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城偏居一隅,人们世世代代生活在深山中,依靠捕猎为生,与外界的联系并不紧密,这就养成了与别处不同的开放风气。
阿默赤脚走在雪地里,身上套着一件兽皮袍子,鹿被他扛在肩上,还是温热的。
进城走不了多远,丰收的日子,每个人都在庆祝,街道上亮着灯,食物的香味和欢快的笑声不时传来,偶尔路过房屋之间的暗影处,还能碰到抱在一起的年轻男女。
谢娘子的酒馆很好找,隔老远,阿默就闻到了空气中令人迷醉的酒香,猎人爽朗的笑声、女子动人的歌声...
掀开厚重的兽皮帘子,阿默走进了店里。
外头还是冰天雪地,店里却非常火热欢快。
猎人们打着赤膊,三五成群坐在一起举杯畅饮,热情的白山姑娘们,摇摆着曼妙的身躯,正在人群中翩翩起舞,她们漂亮的脸颊染上了红晕,当然,这绝不是因为害羞——都是橡木酒的功劳。
阿默穿过热闹的人群,没让自己挨着任何一个人。
他的神情打扮都明显与众不同,没有显而易见的快乐,他甚至是面无表情,何况肩上还扛着那么大一头鹿,却无人能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似乎他天生就该是这样的,默默无闻,寂静无声。
他就在那里,又好像没在。
阿默走到火炉边,端起柜台上的酒碗,抿了几口。
是白山常见的橡木酒,酒香浓郁,口感燥热,直烧人心窝子,细细回味,这酒又有些不同,酒里增添了几分甘冽,一点一点地,润人心脾,喝完只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院子里似乎比酒馆大堂更热闹。
阿默跟在搬酒坛子的伙计身后,酒坛足有一人高,伙计抱着它走动,脚步从容,似是不受重量影响。
人群中有姑娘小声指着伙计问,“那是空坛子吗?”
来得早的人就为她解释:“满的!搬坛子的伙计是谢娘子的亲戚,听说他们个个拳脚功夫都相当厉害!”
女子惊讶:“力气这般大?”看着分明很瘦,腰比他们这儿有些姑娘的还细呢。
伙计穿过后门时,脚下被台阶绊了一下,酒坛子一歪,险些摔倒,阿默伸手,帮他托了一把。
伙计转不得身,脸被巨大的酒坛挡住,便隔着坛子朝阿默道谢:“多谢兄台”
伙计心中很是惊讶,凡人的力气能单手托举五百多斤?
此人定是体修的好苗子!
待他将酒坛子送到地方,想好好看看这位大力士时,举目四望,却发现自己竟没能记住对方的气息。
伙计心中暗恼:怪我学艺不精,怎地连个凡人都认不出,难怪三百多岁了还是个筑基。
后院用木材搭了个简单的戏台子,有一群穿着漂亮衣裙的姑娘,有几位一边拍打腰间的小鼓,一边踩着节奏唱歌,舞女们扭腰伸臂,正在跳着撩人的舞蹈。
围着篝火的猎人,好多都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还未娶妻,看着舞女便有些眼热。
鼓点越来越密集,猎人们躁动起来。
“今日定要叫你知道我的厉害!”
“得了吧,赌三头野猪,你打不过我!”
“兄弟们,都压我,看我给大家伙儿赢个满堂彩!”
人群在篝火边坐下,将中间的位置让给了这两位势必要一比高下的勇士。
猎人常年与野兽搏斗,体格高大健壮,脱下兽皮袍子,裸露的上身都是硬邦邦的腱子肉,一个赛一个结实。
谢朝雨坐在灯前看账本,虽然她人是没在落燕山庄,可谢逢君和谢息涯两个懒货兄弟根本靠不住,该做的事情她还得做。
翻完这一册,谢朝雨揉揉酸胀的眉心,伸了个懒腰。
“什么时辰了,下面这么热闹?”
坐在她身旁的女子取出馨香馥郁的丝帕,沾了温水,要为她擦脸。
“真不用”
谢朝雨躲过了美女细长白嫩的双手。
这位姑娘名唤绮青,乃是合欢宗内门弟子,此前一直住在落燕山庄的湖心岛上,这次谢朝雨来白山城开酒馆,便将绮青和她的几位师妹师侄一起带了过来。
绮青被她躲开了动作,丝毫不见气恼,一双美目水波流转,“仙子累了吧?”
不让擦脸,她就放下丝帕,为谢朝雨按摩僵硬的肩背。
“不用...算了,你按吧”
隔着衣服,她手法高明,按得很舒服,谢朝雨便任由她去了。
“可有无讳仙君的消息?”
