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假戏[娱乐圈] > 第22章 22

  换场要去的景和刚刚的小区楼道景不同,不是只有个“皮”“骨头”,而是“五脏六腑”俱全的“真”酒吧。

  整个酒吧景从外面看去,有街有路有门庭,进门之后,也是个完全仿照真实酒吧搭建的内景,连吧台下的水池、吧台后架子上陈列的瓶装酒都是完全真实的。

  现场工作人员忙碌,把设备、道具往酒吧里搬,简临暂时不用换妆换衣服,转场过来后,和陈阳一起在酒吧里转了一圈。

  陈阳背着包、拎着袋子跟在简临屁股后面,看着这酒吧内景,怎么看怎么觉得惊奇:“好真啊,就跟在棚里建了个真的酒吧一样。”

  看到吧台后酒柜里的各种酒和酒器,陈阳:“哇塞!这是拍戏吗?这都能直接坐这儿喝两杯了!”

  陈阳大大咧咧往吧台前的高脚椅上一坐,装模作样地对着没人的空吧台,手指敲敲台面:“给我来杯长岛冰茶,哦不,血腥玛丽吧。”

  简临倚着吧台,看他装/逼。

  陈阳腰一扭,高脚椅上转过身,面朝简临,又开始吹了:“知道什么叫‘长岛冰茶’什么叫‘血腥玛丽’吗?听都没听过吧?”

  陈阳正式开启装逼大业:“长岛冰茶,就是颜色看着有点像冰红茶,其实烈得很,度数至少四五十往上,再加点雪碧冰块给你调一调,调完一喝,像你这种,两杯就得趴了。”

  陈阳:“还有血腥玛丽,看着跟番茄汁一样,里面都是伏特加,半杯你就晃了!”

  简临听着,目光突然落向陈阳身后:“陈叔?”

  陈阳头发都炸了,脖子瞬间一梗,第一反应他老子带着绳子来逮他了,想想不对,扭头往身后看,有个屁的陈叔,这儿就是个景,又不是真的酒吧。

  “哎!”陈阳瞪着眼睛从高脚椅上跳下来。

  简临转身,陈阳跟上他,咋咋呼呼:“你就是嫉妒我去过酒吧,知道的比你多!”

  简临单手插兜不快不慢地往前晃,四处看看:“嗯,嫉妒你。”

  陈阳:“我在酒吧喝过酒,你没有!”

  简临:“嗯,没有。”

  陈阳:“我还唱过歌,点过酒,泡过妞!”

  简临:“嗯,你爸马上就要来了,还有你家祖传的绳子。”

  陈阳:“……”

  两人一个咋呼一个沉静,说闹着从吧台走过。

  他们离开后,大厅一扇开着的窗户后面,站在外面的方骆北和王导收回视线。

  王导想想简临那副能把助理气得跳脚的沉稳就想笑,觉得他比小时候还要有趣。

  本来他正和方骆北叙旧,看着这一幕,临时换了个话题,主动聊起了这个忘年交小朋友。

  没有笼统的评价,而是某件至今令王导印象深刻的事。

  王导:“我刚认识简临的时候,他在我那个组拍戏。他牵马,马上坐的也是个小演员,跟他差不多大。他那个身高,刚好那个小演员一伸脚,就能踩到他肩膀。可能是恶作剧,那个小演员就一直要踩他,特别是开拍之前那会儿,要站位置,动不了,还不能躲。”

  王导说这些的时候,脑海里冒出来的就是简临十几岁时候在剧组的样子——

  孩子模样,大夏天晒得有些黑,家仆装束,一双占着泥巴的布鞋,牵着缰绳,站在马旁。

  那时候他年纪还小,个子不高、模样也不算出挑,在群演里算好看的,但远不及那马上坐着的“小少爷”。

  “小少爷”是个童星,男孩儿,十几岁这个年纪格外好动,等着拍的时候坐在马上根本闲不住,一会儿拉拉缰绳,一会儿把衣服上挂的玉佩和穗子抓起来甩。

  他可能是想找人说话,可周围没人,只有屁股下的马,还有牵马的小群演,小群演中规中矩地站着,比他矮很多,他伸手够不着,就伸腿,用脚去碰:“喂!”

