!
丝毫没有察觉危险的来临,叶向露见罗高义铁青着脸,心里有些害怕,可一想到周围都是人,他不敢对她做什么,胆子瞬间回归。
梗着脖子,抬着下巴,相当硬气,“我说的难道不对吗?你罗高义就是个没用的废物!”
“废物!”
竟然敢威胁她,不让她说,她偏要说!
叶向露的每句话,都是在往罗高义伤口上撒盐,自尊心受到了严重打击,举起双手就要朝她打去。
见叶向露瑟缩一下,觉得好笑,胆子小也敢招惹他。
罗高义收回手,嘲讽的看了她一眼,“说我废物,那你呢?连废物都称不上,是垃圾。”
露出坏笑,步步紧逼,“你喜欢宋云起?”
将要脱口而出的咒骂又咽了下去,叶向露满脸惊恐,他怎么知道!
镇定,一定要镇定。
罗高义肯定是猜的,她不能露出马脚,不然就掉进他布下的陷阱了。
快速收敛情绪,满脸茫然,“你说什么,我根本听不懂。”
“不懂?我看你是装傻吧。”罗高义脸色格外阴沉,回想起之前的事,越觉得这个女人不简单。
“在山上的时候,你故意开口,吸引我们的视线,让我出头,那时你的眼睛就花痴的看着宋云起。”
“没有。”叶向露矢口否认。
没想到罗高义眼那么尖。
见她心虚的不敢看他,罗高义嗤笑一声,摇了摇头觉得一点意思都没有,还以为她多聪明呢,谁知道是个傻的。
挑眉看她,“给我二十块钱,我就不把你喜欢宋云起的事说出去。”
“我都说了我不喜欢宋云起,你这人咋不信呢,居然还狮子大张口,简直有病!”叶向露咒骂一声呢个,不去管他,开始舀水浇地。
表面上波澜不惊,其实心里早就是热锅上的蚂蚁了。
罗高义一点都不生气,相反脸上带着笑,“你不怕我大肆宣扬?”
“你的名声坏透了,队里会有人信你说的话?”叶向露很自信。
又了之前的例子,从罗高义嘴里出来的话恨根本不会有人相信,只以为他又在胡诌八到,冤枉人。
“万一我有证据呢?”罗高义玩味的笑了笑。
脑子突然灵光,记起前些天叶向露捡到一块从宋家飘过来的手帕,把它当宝贝一样珍藏,经常偷摸拿出来放在鼻尖嗅。
表情太陶醉,让他以为她犯病了。
从今天来看,那不是犯病,是犯花痴!
她就是婊子!
窥视别人的对象。
叶向露直接翻了个白眼,根本不信。
“手帕。”罗高义看着她,淡淡的吐出两个字,
叶向露汗毛竖起,惊恐的看着他,失声道:“你怎么知道我捡了宋云起的手帕!”
说完之后,她就后悔了。
不打自招。
连忙捂住嘴。
脑子缺根筋,罗高义嫌弃的看了她一眼,“给我二十块钱,这件事就只有我知道,不然队里人都会知道。”
“你威胁我!”叶向露红着眼睛。
“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如果不是你找事,我也联想不到你喜欢宋云起。”
手上有叶向露的把柄,罗高义气势变得很足,硬气了不少。
叶向露彻底慌了。
二十块钱!
对她来说就是个天文数字!
下乡的时候,爹娘就给她三十块钱当盘缠,再加上这些日子从陈蓝月那弄来的十四块钱,一共是四十四。
去两趟城里,买了一些生活用品,花了九块六。
如今她身上只有三十四块四!
听隔壁大队的老知青说,他们已经来了几年,回去的希望几乎渺茫,估计会一辈子呆在这里。
很多知青都找了农村人结婚,如今孩子都有两个了。
以后到处要花钱,这些钱她都嫌少,还要给罗高义二十块,她心在滴血啊!
可如果她不给,他就大肆宣扬,她不怕队里人听到,可怕夏沫和宋云起听到。
她还还没出手勾引宋云起,就被他知道了她喜欢他,那以后想接近他就很难了。
思索片刻后,她咬了咬牙,转过身,从贴身衣物里掏出二十块钱。
罗高义顿时笑了,伸手就要拿,钱却被叶向露突然收走。
“只要给了你二十块钱,你就不会说出去?”叶向露不放心的问了一句。
“当然。”
叶向露这才把钱递了过去。
收了钱,罗高义眼睛都亮了。
有了这二十块钱,他就可以去医院检查身体,配点药,把病治好。
身子越来越沉重,如果再拖下去,指不定哪天他就归西了!
把他变成这副鬼样子的罪魁祸首,就是宋云起和夏沫!
宋云起就是个恶魔!
所有人都被他的外表欺骗,被他蒙在鼓里。
同情的看了叶向露一眼,太肤浅了,看上谁不好,偏偏看上宋云起。
以后有的你后悔的。
你的结局不会比我好得多。
许是同命相怜,罗高义拿了钱之后,没想着报复叶向露,顺便还奉劝了她一句。
“别去招惹宋云起和夏沫,不然你的下场会很惨。”
这是过来人的意见。
意识到宋云起的恐怖,罗高义彻底怂了,就算心里有恨,也不敢去招惹这两个人,因为他知道,宋云起是真的敢杀人!
他不想死!
背起扁担又去挑水了。
叶向露听了这话,觉得莫名其妙,直接把这话当了耳旁风。
宋医生清冷淡雅,对人也很好,上次那么对待罗高义,是罗高义太过分了,泥人尚有三分脾气,更何况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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