“暂无”
谢朝雨叹息,感觉更累了。
明明能感觉到他就在这白山城,遍寻不到的滋味可真不好受。
绮青坐到谢朝雨身旁,一双雪白软嫩的胳膊搭在她肩上,笑得很妖娆:“莫要太过心急,奴家也能宽慰仙子呢”
“宽慰”二字,她说得别有意味。
说完,还朝谢朝雨暧昧地眨了眨眼。
谢朝雨:“......”
这些合欢宗的漂亮姐姐们哪里都好,做事情业务能力也很强,就是有点点按捺不住宗门习惯,总想要对她这个雇主图谋不轨。
“哎呀,打起来了呢!”
谢朝雨一惊,“有人醉酒闹事吗?”
凡人身体不比修士,他们更容易受伤,若是打出个好歹来,定要影响生活。
绮青掩唇笑道:“可能喝酒上头,只是比试”
不闹事便好。
谢朝雨交代她:“仔细看着些,莫让他们打出乱子”
绮青看她又翻出一本新的账册,上头写着“八月预支申报”,便有些忧愁,问道:“仙子可要下去瞧瞧,很热闹呢”
现在才二月,她怎么就在看八月的事情了?
这是有多无聊啊。
.
谢朝雨跟随绮青来到后院,戏台子一侧的厢房只要放下帘幔,从外面便看不见屋里的情况。
这里的人家原本烧的是火炕,谢朝雨买下宅院后,将先前的老旧布置全都翻新重建。
无论是前面的二层小楼,还是后面这些房间,都被她改成了壁炉。在后院露天的地方,除了正中的火塘用围栏圈起来夜里点燃篝火,其余地方都是架着生铁铸造的烤火炉,客人没办法直接触碰到明火。
两位壮汉扭抱在一起扭打,身上的汗水被火光照得油亮,围观的人们大声叫好,欢呼着为他们鼓劲儿。
猛男干架,拳拳到肉,彼此又留有分寸,只打痛处不打命门,专捡肉厚的地方下手,沙包大的拳头擂下去,顿时就是一处青紫。
像两头熊在搏击。
这大约是白山本地的祖传娱乐项目。
客人们看得津津有味,情绪十分高涨,一边大口喝酒吃肉,一边往二人面前扔银钱。
“就是这样!干他丫的!”
“豆腐做的?快爬起来揍他啊!”
“好!!!”
......
火热的比试分出了胜负,获胜的一方跑进人群,被他的兄弟们架起来簇拥着捶打。
“好小子,没丢人!”
“我们白山男人就该这样”
“有种!”
一位姑娘挤进人堆里,将他扒拉出来,搂着脖子,在他鼻青脸肿的脑门儿上,响亮地亲了好几口。
姑娘热情地喊道:“今晚来我家!”
人群哄堂大笑,连他的对手一方也跟着举杯。
“哈哈哈这小子被阿梅看上了!”
“运气好的家伙,真羡慕”
受到了姑娘的青睐,这家伙更上头了,觉得自己还能再战三百回合,他在人群中环视一圈,相中了坐在最拐角的人。
“喂,兄弟,要跟我打一架吗?”
阿默放下手里的酒碗,平静地朝他看过来。
“?”
汉子拍着胸膛承诺,“赢了给你三百斤獐子肉,怎么样?”
阿默站起身,朝场地中央走去。
赢不赢无所谓,但要是有三百斤肉,他就能很多天不用进山打猎了,不干活,找个地方静静躺平,阿默觉得很喜欢。
人群看着即将要开打的双方,一方壮得跟小山一样,胳膊比碗口还粗,另一方瞧着就有些不够看了,虽然也很高,但实在是瘦,这身材,在白山可讨不到老婆。
“噫~”
“软蛋子,他挑了个不中用的家伙”
“肯定是怕打输了阿梅会跑”
嘘声一片。
壮汉不会为自己辩解,总不能说他看见过,对面这个瘦巴巴的家伙,一拳打死一头狼吧?
谁信啊。
阿默和壮汉面对面站着,他什么都没做,等着壮汉先出手。
那汉子被他一双平静中略显茫然的眼睛望着,只觉得身上越来越冷,他忍不住搓了搓胳膊,奇怪,火明明还烧得很旺啊?
算了,真男人,不能怂。
“老子来了!”
