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后,我站在顺河街头的时候,仍然能感觉到一种情绪,这情绪不断刺激着我的肾上腺,以至于胸中不由自主的涌起一阵阵莫名的悸动。
顺河街一如既往的繁荣,高楼林立,鳞次栉比,错落有致,人流如织,熙熙攘攘,往来不绝。
经过我眼前的美女长的也比以前街上的女人好看的多,都是瓜子脸、柳叶眉、狭长的眼睑、小巧的嘴巴、微微绯红的脸膛、高丛入云的胸脯、欲露微露的肩膀……以及纤细洁白但结实如玉的大腿!
如你所知,现在的我仍然是那个老婆跟人跑掉很多年以后,却依然长期加班,长期出差,长期在领导心目中好欺负但并不咬人的狗。
周末以及不出差和不加班的时候,我会开车行驶五十公里回到位于另外一个城市的家,去和我上寄宿学校的儿子共享天伦之乐。
我在单位所在的城市边缘,一个叫顺河街的地方有一间宿舍,隔壁住着我的同事老樊一家三口。
老樊对我不满意的地方是我因为评上了高级工程师所以分到的宿舍和他家大小户型一模一样,即使这是在楼上的胖子领导一分钱不出就能一个人霸占一座二层小楼的情况下。
我对他不满意的地方是他每天在我下班的时候总是在阳台上放最大音量的隔壁老樊的歌,并且总是在我面前炫耀他那个看到我时眼睛像是一泓秋水的漂亮媳妇。
我隔壁办公室是年轻但并不貌美的小王,她喜欢和包括领导在内的所有人吃饭-只要不是她买单。所以她的身材在毕业三年后有了质的飞跃,呃,我是指质量的质。
曾经有很多人开过我和小王的玩笑,因为她总是蹭我的车,去食堂吃饭的时候还喜欢和我坐在一起。
但我知道她不过是不喜欢一群有妇之夫老往她身边凑,虽然她喜欢众星拱月的感觉,但毕竟被他们身后的眼睛盯久了是真会死人的。
我们的领导是一个长相丑陋、穿着土气、疑心重重,却总是好为人师并喜欢表现出自己拥有耿直性格的胖子,他总是觉得自己是单位的土皇帝,以至于他抬着下巴看人的时候那颐指气使的神情像极了蜡笔小新。
在这个城市中我唯一喜欢的人是一个叫兰可可的酒吧的老板。
在某一个秋风宜人的傍晚,我走进了这间叫兰可可的酒吧,遇到了这个既是老板又是调酒师的女人。她年轻却又不年轻,老练却又不老练,世故却又不世故……好吧,确实我对她的印象只是停留在她的美貌和她给我倒的那杯叫做血色残阳的酒上(见《在秋夜的路灯下颤抖》)。
这杯酒不醉人,却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忘记了这件事。我是指这间叫兰可可的酒吧和这个面色冷峻的女人。
我所在的单位除了给我支付我的劳动所得外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有一个食堂,而食堂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在工作日会提供一天三顿质量堪忧但便宜到令办公楼左右小饭馆老板心灰意冷,甚至严重怀疑自己青春年少时在夕阳下对着大河发过的“努力、奋斗、当个有钱人”的誓言的饭菜。
于是每天傍晚食堂都会充斥着象我这样的单身汉和那些懒惰到不想在饭桌上享受家庭温暖的中年男女以及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隔壁二大爷家穿着运动服样式校服的土鱼二丫!
每天下午五点半到六点半,满满当当的食堂会迫使我和他们当中的七个人坐在一张八仙桌上吃饭,这让我总感觉自己是某个满载而归的远洋渔船船舱中的一条沙丁鱼。
然而也因此我知道了整栋办公楼所有的小道消息和除我之外从楼上的胖子到我隔壁小王的全部花边新闻。
不回家的每天下午,我吃完饭后都会徒步回顺河街的宿舍。
于是在那个凉风习习,空气中弥漫着微甜的栀子花香味的傍晚,我照例出现在顺河街的人行道上。
这时天空中太阳已经敛去了它所有的光辉,火红色的云彩躲藏在高楼大厦的背后,羞涩的犹如河边大树后偷偷看着我的小姑娘,我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总是沐浴着夏末微凉的晚风,行走在布满灰尘和烟雾的顺河街人行道上的青涩的自己。
当然,年轻的我也总是会把手揣进口袋里摸出一颗糖,笑着对那个小姑娘说:“来来来,叔叔这里有糖吃!”
