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著名的英国主教在一战期间,为阿普顿的军事驻扎地的士兵发表了一场演讲。然而这些士兵的文化水平很低,几乎连字都不识。此时,他们即将奔赴前线。然而,他们中几乎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要打这场战争。面对这些即将牺牲的战士们,这位主教却大肆宣传“国际和平”和“塞尔维亚要有独立自主的权利”。这些连字都不识的士兵,又怎么能听懂他夸夸其谈的一切呢?演讲的效果可想而知。要不是大厅的周围站满了带着枪支的军警,这些士兵一刻也不愿意再呆下去。
我并不是在讽刺这位主教。如果是一群大学生作为这场演说的听众,那么结果一定会非常成功。我想说的是,面对文学水平比较低的士兵,他这种深奥的演讲,在座的各位有谁能明白呢?可以说,这位主教对自己演讲的对象一无所知,对演讲要达到的效果和目的也毫无了解。
那么演讲究竟有什么目的性呢?无论演讲者是否认识到了这一点,每一次演讲,都必须带有很强的目的性,基本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向人们阐释某些观点;
第二,使人们铭记和相信一些重大事件或信念;
第三,呼吁社会各界的支持;
第四,娱乐休闲。
对于这四点,我们都可以举例进行说明:
林肯一向喜欢机械制造,他甚至为他发明的一项装置申请了专利,他发明的这个装置能让搁浅在沙滩上的船只远离障碍物。为了让他的这个设备投入生产,他就让自己的律师事务所附近的一家机械制造厂进行生产。这项装置的生产最终没有成功,但林肯投入了极大的热情,他能够不厌其烦地向他的朋友解说这些装置的作用,他解说的目的就是让人们明白这个东西的工作原理。
林肯在葛底斯堡发表过两次就职演讲,在亨利·克勒逝世后发表过赞颂之辞,他演说的目的就是让人铭记这些人、这些事。只有让人清楚、明白这些事,才能让他们记住。但是,林肯讲话的目的不只是让人知道这些事,而是铭记。
林肯所做的演讲,也有一些是为了引起社会的关注,让人们做出相应的行为。为了争取陪审团有利的判决,力图获得选票,他对陪审团滔滔不绝地发表政治演说。此时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人们做出相应的回应。
但是,林肯的演说也有失败的时候,那是在他当选为总统的两年前,为了给人提供娱乐,他在一个小镇上发表了一场关于发明的演说,但是却没有人捧场。这对于一个著名演讲家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但是在另外一场演说中,他却大获成功。这是因为他知道如何实现演讲的目标。许多演讲者就是因为不知道该如何去做,结果其演讲归于失败。
我还经历过这样一件事:
有一位演讲者,在演讲中途就被听众的愤怒和起哄赶下了古老的纽约剧院的舞台,这个演讲者是一名国会议员。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因为他把以消遣娱乐为目的的演讲,换成了以阐释说明为目的的演讲了。正值战争爆发之时,这位演讲者给听众讲述美国是如何备战的。这在无意中酿成了大错,这直接打击了听众的兴趣。为了对这位国会议员表示尊重,听众们只好耐着性子听下去,十分钟过去了,十五分钟过去了,听众已经忍无可忍了,他们如热锅上的蚂蚁,希望赶紧结束这让人备受煎熬的演说,但是这个演讲者喋喋不休。终于,听众们再也忍受不下去了,一些人开始喝倒彩,紧接着,另一些人也附和起来,片刻之间,剧院里乱成了一团。而那位迟钝的演讲者对此依旧坚强地进行着演说,虽然这种场面已经让他感到尴尬和焦躁。而他的坚持无疑是火上浇油,听众们愤怒的鼾声淹没了这位演讲者的声音,会场里顿时成为一片愤怒的海洋。这位演讲者已经听不见自己在讲什么了。最终,在一片嘘声中,他备感羞辱退下台去,黯然地接受了失败。
通过上面的例子,在演讲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演讲的目标和对象,并在演讲中灵活、科学地运用一些能够达成目的的方法,这样才能保证演讲的顺利进行。
选用比喻的方法
我们不能低估清楚表达的重要性和难度。我曾经听过一位爱尔兰诗人的专场诗歌朗诵。在这个诗歌朗诵会上,绝大部分的听众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其实,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还是在私下场合,有很多讲演者都与这位诗人有着相似的经历。
记得有一次,我与奥利弗·劳兹先生讨论公共演讲的要素,劳兹已为大学生和公众演说了四十多年,他是一位杰出的演讲家。他强调,知识的积累和演讲工作的准备在所有重要的要素中,是首屈一指的;其次就是“要竭尽全力地去表达清楚”。
普法战争爆发之际,贵族毛奇将军在告诫他的部下时说:“先生们,一定要记住,任何有可能导致误解的命令,一定会被误解。”
同样认识到这个严重性的拿破仑不厌其烦地对他的秘书强调:“一定要表达清楚些!再清楚些!”
