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汉柏 > 第一二五节 邮驿(四千加更求订阅)

  “哈哈哈哈!”

  卫青听到这话,乐的开怀大笑。

  “哎呀,你算是说到了点子上,但这不是好事吗?”

  公孙敖面露疑惑,卫青开口解释:

  “子侯带兵近乎没损耗,我大汉能活多少将士啊!

  而且就食于敌,连粮草都不用,无非就是练兵的时候废一些,兵器装备上废一些。

  但练这一波兵,能用二三十年,能节省多少啊,对我大汉来说不好吗?”

  公孙敖露出一个苦笑:

  “对大汉来说自然是好事,但对于我等将领来说,日子估计要越来越不好过了,子侯怕是要成为众矢之的。”

  公孙敖本以为卫青也会担忧一下,但没想到卫青依旧乐呵呵的,反而更高兴了,这公孙敖就有些疑惑。

  但还没等他发问,卫青已经说了起来:

  “大汉出了一个冠军侯,再出一个又怎样?

  大家都早就已经有了准备,就等着子侯起势呢!

  而且咱们能想到的东西,人家子侯早就已经想到了,他可不像去病儿一般,他比去病儿可聪明多了!”

  公孙敖皱着眉头为卫青添了添茶水:

  “这,何解?”

  卫青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如今大汉的实权将领,那个没在羽林军中有子嗣?”

  公孙敖一愣,随后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

  卫青见他不说话自顾自的说着:

  “你以为那三千羽林是什么?那是子侯的私兵!”

  卫青接着语调一变,学着霍嬗说道:

  “按照子侯的话说:那个敢哔哔,通通砍了就是,管他是谁?”

  “老夫生性温厚,干不出此种事,但是去病儿父子俩的性子那可是一脉相承,你可以想想,去病儿能不能干的出这事!

  子侯比去病儿无顾及多了,陛下一家,我一家,只有这点顾及,用他的话说,其他人关我屁事!

  不过他要比去病儿好很多,他从不无缘得罪人,懂得谋算,好,好啊!

  估计如果真这么干了,陛下估计也会拍手称快。

  隔代亲啊,陛下对子侯的宠信,那去病儿都是远远不如的。”

  卫青看了一眼不信的公孙敖,撇撇嘴:

  “你还别不信,自从元狩二年过后,十几年了,大汉对匈奴从未取得一场大胜,陛下的希望全都在子侯身上。

  而且我还是头一次见到陛下对一个人如此的有人情味。

  说句不敬的话,我估计啊,就算子侯揪着陛下的胡子,陛下也会笑呵呵的。”

  说到这儿卫青停顿了一下:

  “三万多斩捕,子侯已经起势了,你们还是赶紧去抱子侯的大腿吧。

  就像当初咱们陪陛下给去病儿演戏一般,你们去子侯那边,估计这次也能捞点好处。”

  公孙敖抬头看着卫青,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

  “那你……”

  卫青一瞪眼睛,甩甩袖子,双手背后站起身,气贯长虹:

  “我?我怎么了,老夫心甘情愿。

  老夫祖孙舅甥三代皆是大汉战神,不光老夫自己是,老夫还培养出来了两个,不是一段佳话,不能名留青史?

  两个小崽子再厉害,那也是我和陛下培养出来的,归根到底,我和陛下才最厉害。”

  卫青慢慢向前走了两步,指着北方豪气干云的说道:

  “我卫仲卿平生志向就是灭了匈奴,老夫原以为就算我死了,还有去病儿,但未曾料到,去病儿早逝……”

  卫青沉默了一下,但接着一甩袖子:

  “但无事,去病儿走了还有子侯,我祖孙三代穷尽一生,用大汉五十年时光,我就不信灭不了他匈奴。

  如今已然过半,匈奴早已是强弩之末也,我卫霍迟早灭了他,他也只能灭在我卫霍手里。”

  公孙敖双眼迷离的看着卫青。

  面前此人虽已胡子花白,鬓生华发,但是此刻在他眼中,他还是那个手持长枪,马踏龙城的龙城飞将。

  ………

  “来人。”

  卫青一声呼喊,卫福从门外走了进来。

  “传邮驿前来!”

  “诺!”

  卫福刚出门没多远突然转身返回,然后在院门边探出一个脑袋:

  “主公,是不是小冠军传来了战报?”

