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恐怖灵异 > 口才的魅力 > 第12章 必要的语言润饰

一位穷困潦倒的英国无业游民徘徊在费城的街头,他非常希望能马上找到一份工作。稍加犹豫之后,他就毫无迟疑地走进了费城著名商人保罗·吉朋斯先生的办公室,请求吉朋斯先生能给他一个面试的机会。吉朋斯先生用他那极不信任的眼光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这个闯进来的陌生人。显然,这个陌生人的打扮与吉朋斯先生的要求相差甚远。他的衣衫虽还算完整却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总之,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穷酸气。不知道是处于好奇还是怜悯,吉朋斯先生给了这个陌生人一个面试的机会。

起初,吉朋斯先生只打算胡乱谈上几分钟应付过去就可以了。但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越谈越投机。慢慢的,几分钟延长到了几十分钟,几十分钟又延长到了一个小时,谈话依然没有结束的迹象。当谈话结束时,吉朋斯先生当即就把这位陌生人推荐给了他的朋友费城的大金融家罗兰德·泰勒先生。罗兰德·泰勒先生很快就邀请这位陌生人与他共进午餐,并随即给了他一个人人羡慕的职位。

那么,这位时运不济、穷困潦倒的无业游民为什么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扭转乾坤呢?原因非常简单,那是因为他能说一口极标准、地道、流利的英国话,或者说,他能熟练自如地运用英语。实际上,他本来就是英国牛津人,只是来费城做生意赔了钱,才落到现在的下场。在费城,他即没有钱也没有朋友,除了能说一口标准、优雅的母语,他一无所有。但也正是他这最后的依靠———口才和语言,使他得到罗兰德·泰勒先生的赏识,从而跻身商界名流的行列。

这位陌生人是很幸运的,他的经历也是非比寻常的,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凭借一口流利、地道的母语而一步登天。但是,它确确实实地为我们揭示了一个普遍的真理。那就是:人们通常都是根据一个人的言谈举止来判断这个人的,因为人的言谈举止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还包含了个人内在修养的外化。听众可以据此大致判断出这个人所受的教育程度、文化修养以及处于何种社会阶层。

我们每一个人时时刻刻都能通过四种途径和外界发生联系。而我们评判一个人言行的标准以及划分社会地位的依据,也是来自于这四种途径,即人们的职业、长相、言谈举止以及说话的技巧。然而,世上的大多数人,都是在一团浆糊的错误与迷茫中终其一生的。对于这些人来说,离开学校就意味着学习的终止,他们再也不会花功夫去增加自己的词汇量;而在语言的表达与运用方面,也不会再精益求精力求言简意赅,他们已经习惯了在话语里充满大白话和废话。他们的语言千篇一律缺乏创意也就不难理解了,而且还常常因为云里雾里的表达而使旁人不知所云。同时,由于疏于学习,很多字、词都只能“读半边”,因而闹出了很多笑话,使生活多了一些尴尬;有时他们还会犯一些低级的语法错误。我就经常遇到一些这样的情况,一些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甚至是大学生,言谈之中不时令人忍俊不禁。想想看,那些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尚且可能犯错,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苛求那些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中途辍学的人不犯一点错误呢?

在不久前的一个下午,当我正一个人站在罗马大竞技场发呆时,一位英国陆军上校走了过来和我搭讪。在他简要地作了一下自我介绍后,就开始眉飞色舞地向我讲述他在不夜城的故事。但是,很煞风景的是,话还没有说上两句,接二连三的低级语法错误就不停地从他的口里蹦出来。我深深地为他感到惋惜。于是我仔细地打量了一眼这位英国陆军上校,只见他西装笔挺皮鞋锃亮,一尘不染。显然,他这一身是经过精心打扮的。他希望以此来建立自信,并赢得他人的尊重。但是,他花了很大的功夫去修饰自己的外表,却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语言比外表更需要润饰。像他这样的人,也许会因为同女士交谈时忘记脱帽致意而感到懊悔不已,却不会因为屡犯低级的语法错误或者言语混乱给听者带来困扰而感到歉意。更糟糕的是,之所以会发生这一切,完全是因为他下意识的想这样做。有的时候,无意识的行为要远比有意识的行为可怕,前者是我们所不能控制的,只能尽量把影响减少到最少,而后者却是我们完全可以控制、改变的。这位值得同情的英国陆军上校,尽管西装革履相貌堂堂,但他粗劣的言谈,却被人们贴上了缺乏文化涵养的标签。

担任哈佛校长长达三分之一世纪的查尔斯·伊列特博士曾经说过:“在我看来,教会学生说一口流利、精确、地道、优雅的母语是学校的基本任务,也是衡量一个学校教育的标准。”这是一位有着数十年教育经历的资深教育界人士的肺腑之言,很值得我们深思。

