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被爱
等个腿儿哦,我把卡片扔回鞋盒。
晚上,我请我在济南的几个朋友吃饭唱K,男男女女一共七八个人。
成逸轩带了一个我不认识的漂亮姑娘,经介绍,姑娘叫菲菲,年龄不大。
成逸轩是我的初中同学,这人算是个奇葩,可以称之为渣中之王。
成逸轩很有钱,家里经营着好几个汽车4S店,他已经结婚了,老婆也很漂亮,但他就是喜欢到处勾搭小姑娘,甚至还有一个长期地下伴侣。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他心里还真是很爱她老婆,虽然我并不太理解这种感受。
我并不看好这种人,但他对朋友还是很够义气的。
没办法,只怪自己交友不慎,误交损友。
几个人吃吃喝喝不亦乐乎,饭后去唱K。
到了KTV,大家都已经喝得晕晕乎乎,可我们又点了很多酒。
曾经的高中同学孙凡直接把麦克风扔到我身上,说:“陈恒在这我们还唱个屁,和你唱歌最没意思了。”
给我麦我就唱,谁怕谁。
七八个人唧唧喳喳你言我语,场面一片繁荣。
成逸轩喊了一句:“来来来,都别说话了,陈恒要唱歌了,听专业的唱。”
我拿着麦克风,借酒劲甩了甩头发,说:“缺一把吉他。”
“别装逼,快唱,不然脱你衣服。”
孙凡说道。
我又甩了甩头发,说:“你们爱不爱我?
后面的朋友,大声一点,我听不到。
一首心酸献给……大家。”
我说完后歪着脑袋想了想,发现好像这种歌献给大家不是很对劲,好在他们几个都喝歪了,根本没人仔细思考其中的逻辑。
我在注目中开了口,可是没想到,我一开唱,这帮孙子就开始摇骰子喝酒了,完全不鸟我。
音乐是非常能够感染人的,其实在唱歌之前,我很开心,因为我通过了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可是唱着唱着,我的心情开始随着音乐共鸣,完全浸泡在了一首又一首的情歌里。
我给自己灌了几口酒,然后坐下和他们玩骰子。
我尽可能地释放着自己,笑着闹着。
我好开心啊,曾经的你们看到了吗。
喝了一会儿,喝不下了,我又开始唱歌。
其他人依然沉浸在游戏和洋酒中,我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静静地唱着歌。
越热闹,越孤独。
《献世》的歌词真是苦情悲催,献世的意思是丢人现眼。
我一句一句地唱着:你是我的秘密,我是你的废物,缺席也不算损失。
今晚你生日,祝我有今日,地球上快消失。
眼泪还是留给天抚慰,你是前度何必听我吠。
我这种身世,有什么资格献世。
酒和音乐搅拌在一起是最好的催情药,不然说酒吧这种场合很容易发生不理性的事情。
张小韵举着酒杯走到我的身边,说:“你唱歌还是和以前一样好听。”
我笑了笑,说:“不是不是,现在比以前好听了。”
张小韵被我逗得哈哈笑了。
我们坐在一起聊了会儿天,氛围逐渐变得有点不太对。
张小韵是我的高中同学,我们是非常纯洁的男女朋友关系,虽然高中时期曾经有过一点点暧昧的萌芽,但我们平时在一起相处时的氛围也都非常正常。
因为平时大家关系都比较好,所以很多事情我都知道。
张小韵最近刚和谈了七年的男朋友分手,因为她把男朋友绿了。
我曾经问她,都这么多年了,不应该是感情越来越深吗。
张小韵摇了摇头,说,没办法。
刚在一起的时候做什么都想和男朋友在一起,觉得特别有面子。
但是到最后怎么看他怎么不爽,连在一起走路都觉得丢人,不想被人认出来。
实在是太腻了。
张小韵在和她男朋友恋爱的后期看上了一个仅仅认识一个月的男生,虽然他们之间也是以快速分手告终。
其实我认识张小韵那个谈了七年的男朋友,以前我们偶尔会在一起玩,他倒是一直蛮喜欢张小韵。
感情这东西真说不好,谈得太久不结婚到最后可能确实就很难结了,所以我很佩服我大学时期的两对谈了八九年才结婚的情侣。
趁着氛围还没完全变得不可收拾,我起身找孙凡聊天去了。
我也是个凡人,我怕我最后控制不了自己。
异性之间本来就是相吸的两极,保持平衡太难了,哪有什么纯粹不变质的友谊。
哦对了,有。
我曾有一个关系还不错的女性朋友,我嫌她丑,她嫌我穷,我们就是互相看不上,虽然我们之间确实蛮有共同语言。
酒喝得差不多了,一行人踉踉跄跄勾肩搭背离开KTV各自回家。
这样的生活真好啊,我在上海的几年根本不曾体验过这样的放纵。
我忽然发现已经有点爱上这个城市,或者说是依赖。
上海是我爱的人,济南是爱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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