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CreativeImpulse[1]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写出《阿喀琉斯雕像》的前前后后,大概没有几个人知道。既然都说这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小说之一,它的诞生记想必所有要认真研习文学的人都会感兴趣。而且,如果文评人所言不虚,此书将不朽于世,那么接下来的叙述就不只是用来消遣片刻了,它会有一个更了不起的功能,就是在今后所撰写的当代文学史中,成为一个有趣的注脚。
这本书出版时的轰动当然是每个人都记得的。一连好几个月印刷机和装订工都没有闲下来,英美的出版商加班加点,也很难满足书店的需求。很快欧洲的所有语言都有《阿喀琉斯雕像》的译本了,近日还发布官方消息,说马上就能在日语和乌尔都语中读到它。不过,之前大西洋两岸的杂志上都已经连载过这部小说,据说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经纪人从中为她谋取的稿酬只能用非同小可来形容。这本书也改编成了戏剧,在纽约演了整整一季;没有人怀疑它搬到伦敦的舞台上一定也是万人空巷。电影改编权也已经高价被抢走。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因为这本书挣到的钱(在文学圈里)有不少传言,很可能是夸大的,但毫无疑问此生再不用为经济状况担忧了。
一本书得到公众与评论界的一致推崇,并不多见,而作家之中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完成这化圆为方[2]之事(如果我能这样形容的话),她自己一定分外得意。之前批评家对她也颇有些欣赏之词(说实在的,那些话她已经觉得是理所应当了),但公众不知为何对她的作品向来冷淡。每次她有作品出版,都是薄薄一小册,印刷精美,白色的麻布面精装,报纸常用一整栏的篇幅盛赞又是一部杰作,在历史悠久的俱乐部里,还可以在它们少人问津的图书馆中找出那些书评周刊,用整页的长文推举她的新作。所有的读书人都会读它,赞扬它,只是读书人似乎都不买书,所以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销量一直惨淡。一个想象如此细腻、文笔如此精雅的作者,却为无知的大众所忽略,长久以来都让人难堪。在美国简直就没有人知道她:虽然卡尔·范维钦先生[3]写过两篇文章痛斥公众的愚钝,但公众对于这位英国女作家依然无动于衷。她的经纪人极为欣赏她的才华,威胁某个美国出版商如果不买下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两部作品,就拒绝授权另外几本他特别想要的书(自然都是廉价的垃圾),于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作品很快出版了。媒体对她的评价很高,说明美国最出色的头脑是能感知她的才华的;但等到要给那位出版商推荐第三本书的时候,他告诉经纪人(用出版界那种粗鄙的方式):要是有这闲钱,宁可去买合成酒[4]。
《阿喀琉斯雕像》畅销之后,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之前的作品也得以重新出版(卡尔·范维钦先生又写了一篇文章,指出自己整整十五年前就提醒读者们,要留意这个作家非凡的才华,遗憾的语气中带着自豪),因为宣传力度极大,有文化的读者很难再错过它们。所以我在此处描述这些作品恐怕没有必要,而且卡尔·范维钦先生的精湛评论在前,我再写难免嚼之无味。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写作起步很早。第一部作品(一卷挽诗集)问世之时,她还是个十八岁的少女;在那之后,她每隔两三年才会出一本诗歌或散文,因为她对自己的文字看得极重,所以下笔从不仓促。写作《阿喀琉斯雕像》之时,她已经到了五十七岁这个体面的年纪,很容易推断出她的作品数量是非常可观的。她已经留给世界半打的诗集,都用拉丁文做书名,像《幸福》《和平之海》和《三重铜甲》,[5]都是些偏于沉重的诗作,因为她的缪斯不愿翩翩起舞,只愿踏出大致更庄严一些的步点。她依然忠诚于“挽歌”,“十四行诗”上也花了很多心思,但她最可称道的功绩是重振了“颂歌”这一个被当代诗人忽略的体裁。谁都可以笃定地说一句:她的那首《总统法利埃[6]颂歌》在今后所有的英文诗选中都该有一席之地。那首诗的动人,不仅在于韵律深沉、高贵,而且它描绘法兰西大地的胜景也让人沉醉。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写卢瓦尔河谷[7],写其中倍雷[8]的记忆;她写沙特尔[9]和那里教堂中珠光宝气的窗户;写阳光扫过普罗旺斯。要是想到她去法国最南只到过布伦[10],那些诗句中的动情之处就更显得难能可贵了;那是她婚后不久从马盖特[11]坐短途游轮去的。身体上她遭受了极度的晕船之苦,而心智上所受的羞辱则是发现这个海滨度假胜地的本地居民都听不懂她流畅而地道的法语,所以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决定再也不要经受这样狼狈而不快的体验。此后,离海水之类包藏祸心的自然元素她就敬而远之了,虽然在《和平之海》几段庄重而温柔的诗篇里,她还是将它们好好地歌颂了一番。
《伍德罗·威尔逊[12]颂歌》之中也有不少笔力精湛的段落,很遗憾,虽然这个人物的可敬之处自不待言,但女诗人对他的感触有了一些变化,决定不再重印这首诗了。不过在我看来,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最了不起的创作一定还是她的散文。她那几卷文集里写过苏塞克斯郡的秋天、维多利亚女王、死亡、诺福克郡的春天、乔治王时代的建筑、佳吉列夫先生[13]、但丁,每篇都很简练,但都有精心安排、无可挑剔的构思和脉络。她还写专著阐释十七世纪的耶稣会建筑,从文学角度审视百年战争,既学渊五车,又才思轻盈。正是这些散文作品为她赢得了一群“少而精”(这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自己的说法,她遣词造句的天才可见一斑)的忠实拥趸,而这些崇拜者认定她是这个世纪英文世界里最了不起的语言大师。她承认自己出众的地方就是她的文风,既浑厚又生动,既精巧又雄辩;而且只有在散文中,她才得以展示那种含蓄又美妙的幽默,每每让读者难以抵御。她的幽默不是想法上的幽默,甚至也不是文字上的幽默;那些都太粗糙了,她的幽默是标点的幽默:在灵光一闪之间她发现了分号有喜剧的无限可能,而且她运用起来更是花样百出、精妙绝伦。如果你是一个有文化和幽默感的人,见到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笔下的分号,倒也不会像钻进马轭里那样张牙咧嘴[14],而是会心一笑,而且文化越高,笑得越会心。她的朋友说,任何其他形式的幽默都因此显得粗鄙和浮夸了。也有几个作家想要模仿她,但都无功而返。不管你怎么看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至少都会承认她把分号中每一盎司的幽默都榨取出来了,而在这方面没有人可与她同日而语。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住在大理石拱门[15]附近的一所公寓,地段既佳,房租也不甚昂贵。朝街有一个漂亮的会客厅,宽敞的卧室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自己用的,往里一直走是餐厅,有些暗,而在厨房旁边则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先生的狭小的卧房,不过房租倒是他来出的。正是在那间漂亮的会客厅里,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每周二下午会招待她的朋友。这是一所极为简单朴素的公寓。墙纸是威廉·莫里斯[16]本人设计的,上面挂着简单的黑色画框,里面装的美柔汀[17]版画都是在这种画还没有变贵的时候收集的。家具多出自齐彭代尔时期,只有那个卷盖式书桌隐约是路易十六的风格。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就是在这张桌子上写作的。每位初次来访的客人都会被告知这一点,他则十有八九要心潮澎湃地凝视那张桌子。地毯很厚,灯光也很黯淡。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会坐在一张红色织锦包面的直背扶手椅中,这椅子本身没有什么引人注意的地方,但因为它是这屋里唯一一张坐着舒服的椅子,就不但让她与客人显得不同,更像是凌驾于他们之上。看茶的是一位年龄不好判断的女士,从不说话,平平无奇,主人从来没介绍过她,只知道在这位女士心中,能让夫人免去倒茶之类的烦人杂务是她的光荣。这样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就能全神贯注地聊天了——必须承认,她在这方面的才能是不凡的。这些谈话倒也算不上生机勃勃;而且因为口头表达标点符号不太容易,对某些人来说或许欠缺点幽默,但它们涵盖很多话题,言之有物,寓教于乐。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对于社会科学、法学和神学都非常熟悉。她阅读量很大,记性也好,能顺口引出漂亮的句子,就再也不用临时想聪明话了;而且三十年来她跟不少伟人可说是相交甚笃,积累了不少有趣的轶事,而她选择讲述的时机也很得体,纵然有重复也在可以体谅的范围之内。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有一项才华是能吸引到各种各样的宾客,所以在她的会客厅里极有可能同时见到前首相、报纸的老板,和一流大国的使节。我始终揣测这些大人物到这里是为了接近放荡不羁的文化圈,而此处的文化圈又不羁得很干净,不用担心会沾上尘土。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极为关心政治,我亲耳听到一个议员很诚恳地对她说,她的思维是男性化的。她之前反对为妇女争取投票权的运动,但后来女性得了这项权利,她有了想进议会的心思,可难就难在她弄不清自己该选哪个政党。
“毕竟,”她会调皮地耸一耸她那略嫌宽厚的肩膀,说道,“我不可能组一个只有我一个人的政党。”
跟很多一本正经爱国的人一样,在举棋不定的时候,她悬置了自己的政治主张;不过最近她明确地倒向了工党,认定国家的未来只能寄托在他们身上,要是谁能给她提供一个安全席位,她觉得自己应该会毫不犹豫地从政,为受压迫的劳苦大众而奔走呼喊。
她的客厅向来为外国人敞开,她欢迎捷克斯洛伐克人、意大利人、法国人,只要他们是重要的人物;她也欢迎美国人,甚至可以是默默无闻的那种。但她不是个只看出身贵贱的人,在她的客人中你很少会见到什么公爵,除非是某公爵有特别正派而深刻的心智,而女贵族除了有自己的高贵身份,还需要携带一些社交场上让人诟病的经历作为通行证,比如离过婚,写过小说,或伪造过支票,这些事会引发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这个天主教徒的同情心。她不怎么喜欢画家,他们大多腼腆,不爱说话;音乐家她也没什么兴趣,不管他们是否愿意表演——有名的音乐家经常是不肯表演的,而音乐对谈话始终是个妨碍——要是想听音乐就去音乐会好了;她自己喜欢的音乐更高妙一些,那就是灵魂的歌声。不过她款待作家的热情始终如一,尤其是对那些有潜质或不为人知的作家。她善于发现刚冒头的青年才俊;那些隔三差五会跟她用下午茶的著名作家,刚起步的时候基本都得到过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鼓励和指引。她自己的地位太稳固了,不可能再去羡慕别的人,而她也太常听到别人称自己为天才,即使别的作家靠才华获得了一些她没有得到的物质上的富足,她也不会生出一丝妒忌。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相信后世会有公正的评判,于是就能大方把个人得失置之度外。有了这些因素,也难怪她能营造出这样的氛围,让她野蛮的国民第一次如此接近十八世纪的法国沙龙。收到她“星期二来吃点东西、喝口茶”的邀请,没有几个人不感到无比的荣幸,当你坐在那张齐彭代尔的椅子上,坐在那个昏沉和清苦的客厅里,你只会感觉自己经历着正在发生的文学史。美国大使曾这样对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道:
“跟你喝上一杯茶,福里斯特夫人,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就是智识上最丰厚的享受了。”
有时候那样的聚会的确有一点点让人承受不起。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品位太完美了,她的钦佩从来不会错,她的赞赏也一贯允当,你会因此觉得呼吸困难。我自己常常要喝一两杯鸡尾酒壮胆,才敢深入她那氛围崇高的聚会。有一个下午,我差点就永远被取消了资格——对开门的女仆我本该说的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在家吗”?但脱口而出的那句话成了“今天有礼拜吗”?
