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京畿。
天下繁盛之所。
这里的繁盛体现在很多的地方。
夜生活,是其中之一。
大宋是没有宵禁的,有些商肆的营业时间,能持续十二个时辰不间断,只换人,生意不断。
这种商业模式,在苏扬的上一世,不算新鲜。
但他初次听闻大宋也有这样的事情之后,可把苏扬震惊的不轻。
但这也是大宋一些商贾的常态。
灯火璀璨下的大宋京都,就好像是另外一个世界。
孙丰逍趁着奢华的轿子,带着扈从离开了孙家那几乎与王府平起平坐的大宅子。
“老爷,今儿个咱们上什么地方?”紧跟在身边的长随笑呵呵在轿外问道。
轿中,似乎严重精神不良的孙丰逍随口说道:“先随便转悠转悠吧,等我想想,今天上什么地方乐呵。”
“好嘞。”长随喊的像极了宫中的内侍。
那一口拖着尾音的长调,把他的谄媚几乎诠释了个淋漓尽致。
孙丰逍左手拍打在轿子上,情不自禁感叹道:“这受老爷子宠爱的就是不一样,镶了金边的轿子,简直闻所未闻。还好,我这位从孙还懂点礼数,知道孝敬孝敬他这位一贫如洗的爷爷。”
上了年纪的长随亦步亦趋的跟在轿子旁边。
听着轿子里面自家老爷的念叨,嘴角的笑意越发明快起来。
“老爷,要不要吃一碗宵夜?”他适时说道。
轿中,孙丰逍闻言瞬间意动,“吃一碗!”
“落轿,落轿!”长随立马喊道。
轿子咯吱吱响了起来,倾斜成一定的角度,让孙丰逍下来。
“好东西,坐着舒适也便罢了,连声音都这么小。”孙丰逍再度感叹道。
“老爷,您吃点什么?”长随弓着腰,谄媚的笑问道。
孙丰逍撑开折扇,缓慢的摇着,目光扫过鳞次栉比的深夜坊市,嗅了嗅鼻子,说道:“我仿佛闻见了羊杂碎的香味,走,吃碗羊杂碎去!”
“好嘞。”长随又是一声长喝,弓着腰在孙丰逍的前面开道,并不时提醒道,“老爷,当心脚下!”
不时,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杂碎放在了孙丰逍的面前,香气扑鼻登时扑鼻而来。
孙丰逍俯下身,深深吸了口气,一脸迷醉的说道:“对,就是这个味儿!”
一边拿勺子慢条斯理的舀着,孙丰逍一边说道:“老牛啊,你说这人到底是个咋回事,就为这一口吃的,与天争,与地争,与人争的头破血流。”
“争来争去啊,不过是一碗饭!”
这个长随自然不懂,笑着说道:“老爷学究天人,这道理那是奴才能明白的!不过奴才懂一个道理,人先想要吃饱,吃饱了之后就想吃好,吃好了之后就像吃的精致,吃的与别人不同,吃别人吃不到的玩意儿。”
孙丰逍哈哈笑了起来,下巴上那几缕稀疏的胡须随之一颤一颤的。
他捋了一把胡须,把上面溅到的汤汤水水捋了个干净。
勺子在碗沿上轻轻一碰,发出叮当一声脆响,孙丰逍又很是感慨的说道:“你就说这一碗羊杂碎吧,以前吃不上肉的时候,这东西就是十足的美味,很多时候都是留着自个儿解馋的。”
“这日子越过越好,银子越来越多之后,这一碗杂碎忽然间就咽不下去了。吃肉也要吃最精致,最好的那部分。你说,是这羊杂不好吃了吗?”
“再到后来吧,羊杂也上桌了,和那些精致的,精挑细选的肉摆在一起。但羊杂也精致了,没有曾经那个味儿了。”
“呵呵,老牛,你说这是不是很有意思?”
长随不断的点着头,其实孙丰逍到底说了个什么,他又想要说什么意思。
这位叫做老牛的长随完全不懂。
说来说去不过一碗羊杂嘛,有什么值得大说特说的。
但老爷放的屁都是学究天人的,就更别说随随便便的道理了,“奴才受教!”
他硬生生的憋着自己,像使了死力气拧抹布一样,拧出来了一点东西,说道:“这羊杂,还是羊杂,只是吃的人不同了!”
孙丰逍笑的胡须一颠一颠的,“也可以这么说。吃好了,会账,我们再溜达溜达,今儿子不听曲去了。庸脂俗粉天天看,我这老骨头怕撑不过这个年头。”
长随立马说道:“老爷正值龙精虎猛之时,怎么可能会撑不过这个年头。老爷只有撑不住的姑娘,绝没有撑不住的年头。”
孙丰逍手指点了点长随,“你啊你啊,这个机灵劲儿是我最喜欢的。还记得少年时,你陪我读书那会儿吧,那个时候你就会说。”
长随愣了愣。
这记忆遥远到他真有些想不起来了。
当了一辈子的奴才,无非也就是这点事儿了。
“老爷今儿个怎么还想起从前了?”长随笑着问道。
孙丰逍轻蔑的冷笑了一声,“趁着还有点儿功夫,想想,这一辈子眼瞅着就快完了。”
“争来争去,抢来抢去,啥也不剩!到头来,最令我舒爽的还不过是一碗羊杂碎,杂碎,哈哈哈……”
在这个时候,长随忽然间察觉出不对劲来。
往常自己老爷可不会如此多愁善感的,更不可能会说这些虚无缥缈的话。
今天这是怎么了?
“老爷,您是不是身体不适?”长随有些紧张的搓了把脸,急急问道。
孙丰逍摆了下手,缓步在热闹坊市上行走。
“老牛啊,你说我拿这条老命换一顶轿子到底值不值?”孙丰逍又问道。
长随的额头上都见汗了。
这话都出来了,事情显然不对劲啊这。
可自家老爷什么也不说,长随就连想都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入手。
“老爷,奴才跟了您好像也有些年头了。”长随磕磕巴巴说道,“今儿奴才冒昧问一句,可是发生了什么事?”
孙丰逍挥着折扇扭头看了眼长随,“算了,你还是别知道了。真到了那个时候,我自然会想办法保全你的性命的。”
长随一听这话更着急了。
但他心中的惶恐还没有来得及笼上心头,就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一柄尖刀忽然间从他的后心扎了起来。
刀尖锋利而迅速,他连持刀人的模样都没有看清楚,目光就已没有了光彩。
孙丰逍怔怔的看着这一幕,没有惊恐,只是有些遗憾和恼火。
他看向了扶着长随尸体,头戴斗笠,一副寻常商贩打扮的男子,“你们要动手就稍微早点嘛,我这话刚说出口,你们就给杀了,这岂不是让我孙丰逍失信于人。”
斗笠客一眼不发的走了过来,那柄尚在滴血的尖刀隐藏在袖中。
“我再多说一句话,你们一定要争口气,杀了孙鸣渠,不,杀了孙丰毅那个老驴!”孙丰逍笑着说道,在他脸上不见惶恐,只见洒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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