  演仆人的男孩儿转身……

  方骆北默不作声地听着,跟着王导的描述,可以想象出当年的小简临转身抬眸的神情。

  想必是有点毛了,但还是很安静,没说什么,只用那双清亮的眸光将人看着。

  就像初五雨夜的16栋门前。

  方骆北的神思被王导的话拉回,王导:“时不时被踩两下,肯定要生气,然后你猜怎么着。”

  王导哈哈一笑:“那个小童星后来拍戏的时候,马撩蹄子了,脸朝地摔下来,门牙都嗑松了,哭了有半个小时。等再拍那场,包括后来再拍骑马的戏,哪儿还敢乱动,老实得不得了。”

  方骆北猜到了一些,牵动唇角:“他动了马?”

  王导哼笑:“可不就是么。剧组拍戏用的马,都是专门训过的,会听口令。”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简临在剧组无聊,会自己学点东西,当年那个古装剧剧组管马的人挺喜欢他的,就教了他一点,他还真的一学就会。”

  “你想象得出来吗,十几岁的孩子,一个群演,一个童星,又不能打架,被欺负了怎么办,可不就得暗搓搓的使坏吗。”

  方骆北笑,果然是只小狼。

  王导聊完这个,结束话题,很快聊起别的:“你呢,前段时间听赵旭东说,你还是老样子。胃口怎么样,还是不行吗,吃不下东西?”

  王导也像上下扫视简临一样来回看了遍方骆北,“啧”道:“不过我怎么看着,觉得你状态还不错呢?”

  方骆北:“嗯,是还行。”

  王导:“吃什么灵丹妙药了。”

  方骆北不知是玩笑还是想略过这个话题,不紧不慢道:“喝粥喝的。”

  酒吧这个景的戏,当天要拍好几场:林曦撞见罗誉被人泼酒,躲到走廊墙后,罗誉带着身上的酒气从走廊穿过,林曦端着托盘走出来,两人擦肩,罗誉刚好看到了林曦脖子上的伤口。

  开始走戏前,两个演员已经换掉了之前的造型。

  简临穿的是林曦在酒吧工作的统一制服:皮鞋、黑裤子、白衬衫,黑色无袖马甲,左胸口前别一个黑底金字的胸针牌,胸针牌上印着名字:林曦。

  他这个造型一出来,陈阳笑傻了:“别说,还真就是这样的,再打个领结,更像了。”

  简临找他是来拿吃的填肚子的,不是来让他欣赏点评造型的。

  陈阳把剥好了放在保鲜袋里的砂糖桔递给他:“多吃点,努力工作,等你晋升领班了,我来捧你的场。”

  简临吃着桔子:“你能点几瓶酒?”

  陈阳一愣:“哎呦?你竟然懂啊?”

  简临几口吃完,袋子递回去:“醒醒吧,这家酒吧包厢最低消费八千三,最便宜的酒一瓶三百六,一杯普通鸡尾九十八,你连吧台都消费不起。这个场你捧不起。”

  陈阳:“……”

  感受到了来自金钱的伤害,以及面前这位主演的恶意。

  陈阳:“我消费不起怎么了?你也就是个服务员。”努力给自己争面子:“我消费不起,我男神消费得起!”

  正说着,方骆北从外面的大厅走进来,一露面便是三个全新的造型亮点:

  带暗纹的白衬衫打底,外面套一件灰色毛衣,鼻梁上架着副金属框眼镜。

  他没往里走,在摆着一堆设备的地方,站着听罗洪说什么,间或抬手,拇指中指打开,指尖在镜框下轻轻一托。

  从简临和陈阳的角度看去,刚好能看到方骆北打开的整只手的手背:手型宽大,手指长,骨节分明。

  用陈阳的话:我男神光一只手就能做荷尔蒙典范!