耶稣的门徒曾经问他,为什么要用寓言故事和比喻的方法传播教义,他是这样说的:“因为误差随时都会产生,包括人们在看、听和理解的过程中。”
我们可以进行这样的假设:如果想指望听众毫不费力地听懂一个对于他们来说完全陌生的东西,这简直是天方夜谭,正如普通人要想听懂一个博士的演讲也一样非常困难。
因此,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耶稣是怎样教他的门徒的呢?其实最简单且自然的方法就是:用世人皆知的东西来解释人们不知道的事情。例如用什么来解释“天国”这个词呢?世间有和它相像的东西吗?该怎样比喻才能让未教化的巴勒斯坦农民认知“天国”呢?耶稣就用众所周知的东西,对这个词进行了生动的解释:
天国是家庭主妇手中的酵母,包含了一日三餐,等到它发酵,我们就不会挨饿;
天国是一艘商船,在茫茫大海中寻找善良的珍珠;
天国是一张鱼网,播撒在汪洋之中……
人们通过这些通俗易懂的比喻,很容易明白它的含义:每个星期都会有渔夫下海撒网捕鱼;每天都会有商船进行珍珠贸易。
耶和华的谨慎小心、和蔼可亲被戴维这样生动清晰地描绘:
假如我是一只羊,耶和华就是牧羊人,有了他,我就没有烦恼。有了他,我可以安心地躺在翠绿的草地上;有了他,我可以迈入一片平坦的绿海……
在这个贫瘠的国度里,是他,铺上了泛着绿色光泽的草地,也是他,蓄满了羊儿饮用的碧波……
那些未教化的农民完全可以理解这些话。
下面这个令人难忘却富于幽默的故事,讲述了同样的道理:
一些传教士来到非洲赤道附近的一个部落,他们准备在那个地方宣传他们的教义。于是,这些传教士们把圣经里的一句话改编成了这个部落的方言。这句话在圣经中是这样描述的:“即使你有滔天的罪行,有了上帝的指引,它依然变得如雪般洁白。”如果他们从文字上改编这句话,那将是毫无意义和让人更为疑惑的。因为,在当地二月的早晨,人们从未在路上见到过雪的存在,甚至没有雪这个词汇的出现。如果让他们来辨别雪和煤炭,他们一定会不知所措。但是,椰子是当地人最熟悉不过的东西了,他们经常用椰子作为他们的午餐。所以,这些传教士们就用他们最熟悉的椰子取代了他们毫不知晓的雪,圣经里的那句话就被改编为:“即使你有滔天的罪行,有了上帝的指引,它仍会变得如椰肉般洁白。”
这是多么完美的表述啊!
