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凤眼薄唇容貌极好,就是跟他不怎么熟的人会很容易把他当成渣男的那副长相,不是明乐心上人的亲弟弟阳珑又是谁?
明乐本来想着回去后要怎么跟阳珑联系一下,想办法确认自己的猜测到底对不对、阳珑和元极是不是一如他所想就是墟市的客人时,就这么被阳珑直接拍了肩,吓了一跳。
他顿时有点无奈:“小珑。”
阳珑笑着抬手,故意跟他打了个招呼:“明哥,真没想到会在这儿看见你。”
明乐思考过很多种跟阳珑说话的方式,这一刻却发现他原本的想法都没什么用,因为阳珑在他面前说话时就跟平时没什么差别,尽管口口声声说着“没想到”,实际上表达出来的语气哪里像是没想到?根本就是很平常的态度。
所以,明乐也就稍微自在了起来:“我也没想到。”他想了想,还是决定直白点,“你跟元极……都是墟市的客人吧?”
阳珑点点头,准备把这个人设贯彻到底,直接说道:“对,我跟元极很早就是墟市的客人了。开学以后我跟他成了舍友,很快发现了彼此的身份,就觉得这情况很难得,再加上大家的性格比较合得来,就成了特别铁的哥们。”
明乐对“哥们”这说法感觉不太对,不过既然阳珑这么说,他也就这么听。然后他忽然想起什么,抬头朝阳珑身后一看,果然,在那看到了跟条影子似的元极——要不是元极跟阳珑关系好,他是真觉得奇怪,因为元极总显得没什么存在感的样子,除非阳珑提起或者他主动开口说话,否则就算他在阳珑身边待个半小时一小时的,也很难让人想起他来、注意到他。
阳珑又轻拉了明乐一把,神神秘秘地说:“明哥,跟我往这边来。”
明乐有点纳闷,跟他走过去。
在一个货柜前,明乐看到了几种金灿灿的灵药。不知怎么的,他在看到这些灵药的时候,本能地产生了一种渴望,而不同的灵药,让他产生的渴望有所不同。
明乐有点好奇,又像是想到了点什么,忐忑开口:“小珑……这是?”
阳珑一笑:“其实,元极除了是墟市的客人以外,也是有异能的。”
元极点头:“嗯。”
他压根没什么异能——最起码能力跟蓝星的异能没有一点关系——但是既然阳珑说他有,他也就承认有吧。
明乐一愣,等阳珑的下文。
阳珑继续说道:“他的异能,是可以看出不同人的身体里哪种血脉的浓度更高,最容易觉醒出什么样的异能来。有时候他甚至不需要亲眼去看,只要稍作感知对方的亲人,或者从对方表现出来的部分特征上,就可以做出准确的推断。”他顿了顿,提起一个人,“明哥应该也知道,我还有个舍友牛旭,上次寒假后他给我们带回来一些特产,元极就从里面看出来他姐姐的特殊性,现在他姐姐已经给我哥打工了。”
明乐自然是知道的,来之前他还刚吃了肉干。现在他听见阳珑说这些,铺垫很足,心里也大概有点确定了,恐怕阳珑想跟他说的是……
果然,阳珑说:“明哥的身体里也有一种血脉浓度很高,元极早就发现了。”
明乐喉头微动:“你的意思是,我也可以觉醒异能?”
阳珑点头:“是的,只是明哥你的血脉浓度还不足以自行觉醒,而且那种血脉的等级很高,所以需要一种能够滋养那种血脉的、并且对那血脉有导引作用的灵药,才能提升血脉的浓度,然后觉醒成功。”玩笑归玩笑,现在明乐明显还挺期待的,他就没卖关子,指了指那几种让明乐有特殊感觉的灵药说,“这几种其实都是对明哥有用的,只不过,我个人觉得,它们的品级还不够,滋养的效果也不是很强。至少明哥你服用的第一种相关灵药,品级应该更高一点,之后如果不够用,再用其他的一起滋养,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
说话间,阳珑把明乐带到一阶商品区域、二阶商品区域,在两个区域里,都有类似的灵药,那些灵药给明乐的感觉最强。
阳珑还在对明乐解释:“明哥应该也有发现,你在舞台上的时候,自然而然就知道该怎么散发魅力,平时面对粉丝的时候,也从来没有任何怯场,反而天生懂得怎么让粉丝满意却又不会过度接近。明哥你虽然是顶流,但粉丝却比其他顶流的粉丝好管理很多,而且粉丝群对明哥的忠诚度也很高,只要明哥发话,她们自然会照做,控制自己的情绪。另外,其他年轻男性顶流的粉丝大多数都是女孩子,而明哥的不同,男女比例对半开,都很狂热却不过分狂热……”
明乐听着听着,脸上有点发红。
仔细想想他是这样的,可这些话从他心上人的弟弟口中说出来,就让他有点不好意思……感觉对方把自己和自己的粉丝都研究得有点透彻。
挺、挺奇怪的感觉。
阳珑笑笑:“明哥能做到这样,跟血脉也有很大的关系。”
明乐微微睁大眼,他以前从没想过会跟这方面有关。
阳珑说:“明哥的血脉是金乌血脉。”他看着明乐震惊的表情,忍俊不禁,“金乌就是太阳,明哥知道吧?蓝星上的人没谁能缺得了太阳,也许有些不太喜欢烈日,但温暖的那种很少会有人讨厌,太阳的魅力自然也很少有人能够拒绝。而太阳普照大地还分男女吗?所以喜欢你的粉丝,当然也不分男女。太阳对万物、对生灵大多都有正面导向,如果是太阳开口说话,普通的人类当然也会听从——他们从骨子里就明白,除非他们不需要太阳了,否则,就得顺着点太阳的规律。”
明乐听着,表情渐渐有些古怪,渐渐也有些恍然。
他想起来,好像他的粉丝都很喜欢他在舞台上独自唱跳的时候,特别是单独出来感谢诸多粉丝时,都会给他更大的反应,对他所有的表示给出正面反馈……所以其实这是因为,他粉丝一起过来晒太阳了?而他是在……阳光普照?
