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鲁身为晚会的举办者,进门之后微笑着与几位相识的人打了个招呼,随后便离开路禹,走到了主厅当中,与到访的贵族们寒暄了起来。
他虽然不会和女孩子聊天,但是贵族社交场合的那套礼仪运用得很熟练。
因为天赋出色,外加亚斯三世看重,安德鲁身边很快就聚集了一批身着华服,容貌出色的少女。
没了安德鲁陪伴左右,原本聚集于暖黄色壁灯下的贵族子弟们一眼就注意到了路禹,并且如他所想的那样开始了评头论足。
“那就是老德雷克口中年轻有为的异国侯爵?”
“据说还是一名魔法师?”
“他这是什么服饰,看上去好奇怪。”
“还有他的鞋子…这是什么皮革?”
“赛里斯国的人都是这么打扮吗,看上去好土啊。”
“我怎么觉得他不像是一个异国而来的侯爵,更像是个乡下人?”
一位身着礼服的侍者推着餐车路过路禹身旁:“侯爵大人需要什么吗?”
随即,他压低声音提醒:“诺特伯爵为首的几位南境领主子嗣在主厅西北方向的角落,他们刚才在讨论如何戏弄你,请侯爵大人小心。”
亚斯三世倒也贴心,安排了不少僚机照顾路禹。
这让路禹越来越好奇,当自己把所有目标的仇恨拉齐之后,这位年轻的国王打算做些什么?
这段时间他已经了解到亚斯三世与几位坚持分封的领主分歧很大,双方最近几次相谈都闹得很不友好,大家都不掀桌也是各有顾虑。
自己来到异世界还没见识到这个世界的各种奇异生物,居然莫名其妙参与起了最让他讨厌的政治戏码,真是头疼不已。
可是他没得选择,为了璐璐缇斯,得罪人就得罪人吧,反正自己随时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拿了杯看上去像是葡萄汁的饮料喝了一口,路禹眼睛猛地睁大。
“噗~~”
路禹喷了侍者一脸,将他洁白的侍者服染成了玫红色。
这一幕也让周围活跃的贵族纷纷扭过头来,诧异地捂住了嘴,随即小声地与同伴指指点点起来。
也有人当即放肆的大笑,与自己相识的同伴碰杯,拿着路禹的狼狈当做润滑剂,略过他们对话中的僵硬。
路禹不明白这玩意为什么能这么难喝。
入口是涩的,回口是苦的,冲上鼻尖的味道跟老陈醋差不多。
再看了一眼,附近不少人男生手中都捧着这么一杯饮料,他不禁怀疑自己的味蕾是否出了问题。
又喝了一口,路禹拿过手帕,全吐了出来。
路禹的举动让不少喝着同样饮料的人下意识看向了手中的杯子,他们疑惑地轻抿了一口,咂摸着,没觉得有问题。
“这是什么?”
被路禹弄傻眼的侍者呆呆地回答:“去年产的葡萄,配合一些野果酿造的新酒。”
“这玩意,你觉得好喝?”
侍者尴尬了:“侯爵大人,我没资格喝…但是这么多贵族老爷都喜欢喝,应该很美味。”
一位贵族子弟走到餐车旁,取了一杯同样的果酒,当着路禹喝了一大口。
直到杯中一滴不剩之后,他略带嘲讽地笑问:“路禹侯爵是吗,您在赛里斯国应该没喝过好的烈酒,因此会不适应。”
晚会开始前,老德雷克担保路禹的对话在贵族之间流传。
老德雷克用了大量的赞美去形容路禹的出色,仿佛整个亚斯王国年青一代与路禹相比都是不值一提的纨绔子弟,是连提刀上阵都不敢的娇嫩娃娃。
老贵族们对于这些话只是笑笑,可亚斯王城的年轻人们不干了。
少女倒还没什么,这个年纪的青年最受不了别人说他们不行,比别人差,尤其是在晚会前夕。
人人都想在属于年轻人的晚会上出出风头,斩获一段恋情,无论最终是否结成姻缘,家族长辈的意见如何,那都是浪漫过后才需要思考的事情。
连亚斯三世和老德雷克都被他的经历所俘获,这群居住于王城的女孩又怎么能免俗。
被家族保护得好好的娇娇女对于冒险的印象也不过是出门打打猎,顶天就是冒险者口中的几段逸闻,远远看不到这些文字背后的血腥与残酷,只当是一种十分有趣的消遣。
一位年轻帅气的侯爵,异国的开拓者,跨越了千山万水,沐浴日月星辰的光辉,于大地上留下无数属于自己的诗章,在女孩子眼中简直太浪漫了。
眼见着自己心中的情人张口闭口都在讨论从王宫中流出的故事,言谈当中还有在晚会当天与路禹深入交流一番的想法,不少人不干了。
一个外乡人,凭什么?
路禹很开心,亚斯三世前期铺垫做得很好,自己的嘲讽开起来也顺利不少。
他把酒杯放下,随手在侍者的衣服上擦了擦,然后一把推开了他,走到了质疑自己没喝过烈酒的人面前。
“阁下怎么称呼?”