我在密苏里州的渥伦斯伯格州立师范大学时,曾经有一场关于阿拉斯加的演说,但是那场演说却失败了。演讲这个主题的人也在其他地方进行了类似的演说,效果都不尽人意。因为它的演说表达不够清晰,语言也死气沉沉:他没有像那些传教士那样从听众的角度出发,而是彻底忽略了听众们的所知所闻。在演说中,他告诉听众阿拉斯加占地约有五十九万八百零四平方英里,人口共有六万四千三百五十六人。可是没有人能确切地感受到五十平方英里是什么概念。人们很少使用平方英里这个概念,所以,也不会想到缅因州或得克萨斯州的大小大概就是五十万平方英里。听众的脑海里很难对数字形成抽象的画面。但是,如果位演讲者告诉听众阿拉斯加及其岛屿的海岸线比赤道的一圈还要长,它的面积比佛蒙特州、新罕布什尔州、缅因州、马萨诸塞州、罗德岛州、康涅狄格州、纽约、新泽西州、宾夕法尼亚州、特拉华州、马里兰州、西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州、南卡罗来纳州、佐治亚州、佛罗里达州、密西西比州和田纳西州的总和还要大,听众的脑海里就会对阿拉斯加的面积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六万四千三百五十六人口,对于这个数字,很少有人能把这个数字记住五分钟的,甚至记忆一分钟都很难。演讲者快速地说出这数字,就像写在沙滩上的字一样,给人既不准确又不可靠的感觉,因此也不会给听众留下一个清晰的印象。而且,这些复杂的数字也会在下面的演讲过程中慢慢淡尽,因此,把这些枯燥无味的数字换成听众熟悉的形象来表达不是更好吗?例如:约瑟夫大街离密苏里州并不远,听众中绝大多数人也都去过那里,阿拉斯加的人口总数比约瑟夫大街少一万人。再如,把阿拉斯加的一些情况与听众们所居住的城镇相比较,效果会更好:阿拉斯加的人口是密苏里州的八倍,是渥伦斯伯格的十三倍。
大家可以比较下列例子中a、b两部分,就可以看出哪种表达会更好:
a.距离我们最近的星球有三十五万亿英里;
b.如果一列火车以每分钟一英里的速度驶向距离我们最近的星球,那么要行驶四千八百万年后才能够抵达;如果在这个星球上唱一首歌,而且要让这歌声传到我们的地球,那么,我们必须等待三百八十万年后才能听到;如果一条蜘蛛丝能够延伸到这个星球,那么,这只蜘蛛将重达五百吨。
a.世界上最大的教堂是皮特大街上的教堂,它有二百三十二码长、三百六十四英尺宽;
b.世界上最大的教堂是皮特大街上的教堂,两座白宫重叠起来才能和它一样大。
奥利弗·劳兹十分擅长使用上述方法,向普通听众们解释原子的大小和性质。他在为欧洲听众们演讲时,做了这样一个比较:一滴水中所包含的原子数目,就像整个地中海中所含有的水滴数目。当时,有很多听众乘船要花费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才能从直布罗陀抵达苏伊士运河。为了使表述更贴近于人们的现实生活,他又作了一个比较:一滴水中所包含的原子数目就如整个地球上的小草叶子那么多。
理查德·哈丁·戴维斯在一次演讲中说道:“它和第五大街剧院里的观众席一般大小。”这是他对一群纽约听众评述索菲娅街的清真寺的情景。当他评述布林底希海港时又说道:“布林底希看上去就与长岛城一模一样,前提是你要从海港港尾进入。”
所以,你应该使用这些方法来诠释你的演讲。例如,如果你要描述金字塔,你首先应该告诉听众它有四百五十一英尺高,接下来,你就可以用听众们日常所能看到的建筑物与金字塔进行比较,这样就生动形象地说明了金字塔的高度;如果你要说明它的占地面积,可以用它能够覆盖的街区面积来描述。再如,如果你要描述二十英尺高的某东西,就可以打比方,从地面到天花板的高度的一点五倍。如果你想表
达有多少竿或多少英里,就可以用此地到联合车站或到某个街道的距离来比较。
避免出现专业术语
假如你从事的是一个对专业技术要求非常高的工作———比如说律师、医生、工程师以及与此类似的一些高度专业性的工作,那么,在你面向普通民众进行演讲时,要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你应该借助一些浅显易懂的词汇去替代那些专业术语。即使你这样做了,对一些紧要之处也要加以详细的解释说明,这是很必要的。以上这一点,在演讲时你应该加倍注意。
我之所以要在这里唠叨着提醒大家加倍注意这个问题,那是因为曾经有许多的演说皆是因此而导失败的。显然,这些演讲者在演讲之前压跟儿就没有研究过自己的听众,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听众只是些普通民众,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专业词汇到底代表着怎样的含义。因此,尽管他们滔滔不绝地讲得天花乱坠,自己也感觉不错,但这对于那些丝毫没有受过什么专业知识教育的普通听众来说,就如同六月雨后暴涨的密西西比河冲上了衣阿华州和堪萨斯州新犁过的棉花田一样,一塌糊涂。