既然语言的润饰对于人们是如此的重要,那么我们怎样才能使自己的语言简洁、优雅、顺畅呢?其实,这没有什么秘密,也不神秘,方法非常简单。亚伯拉罕·林肯就因为熟练地使用了这种方法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再也没有哪个美国人能像林肯那样,仿佛拥有点睛之笔,能够化腐朽为神奇,任何枯燥乏味的语言经过他的手都会变得优雅凝练,可以令听者为之动容,闻者为之伤心。比方说他曾经说过的“恶意起纷争,慈悲为大家”、“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等等,这其中包含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是何等的惊人啊。有人据此就认为林肯是语言天才,但林肯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否定了这种说法。林肯出生在肯塔基州的一个木匠家庭,父母都没有上过学。在林肯当选国会议员时,他在自己的教育背景一栏中填了一个形容词:“有瑕疵的”。的确,林肯一生在学校中学习的时间满打满算也不超过一年。就在这总共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遇到的那些老师几乎都是将教学作为谋生的手段,为了养家糊口他们四处游荡,很难稳定下来。因而,林肯在学校能学到的东西是可以想象的,简直少得可怜。总而言之,家庭和社会并没有为林肯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后来,林肯通过努力成为了律师。虽然林肯的工作环境有了改善,但他周围的环境仍然不足以使他练就卓越的语言能力,这是因为他工作所及的都是一些语言平淡无奇的农夫、商人、律师界同行以及诉讼当事人。那么,林肯到底是怎样逆水行舟取得巨大成功的呢?

原来,林肯一点儿也没有把精力浪费在这些市井小民身上。他把学习的对象锁定在了当时的社会精英身上,抓住一切机会,从这些人的思想中汲取养分。这些人中不但有政界名流、歌唱家,还有伟大的诗人和作家。林肯勤奋好学、记忆力惊人,他可以熟练地背诵伯恩斯、拜伦、布朗宁的诗篇和著作。但他并不满足于此,为了烂熟于心并能随时翻阅,他甚至特地买了两套《拜伦诗集》,分别把它放在办公室和家里,办公室的那套还因为翻阅得过于频繁而散了架。后来,即使林肯成为了美国总统而日理万机,甚至在为南北战争殚精竭虑、形神劳损时,他也总要抽出一点时间阅读拜伦的诗集。有时,他会在半夜一觉醒来时翻阅诗集,读到令他兴奋的诗句时,他就会穿着睡衣、拖鞋,叫来他的秘书,让秘书一遍一遍地把这些诗句念给他听。林肯对莎士比亚的作品可以说是情有独钟,几乎对莎翁的每部作品都有一些深刻而独特的见解。对于一些由莎翁的作品改编的电影、话剧,林肯也同样喜欢,他并不像某些观众那样为了看而看,在看的同时他更注意的是演员是否完全表达了莎翁作品的思想。他还曾因此给一位名叫海凯特的男演员写过一封信,毫不客气地批评他曲解了莎翁剧作的主旨。

散文也是林肯非常偏爱的。随时随地他都可能因景生情,不由自主地朗诵起优美的散文来。他不但喜欢读别人的作品,自己也经常写一些文章。在他姐姐结婚时,他就创作了一篇散文诗作为礼物,曾经轰动一时。当林肯步入中年打算回过头来整理这些文章时,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这些文章竟然有厚厚的一本。林肯天性谦逊,不喜欢张扬,因而他从不轻易让人看他的文章,即使是他的亲人也不例外。

《林肯传》的作者罗宾逊曾经这样写道:“他是一位自学成才的伟人。他用高尚而纯粹的文化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你们也许会把他称为天才,的确,他也可以说是个天才。但是更确切地说,他成功的轨迹应该用爱默生教授评伦托马斯的话来形容:‘他很小的时候就不得不离开了学校,他是靠着自己孜孜不倦的勤奋与努力才取得成功的。而这种孜孜不倦的勤奋与努力正是他取得成功的秘诀。’”

一提到林肯,人们自然而然地就会想到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说”,这就好比提到爱因斯坦就会想起相对论一样。“葛底斯堡演说”是林肯为了纪念葛底斯堡大捷而作的。在这次战役中,双方前后一共投入了十七万兵力,七千多人在这次战役中阵亡,受伤者不计其数,这场战役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然而,“葛底斯堡演说”的影响却远远地超过了这场战役本身,在人类文学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在听了这场演说后,查理斯·萨姆纳先生就预言,这篇演说将万古长青、永垂青史。很多年以后,人们可能会渐渐地忘记葛底斯堡战役的惨烈以及它的历史作用,但没有人会忘记“葛底斯堡演说”;或者是,正是因为这篇演讲的存在,人们才牢牢地记住了葛底斯堡战役。时间已经使预言变成了事实。

