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我的青春不留白 > 第五章 握沙

“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孩子她妈……”这是我们在一起时我经常唱来调侃她的小调,不过自从她选择离开的那一下,这调调已经成为见证我们过往的证据……

    后来我分析了一下,初恋失败的原因。

    很显然是她的心志不坚,想想也释然,她是一个从小到大都是听父母讲的人,包括她的计划中也有无数父母的观点,怎么可能在离经叛道的叛逆路上走多远?

    被父母三言两语更唬回去家里乖宝宝了吧,陈姿婷显然就是这样的乖宝宝,因为那天的第二天,她便转校了,她用行动证明了她的态度,父母诣意大于一切。

    ……

    只留下我一个独自伤感。很多时候,我都会惘然地走到我们在一起笑,一起哭的地方,还有那天我们分手的运动场边的小沙池,我犯贱地用手抓住沙池里的沙子,但我越是用力,手中的沙子就流失得越快。这握沙的故事或许就是我们故事的真实写照吧,我们大力把握的,根本不是我们能把握的。

    “柯国权啊,你就一水平中等的学生,你还早恋,这不是自寻死路么?”班导每次都是这句话,老生常谈了很多次也不觉得厌,我也很佩服他的耐性。

    “不要一句话中,就拖一个死字好吗?读个书其意义还未有上升到个人生死的高度好不好!”我心里在嘀咕,不过却不作声,不然要面对的不是他,而是校长了。

    庆幸我不是那些心志不坚的人,会读书失败就把它上升到生死的高度的人;生命是自己的,也是父母的,但绝对不是几张纸上用红笔勾几个阿拉伯数字,就能定义某人的生死。

    ……

    一个星期后我收到了一张纸:

    权:我们不合适!至少时间上不适合!

    我们太年轻,还不懂什么是爱情;

    我已经放下了……

    再见亦是朋友!

    ……

    署名是婷婷

    那是一段生不如死的时光,谁说男孩喜欢一个女孩,最容易释怀,最容易忘记?要是有那么容易,为什么我总是还会觉得痛苦?

    “放屁,不懂什么是爱情,能伤我这么深吗?”或许是我一厢情愿,她根本没有爱过我,或许是她早已经放下,但我却久久不能释怀;

    没有她在身边的日子,整个人像被掏空,灵魂不自觉地出窍,

    有人说,失恋了就喝个酒,抽个烟,把自己弄个醉生梦死后,梦碎了,心死了,自然就会醉来,到时什么都会忘记的,但我想说这不是我要的方式,缅怀一段感情,我要为我们的感情划上一个圆满的问号!就得把它牢牢记得。

    我不介意她的不坚定?

    不!我很介意!

    中学的生活节奏很快的,朋友们天天说着这道函数怎么解,这次月考谁突破了,也不会关心我的臭事,于是我和那个沙池做了朋友。

    有一次我躺在沙子里,感觉她的温柔将我包围,突然想到,特么的老师们禁止中学恋爱真有几分道理,因为真的无心学习就是了;不过再想深一层,这个道理又有些狗屁不通,难道年纪更长失恋就不会痛苦了?一样那么的浪费时间罢了,只不过在不同的人生阶段。

    那一段时间,几乎每天都能看到我在沙池里自说自话,在沙子里写字,

    为了疗伤,那时候喜欢上了看周星驰电影。

    什么是初恋?《行运一条龙》这样演译:校级舞会中,女神在舞池中是那样的灿夺目,把舞跳得那么投入;学渣们都抱着美人舞个不停,仅仅剩下的就是那些自称学霸的四眼田鸡……

    周星星同学,在经历一番内心挣扎后,终于甩掉大眼镜,跟着音乐的拍子,加入舞池中央……终于能和女神共舞。

    一不小心,周同学把女神郑秀文同学的上衣给扒了……同学们围观,围观……

    冷场,好冷的场!从此十年后,每个人都会记得女神是个公主级人物,自带豪华飞机场。

    然而也有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永远记住,那就是郑秀文同学永远记住周星星同学,‘此仇不报,不共戴天!’