当然这只是无心之语,但不幸的是女仆咯咯笑了起来,而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最忠实的崇拜者之一艾伦·汉娜维正好在门廊里脱她的高筒橡皮套鞋。我进客厅之前,她就把我那句话告诉了女主人;见到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时,她一双鹰眼死死盯住了我。
“你为什么问今天有没有礼拜?”她问道。
我的解释是我刚刚在想别的事情,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目光只能形容为让我无所遁形。
“你是不是在暗示我的派对……”她在找一个合适的词,“像圣礼?”
我没听懂她的意思,但在这么多聪明的宾客面前不愿显现自己的无知,于是决定往嘴上抹蜂蜜。
“您的聚会跟你本人一样,亲爱的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美得无可挑剔,如同上天的恩赐。”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魁梧的身躯颤了一颤,就像一个人进了一间装满风信子的房间,醉人的香气差点把他熏倒。不过她放了我一马。
“要是你不打算正经说话,”她说,“最好把你那些笑话都说给客人听,而不是我的女仆……沃伦小姐会给你倒茶的。”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挥了挥手,示意她暂时放过我了,但她并没有放过这个话题,因为接下来的两三年间,跟别人介绍我的时候她从来都不忘加上这么一句:
“你一定要让他好好表现。他来这里是当成苦行的,每次进门前都要问:今天有礼拜吗?这人真是风趣极了,你说是吧?”
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没有把自己作东的天赋限制在每周一次的下午茶上,一到周六,她还会办一个八人的午餐会:在她看来,这个人数最适合一起谈话,而她的餐厅也正巧只能坐八个人。如果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有引以为傲的地方,那不是她对英文诗学无以伦比的领悟,而是她远近驰名的午餐会。客人都经过精挑细选,能收到邀请不单是种褒奖,而是一种授予圣职的仪式。要将餐桌上的谈话维持在一个更高的水准上比在鱼龙混杂的下午茶会上容易,每个走出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餐厅的人,都一定对女主人的才能愈发确信无疑,也对人性有了更光明的期待。她的午餐会只邀请男性。虽然她一直矢志不渝地拥护自己的性别,而且也很乐意在其他场合与女性相处,但她无法否认,女士们都只爱和邻座说话,一定会妨碍餐桌上的共同交流,而她的聚会不仅仅要愉悦身体,更要款待灵魂。必须要提的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给客人奉上的食物向来是精美无比的,还有上乘的红酒和一流的雪茄。在文学圈里做过客的都知道这是件多么难能可贵的事情,因为舞文弄墨之人大多内心奢华而生活简朴,他们的心灵都忙着务虚,而忽略了羊肉没烤熟而土豆已经凉了,他们端来啤酒倒是能喝,但红酒喝了反而会提神,至于咖啡是不建议入口的。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乐于接受客人们恭维她的丰美伙食。
“如果有人能赏光前来共餐,”她会说,“至少我提供的食物不能比他们在家里能吃到的更糟,才算不亏待了宾客。”
不过要是夸赞过了头,她是要抗拒的。
“如此过誉倒让我尴尬了,你应该赞扬的是布尔芬奇太太。”
“布尔芬奇太太是谁?”
“我的厨师。”
“那她可真是个宝贝了,但你总不至于要我相信这红酒也归功于她吧?”
“红酒还不错吗?我对这类事情真是一窍不通,完全就拜托给了我的酒商。”
要是谁提到了雪茄,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会顿时容光焕发。
“啊,说到雪茄你一定得夸阿尔伯特了。都是他挑的,据说没有人比阿尔伯特更懂雪茄。”
她会看着桌子那头自己的丈夫,眼神骄傲、明亮得像名种母鸡看着自己唯一的后代——如果非要细说,那一定是只浅黄奥平顿鸡[18]。这时候客人们会立马乱糟糟地一起赞扬起了男主人,因为他们一直在等机会要对他客气一番,终于找到了这项难得的长处,可以表达欣赏之意。
“大家谬赞了,”他说,“你们喜欢今天的雪茄我很高兴。”
然后他会就雪茄发表小小一段感言,谈他挑雪茄是在追求哪些品质,并对高级雪茄成了商品之后水准每况愈下表示惋惜。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一边听着一边露出满意的笑容,显而易见很享受丈夫的这场小小的胜利。当然关于雪茄也不能无休无止地聊下去,只要发现客人有不耐烦的迹象,她马上会提出一个更宽泛的新话题,或许也是更有意义一些的话题吧。阿尔伯特退出视线,再不发一语,但他已经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时刻。
对于一些客人来说,正是阿尔伯特让福里斯特夫人的午餐会比下午茶少了几分吸引力,因为阿尔伯特是个无趣的人;女主人无疑是明白这个道理的,但她特别在意要让阿尔伯特参加,把午餐会定在周六也正是因为阿尔伯特其他几天都太忙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觉得在这些宴饮尽欢的场合中不能缺了丈夫,是她欠自己尊严的一笔躲不掉的债,绝不能一时疏忽,就向全世界承认她嫁给了一个在精神上无法与自己相当的人——或许在夜深人静之时,她也会自问那样的男子世上哪里找得到。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们可以畅所欲言,表示像她这样的女人被这样的丈夫拖累实在不值得。她们互问福利斯特夫人怎么会嫁给她的,最后都绝望地归结为(因为大多数是禁欲的人)结婚本身就莫名其妙。
阿尔伯特的无趣倒也不是喋喋不休、避都避不开的那种,他不会用冗长无边的故事让你脱不了身,或者用毫无意义的笑话纠缠你;他也不会用陈词滥调折磨人,或是说出特别平庸的话让你无所适从;他就是没意思罢了。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知晓法国浪漫派文学所有秘密的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自己就是个可圈可点的作家,他说你要是跟着阿尔伯特进了一个空房间,会发现那房间还是空的。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们都觉得这句话妙极了,其中有个出名的小说家叫罗兹·沃特福德,是个无所畏惧的女人,壮着胆子就把这句话转达给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虽然她假装生气,却也来不及抹掉嘴角的笑意。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看到她对丈夫的态度,对她就愈发尊敬了。她总是强调,不管这些朋友内心深处如何看待阿尔伯特,她的丈夫自有他的地位,不能轻慢。她自己的举止就很让人佩服。如果阿尔伯特难得评论了一句,她会满面欣喜地仔细倾听,如果他帮忙取来一本书,或者她有什么灵感借用了丈夫的铅笔记录,她总会表示感谢。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也从来不允许朋友们故意冷落自己的丈夫,但她毕竟是个识大体的女人,知道不能对世界要求太高,不可能永远把丈夫带在身边,所以她也会经常自己出门,但朋友们都清楚她等着他们每一家一年至少得有一次请阿尔伯特去吃饭。如果那些面向公众的宴会要她演讲,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一定会带上自己的丈夫,如果她要做讲座,也一定确保台上有丈夫的一个席位。
据我看,阿尔伯特应该是中等个头,但或许是因为你想到他就会想到他的妻子(身材尺寸惊人),所以总以为他个子很小。他瘦削、虚弱,比实际年龄显老;这后一条倒跟妻子一样。总是剪得很短的白头发有些稀疏,白色的一字须也只是胡茬。一张脸除了瘦,除了皱纹多些,没有别的什么值得注意;蓝眼睛以前或许是有魅力的,现在也倦怠无光了。他永远穿着一条挺括的芝麻呢裤子,剪裁方式他也永远要求一个样。上身都是一件黑色的大衣,灰色的领带,别着小小的一个珍珠领带夹。他太不容易发现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办午餐会,他站在会客厅里迎接宾客的时候,你根本不会注意到他,就像你不会注意到一件静静守在那儿的有教养的家具。阿尔伯特礼数周到,每回跟人握手都会露出恭敬、随和的笑容。
“你好啊;你能来我可就太高兴了,”就像他们是多年的好友,“最近怎么样,还行吧?”