埃迪沃德·埃伍瑞特也曾在葛底斯堡林肯发表演说的地方作了一个长达两个小时的演讲,但他在这两个小时里究竟都讲了些什么,已经没有人记得了。而“葛底斯堡演讲”不到两分钟,时间短得连摄影师都还没有来得急架起原始的照相机。然而,就是如此短的一场演说,却被人们千古传颂。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现在“葛底斯堡演讲”已经被镌刻在不朽的青铜制品上,永久地保存于牛津大学图书馆,供世人瞻仰缅怀。它是人类文学史上的一座丰碑,每一个致力于公共演讲的人都有必要学习、诵记它。

八十七年前,我们的先辈们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在这块大陆上创立了这个自由民主的新国家。他们以人天生就是平等的为信条,并时时刻刻准备为保卫这个原则而献身。现在,我们正在进行的战争是一场伟大的战争,是两种道路的决战,是对我们这个信奉自由民主的国家的一次巨大考验。今天,我们大家在这个伟大的战场上集会,为那些为了这个国家、为了自由民主信条而牺牲的人送行,把这块土地作为他们的安息之地。毫无疑问我们这么做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从广意上来说,我们没有资格这样安排这块土地,因为我们既不可能使之神圣,也不可能使之光荣,只有那些曾经在这块土地上英勇战斗过的勇士们才有这样的权力,他们不管是已经死去还是仍然活着,都早已将这块土地神圣了、光荣了。世人也许不大会注意,可能更不会长久地记住我们今天在这里说的话,但是他们一定不会忘记这些长眠在这块土地上的勇士们在这块土地上所做的事。我们这些有幸活下来的人不但要牢记这些勇士,更要把勇士们未完成的事业向前推进直至成功。他们的牺牲会鼓舞我们献身于这项伟大的事业,为了他们的付出我没有理由不去完成这项事业,我们要通过艰苦奋斗使这个受到上帝庇佑的国家获得新生,我们要使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远屹立于世界。

大多数人都认为,整个演讲的精髓就在于最后那句话,而且这句经典的话完全是林肯的原创。但事实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当林肯还在伊力诺依做律师的时候,他的合伙人赫顿就曾经赠给他一套西奥多·派克的演说集。林肯视之为宝,非常仔细认真地阅读了这本书,对于书中的某些经典语句,他不但能背还做了标记。其中有句话是这样的:“什么是民主政府?民主政府就是完全由所有人直接自治的政府。它的地位凌驾于全民之上,而又是全民共治和共享的机关。”而西奥多·派克也不是这句话的原创,他很可能是受到了丹尼尔·韦伯斯特的启发。因为四年前,在派克首次说出这句话时,韦伯斯特就在他写给海涅的一封回信里提到过和这句话意思相近的表达:“什么是全民政府?全民政府就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假如我们继续追根溯源的话,就会很容易发现:韦伯斯特也是受到了美国前总统吉姆斯·门罗的启发,他早在三十多年前就在一次演说中发表过类似的观点。接着往上推,英国神学家、宗教改革家威克利夫在五百年前翻译《圣经》时就曾写道:“《圣经》是一部奉献给为民所有、为民所治、为民所享的政府或国家的著作。”威克利夫也不是这句话的原创,到目前为止能找到最早说这句话的是古希腊时期雅典政治家、宗教界领袖克里昂,他在一次演讲中公开宣称要把雅典建设成“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在克里昂之前,到底是哪位先贤创造了这句伟大的话已经久不可考了。

真正全新的事物是寥寥无几的,由此可见一斑。即使是像林肯这样伟大的演说家,他们的经典话语也不是凭空产生的。他们在演讲或者谈话时之所以能妙语连珠,就在于他们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的,而且是他们勤于读书、努力学习的结果。

一点儿没有错!多看多记就是拥有良好口才的诀窍。无论是谁,如果想使自己的词汇量变得丰富,那么,他除了不断地从人类知识与思想的宝库中汲取养分别无他法。约翰·布兰特曾经感叹:“但我在图书馆里看书时,一种悲哀经常困扰着我,那就是,人生何其短,知识何其多。有限的生命使我无法尽享眼前的知识大餐。就算是我不吃不喝,惜时如金,穷尽一生所学到的知识也不过是冰山一角。”布兰特和林肯一样出生在一个贫困地家庭,不到15岁就被迫辍学做工,从此再也没有上过学。但是,布兰特却成为他那个时代最伟大的演说家之一,他尤其以英语的娴熟运用而闻名。梅花香自苦寒来,布兰特的成功并不是偶然,是他艰苦奋斗的结果。他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零碎时间,零敲碎打地潜心阅读拜伦、密尔顿,以及莎士比亚、雪莱等人的著作。遇到经典的词句或者篇章就会摘录在笔记本上,以便于随时诵记。为了丰富和扩大自己的词汇量,布兰特甚至每年都会重温一遍《失乐园》。

这样的例子是举不胜举的,大凡成功人士都有这样的经历。查理斯·吉姆斯·弗克斯为了使自己的文风更加洗练就经常朗读莎士比亚的著作。格莱特斯通把自己的书房称为“和平的殿堂”,书房藏书达到一万五千册。他通过阅读圣·奥古斯汀、但丁、亚里士多德、荷马等人的著作,使他获益颇多。尤其是荷马的《伊里亚特》和《奥德塞》这两部著作,使他格外为之倾倒,为此,他曾写过六本有关《荷马史诗》的研究著作。