  卫青回头看了他一眼:

  “正是。”

  卫福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那,战果如何?”

  卫青瞪了他一眼,笑骂道:

  “磨磨蹭蹭的,快去,回来再说。”

  “诺。”

  半晌后一人在卫福的带领下进入了小院。

  “云中邮书令史拜见大司马。”

  此人正是云中郡邮驿的主事人。

  大汉用的是邮驿制度。

  长安周边是十里一站,南边是二十里一站,而北边的北地、上郡,还有西边的陇西等边疆所在地都是三十里一站。

  每一个站点都会准备换乘的马匹,最大的站点能够时刻准备着七十五匹马。

  而以前用来传递消息的交通工具就是邮车,换车不换人,一大段路程平均下来,每天能跑个四百里左右。

  但是现在全部用的马匹,日行千里那真的不是一句空话。

  每个站点随时准备好马匹,人骑着马只管以马匹最快的速度往前跑就是了,不用积攒马速。

  到了下一个站点,直接换马接着跑,算是一种另类的日行千里。

  云中到长安两千二百里地,基本上三日就能送到,算是古时的极速了。

  这个时代基本都是这么传递消息的,像飞鹰传书、鸿雁传书啥的不太保险,途中意外随时都会发生。

  比如说碰到猛禽,偏离路线迷路等等。

  而战报这个东西不只是传给皇帝看的,只要路上有人,你就得喊出来,传递战报的路途上要宣扬。

  而且这种大胜,还得大大的宣扬。

  所以各地的邮驿会听的非常仔细。

  毕竟两千多里的路程,换人不换马,人能不能撑得住这是一个大问题。

  若是没坚持住半途昏迷,邮驿里就得随时有人顶替,你不知道口号还怎么宣扬。

  ………

  “嗯,不用多礼。”

  卫青拿起桌子上的竹筒递过去,邮书令史双手恭敬接过。

  “此乃冠军侯之战报,此去长安两千多里地,用驿骑传递,务必在三日之内送到陛下手中。”

  邮书令史身子轻微一抖,面色瞬间严肃了起来,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手中的竹筒。

  “敢问大司马,以何宣扬?”

  卫青低头沉思了一会:

  “羽林三千击匈奴,三月连战五千里。

  横扫部落二十四,未曾遇到一合敌。

  斩捕首虏三万三,牛羊马匹十五万。

  又降匈奴大部落,左谷蠡王立臣服。

  斩敌贵族四十四,自身损伤不过百。

  三千羽林扫匈奴,冠军耀武扬!威!名!

  胜,大胜,此乃我大汉对匈奴的又一次滔天大胜!”

  卫青心胸激荡的念完自己的打油诗,抬头一看,邮书令史正表情呆滞的站在原地。

  邮书令史被诗中的几个数字给惊到了,三千斩捕三万三,这是十倍战果啊,大汉对敌匈奴何时出现过此等战报啊!

  但你要说他不信,他其实心里已经信了,没啥理由,只因为那人是冠军侯。

  但是现在还有一个问题:

  “大司马,这,太长了点吧?”

  卫青故意面露诧异:

  “长吗?不长吧?”

  邮书令史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

  “呃,大司马,这,臣没记下,怕是那些驿骑也背不下来!”

  卫青一挥袖子,满不在乎的说道:

  “无事,再给你们多一日时间,背好了再出发!”

  “诺。”

  邮书令史手里拿着一卷竹简心情复杂的离去,心中有激动、有兴奋,但也有无奈。

  激动兴奋是因为这确实是一件滔天大功,让他们传递,他与有荣焉。

  若不是他身体撑不住三日的日夜不眠、长途跋涉,他都想亲自跑一趟。

  但无奈也是这个原因。

  三月转战五千里,连灭二十四部,斩捕三万三,缴获牛羊马匹十五万,还抓了左谷蠡王,砍了四十四个贵族,自身的损伤不过百。

  这每一件都是大功啊,每一样都不能忽略,所以其实说到底,卫青的这首打油诗还方便了他们。

  ………

  邮书令史心情激动的跑回邮驿,一群人瞬间就围了上来,就连养马和做饭的厩置、食厨都跑来了。

  “是不是冠军侯的战报,是不是?”