要是有头有脸的客人第一次来,而且和阿尔伯特没有见过,他们进门的时候他会迎到门口,说:
“我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丈夫。我来替你和我夫人引见。”
然后他会把客人引到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背光站着的地方,而后者会欣喜地急忙走来欢迎这位客人。
阿尔伯特含蓄地为妻子的文学声望感到骄傲,又为了妻子的事业甘愿如此卑微,外人见了都会觉得温馨。需要他的时候,他永远都在,不需要他的时候,一定消失,这种圆通敏锐若不是苦心造诣,那就一定是本能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是最知道丈夫好处的人:
“我真不知道要是没有他我该怎么办。他的重要性是不可估量的。我写的每个字都会读给他听,他的意见经常都很有用。”
“莫里哀和他厨师的故事。[19]”沃特福德小姐说道。
“你觉得自己很风趣吗,亲爱的罗兹?”福里斯特夫人问话的语气似乎有些尖刻。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不认可你的某句话时,她会说自己太笨了,听不出你是不是在开玩笑,说话的人就必然局促起来。但沃特福德小姐是不吃这一套的;在她漫长的一生中也曾有过几场恋情,但真爱都付给了印刷在纸上的文字。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对她是容忍多过认可。
“得了,得了,亲爱的,”她回答道,“你也很清楚,要是没有你,他就什么都不是。他不会认识我们。能结交这个时代最出色的头脑和最杰出的人物,他一定觉得幸运极了。”
“没有蜂巢的遮蔽,或许蜜蜂的确无法存活,但蜜蜂也有它自己的重要性。”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们对于文学艺术无所不知,但对自然科学都是门外汉,所以这句判断谁都没法反驳。她继续说道:
“他从来不会干涉我,下意识就明白我哪些时候不愿被打扰;当我有思路的时候,如果他在房间里,不但不是种妨碍,反而让我更自在。”
“就像一只波斯猫。”沃特福德小姐说。
“但就像一只训练有素、血统高贵、温驯有礼的波斯猫。”福里斯特夫人这句话说得严厉,让沃特福德小姐一时不敢回话。
但关于自己的丈夫,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话还没有说完。
“我们都是知识分子,”她说,“知识分子容易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抽象的概念而非实在的事物更感兴趣。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在用一种过于抽离的姿态、在一个无忧无扰的高度审视纷繁的人世,你们不担心会丢失一点点人性吗?我永远都会感激阿尔伯特的,因为他让我一直能接触到平凡的路人。”
虽然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们都承认,这句话跟夫人的很多妙语一样,有不可多得的透彻和精妙,但正是这句话,让她最亲密的社交圈有段时间都把阿尔伯特称为“平凡的路人”。不过这个称谓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后来大家也就忘记了。接着他又成了“集邮家”;这是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用他那奇诡的才思发明出来的。一天他正和阿尔伯特聊天,脑力枯竭,为了不至冷场没了办法,问道:
“你集邮吗?”
“不集邮,”阿尔伯特温和地答道,“恐怕我并没有这个爱好。”
但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这问题才刚出口,就已经觉得此事大有可能。他写过一本所有法国文学爱好者都很关注的书,关于波德莱尔妻子的姑母,而且他对法国精神的研究是巨细靡遗的,自然也就吸收了不少法式的机灵和法式的才情。他无视阿尔伯特的否认,一有机会就告诉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他已经发现了阿尔伯特的秘密。他集邮。之后每次见到阿尔伯特他都会问:
“福里斯特先生,跟我说说吧,最近邮票集得如何了?”或者“上回见面之后又购得什么新邮票了吗”?
阿尔伯特的一再否认并没有什么用,这个生造的形象太贴切了,谁都不愿轻易放过。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都认定他一定在集邮,跟他说话基本都会打听最近是否顺利。甚至连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自己,真到了心情极为舒畅的时候,也会把丈夫称为“集邮家”。这个称号实在适合阿尔伯特,就如同一副定制的手套。有时候他们就当着阿尔伯特的面这样称呼他,于是只能赞叹他的温厚性情,因为他听到之后只会笑笑,似乎并不介意,而且没过多久甚至不再指出这是一个误会。
当然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太明白社交圈的门道了,不会在午餐会时安排那些真正身份显赫的客人坐到丈夫身边,从而把餐桌上的整个氛围置于险地。她会花心思只让相识更久、关系更亲密的朋友坐那两个位置,而等那两个事先定下的受害者进屋之后她会跟他们说:
“我知道你一定不会介意坐在阿尔伯特旁边吧,对不对?”
对方只能说他们乐意至极,如果脸上明明白白显露出了懊丧,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就会故作轻松拍拍他们的手,补上一句:
“下回你坐我的旁边。阿尔伯特碰到陌生人太腼腆了,只有你特别知道该如何跟他相处。”
他们的确知道——只要忽略他就行了。在他们看来,就当阿尔伯特坐着的那张椅子是空的也没关系。其实照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收入,不可能让客人吃上春天的三文鱼,或是反季的芦笋,所以说到底这些忽略阿尔伯特的人其实嘴里都是他掏钱买来的佳肴,但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他对此有什么气恼。他只是安静地坐着,难得开口也一定在吩咐侍餐的女仆。如果有客人是他没有见过的,他就会盯着对方看,若不是他的目光如此单纯,对方一定很不舒服。阿尔伯特的表情似乎在问自己,这个奇怪的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如此考察得出了什么结论他从来没有公布过。当餐桌上氛围渐渐热闹起来的时候,他的眼神会跟着说话的人,但对传递在他们之间那些奇谈怪论他持什么态度,那张瘦削、满是皱纹的脸上是看不出来的。
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说,所有的这些智慧和机锋对阿尔伯特的头脑来说,就像水冲刷过鸭子的背脊。他已经不再试着费心理解了,甚至听也只是做做样子。不过那个涉猎多个领域的评论家哈里·奥克兰说,阿尔伯特其实把所有话都听了进去;他只觉得这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了,因为智力有限、头脑混沌,所以一直都在努力揣摩这些美妙的话大致是什么意思;当然他去了城里一定会跟人吹嘘自己见到了哪些大人物,或许他的学识和文采还在他的圈子里光芒四射,人人向他求教何为尽善尽美;要是能听到他如何描述那些饭局就太好了。哈里·奥克兰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最忠实的崇拜者之一,写过一篇才情洋溢的文章极为精湛地分析她的文风。他五官长得精致,甚至可说是精美,但毛发异常茂盛,像是个使用生发剂出了什么意外的圣塞巴斯蒂安[20]。他还很年轻,不足三十岁,但先后当过戏剧评论人,小说评论人,音乐评论人和绘画评论人。不过他现在对艺术有些倦怠了,号称将来要把自己的才华奉献给体育评论。
我应该早些说明,阿尔伯特是每天要去城里工作的;也真是不幸,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们认为她何其坚忍,才接受丈夫居然还不是个有钱人。她们觉得,要是阿尔伯特是个商业巨擘,能随手摆布国家的命运,能派遣载满名贵香料的商船队开往黎凡特[21]的各个港口——那里的诸多地名曾给诗人捎去了如此丰饶而珍奇的韵脚——要是这样,那或多或少还有些浪漫的意味。但阿尔伯特只是个醋栗经销商,赚的钱只是勉强能让妻子过上一种优越甚至阔绰的人生。因为每天要在办公室待到六点,等阿尔伯特赶回妻子的周二沙龙,最重要的客人都已经走了,最多就三四个与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更要好的朋友还留在会客厅里,终于能放下拘束,风趣地评点已经离场的人。听到大门上阿尔伯特钥匙的声音,他们就同时意识到时间不早了。片刻之后,门打开了,阿尔伯特用他那犹犹豫豫的方式带着温和的表情朝里看。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笑容明媚地跟他打招呼。
“快进来,阿尔伯特,快进来。我想,这里每个人你都认识吧。”
阿尔伯特进门,跟妻子的朋友们握了手。
“你刚从城里回来?”她很关切地问道,虽然心里明白他只可能从那里来。“要喝杯茶吗?”