小庇特更是养成了每天阅读几页希腊文或是拉丁文著作然后将其翻译成自己的母语的习惯,几十年如一日。就这样,“他拥有了一种无可匹敌的语言表达能力,他可以不假思索地准确而精练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古希腊著名的历史学家修昔底德,文章流畅、语言高雅、风格鲜活。狄摩西尼斯为了获得像修昔底德这样的语言能力,便致力于研究其文章。他不但背诵甚至把修昔底德的著作抄写几遍。苦心人天不负,狄摩西尼斯终成一代大家。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狄摩西尼斯成为了现在有志之人学习和效仿的对象,比方说美国前总统伍德·威尔逊就非常崇拜他。

英国政治家、前首相阿斯奎斯也曾在媒体面前承认比夏朴·伯克利的著作是他的思想宝库,他从中获益匪浅;英国著名诗人但尼生坚持每天研读《圣经》直到过世;托尔斯泰毫不厌烦地一遍一遍地阅读《福音全书》,以至于书中很多的经典段落他都能背诵;而英国散文家、批评家、社会改革家罗斯金更是自幼便在母亲的监督下背诵《圣经》,罗斯金后来回忆说:“当时母亲对我要求极其严格,包括拗口的人名在内,都一个也不放过的让我背诵,就这样,从‘创世纪’开始,我一直背到了‘启示录’。我能有今天的成就完全归功于我的母亲让我背诵《圣经》。”

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是西方文学史上最受人们爱戴的文学大家之一,他主要以创作文学家们的传记为主流。那么,他那种生动美妙、引人遐想的语言风格又是怎么养成的呢?史蒂文森将亲口为我们揭开这个谜团。

每当我读到一些自己感觉格外愉悦的文章或是语句时,我就会立刻把它们记下来,然后按照它们的风格试着写一些相似的句子,很期望自己也能够拥有点睛之笔,化腐朽为神奇,用优雅恬静的文风,为读者营造一个赏心悦目的环境。我一次次地努力,但始终无法达到那种理想的写作境界。老天爷是不会亏待努力的人的,我的这些努力并非一无所得,我在文章的结构框架上、在各章节的内容协调上以及语句的押韵融洽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就这样,我坚持不懈地读完了英国著名批评家、散文家海斯利特以及华兹华斯、托马斯·布朗宁、狄福、霍桑以及蒙田等人的著作,并对他们的写作风格和模式分别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模仿。

不管您怎样评价我的方法,聪明抑或是愚蠢,但就我个人的经历而言,这的确是一种学习写作的有效途径,我就是虔诚的实践者。英国著名浪漫派诗人约翰·济兹的成功也可以说是这种方法的一次有效实践。他的诗就是以文辞声调优美而闻名的,真可谓是一时无双。

当然,有一点是必须要事先申明的,真正的大手笔并不是平常所能模仿的。或许你也曾努力地模仿过,只是没有成功罢了。但请你一定要记住下面这两句话:失败是成功之母;水到渠成。

上面我已经列举了许多名家是如何提高自己语言能力的例子,润饰语言的秘诀大家也应该有所领悟了吧。林肯曾经给一位热切渴望成为一名出色律师的年轻人写过一封鼓励信,他在信中写道:“成功的秘诀无他,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就是要勤读书、勤思考。”

每年出版的书籍数以万计,而时间却是有限的,我们怎样才能解决有限的时间与数不清的书籍之间的矛盾呢?阿劳德·比耐特所著的《如何利用一天中的24小时》会为我们解开这个问题。读完这本书,你会感觉畅快淋漓,收获颇丰,在这本书里收录了许许多多和这个问题有关的,并且非常有趣的事情。例如,它会精确地告诉你在这一天中你白白浪费了多少时间,怎样才能避免浪费时间,以及如何有效地利用你可以利用的时间等。全书只有薄薄的一百零三页,每天花上十来分钟的时间,一周以后你就能轻松地把它看完。不要找借口,说什么没有时间,每天十来分钟的时间相对你浪费的是很少的,你还完全能够把早上例行的二十到三十分钟的读报时间压缩成十分钟,剩下的时间足够让你每天读上二十页了。你甚至还可以把书拆开,每天带上二十页,放在口袋里随身携带,随时都可以拿出来阅读。