那么,演讲者应该如何去应对以免这样尴尬的场面再次发生呢?下面是一段印第安那州前任参议员比沃瑞兹先生送给我们的一些宝贵的建议,我想任何一个演讲者和将要成为演讲者的人都完全有必要认真仔细地阅读和体味下面这段话:
在演讲的时候,为了使自己的表达清楚明白,你可以试着采用下面这个还算不赖的方法:首先,你要把占听众大多数的普通民众作为自己假想中的演说对象。这样,为了使他们能清楚明白地理解自己的演说,你自然就会注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浅显的逻辑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好的方法,那就是你也可以把小孩子当作自己演说的对象。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了让这些小孩子明白你说的到底是什么,你也必须用一些简单明了的语言来解释自己的问题。
一位医生的演讲至今令我记忆犹新。在演讲中他这样讲道:“横膈膜呼吸法———利用横膈膜进行呼吸对于人们肠部的蠕动以及身体的健康都是非常有益的。”说完这些他并没有进一步地对这个横膈膜呼吸法做详细的说明或者解释,而是继续按照他的计划讲起别的内容了。没有办法,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横膈膜呼吸法,于是,我只好打断了他的演讲,然后,向大家问道:“不知在座的各位是否有人知道这个所谓的横膈膜呼吸法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呼吸法?它与其它的呼吸法比起来究竟有何不同?此外,它对人体有益有什么科学根据?这个肠部蠕动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问题的答案令这位医生诧异不已,因为几乎没有人能完完全全的明白他所说的话。因而,这位医生又不得不回过头来,对我所提的问题一一解释,内容如下:
横膈膜说白了就是位于肺底部一片薄薄的肌肉,它把人的肚子分成了胸腔和腹腔。在我们心情平静地用胸部呼吸时,横膈膜通常是处于弓形状态的,那样子就好像是一个倒置的洗脸盆。
在我们使用胸部呼吸吸入空气时,气流将会向下压迫横膈膜,使其向下部凸起,一直至接近扁平状,这时,你会明显地感觉到胃部肌肉向下压迫自己的腰部。这种向下的压力会按摩并刺激你腹腔上部的各个器官,其中包括胃、肝、胰、脾等。
而在我们呼出气流的时候,胃和肠在恢复原来状态的过程中又会向上压迫横膈膜,这就等于又进行了一次按摩活动,它将有利于我们身体的新陈代谢。
我们都知道,人体很多的不健康因素的源头都在肠道之中。而通过这种横膈膜呼吸法,我们的胃和肠道就可以得到一定的活动,那么我们诸如消化不良、便秘、人体自我中毒等病症就会不药而愈了。
林肯的秘诀
为了让自己的演讲能够迅速而明白的被听众理解并接受,林肯一直乐于接受别人的忠告。当林肯第一次在国会做演讲时,他使用了“有糖衣的”这个俗语。在演讲之前,作为林肯好友的大众印刷公司老板戴夫瑞斯先生向他建议,这个短语太俗了,如果这是一篇在伊利诺斯举行的演讲的演讲稿,勉强还能说得过去,但这是你历史性第一次在国会演讲啊,用在这儿就太不雅了。林肯是这样回答戴夫瑞斯先生的:“好的,戴夫瑞斯,如果你认为大多数的人们都很难理解‘有糖衣的’这个短语的话,那我不妨就修改一下;但我想我就不做什么变更的好。”
有一次,林肯就向诺克斯大学的校长古雷沃博士解释了他为什么偏爱这些通俗易懂的文字的原因,现收录如下:
在我的记忆里,一直有一些孩提时代的情形珍藏在最深处。当我还是孩子的时候,如果别人的话让我感到云里雾里不知所以然,我会变得非常烦躁,这比任何事都更能影响我的情绪,而且,从那以后,这种情形就一直困扰着我。有一次,邻居到我们家里来拜访,父亲和他们聊了整整一个晚上。在邻居离开后,我就回到属于自己的小卧室休息去了,尽管我很想睡觉,但我却失眠了。为什么呢?因为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思来想去却怎么也弄不明白他们所说的一些话的含义,而仅仅是弄清楚它们的含义是不能让我满意的,我总是会试图用一些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语句把它们表达出来,直到其他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听明白为止。这就是我偏爱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表达原因,也是我一直坚持这样做的动力所在。
的确如此,林肯是特别偏爱通俗易懂的文字的,她对它们怀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林肯曾经就读过的新塞勒姆小学的校长曼托·格雷安这样证实道:“假如一个意思能用三种方式表达的话,林肯一定会把这三种方式一一找出来,然后再花上几个小时去反复思考和比较究竟哪个才是最佳的,而这也就是最简单易懂的表达方式。”