“不用,谢谢了亲爱的。我在办公室里喝了茶。”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笑得更灿烂了,其他在场的人都觉得她对自己的丈夫真是好得无可挑剔。
“啊,不过我知道你是喜欢再续一杯的。我自己来给你倒。”
她走到茶桌边,倒了茶还加了牛奶和糖,完全忘记这壶茶是一个半小时之前煮的,已经完全凉了。阿尔伯特接过茶杯说了声谢谢,温驯地搅了搅,这时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重新谈起之前被丈夫回家打断的话题,阿尔伯特就把没有尝过的这杯茶放下了。每次阿尔伯特的出现都是一个信号,那就是聚会该散了,剩余的宾客也会逐一告辞。但有一回,因为对话太引人入胜,而牵涉的议题太过重要,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执意要几位客人留下。
“这件事必须在此谈清楚。而且说到底,”她说这句话的语气对她来说已经接近调皮,“在这个问题上,说不定阿尔伯特也有话要说。让他来指点我们一二吧。”
那时候女士开始流行把头发剪短,她们正在讨论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是否应该做一个盖瓦式短发[22]。夫人是个身材很有威严的女子,骨架就大,而且骨架上盖得很厚实,要不是生来魁梧,你大概很容易会想到用肥胖来形容她。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胖得有豪侠之风;同时,她尺寸偏大的五官也让她文化人的气质显得分外阳刚,当然,这种勇武的智性她本来就是有的。她的皮肤很黑,会让你觉得她或许会有一点黎凡特的血统:她也承认自己定然是有些吉普赛人的特质,否则无法解释诗歌中那样狂野而放纵的激情。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眼睛又大又黑亮,鼻子长得好比是那个了不起的威灵顿公爵[23],就是还更肉感一些,下巴方正、透着坚毅。她有一张大嘴,嘴唇丰满,鲜红的颜色一点没借助化妆,因为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是从不屑于此类玩意的。而她的灰白头发又硬又密,全都堆在头顶,让她更显得高不可攀了。从外表看,这真是一个气势逼人的女子,甚至让人惧怕。
她的着装永远都是得体的,材质华美,但色调冷清,如何看都是一个女文人的样子;不过(说到底她也是人,也难免虚荣),她以某种方式悄悄地追随着时尚,长裙的剪裁基本都很新潮。在我看来,她想剪那种盖瓦式短发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又觉得在朋友劝说下跨出这一步,比自发去做要好。
“哦,你绝对要剪,绝对的,”哈里·奥克兰说道,语气从来都像一个着急的小男孩,“一定会好看得不行。”
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正在写一本关于曼特农夫人[24]的书,他持怀疑态度,认为这样的尝试颇具风险。
“我觉得,”他说道,用一块细纺手绢擦了擦他的单片眼镜,“我是觉得,一个人选择了某种形象就该坚持下去。要是路易十四没了假发就谁都不是了。”
“我在犹豫,”福里斯特夫人说,“说到底,我们都得与时俱进。我活在当下,不想落后。就像威廉·迈斯特说的,美国就是此时此地。”[25]她容光焕发地转向阿尔伯特。“我的夫君有什么想说的?你是什么态度,阿尔伯特?‘盖瓦’还是不‘盖瓦’,这是个问题。[26]”
“恐怕我的态度并不重要,亲爱的。”他温和地回答。
“对我来说,它重要至极。”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道,语气很是讨喜。
毫无疑问,她也知道自己对待“集邮家”的一言一行,在朋友眼中都十分美好。
“你一定得说,”她继续道,“我就是想听。没人比你更了解我,阿尔伯特。你觉得我适合那个发型吗?”
“可能吧,”他回答,“我唯一的担心,是你的形象如雕塑一般,剃了短发或许会让人想起——这么说吧,让人想起火热的萨福高唱恋歌的希腊岛。[27]”
厅内一时间都尴尬地定住了。罗兹·沃特福德强忍住了笑,不过其他人全都成了化石一般。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微笑凝固在脸上。阿尔伯特失言了。
“我一直觉得拜伦的诗都不过如此。”最后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了一句。
聚会散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没有去剪盖瓦式短发,甚至这个话题之后也再没有人提起。
那是另一个周二聚会快要结束的时候,发生了那件对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文学生涯产生重大影响的事。
这是她气氛最好的几次派对之一。工党的一个领导人也来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言语间已经足够直白,就差明白无误地告知对方自己准备投靠工党。时机已经成熟,如果她还想拥有一段政治生涯的话,必须尽快做出决定。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还带来了一位法兰西学院的院士,虽然她知道此人对英文一窍不通,但对方好意赞赏自己华美却又清澈的文风,她还是听得很得意。美国大使也来了,还有一个俄罗斯的王子,幸好有纯正的罗曼诺夫家族的血统,否则一定让人以为是个舞男。一位不久前才离婚下嫁给赛马骑师的公爵夫人,一晚上都很雍容华贵;她的那些草莓叶[28],虽然有些枯黄,无疑为众多到场嘉宾增添了一抹亮色。其中文坛名家群星璀璨。不过到最后只剩下了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哈里·奥克兰、罗斯·沃特福德、奥斯卡·查尔斯和西蒙斯。奥斯卡·查尔斯是个矮小得像侏儒一般的男人,岁数不大,但脸上干瘪得像只狡诈的猴子;他戴一副金边眼镜,在政府里供职,业余时间追求文学。他给六便士周报写小文章,激烈地鄙夷着整个世界。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喜欢他,觉得他有才华;但另一方面,虽然查尔斯对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精湛文风一直推崇备至(实际上就是他造出了“分号女王”的称号),但他鄙夷的对象太广泛,让她不知怎的一直有些忌惮。西蒙斯则是她的经纪人;圆脸,眼镜度数深得让眼睛看上去都变了形,如同水族馆里某种怪异的甲壳类生物。他经常参加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派对,既是对女主人的天才五体投地,也因为很容易在她的客厅里遇到潜在的客户。
他为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辛勤多年,回报甚微,所以女主人并不介意为他光明正大的生意铺路,每回碰到哪位有文学货品要售卖的客人,就带着真挚的感激介绍这位朋友。她一想起圣斯维金夫人那本臭名昭著但收益大为可观的回忆录就不无自得,因为那本书就是在她的会客厅里第一次被提起的。
他们现在的座位以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为中心构成一个圈,欢快地——也不得不承认有些恶毒地——议论着当天到场的各路客人。沃伦小姐是个皮肤苍白的女子,今天已经在茶桌边侍奉了两个小时,此时正悄无声息地在屋里走动,收起客人四处留下的茶杯。她似乎也有份正式工作,但总能告假来给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倒茶,而且傍晚时候还会把她的手稿用打字机打出来。女作家从来没有给过酬劳,她的想法没有错,就是实际上这个可怜的女子已经得了她莫大的恩惠;不过她还是会把别人免费寄来的电影票送给沃伦小姐,或是把不再穿的衣物留给她。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用她深沉饱满的声音滔滔不绝地说着,周围的人都仔细在听。女主人此时状态甚佳,口中涌出的言辞可以不用修改直接落在纸上成文。突然过道里哐啷一声,像是什么重物落在地上,然后传来争执的声音。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停了下来,何其高贵的眉宇间微微有些阴沉。
“他们早该明白,这样骇人听闻的喧闹声怎么能在我的公寓出现?沃伦小姐,能否麻烦你摇一下铃,然后问一下外面的骚乱到底是怎么回事。”
沃伦小姐摇了铃,女仆很快就出现了。为了不打断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讲话,沃伦小姐走到门口,非常小声地和女仆交谈。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似乎是有些气恼地打断了自己。
“行了,卡特,是怎么回事?是房子倒了还是红色革命终于爆发了?”
“抱歉,夫人,那是新厨师的行李箱,”女仆答道,“搬运工拿进来的时候掉在地上了,厨师特别生气。”
“你说‘新厨师’是什么意思?”
“布尔芬奇夫人今天下午走了,夫人。”女仆说道。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瞪着她。
“之前完全没有人跟我说过。布尔芬奇夫人提前申请了吗?福里斯特先生一到家就告诉他,我有话要跟他说。”
“好的,夫人。”
女仆出去了,沃伦小姐回到了茶桌边,机械地倒了几杯没人想喝的茶。
“这是场灾难!”沃特福德小姐喊道。
“你一定得把她请回来,”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说,“那个女人,她是个宝贝,厨艺了不得,而且每天还在长进。”
不过这时候那个女仆又走了进来,银托盘上有一封信,她递给了女主人。
“这是什么?”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问。
“福里斯特先生关照我说,如果你找他,就把这封信给你,夫人。”女仆说道。
“那福里斯特先生人呢?”
“福里斯特先生走了,夫人。”看上去这个问题让女仆有些意外。
“走了?那没事了。你出去吧。”
女仆走出客厅,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一张大脸上满是狐疑,打开了那封信。罗兹·沃特福德跟我说她最先想到的,是阿尔伯特惧怕妻子因为厨师出走生他的气,已经自投泰晤士河。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读了信,一脸的震怒。
“哦,太荒谬了,”她喊道,“荒谬绝伦!荒谬绝伦!”