  邮书令史看到众人那期待的眼神,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点了点头。

  “是,确是冠军侯的战报。”

  众人一阵欢呼,刚喊两声,就有人大声喊道:

  “禁声,禁声。”

  等大家都安静下来,一个驿骑问道:

  “战果如何?”

  邮书令史一听,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

  “你们确定要听?”

  “嘿,您这说的啥话,不听如何传递?”

  “说的对,说的对。”

  众人对邮书令史一阵声讨,邮书令史连忙求饶:

  “行行行,我说我说。”

  众人安静了下来,邮书令史拉开手里的竹简读了起来,等到读完以后,看着众人与自己听到一般那呆滞的神情,邮书令史笑的很开心。

  “斩捕三万三,牛羊十五万……”

  人群中一个人喃喃的念叨了一句,立马就像是一根点燃的火柴掉进了汽油桶一般,瞬间点燃了场面。

  “还有三月转战五千里,这是神兵啊!”

  其实是有些夸张的,不过若是从进入草原开始算,三个月来来回回跑的路,估计没有五千也差不多了。

  “还有斩捕三万三,自身损伤竟然不过百?”

  “还有还有,你们知道左谷蠡王是谁吗?”

  众人纷纷看向他:

  “左谷蠡王那可是匈奴仅此与匈奴单于和左右贤王的人物,他还是儿单于的叔叔。”

  众人纷纷惊呼。

  “不止,不止,还有那四十四个贵族。”

  众人一阵沉默,自从大汉夺回云中这片地域,邮驿建立起来后,他们这两代人不知道传递了多少的战报,但是从没见过这么夸张的。

  最让众人震惊的是那个损伤不过百。

  这么大的战果也不是没有过,王级人物也不是没人俘虏过,老霍就抓了好几个。

  但取得这么大的战果,但才这么点损伤,他们别提见过了,不,别提听说了,连想都不敢想。

  “冠军侯一脉相承,我大汉又出一战神!”

  有人兴奋的大声喊道。

  众人也都是与有荣焉,一个个都兴高采烈的。

  “对了,这次的战报谁也不能跟我抢,一定要让我传递。”

  一个驿骑刚说完,旁边的另外几个驿骑急了。

  “不行,凭啥让你传?”

  “就是,就是。”

  “凭我比你们厉害,凭我传的消息最多,凭我最熟悉去长安的路途,凭我是这云中郡邮驿的驿骑第一人。”

  此人一脸嘚瑟的说道,其他人纷纷开口反驳。

  “你也要给我们一点机会,你不能一个人都霸占了啊。”

  这一个话音刚落,另一个连忙补充:

  “对啊,还有,你今年已经三十了,这次可是日夜兼程,千里传信,我怕你撑不住,还不如让给我们。”

  其他驿骑的目的很一致,先打倒这个威胁最大的,等打倒了他,后面的事情后面再说。

  但是你说我不行,那就不能忍,此人气的呲牙裂嘴的,举起拳头在自己胸口就是邦邦几拳,大声喊道:

  “老子的身体邦邦硬,谁敢说老子不行,别说三日,就是五日、十日,老子也撑的下来。”

  众人又开始吵了起来,邮书令史连忙大喊几声:

  “行了行了,邮驿禁止喧哗,都忘了?”

  众人都是一脸不情愿的安静了下来,邮书令史又把矛头对准了其他人:

  “还有你们,都没事干嘛,一个个站这儿看热闹?”

  围在外面的其他人都一哄而散,各自去忙各自的事情。

  “你们都跟我进来。”

  众人走进屋子,邮书令史扫了一眼:

  “怎么缺一个,谁没在?”

  “那个新来的没来,在马圈伺候他的马呢!”

  邮书令史一听,立马说道:

  “去,把他给我叫来!”

  “喊他干嘛啊,您不会是想让他去送吧?”

  邮书史扫视了一圈,叹息一声:

  “这次还真得他去送,大司马写了一首诗,有些长,八十四个字,你们谁背的下来?你们也怪不得人家,人家识字。”

  “啊?”

  众人一听到这话,立马脑袋都耷拉了下来。

  邮书史扫视一眼众人,又有些不忍心:

  “不过此次需要有人陪他一起去,他估计不熟悉路途,所以此次是两人一行。”

  还不等众人开口,邮书史立马说道:

  “老于,你去,带好年轻人。”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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