托马斯·杰斐逊曾在自传里这样写道,“自从我开始阅读罗马演说家泰西塔斯、英国科学家牛顿、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德等人的著作以后,我就渐渐地养成了不看报纸的习惯。我发现这些著作要比报纸有趣得多。”当然,我并不是提倡大家都不去看报纸,但是,假如你能压缩一下读报的时间,把节省下来的时间用来看别的更有意义的书,潜移默化之中,你可能会突然发现自己比以前更快乐、更明智。你不妨先找一部经典名著来试试,每天撕下二十页随身携带着,在不读报纸、等电梯和公共汽车的时候拿出来读。当你读完了整本书以后,再用橡皮筋把书捆好。尽管书的外形已经“惨不忍睹”了,但书的内容却已深深刻在了你的脑海中,你会发现自己和以前大不一样了。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使书保持光鲜的外表,而将其束之高阁,但你却无法真正拥有这本书。孰好孰坏,无需多言。

读完这本《如何利用一天中的24小时》,你可能又会对阿劳德·比耐特的另一本书产生兴趣,它就是《人类机器》。这本书对你了解人性是很有帮助的,还可以培养你稳健、沉静的性格,从而能够使你更巧妙地应对复杂的人际关系。我之所以会为大家推荐这两本书,不单单只是因为它们的内容极具启发性,还因为作者在写这本书时,力求语言表达精练雅致,这对丰富和扩展你的词汇量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这里还要给大家推荐几本书,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美国小说家富兰克·诺里斯的《章鱼》和《股市风云录》,是荣登美国最畅销小说榜的小说。《章鱼》为人们讲述了发生在加利福尼亚一片麦场上的骚乱和人生悲剧的故事;《股市风云录》描述的是芝加哥股票交易中人们之间的尔虞我诈和明争暗斗。英国著名小说家、诗人托马斯·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是一本有史以来最具质朴之美及天然魅力的小说,尽管从书的题材来看,它只是描述一个出身贫穷的女孩外出谋生,失足泥淖而遗恨一生的故事,是一个老套的“无产阶级姑娘被资产阶级男人所勾引”的故事,但它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艺术上都有其特点。除此之外,纽厄尔·德怀特·希尔希的《人之于社会的价值》、威廉·詹姆斯的《给教师们的忠告》、拜伦的《希尔德·海诺德游记》以及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骑驴漫游记》都很值得大家读一读。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是一位非常受人们爱戴的演说家,他认为人们应该以内心的自我、直觉以及大自然作为生活和现实的出发点。对于那些强调个人主义者或者不墨守成规的人,对于那些迫切需要打破古训,寻求内心真实的人来说,爱默生的演讲具有特别的吸引力。下面是爱默生的代表作之一《自助》,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把自己内心蛰伏的信念表达出来,它便具有了普遍的意义,因为最内在的终有一天将成为最外在的———我们最初的想法终将在末日审判的喇叭声中得到回应。尽管来自心灵的声音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熟悉的,但是我们依然认为:摩西、柏拉图和弥尔顿这样的人才是最了不起的,因为他们蔑视书本和传统,他们不抄前人一言一行,而是我手写我口,表达他们自己的思想。人们应该学会去捕捉和观察自己内心的闪光,而不是那些诗人或者是伟人的什么圣光。但是,人们经常做的却和这恰恰相反,他们常常不假思索地把自己的思想抛弃掉,就是因为那是自己的思想。在每一部伟大的作品中,我们都可以很容易找到那些我们自己早已抛弃了的思想:它们改头换面,带着某种陌生的尊严又重新回到我们这儿来。伟大的艺术作品所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教诲就是,不要抛弃那些从内心自然而然产生的念头,不但不抛弃,还要以最平和的态度执着地去追寻它的足迹。否则,有一天你会发现,有人会正在用权威的口吻高谈那些我们早已抛弃的想法,而此时,我们还要重新从这些人手中接受那些原本就是我们自己的想法。

每个人在求知的过程中,终有一天会意识到:妒忌就是无知;模仿就是自杀。无论好歹,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份属于他们自己的世界。虽然在这片广袤的世界里到处都充满了珍馐美味,但是只有那些勤于耕耘的人,才会有所收获。赋予他内心的力量,实质上是新生的力量。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如何运用和获得这样的力量,而且他也只有在尝试之后才能知道。

下面还要再给大家介绍两位世界著名的语言大师。他们会是谁呢?其实,美国著名作家亨利·欧文很早以前就替我们回答了这个问题,他曾被别人问及如果让他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作品他会怎么选,他的回答也正是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那就是《圣经》以及莎士比亚的作品,这两部作品同时还是整个西方文学界长盛不衰的源泉,因此大家有必要经常诵读。每当夜幕降临,结束一天繁忙的工作之后,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书房里,研读莎士比亚的作品,让它向你讲述罗密欧与朱丽叶凄婉凉动人的爱情故事,抑或是让它告诉你麦克佩斯的远大理想及不懈的奋斗,这是一种多么美妙的艺术享受啊!