人们表达含糊不清的原因大体相似,显而易见,他们对自己所要表达的意思都是晦涩的、模糊的,就凭着这些模糊的印象、晦涩的表达又怎么使人明白呢?这就好比是在一个大雾弥漫的日子里拍摄照片一样,能拍摄出清晰的相片吗?这些人是应该向林肯学习的,学习他那种弄不明白就难以入眠的精神,学习他应对的方法。
视觉的魅力
就像前面第四章中所提到的那样,从耳朵到大脑的神经功能要远逊于从眼睛到大脑的神经功能;科学家会更加准确地告诉我们,视觉功能要比听觉功能强二十五倍。
中国古代有一句谚语,也与这个道理如出一辙:“百闻不如一见。”
因此,如果你想让听众快速而清楚明了地理解你的演讲,那么你最好把自己演讲的要点画出来,使听众能够看见。这就是新近故去的著名国家资产注册公司的总经理约翰·帕特森演讲成功的秘诀。他曾经为《系统方法杂志》撰写过一篇介绍这一秘诀的文章:
就我个人的演讲经验而言,仅仅靠演讲词就想让听众清楚明了地理解你、接受你无疑是远远不够的,为了使你的演讲达到理想的效果,我们还应该使用大量的辅助手段作为补充,而图画法就是所要采用的辅助方法之一。如果说图表的说服力比单纯的文字要强的话,那么图画的说服力又远远强过图表。这是一种非常理想的演讲方法,它要求演讲者把要演讲的各个分要点用图画的方式表示出来,再在这些要点之间用必要的文字串联起来。很早以前我就发现,对于听众来说,图画的力量实在是远远超过枯燥的说教。
不要小看了这些看起来有点儿滑稽可笑的小图画,它们的功效可是不一般啊。而对于这些“图画语言”,我自有一套完整的体系:一个圆圈里面加上一个美元符号就表示一张纸币,一个书包上面画上一个美元符号表示许多纸币;月亮形状的脸庞表示好的结果和影响;一个圆圈里面画上五道横线分别代表眼睛、鼻子、嘴巴和耳朵,随意改变这些横线的形状则其表示的含义也跟着改变———嘴角向下代表落伍的人、嘴角上翘代表紧跟时代潮流的人。的确,这些图画在人们看来也许不是很漂亮,但我们应该懂得,一个卓越的卡通画家作画时,他要考虑的应该是如何才能准确明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图,而不是这幅画画出来是否是最美的。
在演讲的时候,假如你能够恰如其分地运用这些“图画语言”,那么你想不成功都很难。你可以一边演讲一边迅速地画出这些“图画语言”,以使你的意思表达得更清楚明了,而听众也会一步一步地在你的这些“图画语言”的引导下,最终清楚明了而且迅速地理解你演讲的意图。与此同时,听众也会在这一过程中领略到这些“图画文字”所特有的幽默。
以前,我曾专门雇佣了一位画家,让他和我一起奔走于大街小巷,对于一切我们认为画得不够完美的图画,我都让这位画家悄悄地临摹下来,等回去以后再把它加以完善,使之成为完美的图画。然后,我会在公众面前展示这些事情的本来面目。在我听说有了幻灯机后,我立刻就去买了一台,有了它,我就可以把“图画文字”投影到银幕上了,就因为这样我的演讲变得更加吸引人也更加有效率了。后来,动画制作又问世了,我再一次有幸成为第一批勇于挑战的人。到现在,我已经制作和收藏了许许多多的动画片胶片和大约六万多张幻灯片。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演讲都适合和需要借助“图画文字”,但是,恰当地使用它们,对于更好地吸引听众的注意力和激发他们对演讲的兴趣,进而使他们能够清楚明了地理解演讲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洛克菲勒的硬币
洛克菲勒先生也曾经为《系统方法杂志》的专栏写过一篇关于演讲的文章。在这篇文章里,他向人们展现了他是怎样利用视觉感官说明科罗拉多燃料和钢铁公司的财务状况的:
科罗拉多燃料和钢铁公司的员工和普通民众一样,都坚持认为我们洛克菲勒家族通过股票分红的方式从公司攫取了巨额利润,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们与公司的合作已经有十四个年头了,在这十四年里我们并没有得到哪怕是一分钱的股票分红。
在一次员工大会上,我特地实事求是地向员工说明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我首先拿出一捧硬币放在面前的桌面上,接着我从这堆硬币中拿走一部分,表示公司从总收入中拿出一部分支付普通员工的工资———这是公司最基本的一部分支出;然后,我又从剩下的硬币中再拿出一部分,表示公司支付给行政官员的工资;最后,为了表示还需要给各位董事支付一定的费用,我不得不把桌上所有的硬币都拿走了。随后,我向大家问道:“先生们,我们和其他的第三方一样都是公司的合作者,但他们却把所有的收入分光了,留给我们家族的就只有这个空桌面了,这难道是公平的吗?”