“爱德文。”对方端着酒杯,不卑不亢地介绍道。
“哦,那你有爵位吗?”
爱德文脸色变得尴尬,捏着酒杯的手抖了一下。
喧闹的晚会因为这个插曲声音逐渐变小,围绕着路禹和爱德文这两人,无数贵族品着佳酿,吃着点心,饶有兴致地看起了戏。
众目睽睽之下,爱德文不想露怯,他昂起头,自豪地说:“我父亲是…”
路禹粗鲁地打断了爱德文的话。
他讥诮地说:“来参加晚会的是您的父亲吗,怎么答非所问呢?”
周围传来一阵窃笑,这让爱德文脸热得发烫。
“抱歉,我不和连爵位都没有,依仗父辈荣光到处炫耀的人交谈。”
这话算是群嘲了,在场的贵族子弟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爵位,像安德鲁这种主动前去打拼,挣出个子爵的人很少。
路禹一句话把他们都打成了米虫,自然是引起了众人的不忿。
“侯爵的爵位难道不是父辈的荣光吗?”人群中有人嘲笑,“无非是您的父辈死得比我们早罢了。”
太棒了,这人居然还不是亚斯三世找的托,把话题激化,把矛盾扩大得好啊!
路禹直接锁定了说话的人,笑眯眯地走向对方。
人群自动为两人让开了一条路。
“不自我介绍一下吗?”
“马罗尼·诺特。”对方怡然不惧道。
这个姓名,路禹想起了被自己杀死在森林当中的那个倒霉蛋。
“我的爵位是我自己打出来的。”
路禹的话一出口,周围的许多人都哄然大笑,不少人也尴尬地陪着笑。
马罗尼·诺特更是笑得脸上的肉都挤到了一块。
“赛里斯国的爵位居然如此廉价吗,侯爵看起来和我们差不多大,难不成你从小就立下各种战功,得到国王赏识?”
“这种谎话骗骗那群被魔药腐蚀了脑子的哥布林还行。”
“辱哥布林了。”
“马罗尼,你可别这么说,赛里斯国爵位怎么会廉价呢,只是路禹家中手段不错,能给他贴金罢了。”
不怪这里的人这么想,他们大多都受到了家族中的照顾,分到了一些边境军士,家族骑士斩杀魔物的功勋。
这些功勋就是给他们未来接替爵位做准备。
一位连刀都拿不起的羸弱少年账下有斩杀八只哥布林的战功,还亲自深入地宫深处,缴获战利品,甚至亲自断后,掩护队友后撤。
一个去前线镀金的青年坐在后方就能拥有冲阵,屠杀哥布林的战绩。
听多了故事的千金小姐穿着长裙前往东境,坐在战车上,被家族护卫得严严实,来到军士屠杀哥布林后的战场。手中的长枪胡乱地捅,戳在死掉的哥布林身上便是清扫战场时观察敏锐,保护友方军士。戳在还没死透的哥布林身上,便是阵斩,获得一个英勇无畏女骑士的美誉。
这样的金即便不去东境他们也能给自己贴,诺特家长子就喜欢散播魔物袭扰城邦的谣言,然后带队冬狩,以全自己勇武的美名。
马罗尼甚至知道自己的哥哥会杀掉一些弱小的冒险者,谎称他们是土匪,打算截杀行商,以获取领地内行商的感激。
你路禹和我们一样,不过是吃了父辈的福利罢了。
什么侯爵,什么赛里斯国的开拓者,帝国的拓荒人,不过是亲自掌权之后为自己贴的金。
这里为数不多亲自上过战场的人,功勋获爵最高的也就是安德鲁,然而也只是个子爵。
侯爵?还这么年轻,你得做了什么伟大的功绩才能获得如此荣誉?
“我,屠过龙。”
在一片笑声中,路禹笑着说。
“不止一条。”
笑声渐息。
“我杀过哥布林,比在座的各位加起来捅过的尸体,冒领的功勋都多。”
“我见过从土地里攀爬而出的骷髅,并亲自拆散他们的每一块骨头。”
“我在野外杀过无数史莱姆,只因为他们袭扰了赛里斯边境,影响了我的领地人民拓荒。”
“我和巨人聊过天,陪他砍过树。”
“我与一团冒着黑烟的触手怪谈笑风生。”
“我做的菜能让七阶魔法师把舌头都吞下去。”
“临国的神选邀请我一起偷吃…分享美味的贡物。”
“在你们还在从家族,边境那群可怜的军士手中抢走他们为数不多的功勋时,我在与领民们踩着泥泞的土地,向未知进发。”
“当你们炫耀自己的家世与背景,并且花天酒地,不思进取时,我走过的路便已经是你们这一生都无法企及的了。”
“你们,也配我和我谈功勋?”
你们镀金镀到不要脸,我也可以吹得面不改色。
都是骗子,谁比谁高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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