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昀堂气得俊脸扭曲,怒道:“老子身经百战,老子现在金枪不倒,你们一个刚破一个还没破,有什么资格嘲笑老子!”
他气急败坏地自证‘清白’,却惹来两位好友更为戏谑同情的眼神。
陆清臣这人性子一向冷,从来不轻易流露情绪,因此傅昀堂气得狠狠踹茶几。
“艹!”
酒瓶酒杯叮叮当当摔了一地。
向暮川侧身坐在单人沙发里,胳膊肘抬起支在沙发背上边沿,笑得特不正经:“呦呦,我们可什么都没说,傅大少爷干嘛发这么大脾气?”
傅昀堂夹烟的手指着向暮川,“收起你那看好戏的眼神,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向暮川笑得嘴巴咧到耳根。
傅昀堂骂了两句,猛灌了一杯酒,岔开这个糟心的话题,“我大舅家的二女儿跟你那侄子奉子成婚的事你知道了吧?”
这话,是对陆清臣说的。
陆清臣没说话,傅昀堂又说:“我可是听说了,你家老头放言,只要佳怡生男孩,他就把手里的股份送给这孩子当出生礼。”
傅昀堂虽然跟蓝佳怡是表兄妹,但要说关系亲疏,自然是好友关系更近。
“你若想要陆氏,还是趁早做打算。”他这么劝陆清臣。
陆清臣清冷的五官波澜不惊,戴腕表的手朝茶几上的烟灰缸弹了弹灰,笑得冷漠,语气更显无情:“让他们闹,有老头子后悔的时候。”
傅昀堂听懂了这话,但不懂其中缘由,下意识问了句:“难道佳怡肚子里的不是你陆家的种?”
……
翌日,沈奴在洗脸的时候接到陆清臣的电话。
接听后她最先听到的是机场广播提醒乘客登记的声音,她擦脸的动作顿了一下,“你在机场?”
陆清臣嗓音低沉地嗯了一声,尔后道:“纽约那边有个项目要签约,我过去一趟,两三天就回。”
有点突然,沈奴心理上不适应。
“昨晚你怎么不说?”
话里,又舍不得,还有一股子娇气的埋怨。
陆清臣声音带笑:“昨晚跟你说了,你就不跑了?”
“……”沈奴不是这个意思。
她站在盥洗台前,不经意间抬眸,瞧见吊带睡衣露出的光裸颈部,层层叠叠地追着项链。
不同风格的坠子堆在一处,显得有点乱,可是女孩颈项优美,肌肤白皙,锁骨漂亮,看起来有股别样的美感。
“这几天你就住在家属院那儿,免得回家一个人无聊,等我回来接你回家。”男人温柔的语调传来。
沈奴应下。
挂了电话后,她忍不住想,昨晚那个男人没有强硬地带自己回去,是不是有这层原因在,他要出差,所以让她留在这边陪着老人,不至于一个人待在别墅里憋闷。
如果真是如此,那昨晚他过来,是想跟她打分别炮?
最后三个字让沈奴心头一羞,也不知道这些露骨的词汇是从哪里来的。
蓝姿倒下后,沈家的别墅就空了下来,沈老夫人有想过搬回去住,毕竟那是自己和老头子住了很多年的地方,可在家属院这边住久了,左邻右舍的都很熟悉了,没事聚在一起唠嗑搓麻将,比回沈家别墅孤零零的舒坦。
好在苏家的儿女跟这位姑奶奶感情都很好,如果没有沈奴,他们很愿意给老人养老送终。
沈奴陪老人在这住了几天之后,家属院里的奶奶们都认识她了,都很喜欢这个漂亮的小姑娘,好几个人说要把她介绍给自家的孙子或外孙。
乐蓉蓉打电话约她听音乐会时,她正找借口拒绝吴奶奶的牵线。
半个小时后,她穿着一件V领的水蓝色收腰长裙在大剧院门口的广场见到乐蓉蓉。
乐蓉蓉几乎是一眼被她脖子里那枚璀璨的钻戒吸引,女人对鸽子蛋向来没什么免疫力。
“你这钻戒……”乐蓉蓉痴迷地看着钻戒,“能借我摸一下?”
沈奴被她的样子逗笑:“从脖子里取下来递给她。”
乐蓉蓉小心地接过来,仔细看了一会儿,双眼忽地发亮,声音里难掩惊叹:“这不是Ella前几天晒出的那件私人订制款么?”
Ella在珠宝设计界名气很大,人却很低调,不和珠宝品牌合作,自己设计自己制作,一年出一个系列,偶尔接受私人订制,不过价格高,还得看她心情。
“没错,就是这个,Ella说这是她做过的最复杂的戒指,从设计到制作完成,一共花了她将近九个月,光这颗主钻她就花了很长时间切割,还有这镶钻的缎带,就这么短的一根带子上镶了上千颗小钻石。”
乐蓉蓉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沈奴心头也微微惊讶,她昨晚就认出这是Ella的设计风格,她对珠宝兴趣不大,但是沈琼琚喜欢,尤其痴迷Ella的作品,每年都会去看她的私展,带着沈奴一起。
去年上半年那会儿,沈奴还跟沈琼琚去看她的展。
而今年……朱颜已不在。
沈奴也没有看到Ella今年的展,虽然认出这枚钻戒出自谁的手,但也只以为是Ella今年私展上的展品之一。
“没想到这枚钻戒是你家那位定制的,他为了这场求婚,准备得挺久啊。”
沈奴一时不知道自己什么感想。
九个月……往前追溯,去年十月份那会儿陆清臣就定制了这枚戒指?
为什么偏偏是Ella。
不由得,沈奴想起奶奶刚去世,他随陆清臣回京,跟她应酬过一位部门领导。
当时和那位领导夫人聊了几句,话中提及了Ella的私展。
听完音乐会已经是晚上八点,沈奴回到家属院,沈老夫人已经歇下了,她回了自己房间,洗完澡站在镜子前认真地端详起自己。
骨架纤瘦,肤如凝脂,四肢细长,丰臀细腰,胸前傲然,可观地评价自己这张皮囊,确实很有资本。
看了好一会儿,她慢慢抬手,从脖子里取下那根穿着银戒圈的项链。
银链子和银戒指很轻,握在掌中,却犹如千斤,烫得手心生疼。
有些东西,终究是要割舍的。
她在庄严坟前说愿意嫁给他的话是真心的,而现在,对另一个男人,她也想付出真心。
------题外话------
晚安。
以前看到有人猜Ella是沈奴的小马甲,哈哈,不可能,如果她有这个身份,当初就不会那么狼狈,被蓝姿按着打却毫无还手之力。
我的女主都是普通人,可能成绩好,可能有点小心机,可能有难得的美貌,但是没有草天日地的本事。
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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