由于图画能造成这样一种强烈的视觉效果,所以我们应该充分、合理地利用一些特定而简单明了的图画。因此,我们就必须事前尽可能清晰而鲜明地在我们的想像中勾勒出事物的形象,仿佛中秋的圆月一样鲜明、令人久久难以忘怀。打个比方,一提到“狗”这个词,在人们的头脑中马上就会浮现出一些狗的图片———可能是一只憨态可掬的哈巴狗,也可能是一只德国牧羊犬,还可能是一只凶猛的藏獒。但假如我说的一只“苏格兰猎犬”,那么在人们头脑中所浮现出来的图片可能还是有一定的差别,但一定会比笼统地说“一只狗”时要清楚明了得多。与此类似的是“一匹棕色的苏格兰小马驹”与“一匹马”相比,“一只白色的跛了一只脚的母鸡”与“家禽”相比,前者都要比后者更能让人在头脑中构建出一幅具体、生动而鲜明的图画。
运用不同词汇强调你的要点
拿破仑认为在修辞学中演讲者最应该注意的也是最重要的原则就是重复。他之所以有此认识,是因为他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演讲者对自己的演讲的主题是非常熟悉的,但是听众呢?这是一个未知数,加之要让人们接受一种新的思想不但需要一段时间,而且在这段时间里人们还必须对它进行坚持不懈的思考。简而言之,就是在演讲中,对于自己的重要观点应该一再地重申。当然,你没有必要通过重复使用同一个词汇的方法来重申自己的观点,事实上,这样做只会适得其反,你应该不断使用新的词汇,那样听众不但能记住你的观点,还不会嫌你重复啰嗦。
刚去世不久的布莱恩先生曾经说过:
在演讲的时候,如果连你自己都对演讲的题目一知半解,那么,你又怎么能让听众理解你的演讲呢?正所谓“以己之昏昏,怎使人昭昭呢?”反之,如果你对自己的主题理解得深刻透彻,听众则没有理由理解不了的。
在上面这段话中,最后一句和前面一句所表达的意思是一模一样的,只是表达的方式不一样而已。但在演讲中,听众是无暇顾及这些的,也不会觉得啰嗦,听众只会感到自己对演讲者的观点更加清楚明了了。
在我还在学校教授课程的时候,几乎每一学期我都会组织一些演讲———假如在演讲中人们能够注意使用重复这一重要原则的话,那么他们就能使听众更加清晰透彻地理解自己的演讲意图了。但是,事情往往都是与人们的意愿相违背的,初学者忽视这一点,有成者不屑这一点,这太令人惋惜了!