瞧着明乐的嘴角微抽,阳珑轻咳一声,把话题从粉丝啊太阳什么的那里拉回来。
阳珑说:“当元极知道明哥你是金乌血脉时,我就想买个什么样的灵药最好,早先只有零阶商品区域有几种,我感觉质量一般,做滋养可以,做第一口不可以,就等了等。后来一阶的、二阶的陆续出现,对于明哥你而言,目前二阶的也算不错,但我还拿不定主意。毕竟现在已经开启了一些中千世界,再等一等的话,还可能出现更好的。”
明乐懂了,更好的价格自然更高,在阳珑纠结的时候,也要攒下一笔钱。他心里感动,又觉得歉意……一张白卡要一万法则币,品级在二阶的灵药起码也要两三千了,如果还想等更好的灵药出现,阳珑没立刻给荆孟买门卡,而是陆续提供一些其他资源帮忙,恐怕是先给他攒着买灵药的钱,不想等灵药出来以后却没法买下……毕竟一次花费一万后,即使阳珑来得早,消费的时候也要捉襟见肘了吧。更何况,阳珑也要修炼。
越是想,明乐越是觉得惭愧。
他是想跟荆孟在一起的,又比阳珑的年纪大,怎么也该和荆孟一起为阳珑考虑才对,结果他就只顾着跟荆孟心照不宣地酝酿彼此心里的情意,却害得阳珑一个小辈老是替他们打算。
真的不怎么妥当。
阳珑一眼看出了明乐的想法,眨了眨眼。
他虽然是很需要法则币的,但随着交易方式的简洁化,来的客人越来越多,其实已经不再和最初那样缺钱了。何况他是墟市之主,凝聚一张门卡送给他哥,花费比起普通客人来更是只需要十分之一的价格,不存在什么替明乐攒钱的问题——他的纠结点主要在于不方便把亲哥直接变成手下、说不定一不小心还得跟自己行礼、占他哥便宜等这类小情绪。
当然了,明乐这想法是个很好的借口,不仅给他找到了足够的理由,还能让明乐更“喜欢”他这弟弟……不过,还是算了,他不乐意这样误导。
阳珑坦然说:“明哥别误会,我的法则币其实够用的,没立刻给我哥买门卡,也有其他原因。不过之前我给我哥买了修炼的功法,我哥已经在修炼了,既然明哥也来了墟市,那我回头也给我哥把门卡买上……我想给明哥买更好的灵药,确实是想让明哥能觉醒更快,根基更好。但我也没明哥想的那么无私,我不是为别的,只是觉得我哥肯定更愿意看到你的异能更稳固,而且你越厉害,也能更帮着点我哥。”他轻咳一声,“其实吧……我还挺自私的,明哥你是太看重我哥了吧,连带把我也想得太无私了。”
明乐听得一愣,见阳珑挺认真的样子,摇摇头笑了。
“你别这么说。一直以来都是你在为我和你哥考虑,可你到底是做弟弟的,我们不能帮你做点什么就够惭愧了,还要想着你替我们做事时是不是那么‘毫无杂念’吗?不能因为你来得更早,就一切理所当然。即使你和你哥是亲兄弟,也不是你理所当然就该替他做任何事。更何况是我这个其实算是你爱屋及乌的对象,对吧?”他也克服了自己的羞赧,坦诚地说,“以后不能总是让你花心思,也该轮到我和你哥来为你做点什么了。小珑,你做的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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