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快穿之我拿了女主剧本 > 第四百九十七章:民国爱情 3

原主出身普通,偏偏继承了母亲的好容颜,在这个乱世中,父亲早逝,只剩下她们母女俩相依为命,这已经埋下了祸根。

    两个长相出色的女子,如何能够在这个乱世中好好生存下去,原主的父亲去得早,爷爷奶奶也不在了,母亲被村子里的那些人嚼舌根子,逼得根本无法在村中立足,只能带着她背井离乡讨生活。

    这些年走走停停,好不容易到了京城,想着天子脚下,这大城市的管理应当比他们那小地方要好。

    谁知道这里的花费,根本不是她们母女两能够负担得起的,租个小小的房子,这片地方的房子都是阴暗又潮湿的,并且还是京城里有名的平民窟,秩序很乱,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

    租个房子就已经去了她们大半的积蓄,剩下的积蓄别说是用了,就连吃饭都成问题。

    软母再三思索下,只能找一份洗衣服的事情做,谁曾想,住在她们旁边的几个男子,观察了几天后,发现她们母女两住在一起,并没有其他人来往,便想要对她们下手。

    软娇娇和软母好一番挣扎,打伤了其中一个人,才好不容易逃了出来,虽然侥幸逃脱出了魔爪,但这一出来就再也不敢回去了。

    她们只能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地方更加的狭小了,除了手上的钱,她们就连一身衣服都没能带出来,几乎就是要走投无路了。

    原主母女俩省吃俭用,好不容易熬过了一个月,才拿到了第一份洗衣服的工钱,买了衣服,稍微缓解了一下紧张的情况,结果没过几天,软母就倒了下去。

    送到医馆才知道,原来这一个月里,软母根本没怎么吃东西,全部省下来给了软娇娇。

    在此之前,软娇娇好不容易找了一份绣工的工作,还没做几天,软母就检查出了身体不舒服,需要大量的钱,治疗身体。

    原主被逼无奈,走投无路之下,到处找工作,却被歌厅的经理下班的时候一眼相中了原主的相貌,问她要不要去歌厅工作?

    原主问清楚情况后,就拒绝了,她虽然没念过书,大字不识一个,但她还是知道歌厅是什么地方?

    一旦进了那种地方,就算是再普通的人,也会看不起她们。

    原主不想让母亲担心,但软母很快就咳出血了,医生说是痨病,因为辛劳过度。

    原主被逼无奈下,只能来歌厅,和经理先支了十块大洋,在这个时代里,十块大洋几乎够她们母女两三个月用了。

    但对于生病了的软母来说,这些还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够。

    原主与经理签了字,她看不懂上面的字,就这么将自己抵押给了歌厅,更不知道上面的契约是一辈子。

    也就是说十块大洋,就把她一辈子给卖了出去。

    在这个时代里,如果长得不够好,或者是没人愿意!

    就算是想要把自己卖出去换十块大洋都不容易,毕竟,乱世中,连自己都护不住的时候,谁有那个闲心去关心别人的事情?

    现在正是原主进入这个歌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从原主的记忆来看,她在这个歌厅里一直当舞女,当绿叶到一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排名第二的烟月向经理提议让她试着登台唱歌,才好不容易出了头。

    但,在这个时期里的出头可不是什么好事!

    尤其是当歌女后的工资瞬间翻了两倍,三十块大洋,足够付软母的医药费,还能剩下不少当生活费。

    原主能够走到这一步,已经很满足了,自然很是感激帮了她的烟月。

    此后,很快就和烟月走到了一起,原本原主的底子就很好,但她给人的气质一直都是极为不自信,甚至有种灰扑扑的黯然。

    哪怕是有一张极为好看的脸,也是浪费了。

    但,烟月却自告奋勇要帮她打扮,原主不懂得如何拒绝别人,尤其是对她有恩的烟月,就更加无法拒绝了。

    所以,在烟月给她打扮后,原主很快就大放异彩,那精致绝美的五官,还有漂亮干净的眸子,宛如烟雨蒙蒙的江南女子,温婉干净,又楚楚可怜。

    很快,原主迎来了一阵狂风暴雨般的追求中,每天都有很多的富家子弟们对她表达爱意。

    原主性子腼腆怯懦,又看不懂字,就算那些富家子弟递了书信给她,她也看不懂,由于自卑,这个事情,除了烟月,她谁也没说。

    原主上升的速度很快,登台唱歌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打败了第一名的秋莺,成为新一代的第一,巧月厅的新台柱子。

    秋莺当时看她的眼神很平静,向来忧愁的眉眼,似乎隐隐有些说不出来的轻松,只是当她看到原主身边的烟月,眼神多了几分说不出来的探究与怜悯。

    当时的原主不明白秋莺的眼神中为什么会出现怜悯的情绪?后来经历的一切,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会有怜悯?

    秋莺后来还提醒过她两次,只是当时原主坚信烟月是她的好朋友,两个人之间绝对不会有任何的欺骗。

    烟月更是在她的耳边说尽了秋莺的坏话,说她看起来与世无争,实际上早已经恨毒了原主,恨原主将她的第一给夺走了,所以才反复在她耳边说烟月的坏话。

    原主对烟月的话深信不疑,再加上她之前确实与秋莺没什么交集,自己又是真的将她的第一给夺走了,秋莺生气也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说在这个时代里不识字也是一种悲哀,因为不识字,所以最是容易被人哄骗,尤其是稍微天真一点的女孩子,对爱人,或是朋友深信不疑,结果就这样被人钻了空子!

    悲剧也是在那个时候,逐渐显形。

    原主第三年当台柱子时,烟月继续帮她读信,尤其是其中一个维持了三年一直给她写信的富家子弟,这样的情况不算少见,毕竟家里不缺钱的富家子弟们,无所事事,不就想在外面寻花问柳!

    那些信上面全是爱恋之意,字里行间都是如果原主愿意,他想为她赎身,他想要娶原主当姨太太。

    没错,就是姨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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