“怎么了,福里斯特夫人?”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用脚刨着地毯,像是一匹刚烈而不安的马,用一种无法描述的姿态将双手插在胸前(不过有时候你会看到骂街泼妇准备大闹一场前也会这样),怒视着她这些好奇但又不知所措的朋友们。
“阿尔伯特和厨师私奔了。”
大家都惊愕地倒抽一口凉气。可这时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站在茶桌后面的沃伦小姐突然像被呛住了。这个从来没有开过口的沃伦小姐,这个从来没有人跟她说过话的沃伦小姐,这个虽然三年来每周必到,但到了街上没有人会认得出的沃伦小姐,突然乐不可支地大笑起来。在场的人一定就像巴兰听到驴子开口时一样。她真的笑到几乎在尖叫。这场面有种无法确指的恐怖,就像是某种自然现象出现了变异,要是你看到桌椅突然在地板上滑稽地跳起舞来,惊诧也不过如此。沃伦小姐试图压抑自己的笑声,但越努力越是难以自持,直到她抓起一块手绢塞进嘴里,匆匆出了客厅。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疯了。”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说。
“当然,纯粹是疯了。”哈里·奥克兰说。
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什么都没说。
那封信已经掉在她的脚边,经纪人西蒙斯过去捡了起来,要递给她。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不接。
“你读一下,”她说,“读给大家听。”
西蒙斯先生把眼镜推到额头顶上,把信凑近到眼睛跟前,读了起来:
亲爱的:
布尔芬奇夫人需要改变,决定离开;既然她走了我也无意留下,就此跟你告别。我已经被文学撑饱,也再受不了更多艺术了。
布尔芬奇夫人不在意结不结婚,但如果你不介意跟我离婚的话,她愿意嫁给我。希望新的厨师能让你满意;她之前雇主的评语都漂亮极了。或许我把布尔芬奇夫人和我的住址告诉你,能省去你一些麻烦:伦敦东南坎宁顿大街四一一号。
阿尔伯特
没有人说话。西蒙斯先生让眼镜又滑回到鼻梁上。这些人纵然才思敏捷,平时最擅长在任何情势下找到话题,此刻也确实想不出能说什么。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不是那种你能表达同情的对象,而且每个人又很怕自己不小心说了什么毫无创见的话,被其他人嘲笑。最后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勇敢地救场了。
“我们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分析道。
又是一段沉默,罗兹·沃特福德开口了。
“布尔芬奇夫人长什么样?”她问道。
“我怎么知道?”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回答,带着些许怒气。“我从来没正眼见过她。雇佣仆人都是阿尔伯特的事情,当时她就进来让我看了一眼气场是否合适。”
“但每天早上布置家务的时候总会见到她吧。”
“布置家务也是阿尔伯特的活儿。这是他愿意的,好让我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人生在世不可能什么都做。”
“你的那些午餐会也是阿尔伯特替你安排的吗?”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问。
“当然了,这都是他擅长的。”
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微微挑了挑眉毛。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那些珍肴美馔都是她丈夫的手笔,他居然从来没想到过,真是太愚蠢了!不用说,那些夏布利酒也是因为阿尔伯特,才凉得恰到好处,既让舌头体会那阵冰爽之感,又不会冻到失了香气和回味。
“他的确知道哪里去找好菜好酒。”
“我一直跟你们说他有他的好处,”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道,就像是大家正在批评她,“你们都只顾着嘲笑他。我跟你们说过,我有不少事情全是他的功劳,你们都不信。”
没有人知道怎么接这句话,大家感到沉默而可怕的寂静又压了下来。突然西蒙斯先生扔出一枚炸弹。
“你一定得把他找回来。”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太吃惊了,要不是她正背靠着壁炉,一定得往后跌出好几步。
“你到底在胡说些什么?”她喊道。“我有生之年绝不会再见他。重新接受他?绝不可能。就算他跪下求我也没用。”
“我没有说‘重新接受他’,我说的是‘把他找回来’。”
但这句提醒插得不是地方,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根本没有听到。
“什么事我都为他做了。我要问问你们,没有我,他又算得了什么?我给他的这个地位,是他最渺茫的梦里面也不敢痴想的。”
谁都无法否认,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愤慨也有它让人叹为观止的地方,但似乎西蒙斯先生并没有感受到。
“你靠什么生活下去呢?”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白他的那一眼,已经一点和蔼都不剩了。
“上帝会照看我的。”她用冰凉的语气回答。
“我觉得这种可能性极小。”西蒙斯回道。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耸了耸肩,一脸的震怒。不过西蒙斯先生在自己的椅子上坐定,完全放松了下来,点了一支烟。
“你知道没有人比我更推崇你的艺术。”他说。
“没有人比‘我’。”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纠正道。[29]
“或许是没有人比你。”西蒙斯不为所动地说,又继续对福里斯特夫人说道:“在世的作家里,和谁相比你都不遑多让,这一点我们都没有异议。写诗、写散文,你都绝对是一流的。还有你的文风——不用多说,这也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
“托马斯·布朗爵士[30]的丰沛,加上枢机主教纽曼[31]的畅达,”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说道,“约翰·德莱顿[32]的辛辣,加上乔纳森·斯威夫特[33]的精准。”
唯一能说明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听到了这句话的迹象,是有一点点微笑在片刻之间浮现在她无比忧伤的嘴角。
“而且你幽默。”
“除了你,世界上还有谁能在一个分号中放下这么丰富的聪明、讥讽,以及风趣的观察、评点?”沃特福德小姐喊道。
“但事实依然无法回避,那就是你的书卖不出去,”西蒙斯先生不依不饶地继续说道,“我打理你的作品也有二十年了,可以坦率地说,靠这其中抽的佣金我是发不了财的。之所以我还在做,是因为有时候我也喜欢尽可能为好的作品出点力。我一直都知道你是伟大的作家,也希望什么时候能让大众接受你。不过,要是你想靠你写的那种东西谋生,我只能说,一点机会都没有。”
“这个世界我来得太晚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我应该活在十八世纪,有钱的资助人为了一句题献可以拿出一百几尼。”
“你估计他的醋栗生意能赚多少?”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轻轻叹了口气。
“少得可怜。阿尔伯特经常告诉我他一年的收入是一千两百英镑。”
“那他一定很会理财,不过依靠这样的收入是不可能再负担你的多少开销的。信我这一句:你只有一件事可干,那就是把他找回来。”
“我宁可住到一个阁楼里去。你觉得被他如此羞辱我就逆来顺受吗?你要我和我的厨师争抢他的爱?不要忘记,像我这样的女人,比生活优渥更可贵的是她的尊严。”
“我正要说尊严的事情。”西蒙斯先生冷冷地说道。
他扫了一眼其他在场的人,那一双倒挂的怪眼睛此时更显得可怕,更像某种鱼类了。
“我一点都不怀疑,”他继续道,“在文坛你有非常崇高,甚至独一无二的地位。你代表着一些和他人截然不同的东西。你从来没有为肮脏的铜币出卖过自己的才情,你也始终高举着纯艺术的大旗。你正在考虑加入议会,我个人不觉得政治有什么意思,但不能否认这是种很好的宣传,如果你成功了,我敢说凭借这一点就能帮你安排美国的巡回讲座。你有你自己的情怀,即使是那些从来没有见过你只字片语的人都敬重你,这一点我是知道的。但以你的地位,成为某一种人的后果是你承担不起的——那就是成为一个玩笑。”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惊得明显看到身子一震。
“你这话到底什么意思啊?”