    我想:初恋是美好而又苦涩的,这就是初恋,懵懂的年纪,遇到可爱的人;会做傻事,所以印象深刻,才会永远不忘记。

    美好在于太多的第一次可以回忆,人生第一次的约会,第一次与她共进晚餐,第一次与她逛街,第一次与她看电影……

    苦涩在于难以把握始终,分分合合,前途未仆……

    ……

    然而到了一定年纪就要有这样的觉悟:有些事情就是那么的不合常理,开始得狂风骤雨,突然就发生,突然也就结束了,我和她的故事并不冗长,不过两个月的时间,已经结束。

    反倒是另一件事,最近吸引了的注意力。

    我惊若天人地看着我的同桌林颖,在我视为珍宝的那堆东西上东翻翻西找找,不带这么活泼的好不好,令我感觉她都有些像陈姿婷了。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见到我已经交过了女朋友,所以林颖对我已经没有了什么防范之心。也不像以往一样的冷冰冰,倒是对我这个人多了一份好奇,好奇于为什么全班五十多人明面上,只成就了我和陈姿婷那么一对公开过的情侣。至于其它人么,可能暗中有暧昧,但我们不知道,也管不着而已。

    后来经过百方打听后,我才知道婷婷的事,原来他的父亲竟然是市三中的校长,真晦气。要是他不是校长,也许是知识分子看不起我这样的土鳖吧,这个发现让我有点热血沸腾,因为婷婷是一定要上大学的,要是我成绩能和她上一样的大学,那样是不是就能再续前缘了?我十分恶趣味地想到,要不要用这种方式气死她爸爸?

    “怪不得,她转校如同转车一般的迅速,原来有个当校长的爹。”

    “这个无用……这些都是课外书,你说你看这些东西对考试有什么好处?”林颖好奇道。

    我当然不会屈服,依然我行我素;

    “你学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有什么用呢?”林颖有天没有忍住问道。

    “学得多,日后社会生存能力就强,一个家庭不是要靠男人工作,给家里人带来优质的生活资源的吗?”我反驳道。

    “哦,看来你还挺大男人主义的。”林颖斜睨我,下定义道。

    ……

    后来,我在翻我的课本来复习时,发现了一本婷婷忘记拿走的资料书,一翻开来,里面竟然掉了根黑黢黢的,弯弯曲曲的毛出来,“我靠,这妮子学习这么勤奋,竟然把学习热情带到床上去了?”

    传说中人的毛发是可以储存记忆的,它刻录了主人那几个月的记忆。于是我把那根放到了我的书中去夹着,等待那一天科学昌明,我就能知道她在那几个月的所有了记忆了,这是青春的回忆!

    后来我才发现,那不过是仅仅是一根青春的毛而已,里面只有dna根本没有记忆。

    ……

    最近,林颖老是像被点燃了的鞭炮一样,噼哩啪啦的对着我说道,什么要好好学习日后才能出人头地,什么高考不是唯一出路,却是最好出路……等等,话语很老土,但感情是真挚的。她一点也不见生,笑得很认真,这完全颠覆了我对她的了解,成绩好,偏文静的好学生,一般都不太喜欢和我这种成绩差的‘烂人’主动讲话好不好!

    我在心想呐喊:注意形像!注意形像!

    不得不说林颖的表情是很丰富的,皱眉得像只受了欺负的小猫时,是被我欺负的时候;翻白眼是表示深度无语;大笑是很开心……

    我和林颖的交往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件,既不用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不用英雄救美;更不用见义勇为,也不用被见义勇为。很简单的我们就这样拉拉家常,谈谈未来,就这样我们成了好朋友。

    慢着!难道就这么简单?其实硬要说理由,那时我们顶多算是好朋友,做不了男女朋友的,因为我的心里时时刻刻还有一个人,所以有点心里有人,目中无人的味道。

    “喂,最近怎么不见你和姿婷走在一起了?”见到我和林颖有说有笑时,许淳亨这家伙突然插话。

    我心想腹诽:“混蛋,你这是什么话,你难道不知婷婷已经被她老爹,弄去不知那个变态中学努力学习了么?大陆那么多的中学,你以为我那么容易把她找到?还有你这么关心这事,到底有几个意思?”

    这家伙是居心不良么?

    陈姿婷是我内心里的一道疤,在林颖的面前揭了很痛的啊。

    故事发展到这里,我已经几乎可以确定许淳亨这家伙,已经无形中确认我,将是他追求林颖的最大障碍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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