具体与泛泛相接合的例证
为了使我们的演讲要点表达得更加清楚明了,我们完全可以采用把泛泛的说明与具体的例证相结合这个最容易也算是最保险的方法。那么,我们又如何区分泛泛的说明和具体的例证呢?说白了其实很简单,一个是泛泛的,另一个则是具体的。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例子来具体分析这二者之间的差异,以及如何才能恰当地运用二者。请仔细分析下面这句话:
有些专业人士的收入是非常惊人的。
这句话是否能使听众清楚明了地理解演讲者的意图呢?答案是否定的,而且,就算是演讲者自己也无法确定听众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因为人们的社会地位以及生活阅历不同,所以理解能力自然也就不同。在山区开诊所的乡村医生也许会理解为在城市里执业的年收入超过5千元的家庭医生,而一个事业成功的建筑设计师也许会理解为年收入超过10万元的同行者。所以,这句话是非常模糊和不确定的,很难给人们一个清楚明了的意向,因此它的准确涵义有待于用语句进一步界定:专业人士所指为何?“非常惊人”到何地步?都需要进一步作详细的说明。那么,就让我们接着看这句话后面的部分吧:
这些专业人士,比方说医生、建筑设计师、律师、职业拳击手、作曲家、小说家、剧作家、画家、演员、歌手等,他们的年收入远远超过总统。
看了上面的话,现在我们是否能够清楚明了地理解演讲者的意图呢?毫无疑问,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虽然人们能够据此理解演讲者的意图,可它仍是不够详细的,并且缺乏具体的事例,这仍是一个泛泛的说明而已。比方说,它只是泛泛地说明了“歌手”是这么样,而没有具体地说明某个特定的“歌手”是这么样,如迈克尔·杰克逊、麦当娜等。
因此,这段话仍然是有些模糊的。那么,演讲者是否又紧接着做了具体的例证呢?那就让我们一起往下看吧:
大律师塞缪尔·昂特麦耶和麦克斯·史蒂沃的年收入都达到了100万美元;杰克·登姆普西的年收入超过了50万美元;乔·刘易斯,作为一名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的黑人拳击手,在其二十几岁处于拳击事业的黄金时间的时候,他的年收入也达到了五十万美金;据说欧文·柏林每年单是爵士乐就进账50万美元;西德尼·金斯雷创造了一周进账1万美元的演出收入记录;威尔斯的自传为其带来了300万美元的收入;迪欧·里维拉从其绘画中每年取得50万美元的收入;凯瑟琳·康奈尔曾因嫌价钱低,而拒绝接每周报酬5千美元的广告。
至此,在演讲者具体的例证下,他所要表达的意图终于得到了准确、明了而又生动朴实的传达。
所以,在演讲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具体、准确和明了的表达,这不但能够使听众更加清楚地明白你的演讲意图,还能加深听众的印象,增强演讲的说服力,更能激发听众对演讲兴趣和热情。
演讲要有中心
威廉·詹姆斯教授,曾在一场专门对教师的演讲中特地停下来发表了一段评论,他说:在演讲时,演讲者应该围绕一个中心来讲,这个中心就是演讲要点,并且这个中心还必须是独一无二的。随后,他就为人们列举了一个这样的范例演讲———这个范例演讲耗时约六十分钟。然而,最近我无意之间听到了一场限时三分钟的演讲,在演讲刚开始时,演讲者就提醒我们,他的演讲一共包含十一个要点。这也就是说,他要在十六点五秒的时间里说清楚一个要点!这是多么的令人难以置信啊!这是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但就是这种与之相类似的错误———即使远没有达到例子那样荒谬的程度,也会使许多初学者在前进的道路上举步维艰。这样的演讲者就像航海者科克式的导游,他们总是试图让游览者在一天的时间里游遍整个巴黎,或者是三十分钟之内观赏完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这些是有可能做到的,但对于游览者而言,这却完全背弃了旅游的目的,旅游者既不会对游览对象获得清晰的印象,也不会获得一丝愉快的享受。很多的演讲就像这样的旅游一样,因为在有限的时间里包含了太多的内容而致使每一个内容都表达得不够清楚,最终导致了演讲的失败。在这样的演讲中,演讲者为了要讲完预定的各个要点,不得已只能采用蜻蜓点水的方式———飞快地从这里飞到那里,又匆忙地从那里奔向下一个地方,这多么像在高山上四处窜来窜去的山羊啊!
我们明白,大多数的演讲都应该短小精悍,因此,你在准备演讲时就应该对演讲的旁枝蔓节作相应的修剪,以使其符合短小精悍的要求。打个比方吧,假如你将要以工会为题发表演讲,那你就需要有所取舍,面面俱到地把它的来由、运转的方法、成绩、不足以及如何解决劳资纠纷等等都讲清楚是不可取。否则,几乎没有人能够明白你到底要讲什么,而你的演讲也只会变成一锅浆糊,越讲越糊。
所以,在准备演讲的时候,你就必须确定一个演讲的主题,并紧紧抓住这个主题对之进行深刻地阐述,这实在是一个明智之举。这样的演讲不但会让人们印象深刻、理解透彻,还易于人们记诵。
可是,如果你的演讲必须要包含几个方面的话,那又该怎么办呢?最好的办法就是你在演讲结束的部分作一个简洁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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