假如你真的这样做了,在日积月累和不经意之间,你的语言表达就会变得优美而凝练,你的人格也会因此而变得高尚脱俗。歌德曾经说过:“只要你告诉我你曾读过哪些书,我就会知道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上面给大家推荐的这些书,包罗万象,要想真正把它们消化吸收,没有坚强的毅力、缜密的思考和长期的坚持是很难做到的。为了方便携带和阅读,大家没有必要去买那些大部头的著作,每次花50美分买些爱默生的散文或是莎士比亚的短剧就是不错的选择。短小的作品更易于引起人们的阅读兴趣,在轻轻松松之间就能大功告成。

语言魅力的奥秘

马克·吐温的幽默举世闻名,但是否有人知道他那诙谐幽默的语言风格是怎样形成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还要从马克·吐温年轻时代的最爱———长途漫游谈起。在他年轻的时候,他经常只身一人乘坐马车从密苏里州到内华达州游历,因为行李非常笨重,马车走得太慢,再加上当时的交通很落后,路面状况特别糟糕,马车上根本就不能多放行李,因为马车上多承受一份重量,在行驶时就会多一份危险,所以他的旅途可谓布满艰辛。马车的载重是有限的,除了必须用的食物和水,几乎没有什么空间再带其它东西了,就算是这样,马克·吐温仍然想尽办法带上了一部《韦伯斯特大词典》。无论是翻山越岭,还是穿行沙漠,抑或是被土匪强盗所追,马克·吐温都没有抛弃这部厚重的大词典。成为一名语言大师是他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不管条件多么险恶,他都始终如一、随时随地也不忘了学习。就这样,凭借着自己非凡的勇气和超人的毅力,他一步步地朝着自己渴望的梦想前进。

不仅仅是马克·吐温,庇特与占丹也将《韦伯斯特大词典》从头到尾地看了又看;布朗宁几乎每一天都要翻翻这部词典,他认为这部词典不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而且非常有趣,他每次翻阅时都能乐在其中;林肯曾经这样来形容他的传记作者尼科莱:“他习惯在华灯初上时阅读词典,直到睡意来临才作罢。”实际上,他们都不是特例,凡是稍有名气的作家或演说家都和他们一样,要是过不了苦读词典这一关,他们也就不会有现在的成就。

曾担任过美国总统的伍德·威尔逊对英语的运用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他的文章和演讲,包括他参与起草的美国对德宣战的宣言书,都毫无疑问地能在西方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那么,工作繁忙的威尔逊又是怎样提高自己语言能力的呢?他曾亲口讲述:

我的父亲对我们要求特别严格,他绝不允许任何不规范的表达从我们的嘴里说出。一旦我们出现了口误,他马上就会予以纠正;每当我们在学习中遇到不熟悉的词时,父亲都会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耐心地给我们解释,为了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记住这些生词,全面了解和熟悉这些生词的用法,父亲还经常鼓励我们使用生词造句。

在纽约,曾经有这样一位演说家,因为他的演说句子结构缜密、语言表达简洁而优美,所以备受人们推崇。在他最近举行的一次演讲中,他将自己是如何拥有惊人口才的秘密公诸于众。原来,每当他与别人交谈或阅读书报的时候,一旦遇到不熟悉或者不知道的单词,他就会随手记在笔记本上,晚上回家以后,他总会在第一时间查阅字典,认真地弄清楚这个单词究竟是什么意思,应该怎样使用。假如一天中没有发现什么生词,他就会把每天晚上查字典的时间用来读弗纳德的《同义词、反义词和介词》这本书,认真地理解每个单词的意思,掌握每一个用法,所以他的词汇总能充满新鲜感并且多姿多彩、变化多端。每天掌握一个生词就是他成功的诀窍。这表示他每年都能比前一年多掌握三百六十五个词汇。为了加深记忆,他只要一有空就会翻阅那个记录着生词的笔记本,时间久了,他就发现只要把一个单词用上三次,就会牢牢地记住它了。

词汇中孕育的浪漫

词典不但能使人们通晓词义,还能为我们揭示单词的渊源。一般说来,在词典上单词词义的后面,用括号括起来的就是这个单词的起源和历史。单词并不像大多数人们认为的那样是枯燥乏味的音符,它们其实是非常绚烂多彩的,几乎每一个单词的起源都是一个浪漫的故事。假如我们不能从各种语言和文明的精华中汲取营养,我们就不可能会创造出这样丰富多彩的词汇,如此说来,我们就连像“telephonethegrocerforsugar”(给杂货店打电话买些糖)这样最简单最基本的意思都无法表达出来。“telephone”(电话)起源于连个希腊单词———“tele”和“phone”,“tele”是“远”的意思,“phone”是“声音”的意思;“grocer”(杂货店)的原型是一个古老的法语单词“grossier”,而这个法语单词的原型又是拉丁文的“grossarius”,本身表示批发商或是零售商的意思;“sugar”(糖)和“grocer”一样都源于古老的法语单词,而这些法语单词大多数都来源于西班牙语,要是继续追根溯源的话,可以一直从西班牙语经阿拉伯语追溯到波斯语中的“shaker”,但这还不是源头,“shaker”又起源于梵语中表示“糖”的意思的“carkara”,这才真正找到了“糖”的源头。