“我完全不认识布尔芬奇夫人,就我所知道的来看,这是个体面的女人,但一个男人带着厨师跑了,他的妻子一定会显得可笑,这是不会改变的。如果那个女人是个舞者或是贵族夫人,或许对你没什么伤害,但一个厨师能让你无法翻身。一周之内,你会成为整个伦敦的笑柄,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杀死作家或政客,那就是嘲笑。所以你一定得把你的丈夫找回来,而且一定得赶紧把你丈夫找回来。”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脸上顿时变得阴沉,一时间没有作答。在她的耳中突然回想起了沃伦小姐冲出房间时肆无忌惮又诡异莫名的笑声。
“这里都是朋友,你可以放心,我们不会乱说的。”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看着自己的朋友,觉得在罗兹·沃特福德的眼睛里已经闪过一抹恶毒的光芒。奥斯卡·查尔斯干瘪的脸上,看不出神思飘到什么地方去了。她后悔刚才一下子情绪失控,本不该泄漏自己的秘密的。不过西蒙斯先生深谙文坛门道,让自己的目光停在了这些客人的身上。
“说到底,你是这个团体的中心和领袖。你的丈夫出走不仅仅是离开你,也是离开了这群人。对他们也不是好事。其实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已经让你们所有人都看上去很愚蠢了。”
“所有人,”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说道,“我们所有人都在同一条船里。福里斯特夫人,他说得没错,‘集邮家’一定得回来。”
“连你也,布鲁图。[34]”
西蒙斯先生不懂拉丁语,可即使他听懂了,恐怕也不会被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感叹所打动,他清了清嗓子。
“还好我们有他的地址,我建议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明天就去见他,求他重新考虑。我不知道在那种场合女人该说什么,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言谈老到,也有想象力,她会想出来的,而且她必须把那些话说出口。如果福里斯特先生提什么条件的话,她必须全部接受。为了达成目标,要穷尽一切办法。”
“手里的牌要是打得好,没有什么道理你不能明天晚上就把他带回来。”罗兹·沃特福德轻巧地说道。
“你愿意这样去做吗,福里斯特夫人?”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背对着他们,最起码怔怔对着空壁炉看了两分钟;然后她挺直身子,转过来面对大家,说道:
“这是为了我的艺术,而不是为我自己。我不允许庸人粗鄙的笑声玷污所有我在心中敬奉的真善美。”
“太棒了,”西蒙斯先生一边说着,一边站了起来,“明天回家我顺路过来探望一下,希望到时能看到你和福里斯特先生你侬我侬的样子。”
于是他便告辞了,其他人唯恐最后只剩自己面对一个心绪不宁的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也伙同着跟西蒙斯先生走了出来。
第二天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出门的时候,下午都过了大半;她穿一条黑色的绸裙,戴一顶丝绒的无边女帽,气势威严。她要在大理石拱门坐一辆公交去维多利亚车站。西蒙斯先生已经在电话里跟她讲解了一条去坎宁顿大街的线路,既便捷又省钱。她既没觉得自己是大利拉[35],看上去也不像。在维多利亚车站她搭乘了一辆沿沃克斯霍尔桥大街开的电车,过了河,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与往日所见不太相同的伦敦,更嘈杂,更污秽,也更熙攘,但她心事太重,没多加留意这纷繁的场面。电车开上了坎宁顿大街,她松了一口气,让司机在她要找的屋子隔几扇门的地方把她放下。她下来之后,电车便隆隆开走了,只剩她一个人在忙碌的街上;奇怪的是她觉得自己好像迷路了,像一个东方传奇中的旅人,被精灵丢在了一个未知的城市中。她慢慢踱着,往两边打量,虽然愤怒和窘迫争斗着要霸占她可谓丰满的胸膛,但她还是不由觉得眼前所见可以写出一篇很漂亮的散文。这些小小的房子弥漫着过往的气息,那时这里还几乎是乡村;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记性不错,告诉自己回去后要查一查坎宁顿大街有什么文学典故。四一一号是一排破旧屋子中的一幢,离街边还隔着一段距离;屋前有一小片稀稀落落的草坪,一条地砖小径通往门廊的木格护栏,看上去实在应该好好上一遍油漆了。屋子正面墙上爬着藤蔓,但也长得萎靡,再加上那门廊,让它的乡村风味显得有些虚假,特别是在街上车水马龙的喧嚣声中,更有些诡异,甚至险恶。这屋子总有些可疑之感,似乎住着一个一生寻欢作乐的女子,末了却没有换来足够的报偿。
门开了,出来一个十五岁左右皮包骨头的女孩,腿很长,头发乱糟糟的。
“你是否知道,布尔芬奇夫人是住在这里吗?”
“按错门铃了。二楼。”她指了一下楼梯,同时尖声喊道:“布尔芬奇夫人,有人找你。布尔芬奇夫人。”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沿昏暗的楼梯往上走,脚下是破烂的地毯。她走得很慢,为的是等会儿不至于呼吸急促。上到二楼的时候一扇门开了,她认出了自己的厨师。
“下午好,布尔芬奇,”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不失尊贵地说道,“我希望见你的男主人。”
布尔芬奇夫人的犹豫眨眼间就过去了,然后把门完全打开。
“请进吧,夫人,”她转过头,“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来见你了。”
福里斯特夫人快步从她身边进了屋,阿尔伯特就坐在炉火边,那张扶手椅虽然是皮质的,但破旧不堪,他穿着拖鞋,上身只穿着衬衫,正抽着雪茄,读着晚报。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进门之后他就站了起来,布尔芬奇夫人跟着客人进屋,接着把门关上了。
“你怎么样了,亲爱的?”阿尔伯特高高兴兴地问道。“还行吧,我猜?”
“你最好还是把外套穿上吧,阿尔伯特,”布尔芬奇夫人说道,“否则福里斯特夫人看到你这副样子会怎么想?真是受不了你。”
她从一个挂钩上取了外套,帮着阿尔伯特穿上。她往下拽了拽背心,不让它盖住领子,一看就是对男人着装的细节十分熟悉。
“我收到你的信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道。
“我想也是,否则你怎么能知道我住在哪儿呢,对吧?”
“您愿意坐一会儿吗,夫人?”布尔芬奇夫人问道,娴熟地拍了几下椅子上的灰尘,推了过来。这张椅子属于一整套家具,都包着紫红色的丝绒。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微微一欠身,坐了下去。
“我希望能和你单独谈,阿尔伯特。”她说。
他的目光亮了一亮。
“既然你要说的事情同样牵涉到我们两个人,最好还是让布尔芬奇夫人也一起听吧。”
“随便你们。”
布尔芬奇夫人拖过一把椅子,也坐了下来。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之前只见过她印花裙外面套着大围裙的样子,现在布尔芬奇夫人穿的是一件白绸镂空衬衫,黑色的裙子,漆皮带银扣的高跟鞋。她大概四十五岁,微红的头发,微红的面色,不漂亮,但一副和善的样子,胸部丰满。她让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想起过去荷兰大画家那些明快的画作里某个略嫌粗壮的女佣。
“好了,亲爱的,你要跟我说什么呢?”阿尔伯特问道。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给了他一个最明媚、最友善的笑容,一双大大的黑眼睛闪耀着宽厚的好脾气。
“当然你也清楚这件事荒唐透顶,阿尔伯特,我想你一定是精神错乱了。”
“你真这么想吗,亲爱的?这我倒是没料到。”
“我并不生你的气,我只是觉得有趣,但玩笑终归是玩笑,不能玩过了头。我来是带你回家的。”
“是我的信写得不够清楚吗?”
“信非常清楚,我什么都不问,也不会有一句斥责。我们就把这当成是一时脱离了正轨,以后再也不去提它了。”
“没有什么能说服我再跟你一起生活了,亲爱的。”阿尔伯特说道,不过他的语气完全是友善的。
“你不是说真的吧?”
“很真。”
“你爱这个女人吗?”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依旧笑得很灿烂,但其中感受得到急切和某种金属的质感。她打定主意要轻松地面对这件事。她的是非感十分敏锐,意识到这个局面其实是很滑稽的。阿尔伯特看着布尔芬奇夫人,沧桑的脸上绽放出一个笑容。
“我们还是挺处得来的是吧,姑娘?”
“还行。”布尔芬奇夫人说。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耸了耸眉毛;结婚这么多年,丈夫从来没有称呼她为“姑娘”。说实在的,她也不愿被这样称呼。
“如果布尔芬奇夫人对你还有任何尊重,她一定知道这是绝对难以维系的。你经历过那样的生活,出入过那样的圈子,她如何能奢望在这样一个糟糕的宿舍里让你永久地幸福呢?”