壮汉大喝一声,鼓起全身肌肉的力量,朝阿默一个饿虎扑食。
眼看着那厚重坚实的肉山就要打在阿默身上。
围观的人群都跟着紧张,刹那间,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拳头还没挨到阿默,有姑娘就不忍心再看。
“嘶”
双方体型悬殊,想想都替那瘦弱的小伙子觉得疼。
“砰!”
壮汉倒地,砸起一大片积雪。
??
“咋回事儿?”
是他们魔怔了吗,怎么结果和大家想象的根本不一样?
“我没看清,他是自己摔了吗,可惜了那一拳,多有气势啊”
“不知道,我也没看见,回过神就这样了...”
“是不是喝醉了突然没力气?”
“......”
人们议论纷纷,胜负分得过于迅速,打打架都没反应过来。没人会觉得是阿默自己打赢了对方,毕竟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他们之间谁更厉害。
这时,倒在地上的壮汉挣扎着爬起来,吐出一口血来。
颤着手,指向阿默,道:
“三百斤獐子肉...明天给你”
说完便一头栽进雪地,彻底昏过去。
这...
人群寂静。
所以这瘦猴赢了?
前排一位扎着两条粗大麻花辫的姑娘举手,道:
“方才我看见了,是这位,对方拳头过来时,被他一把捏住手腕,抡到地上...”
所以,真有人能单手抓住三百斤巨汉,抡圆了甩到地上砸吐血?
有人上前查看,火光下,壮汉手腕上确实有一道青黑的指印,可能是混在了他身上原本的扭打痕迹里面,所以先前无人能轻易看清。
“太厉害了吧”
“这力气是有多大,肯定能赤手空拳打死猎物”
“兄弟,你来我们猎队吧,分你三成猎物!”
......
相中的壮汉被阿默打昏,那位阿梅也不生气,爽快地朝阿默吹了一声口哨。
“瘦家伙,我今晚有空哦~”
阿默:“......”
阿梅的裙子领口很低,腰也露在外面,他撇开了视线。
猎人们崇尚武力,对强者格外热情,人们很快就朝阿默围了过来。
阿默不喜欢与人接触,他想要绕开人群,退到一边。
谁也没看清他是怎么动作的,等大家反应过来,包围圈里已经再也找不到阿默的身影。
猎人们唠唠叨叨:“难怪能打的赢,手脚真是麻利”
姑娘则是凑在一起说小话:“我站的近,看清他的脸了,特别好看!”
“真的?好可惜,他头发多,我就只能看见眼睛...”
“反正看他的脸,我想跟他睡觉!”
.
厢房里,谢朝雨窝在软绵绵的圈椅里,整个人都陷进蓬松暖和的鹤羽里,她烤着炉火,身边依偎着几位美貌姑娘。
她看向站在门后的人,没有主动说话,摸不清是什么情绪。
阿默也在看她,他没见过什么世面,今晚在这座酒馆里,遇见的人,数目比他过去一个月还要多,他也没什么美丑概念,就连男女有别、不能多看姑娘家这样的道理,都还是老猎人教给他的。
可是眼前的女人,从他闯进这间屋子,到她抬头,再到二人相望,他都没移开过眼睛。
她身上穿着没有花纹的衣裳,不像外面院子里的白山女人那样露出肩颈腰身,缀满铃铛;也不像唱歌的舞女那样戴着首饰、裙摆绣花。
她散着发,雪白的衣料和椅子上的羽毛融为一体,人也好白,袖子底下伸出来的手,玉雪青葱一样白嫩,指尖染着丹蔻,像她的唇一样,醴艳灼人。
她启唇说话了,却不是对他。
“夜深了,各位请先回去歇息吧”
伏在她膝头的美貌女子似有不满,抱着她的胳膊不愿意起身,被她伸手拍了拍发顶,安抚道:“绮青,去睡吧,听话”
“忙了一天,你也该累了”
那位叫绮青的女子猫一般,在她膝头蹭了蹭这才起身,离开时,还挑衅地看了阿默一眼。
屋里只剩下阿默和她。
阿默被她看着,有些不知所措,还有些害怕。
在山里打猎的时候,他见过一只雪白的小狐狸,狐狸趴在雪地上,看见他也不害怕,就那样盯着他看,老猎人告诉他,狐狸通灵,只是雪山里的精怪,不能招惹。
阿默现在觉得,眼前的女人就很像传说中的狐狸精,偏偏他...很想招惹。
想靠近她,想抱住她,也想像阿梅对壮汉那样,搂着她的脖子亲近,更想...雪夜做梦时,曾见过的零星碎片。
------题外话------
一会儿还有一章,十一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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