你可能是一家公司的员工或老板,那你是否知道“company”(公司)这个单词是源于一个古老的法语单词“companion”呢?而“companion”又是由两个词根构成的。“com”表示“一起”的意思,“panis”表示“生计”的意思。“companion”的本义是表示工友或同事,而“company”的本义则是指一群人为了谋生而组成的社会组织,经过引申就是“公司”的意思。而你为了谋生所赚的“salary”(薪水),本义是表示用来买盐的钱。在古罗马,盐是很贵重的物品,士兵们的薪水买完盐也就所剩无几了。有一天,一些喜欢说笑的士兵便幽默地把自己的工资称为“买盐钱”,因此就产生了“salarium”这个单词,专指“工资或收入”。后来,这个单词经过长期地演绎和发展,被英语所吸收,成为一个英语单词,表示“工资”,其外形也变成了“salary”。而用来发工资的“dollar”(美元),则起源于“valley”(峡谷)这个单词,一直到十六世纪才最终发展演变成“dollar”。再比如你手中拿着的这本“book”(书),它的原型是表示山毛榉的“beech”,之所以会是这样,是因为在古代,盎格鲁撒克逊人把文字刻在毛榉树上或是山毛榉木材做的简札上以记录部落的大事,经过长时间地演化引申出了“book”这一单词。

“janitor”(看门人)和“January”(一月)这两个单词意思虽然天上地下的相差很大,但它们却有着共同的渊源———一个铁匠的名字。这个铁匠出生于伊特鲁里亚,在罗马长大并长期生活在那儿,他以锻造门锁和锁簧闻名乡里。当他去世以后,人们把他奉若神明,并且把他神化为“双面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一心二用地同时看着两个方向,才能发明门锁而且让门能够自由地开开合合。慢慢地,人们就把辞旧迎新的那个月称作“January”(一月)了。只要提起“January”或者“janitor”,在人们的头脑里就会浮现出一个公元前一千多年前的铁匠,他的名字叫“Janus”。

“July”(七月)这个单词,则是来源于“JuliusCasar”(朱利斯·恺撒大帝)的名字。而“Augustus(奥古斯都丰皇帝)”也不愿意让恺撒独美,于是就把八月命名为“August”。但是,那时候的八月比现在的八月少一天———只有三十天,奥古斯都大帝认为自己不应该比恺撒少一天,于是他就从二月里抽出一天加到八月以凑够三十一天。尽管这样的行为只是为了满足一时的虚荣心,但是它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被深深地打上了历史的印记,并出没于家家户户悬挂的日历之间。不管这些单词的起源真实与否,但它们的确是很有趣的。

假如以上的故事能够激发起你的求知欲和好奇心,那么,你不妨自己亲手拿出一部大词典,去追寻下面这些单词的起源吧:Atlas(地图册)、boycott(拒绝购买)、cereal(谷类植物)、colossal(庞大的)、concord(和睦、协调)、curfew(宵禁时间)、education(教育、培训)、finance(财政、金融、资金)、lunatic(精神错乱者)、palace(王宫)、panic(惊慌、恐惧)、pecuniary(金钱的、与金钱有关的)、sandwich(三明治)、tantalize(逗引)。了解了这些单词的故事无疑会使你的语言魅力大大增加,使你在使用每一个单词时都能满怀激情和愉悦,都能有个好心情。

反复斟酌一百零四次的一句话

精确而细腻的表达出自己的意思,是润饰语言的基本要素之一。无论是谁,想要做到这一点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是那些训练有素的作家依然如此。范妮·赫斯特曾经告诉过我,她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在写作时,每一个句子都要重复修改五十到一百次。有一次她特地做了一个统计,结果她修改最多的一句话,前前后后算起来一共修改了有一百零四次。玛贝尔·赫伯特·厄纳也曾经对我说过,对于即将发表的短篇小说,她通常会花上一下午的时间来反复地修改,而这样长时间的反复删改往往只是为了确定一两句话是否应该保留。而下面这个关于理查德·哈丁·戴维斯用词严谨的故事更是发人深省。

他文章中的每一个用词,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在众多的词汇中严格筛选出来的。他不仅对单词、段落和章节改了又改,甚至连整个故事的情节都要反复推敲好几次,“严格甄选”就是他的写作原则。比方说,如果他打算描绘一辆汽车驶进大门的情景,他首先会仔仔细细地把他所看到的场景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然后,他会开始修改,首先要做的就是尝试着把文章中与主题关联不大的部分删除,这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因为每当他准备删掉一处之前,他都会思考:如果删除了,这部分场景还完整吗?如果他感觉删除会使场景有缺憾的话,他就会打消删除这部分的念头,再试着对其它部分下手,力图通过这样的删减为读者展现一幅简洁、明快、完整的画面。正是由于理查德·哈丁·戴维斯严格遵守这条写作规则,才使得他的语言才拥有经久不衰的魅力。