“这里不是宿舍,夫人,”布尔芬奇夫人说道,“家里的这些东西都是我自己的。你知道,我是那种爱独立的人,一直喜欢有一个自己的家。所以不管有没有工作我都会保留这样的房间,让我自己永远都有家可回。”
“而且是个很温馨很舒服的家。”阿尔伯特说道。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朝周围看。灶台是嵌在火炉中的,上面有个水壶快烧开了;壁炉台上有个黑色的大理石钟,钟的两侧都是一个黑色大理石的烛台。屋里有个大圆桌,上面铺了红色的桌布,有一个梳妆台,一台缝纫机。墙上挂了照片和装了画框的画,应该都是年底发放福利时送的。往屋后还有扇门,挡着红色长毛绒的门帘,考虑到房子大小,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她利用一些空闲的片刻已经对公寓的结构做了比较彻底的研究)只能认为那是唯一的卧室。在这样局促的住处,阿尔伯特和布尔芬奇夫人的关系当然也就确凿无疑了。
“你跟我一起生活的时候不开心吗,阿尔伯特?”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语气更低沉了一些。
“我们结婚三十五年了,亲爱的。太长了。实在太长了。作为一个女人,你有你的好,但不适合我。你是文人,我不是。你是艺术家,我不是。”
“我一直很在意让你分享所有我的追求。我付出多少苦心,让你不被我的成功所遮蔽。你至少得承认,什么事我都让你参与了。”
“你是个了不起的作家,我完全不否认这一点,但说实话我不爱读你写的那些书。”
“要是你允许我这样说,那只能表明你的品位很差。所有的评论家都认同我的作品有力量,有魅力。”
“我也不喜欢你的朋友们。让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亲爱的。在你的派对上我经常有一股几乎压抑不住的冲动,就想把衣服脱光看那些人会怎样。”
“什么都不会发生,”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微微皱着眉头说道,“我只会让人把医生喊来。”
“而且你的身材也不行,阿尔伯特。”布尔芬奇夫人说道。
西蒙斯向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暗示过,如果必要,她得毫不犹豫地动用自己女性的魅力,将误入歧途的丈夫带回婚姻的屋檐之下,但她全然不知该如何实施。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只感到要是她今天穿了夜礼服,这策略使用起来该轻松一些吧。
“三十五年的忠贞对你来说是无足轻重的吗?我从来没有正眼瞧过另一个男人,阿尔伯特。我已经习惯了和你在一起。没有你我会不知道怎么办的。”
“我把所有菜单都留给新的厨师了,夫人。你只要告诉她午餐会有多少人来,她就能搞定的,”布尔芬奇夫人说,“她很靠谱,而且我认识的人当中,做起油酥点心来就属她的手最巧。”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开始有点泄气了。布尔芬奇夫人的这句话一定是出于好意,但现在要再把谈话引到动之以情的层面上就困难了。
“亲爱的,恐怕你再说下去也是浪费时间,”阿尔伯特说,“我的决定是不会更改的。我也岁数不小了,希望找个人来照顾我。当然我会尽我的能力多给你一些生活费。柯丽娜希望我能退休。”
“柯丽娜是谁?”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大为不解。
“我的名字叫柯丽娜,”布尔芬奇夫人说,“我母亲有一半的法国血统。”
“那很多事情就说得通了。”福里斯特夫人说道,抿紧了嘴唇,因为她虽然欣赏邻国的文学成就,但也知道他们在品行上可是有不少缺憾的。
“我的意思是阿尔伯特工作得也够久了,到了该享受享受的时候。我在滨海克拉克顿[36]有一点点房产,在一个很正派的街区,空气棒极了。我们住到那里去会非常舒服的。而且有海滩、堤坝什么的,也总不至于找不到事情做。那里有很多好相处的人。只要不去干涉别人,别人也不会来打扰你。”
“我今天已经跟我的合伙人都谈过了,他们愿意把我的份额买下来。当然会有些牺牲,可一切都打点好之后,我一年也能有个九百英镑的收入。我们一共有三个人,每个人就分三百英镑。”
“这点钱我怎么活得下去?”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高声问道。“我这样的身份地位总是要有些排场的吧。”
“你有一支流畅、丰产、卓著的笔啊,亲爱的。”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不耐烦地耸了耸肩。
“你自己也知道,我的书除了声望,什么也换不来。出版商总说出我的书是赔钱的,实际上他们这么做只是赚名声罢了。”
就在这时,布尔芬奇夫人提了那个影响如此深远的想法。
“你为什么不写一个扣人心弦的侦探故事呢?”她问。
“我?”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大喊一声,生平第一次置语法于不顾。[37]
“这主意可不错,”阿尔伯特说,“这主意简直好极了。”
“那些评论人会像千百块砖头一样砸死我的。”
“这可不一定,给那些高眉的人一个可以低俗的机会,而且还不用丢人现眼,他们都会感激涕零的,他们简直会不知所措。”
“为此纾解,大为感激。[38]”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低声念道,似乎想到了什么。
“亲爱的,评论者都会叫好的。而且这个故事是用你那优美的英文写成的,他们就不怕称之为杰作了。”
“这个想法太荒唐了。这种写作完全跟我的才华不沾边。我无法想象如何娱乐大众。”
“为什么不能呢?大众也想读好书,只是他们讨厌无聊罢了。你的名字他们都听过,但你的书他们不看,就因为觉得你无聊。这也是事实,亲爱的,你挺没劲的。”
“你这话说得一点道理也没有,阿尔伯特。”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回道,一点也不气愤,就像赤道被人指责太凉快一样。“所有人都认可我有那么精妙的幽默感,没有人能从一个分号里提取出那么多有益身心的笑料。”
“要是你给大众一个精彩的悬疑故事,同时还让他们觉得是在提升自我,你会发财的。”
“我出生至今还没有读过侦探故事,”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之前听过一位纽约的巴恩斯先生,说他写了一本书叫《高档出租马车疑案》[39]。但我也从来没有去读。”
“当然你得知道一些窍门,”布尔芬奇夫人说道,“最要紧的是记得不要写什么谈情说爱,放在侦探故事里总归不合适,你要写的是谋杀,是大警犬,而且不到最后一页不要让人猜出来是谁干的。”
“但是对于读者也得公平,亲爱的,”阿尔伯特说,“有的故事一开始嫌疑都在那个秘书或者贵族夫人身上,最后却发现是那个二号男仆,之前那家伙除了‘马车就在门口’之外,可什么都没说,每次读这样的故事我都很恼火。的确要尽可能地迷惑你的读者,但也不要把他当成傻子耍。”
“一个写得好的侦探故事真是太让人着迷了,”布尔芬奇夫人说,“我只要看到一个穿着夜礼服的贵妇,满身珠宝,流光溢彩,躺在书房地板上,胸口插着一把匕首,我就知道肯定有一场好戏可看了。”
“每个人的口味都不一样,”阿尔伯特说,“换了我,倒喜欢有那么一个体面的家庭律师,络腮胡,金表链,面相和善,结果发现死在了海德公园。”
“是被割了喉咙吗?”布尔芬奇夫人急切地问道。
“不是,是背上被捅了一刀。一个名声毫无瑕疵的中年绅士被杀,对读者有特别的吸引力。想到我们之中那些看上去最无可指摘的人也有不可告人之处,是很愉快的事情。”
“我懂你的意思,阿尔伯特,”布尔芬奇夫人说,“他身上藏着一个致命的秘密。”
“这样的小建议我们是给不完的,亲爱的,”阿尔伯特朝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温和地笑道,“我读过几百本侦探故事。”
“你!”
“我和柯丽娜就是这样走到一起的,以前我把书读完了就会给她。”
“有多少次我听到他关掉电灯的时候,凌晨的光都快从窗口钻进来了,我忍不住偷偷要笑,对自己说:‘瞧,他终于把书给看完了,现在他能好好睡觉了。’”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站了起来,并且挺直了身子。
“现在我明白我们之间隔着怎样的一道鸿沟,”她说道,醇厚的女低音有点颤抖,“过去三十年,你周围都是英语文学中的精粹,但你却读了几百本侦探小说。”
“得有上千本吧。”阿尔伯特打断道,还露出得意的微笑。
“我到这里来是让你回家的,为此我可以做出任何合理的让步,但现在我已经断了这样的念想了。你已经让我明白,我们两人之间没有共同点,也从来都没有过。我们之间是跨不过去的深渊。”
“这样就好,亲爱的,”阿尔伯特温柔地说,“我服从你的决定。不过侦探小说的事情你考虑一下。”
“我将起身离开,”她喃喃道,“去往茵尼斯弗利岛。[40]”
“我送你下楼吧,”布尔芬奇夫人说,“楼梯的地毯要不是清楚知道坑在哪里,可真得小心一些。”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走下了楼梯,气度高贵,但也不失警惕。布尔芬奇夫人替她开门,问是否需要替她喊一辆出租车,她摇了摇头。
“我坐电车。”
“你不用担心,我会照顾好福里斯特先生的,夫人,”布尔芬奇夫人和颜悦色地说道,“生活各个方面他都会舒舒服服的。布尔芬奇先生病故前最后三年都是我在照顾他,病患方面几乎没有什么是我不懂的。我不是说福里斯特先生身体不好,在这个岁数,他算是身强体壮了。当然,他到时会找个兴趣爱好。我一直觉得男人该有个兴趣爱好。他以后会收集邮票。”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一怔,可这时正好一辆电车出现在视野中,她像所有女人一样(即使是她们之中最了不起的那几位也不例外),不顾生命危险冲到路当中,狂乱地挥舞着手臂。车停了,她上了车。她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西蒙斯先生;到家的时候,他应该已经在那里等她了。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或许也会在那里。大家都会在的,但她只能告诉他们自己一败涂地。对于这个忠心追随自己的小团体,此时她感受不到友谊的温暖。她想知道有多晚了,抬头想看一眼坐在对面的是怎样一个男人,因为有些人是不方便问时间的。她惊得浑身一颤:对面正是一个外表极为正派的中年男子,留着络腮胡,表情和善,连表链都是金色的。这不就是阿尔伯特所描绘的那个死在海德公园的人吗?她忍不住也要贸然断定,这一定就是个家庭律师。这巧合太诡异了,实在像是命运在朝她招手致意。这个男人戴一顶丝质礼帽,穿黑色大衣、芝麻呢裤子;他略有些发福,但整个人有种孔武有力的架势。他手边放着一只公文包。沃克斯霍尔桥大街开到一半,他告诉售票员要下车,然后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看到他走进了一条破败的窄街。为什么呢?啊,他要去干吗呢?到了维多利亚站,她完全沉浸在遐想之中,直到售票员提高了嗓门,她才回过神。爱伦·坡就写过侦探故事。她搭上了一辆巴士;坐在车里,思绪万千。可是车到了海德公园角的时候,她突然打定主意要下车。她不能继续坐着了,一定得走一走。进了公园大门,她走得很慢,朝四下看着,既像是在找寻什么又心不在焉。对啊,爱伦·坡的确写过,这一点没人可以否认。说到底,这个文学门类就是他发明的,而且,所有人都知道他对帕尔纳斯派[41]有多么大的影响。还是象征派?没关系。就是波德莱尔还有那些谁吧[42]。当她走过阿喀琉斯的雕像时,她停了一会儿,竖起眉毛盯着它看。
最后终于到了家,打开公寓的门,门廊里已经挂着好几顶帽子。他们都在。她进了会客室。
“夫人终于到了。”沃特福德小姐高喊道。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走上前,带着生气勃勃的笑容,一个个握了向她伸来的手。西蒙斯先生、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在那儿,哈里·奥克兰和奥斯卡·查尔斯也来了。
“哎呀,你们这些可怜的人,茶都没得喝吗?”她兴高采烈地喊起来。“我完全不知道现在什么时间了,但一定晚得吓人吧?”
“那么……”他们说。“怎么样?……”
“亲爱的,我有件很奇妙的事情要告诉你们。我有灵感了。凭什么最好的曲子都属于魔鬼呢?[43]”
“你指什么?”