思绪从云堆里飞回的我,突然记起自己正站在了顺河街的人行道上。环顾周围,并没有人。
我抬头望向空中,也已经看不见云了。天空中如虚幻般漂浮着层层叠叠的烟雾,像是美貌的仙子即将出现。下一步应该是仙乐响起了,我这样想。
忽然旁边传来一阵歌声: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我转过头,一眼就看到即使戴着压的极低的棒球帽我却能一眼认出他是谁的隔壁老樊,此时他正手忙脚乱的拿着手机准备关上音量。
我正准备悄悄的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搞定手机的他却发现了我。
“老徐老徐。”他一边叫着一边快步走过来。我无奈的停下脚步说:“干嘛?”他笑着对我说:“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你想知道不?”我说:“说出来就不是秘密了。”他的笑容呆滞了一下,说:“你这人就是这么无趣。来来来。”不由分说的拉起我的手,走到路旁的小树林里,躲在一颗小树后面。“看。”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小树林深处隐隐约约站着两个人,一个头发长一个头发短,应该是一男一女,男的手搭在女的肩膀上。
我转身往外走去,老樊却拉住我说:“着什么急啊!”我说:“小年轻谈恋爱有什么好看的?你特么的没有老婆啊?”老樊说:“男的像是楼上的死胖子,我打包票那女的不是他老婆。”我定睛一看,果然那男的身形和领导有九分相似。“关我屁事!”我拔脚继续往外走去。
走到人行道上,我站在道边抖掉鞋上的青草和泥土,抬脚准备继续往宿舍走去,老樊却急匆匆的赶上来拉住我。我回头正要发作,却看到老樊脸色苍白,嘴角直哆嗦。
“怎么了?”我疑惑的问道。他却不说话,伸手从我胸口的衬衣口袋里摸出烟和打火机,掏出一根烟,用颤抖的手点燃,猛吸了两口。吐出烟圈,他定住神说:“不是领导,不认识的。”我笑着说:“没抓住领导的把柄也不用这么激动嘛!”
他却盯着我说:“那女的把那男的杀了,她不像人,一只手就把人提起来了,用刀插了好多下。而且她好像发现我了,拿着刀追过来了。”我又笑起来,说:“你这演技不去当演员可惜了。”
正说着,我从老樊的耳旁看到一个留着小波浪披肩长发的女人从小树林里钻了出来。
老樊看到我的眼神从他旁边看去,连忙回头,一看却仿佛魂飞魄散,用手指着她说:“就是她,就是她。”
我却像被定在那里,因为这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女人,正是曾经在一间叫做兰可可的酒吧里给我倒了一杯叫做血色残阳的不醉人却更像是孟婆汤的酒的漂亮女人。
女人看到我却是从容不迫,用手捋了捋耳边的头发,微笑着对我举起右手的树枝说:“你的朋友大概是误会了,我和一个朋友开玩笑,打闹了一下,他就以为我杀人了,看,这是树枝。”
顿了顿,她眼睛下意识的看向脚尖,接着补充了一句:“我这么说你相信么?”我笑起来,说:“他这个人老是这么神叨叨的,大概是没睡午觉造成的。”眼角却瞟向她的身上,淡紫色的连衣裙上平整的像是刚刚熨烫过,沿着衣襟绣着两排白色的小花,脚上的素色小布鞋一尘不染。
我推了推老樊说:“我们回去吧,你老婆该着急了。”别过头对女人说:“再见。”她却笑起来,说:“再见!”我刚转身她却“唉”了一声叫住了我。
我转过身站定,浑身的肌肉紧绷起来,眼神紧盯着她的手。她再一次笑起来,轻轻的说:“明天晚上我在酒吧,你要来讲故事么?”
我说:“不是改成江湖菜了么?”
她微微点点头说:“改成江湖菜的是57号,我现在的地址是57-1号。”
我说:“有时间就去。”
她点点头,转身离去。
我扶着双腿抖动的犹如夏日暴雨中路边法国梧桐树上的树叶般的老樊走到路旁的长椅上坐下。老樊却仍然死死抓住我的手说:“相信我,那女的不是人,你见过一个女人一只手提起一个比自己还高一个头的胖子么?”
我冷冷的看着他说:“你见过从没人打扫过的小树林钻出来的女人衣服和鞋子干净的像是刚买的一样的人么?”我们俩同时沉默了下来。
过了一会他悠悠的说:“我们见鬼了?”我说:“是你见鬼了,我看到的是一个挺正常的美女。”顿了顿,我接着说:“身材还挺好。”“TM的身材确实挺好,快赶上我媳妇了。”老樊边说着边摸出我的烟,抽出一根放到我嘴边点燃,自己也叼上一根,点燃。
送老樊回到家的时候,他已经在我背上睡着了,那模样极像是没来得及吃一口菜就吞下了八两白酒。谢绝了老樊媳妇过分热情的“再坐坐”的邀请,回到了自己的宿舍。我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换到所谓新闻十分钟上电视的城市新闻频道。
小城市的所谓新闻频道不过就是总播放穿着清凉蹦来跳去卖女性个人卫生用品的小姑娘,以及这个城市犄角旮旯里发生的杀人放火和婆媳争端的小故事。一直到凌晨十分,都没有死人的新闻,我放心的关上电视,洗澡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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