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重生1992 > 第40章 建厂计划

现在,他开始在脑子里回忆起来。

    站在科学的角度,你可不能忽视身边任何一件细小的东西。

    因为,它可能牵出一部完整的人类进化史。

    就拿衣服来说,每个人的必需品,习以为常,见怪不怪。

    但站在人类进化史的角度,它可是非常伟大的存在。

    早在远古时期,人类没有衣服,不会用火,他们和所有的动物站在同一阶梯。

    因为无法越冬,只能承受着漫长的南北迁徙之苦。

    后来,人类只进化了一小步,便开始突飞猛进。

    没错,那便是人类懂得利用其它动物的皮毛,披在自己身上御寒。

    从而,人类漫长的迁徙之路结束,实现了就地生存,大大降低了因为迁徙带来的死亡率,使至人口开始快速增长。

    再后来,人们拥有了更为先进的意识,用树叶动物皮毛已经不能满足御寒,因为它无法更好的穿戴,没有舒适性。

    所以他们发现了麻类植物,麻类植物的皮可以成条撕下,经过简单编织,就可以做成更为轻盈的衣物。

    时至今日,也可以看见麻衣的身影,可见披麻戴孝的历史是多么的悠远。

    而后,蚕丝的发现以及利用,彻底成就了衣服质的飞跃。

    言归正传,蚕丝纤维自然不能满足新世界的需求,于是在科学的推动下,出现了第一种人工制造合成纤维,也就是我们今天耳熟能详的尼龙。

    在那个年代的人工纤维,多是采用干法纺丝的制作工艺。

    简单解释来说,便是将化学材料溶解在低沸点的溶剂中,再通过喷头喷出细丝,低沸点使纤维低温沸腾,能在适当的温度下快速的凝固,从而形成细丝,用来做各种衣服。

    蚕丝用规范的科学用语属于动物纤维,利用化学加工的自然叫化学纤维。

    化学纤维又分为人工纤维和合成纤维,顾名思义,人工纤维是人工直接制造,而合成纤维是利用各种材料合成的。

    在二十一世纪,化学纤维发展很快,常见的衣服合成纤维有涤纶,腈纶,维纶,丙纶,锦纶,以及氨纶。

    而氨纶自身具有六七倍的弹性,这也是健美裤的主要面料。

    混合着一些细丝混纺,比如蚕丝,帆布,或者尼龙,都可以做成非常完美的健美裤。

    所以,想要开一个作坊生产健美裤,首先需要解决的便是机器设备,然后是原料。

    未来生产作坊可谓是五花八门,有人从人工纤维开始生产,也能做到自产自造,而一些小型的衣服制造厂,便采取购进面料,然后通过染色剪裁做出各种款式和尺码。

    林不朽以前就见过牛仔裤半加工厂,就牛仔裤论面料来讲,大致都是相同的。

    之所以会出现颜色的差距,款式的差异,便是有了更新的剪裁理念,以及洗水等做旧工艺,后来当破洞成为流行元素后,又多了打磨印花等一些独特工艺。

    回忆起这些内容,林不朽又开始四处打听起来。

    值得高兴的是,在1989年,这片土地上已经成立了第一家专门生产氨纶的纤维厂。

    林不朽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规划,只要搞定设备,剩下的问题已经不大了。

    忙碌了一天的时间,时间已经来到下午。

    本来,叶小柔还在家里等林不朽,想让林不朽和她一起回家吃老母鸡。

    但后来叶建业亲自过来接她,她便只有自己回家了,离开的时候林萱和林琪也放学了,她便将两个小姑子带着回了自己家。

    和之前不同,在很多人一番夸张讲述下,叶建业和吴桂花都知道,现在万元户对林不朽来说简直屁都不算。

    林不朽的收入也不是秘密,很多人都知道他已经坐拥几十万的资产。

    这话传入叶建业和吴桂花耳朵里,那个震惊简直无法形容。

    他们知道想要挽回林不朽恐怕难了,但想要讨好自己的小女儿自然容易得多。

    自此之后,叶小柔成了他们的掌上明珠,无论何时何地,不管见了谁,嘴里夸赞的都是叶小柔。

    而且,在林不朽的面前,他们也自然而然卑躬屈膝起来。

    毕竟,现在自己女儿这么有钱,他们随便一开口,就可以成全他们成为万元户啊!

    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这么几个月的时间,窝囊废林不朽就从乞丐化身成为了富豪。

    林不朽没有回去,叶建业心里还是有些失落的。

    毕竟他还叫了很多亲戚,左邻右舍,正想要趁机炫耀一番,扬眉吐气。

    林不朽回到家里,径直躺在沙发上休息起来。

    累了一天,他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散架了。

    这时候,他却忽然听到厨房里发出了声响,不由得有些好奇,又起身去了厨房。

    见到叶小月一个人在厨房里忙碌,他更加惊讶。

    “你做什么?”林不朽愣愣的道,“你怎么没有回去,你弟和小柔都回去了?”

    叶小月叹了一口气道:

    “现在小柔是他们的掌上明珠,而我这个女儿也是可有可无,我爸刚才亲自来接小柔,但他们都没有叫我。”

    “这………………”

    林不朽不知道该说什么。

    叶小月叹息道:“他们就是这个样子,为了一点面子,活得累人,以前我和小柔相比,我嫁得更有面子,所以他们更喜欢我。”

    “而现在,我离婚后就成了村里人嫌弃的对象,我爸妈自然脸上无光,当然不会那么热情的对我。”

    “哎,你们这家人,倒真的有趣得很。”林不朽苦笑道。

    叶小月很是认真的看了林不朽一眼:

    “你更有趣呢,你不想去,又怕伤小柔的心,索性直接不回来,假装生意忙。”

    “这你也知道?”林不朽吃惊的道。

    叶小月点头道:“但我知道你肯定会回来,而且是饿着回来,小柔不在,这饭只有我来做了,你不要嫌弃。”

    “怎么会呢,我感谢你还来不及。”林不朽摆手笑道。

    虽然之前和叶小月有过不该的接触,但那都是意外。

    叶小月作为叶小柔的姐姐,自然更加成熟,身高和叶小柔差不多,属于微胖型。

    那弧度很大的曲线,在健美裤的装饰下,多看两眼,便让人血脉偾张。

    林不朽偷看了一眼,立马回过头。

    “我还没有做好,你先等等吧。”叶小月轻声道。

    林不朽点点头,回到堂屋的沙发上。

    等叶小月炒好菜,天几乎已经黑了,虽然只有两个人,但她炖了鸡肉,炒了猪肉,还做了几样素菜。

    “这是我在你们家第一次做饭,偷懒了许久,都手生了。”叶小月解下围裙道。

    那时候,根本不用怀疑女人不会做饭,相对来说叶小月的厨艺比叶小柔还好。

    毕竟她身为长姐,出嫁之前,按常理来讲也是最先学做饭的。

    林不朽抱着一种好奇心理尝了尝,夸赞道:

    “好,味道真的太好了。”

    叶小月像是舒了一口气,忽然从桌下拿出一瓶事先准备好的酒:

    “这可是我的工资买的,难得这么好的机会,得好好喝喝,酒能解乏呢,如果是我妹妹,她可陪你喝不了酒。”

    林不朽顿了顿,笑着接过一杯酒:

    “确实很久都没有喝过了,小柔一见到酒就会想起往事。”

    “我敬你一杯。”

    叶小月眯着眼睛,一口喝下二两,林不朽瞬间看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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