她停顿了一下,为的是让自己接下来给他们的这下意外有最强烈的效果。然后她也不加铺垫,直接说道:
“我要写一个侦探故事。”
他们都张大了嘴巴瞪着她。她举手示意大家不要打断她,但本来就谁都没有一丁点要插话的意思。
“我会把侦探小说提升到艺术的高度。这是我在海德公园里突然想到的。核心是一起谋杀,真相会在最后一页揭晓。我会用完美无瑕的英文讲这个故事,而且最近我发觉分号的妙用似乎已经被我穷尽,接下来我会好好用一用冒号。之前还没有人开掘过它的潜能。我追求的就是幽默和悬念。这本书的名字叫《阿喀琉斯的雕像》。”
“好名字!”西蒙斯先生喊起来,他比其他人恢复得都要快。“仅凭这书名和你的声誉,我就能把连载权卖出去了。”
“但阿尔伯特这事怎么样了?”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问道。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重复道。“阿尔伯特?”
她看着博伊尔斯顿,似乎是拼了命也想不出对方在说什么。然后她轻轻喊了一声,像是突然记起来了。
“阿尔伯特!我就说之前出门是要办件什么事的,竟然完全给忘了。穿过海德公园的时候,灵感就来了。你们一定都觉得我糊涂极了吧!”
“所以你没有去见阿尔伯特?”
“亲爱的,我完全没有想起他来,”她笑了笑,像是觉得这事很有趣,“就让阿尔伯特留着他的厨子吧。我现在没空管他了。阿尔伯特属于我的‘分号期’。现在我要写一部侦探小说。”
“亲爱的,你真是太妙了,太妙了。”哈里·奥克兰说。
[1]首次发表于1926年,收录于1931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用第一人称单数写作的六个故事》。
[2]英文习语,指完成了难度很大的事情。
[3]CarlVanVechten(1880—1964),美国小说家,音乐、戏剧评论家,二十年代纽约文学界的重要人物,对于哈莱姆文艺复兴(即二十年代黑人文学的蓬勃发展),他是早期重要的推动者。
[4]Syntheticgin,在美国禁酒时期(1920—1933),大部分酒精饮料是地下工厂用蒸馏法提取乙醇之后合成的,口感极坏。
[5]原文分别为Felicitas、PaxMaris和AesTriplex。“三重铜甲”与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散文同名,取自贺拉斯的诗句,用胸口的护甲指代勇气。
[6]ClémentArmandFallières(1841—1931),1906至1913年任法国总统。
[7]卢瓦尔河位于法国中部,是法国最长的河流;卢瓦尔河谷位于该河中段,长二百八十公里。
[8]JoachimduBellay(1522—1560),法国诗人,七星诗社代表人物,该社宣言《保卫和发扬法兰西语言》的作者,是用法语写作颂歌和爱情十四行诗的先驱。
[9]Chartres,法国西北部城市。中世纪为布鲁瓦伯爵和香槟伯爵的领地,1286年卖给法国,1417至1432年被英国人占领,1594年亨利四世在此登基,1870年被德国人占领。哥特式的沙特尔大教堂是当地主要建筑。
[10]Boulogne,法国北部港市。
[11]Margate,英国东南肯特郡海滨小镇。
[12]ThomasWoodrowWilson(1856—1924),美国第二十八任总统,曾先后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新泽西州州长等职,1919年获诺贝尔和平奖。
[13]SergeiPavlovichDiaghilev(1872—1929),俄罗斯戏剧和艺术活动家,后长期侨居国外,在巴黎创建俄罗斯芭蕾舞团(1909),在欧美巡回演出。
[14]指英国旧时一种游戏,大多在酒吧外,众人轮流将脸探出马轭做鬼脸,以表情最夸张者为胜。
[15]指十九世纪用白色大理石建造的凯旋门,位于白金汉宫外,为皇室礼仪性建筑;于十九世纪中期迁于海德公园东北角。
[16]WilliamMorris(1834—1896),英国画家、美术设计家、诗人。十九世纪后半期英国的社会美学运动致力于确立机械化和批量生产时代手工艺的重要性,他是发起人。1861年他和罗塞蒂等人成立艺术家联合会,生产各种家居装饰品,其中以墙纸最为有名。
[17]Mezzotint,一种版画技法,印刷后可产生一些大面积的柔美细腻的色调浓淡层次;十七世纪由德国人路德维希·冯西根发明,后流行于英国。
[18]BuffOphinton,这种鸡的大致特点就是肥胖,羽毛蓬松。浅黄是这个品种最常见的颜色。
[19]莫里哀会把自己的剧作读给厨师听。
[20]SanSebastian(?—288?),基督教殉教士,在绘画艺术中常被描绘成带有阴柔之美的俊秀少年。
[21]Levant,指地中海东部诸国及岛屿,包括叙利亚、黎巴嫩等在内的自希腊至埃及的地区。
[22]Shingle,指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一种标志性的女式短发发型,类似波波头,脖根处推剪得很短,跟上面垂下的头发形成两个层次。
[23]1stDukeofWellington(1769—1852),英国陆军元帅、首相,以在滑铁卢战役中指挥英普联军击败拿破仑而闻名,有“铁公爵”之称;他还有个众所周知的特点就是鼻子非常大。
[24]MadamedeMaintenon(1635—1719),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第二个妻子,原为宫廷女官,曾创办圣路易王室教养院,教育贵族出身的贫苦少女。
[25]威廉·迈斯特(WilhelmMeister)是歌德两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在《学徒威廉·迈斯特》中,他用相近的一句话所表达的观点是不需要去美国寻求新的人生。
[26]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尴尬地戏仿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27]出自拜伦的《哀希腊》。
[28]英国贵族按一定规格用冠饰上草莓叶的多寡指代身份高低。
[29]按照规范的英语语法,此处的‘我’应为主格“I”,而不是西蒙斯上文所用的宾格“me”;但在口语中,刻意强调这一点也可认为是略显做作。西蒙斯下面一句回应,似乎是没能理解或者故意调侃博伊尔斯顿的纠正。
[30]SirThomasBrowne(1605—1682),英国医生、作家,以沉思录《一个医生的宗教信仰》为人所知。该书为十本日记,主要谈论上帝、自然和人的奥秘。布朗爵士探究自然世界,学识渊博,而文风随体裁多有变化,其中有一部分作品确以华美、雄辩为特色。
[31]JohnHenryNewman(1801—1890),英国基督教圣公会内部牛津运动领袖,后改奉天主教,教皇利奥十三世任其为天主教枢机助祭,著有《论教会的先知职责》《大学宣道集》等;文字坦率,有活力,詹姆斯·乔伊斯就对他非常赞赏。
[32]JohnDryden(1631—1700),英国桂冠诗人、剧作家、批评家,有文学史家把他创作的时代称为“德莱顿时代”,对后世诗人影响很大;虽然在格律上很有建树,他也试图在诗歌中展现口语化的风格。
[33]JonathanSwift(1667—1745),爱尔兰作家,以讽刺散文闻名,后世将对社会现象极为大胆的反讽称为“斯威夫特式”的文字;著有讽刺小说《格列佛游记》。
[34]此处原文为拉丁语。恺撒被共和派刺死时,发现好友布鲁图也在其列,据称恺撒当时感慨道:“连你也(背叛我),布鲁图。”在莎剧《裘力斯·恺撒》中,剧作家故意用了拉丁文(剧本中是问句),凸显恺撒的激烈心绪,加强戏剧冲突;这句话由此广为流传(参见下句,或许暗指西蒙斯先生不但完全不了解莎剧,甚至连基本的文学修养也没有)。
[35]Delilah,《圣经》人物,大致是一个为了金钱出卖自己情人的妖艳女子。
[36]Clacton-on-Sea,英格兰东南埃塞克斯的一个城市,曾经是著名的海滨度假地。
[37]与前文提到的语法点类似,英文中此处的我应该用主格“I”,而不是口语中也常见的宾格“me”。
[38]出自《哈姆雷特》。全剧开场时,两个守卫换班,其中一人终于不用忍受天寒地冻,对另一位说了这句话。
[39]TheMysteryofaHansomCab(1886),英国作家福格斯·休莫(FergusHume)的一本悬疑小说。被约翰·萨瑟兰(JohnSutherland)称为“二十世纪最轰动的探案悬疑小说”,据称柯南·道尔创造福尔摩斯的灵感便来源于此。
[40]此处引用的是叶芝的诗《茵尼斯弗利岛》。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所用的文学典故大多只是字面上可借用,其实意思毫不相干。
[41]Parnassians,又译作“高蹈派”,以勒孔特·德·李勒和泰奥菲尔·戈蒂埃为首,强调诗歌的严谨、客观、完美的技巧和准确的描写,反对浪漫派诗人多愁善感和言过其实的表现手法。
[42]爱伦·坡对波德莱尔影响很大。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可以说开启了法国诗歌的象征主义时期,而帕尔纳斯派在象征主义之前,它所鼓吹的清晰、精准是象征主义所反对的,但两派诗人的观点并不对立,常有互通之处。
[43]原意是指很多圣歌用的是流行的、非宗教的旋律,一般认为最早说这句话的是英国传教士罗兰·希尔(RowlandHill,1744—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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