但是,我们可以大胆地说,大多数人是没有办法做到这条规则的。一方面是因为没有时间,而另一方面是因为没有耐心。既然我明明知道很多人都做不到这条规则,又为什么要把戴维斯的故事告诉大家呢?我的意图很明确,那就是让大家明白,只要是稍微有所成就的作家,都会对语言表达的精确性特别重视。要知道,能认识到这一点,对我们的英语学习是非常有帮助的,它会激发我们学习英语的兴趣。当然,在演讲时,任何人都不可能为了寻找一个恰如其分的表达而在讲台上咿咿呀呀地犹豫半天,但是,如果演讲者在日常的交谈中就特别注意自己语言表达的精确性,并使之成为一种习惯,那么演讲时也就能使语言简洁、明快、准确了,“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据说弥尔顿能够熟练掌握八千个词汇,而莎士比亚能够熟练掌握的词汇达到了一万五千个。通常,一本词典大约收录五万个词汇,但是一个普通人大概也就能掌握不超过两千个的词汇,再加上人们常有的思维惰性,根本就不会有人会劳神劳力地去培养自己精确的语言表达。人们只是随便地用一些连词把动词、名词、形容词简单地堆砌起来,这样就形成了口中的句子、笔下的文章,这样的东西当然是粗制滥造、糟糕透顶了。下面我给大家举个例子,我曾经去美国西部的科罗拉多大峡谷旅游过,并且在那里度过了一段难忘而美好的时光。但是,因为发生在那里的一件事却使我兴致全无。一天下午,我听见一位妇人在和人交谈时,她形容自己宠物狗的可爱、一片果园的美丽、一位男士性情的温和或是大峡谷的壮观都统统使用了“beautiful”(美丽的)这个词,你说,这难道不让人扫兴吗?

其实,能用于表达“美丽”的词是非常多的,她完全可以用某些同义词去换掉重复的“美丽”,这样也会使她的语言变得美丽。罗瑞就曾专门研究过“beautiful”(美丽的)的同义词,并且列了一张清单,足足有七十多个,这里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假如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翻翻罗瑞的《同类词汇编》,“beautiful”的七十多个同义词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就我个人而言,这本书对我是不无裨益的。在我创作的时候,这本书从来都是放在我伸手可及的地方,与我形影相随。而我使用它的频率更是十倍于词典。

罗瑞经过数十年呕心沥血地研究,写出的这本《同类词汇编》,对包括你在内的每一个人都有非比寻常的意义。对于那些真正希望有所成就的人,除了勤翻阅、勤使用它,没有别的选择,因为只有这样才会使它的价值充分显现,你才能使自己有所成就。经常使用它吧,这样你的语言魅力将会与日俱增。

追求新颖的表达

润饰语言的最后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力求风格清新、表达新颖。你一定要鼓足勇气把自己独到的见解表达出来,即使这样的见解在别人看来是很幼稚的,但是你应该知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道理吧,角度不同,产生的效果也会见仁见智,我们不能满足于千篇一律,否则这个世界将失去生气。打个比方吧,一阵暴风雨过后,有人就创造出“像黄瓜般沁凉”来形容那种雨过天晴的清新,这样就是把自己内心独特的见解表达了出来,很多年以后,你如果再次用它来形容巴比伦末代国王伯沙撒王在一场盛宴上做完演讲后宴会的气氛,也还算有一点儿清新与活力,没有落入俗套。但是,假如是那些靠抄袭前人的名言来美化自己语言的人也这样说,并以此来标榜自己的创新,就有些不合时宜了。

情境改变了,当然就需要用不同的修辞。就算是描写同样一种感受,你也必须要从不同的角度去描写,以使表达更贴切、更流畅、更自然。比方说,如果你打算描写“冷”这种感觉,你可以用秋风、秋雨、蚯蚓、飘扬的雪花、南极的冰山、北极的海水、黎明、水里的青蛙等等来做比较,这样你就能让读者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感受到“冷”的千变万化了,这也是常见的细微处见神奇的写作方法。

作为在日常生活中积累素材的一部分,只要有什么东西触动了你“冷”的神经,你都可以把这两种事物关联起来。也许你的这些感受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你的表达也必将是新颖而独特的。你一定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感觉,大胆地去表达、去创造吧。

我曾经向凯瑟琳·诺里斯请教过,问她:“怎样才能养成独特的风格?”她告诉我说,“首先要多读书,特别是一些经典的散文、诗歌和小说,读书是养成独特风格的基础;其次就是在写作时要注意用词的新颖、独特,对于那些单纯地堆砌辞藻和陈腐的表达一定要坚决予以摒弃。”

一位杂志编辑也曾对我说过,在校对时,一旦他发现文章中出现陈腐的表达,他便会毫不客气地将其退给原作者。因为在他的写作理念里,一个连语言表达都不能有所创新的人是不可能有什么独特的见解和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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