  这典范落在简临眼里,却和他脑海里另一副画面重叠到了一起——

  握着棕色木制伞柄的手。

  “骆老师,请教一下,你会记得住这只手?能一眼认出来?”

  “不能。”

  简临:我能。

  “……”

  简临转开目光:我只是眼力太好。

  没多久,王导叫去讲戏。

  一见穿着酒吧服务员制服的简临,再看看暗纹衬衫、灰色毛衣的方骆北,王导上来就是一句:“看到了吧,贫穷和富有,社会地位的差距,财富的巨大鸿沟。”

  王导:“穷小子和有钱人。”

  方骆北:“有钱人等会儿就是一脸酒。”

  王导:“别担心,争取两条过,还能省点酒。”

  简临听出来了,王导和方骆北很熟。

  他下意识看过去,离得近,能看到金属框眼镜后的鼻托压在挺直的山根两侧,或许是下意识的动作,方骆北又抬手托了托眼镜,掌心向内、手背向外。

  转瞬看了这么一眼,简临收回目光。

  王导开始讲戏了,方骆北托完眼镜,视线在简临脸上扫过。

  王导刚好看到,问他:“怎么了?”

  方骆北:“你继续。”

  王导讲戏:“这一整场,剧情是连贯的,被泼酒、撞见躲在墙后、走过来、走出来、擦肩,还有最后的看到伤口。”

  王导:“怎么演,问题不大,等会儿走戏,我们可以把这段剧情连贯地走一遍。”

  王导:“我主要是想给你们分析一下,罗誉看到林曦伤口的这个细节。”

  简临神情专注。

  王导:“人,对于单独的部分,是会有更深刻的印象的,比如伤口,或者眼睛、脖子、嘴唇或者手之类的。”

  王导:“如果遇到一个人,每次都是他的某个部位,或者说是特殊的印记,就很容易产生感官上的刺激。”

  王导:“而罗誉对林曦的特别关注,或者说,林曦在无形中给罗誉的感官上的刺激,就是从伤口开始的。”

  王导:“延续往后,就会变成对这个人的关注。”

  王导:“明白了吗?这个伤口,独特的印记,或者说是某个部分,远比一个完整的东西,直接的东西,更能带来感官上的刺激。”

  王导:“你们先消化这部分,理解了,后面的剧情和感情戏的转变,就更容易领悟了。”

  简临已经理解了王导的这些分析,很快意识到,他能认出方骆北的手,真的只是眼力好,并不是某种单独部位引发的刺激。

  他的确在初五雨夜那天特别留意到方骆北握着伞柄的手,但很快他就见到了伞下的方骆北本人,并没有像罗誉两次偶遇林曦看到他的伤口一样,重复刺激似的再见一次那只手。

  他只是眼力好,记忆好,所以记住了。

  这么一想,简临又觉得自己想太多。

  大概是被罗洪、王导之前的分析给带进去了,为什么要用罗誉林曦的剧情和现实比照?

  简临:不想了,专心拍戏。

  这之后,王导去看另外一组的情况,罗洪负责这场的拍摄。

  简临端着酒盘,罗洪教他:“这个高度,低一点,对,你不可能盘子托这么高走路,不方便,对吧。”

  罗洪:“等你撞见罗誉被泼酒了,从走廊拐弯处退回墙后,改成两只手端着盘子,就要在这个高度。”

  方骆北站在不远处。

  从他的角度,刚好能看到简临端着盘子的右手。

  而这只手,转场坐在电瓶车上的时候,手的主人还特意伸过来,给他看着,问他:能一眼认出来?

  再早一点,是酒店超市货架前,他把包着一块钱硬币的红包递过去,那只手伸过来,接住。

  再往前,雨夜小巷,那只手握着根棍子,手背绷紧,骨节刀刃似的,锋利地迎着雨水。

  再往前,春节,16栋大门,门后伸进来一只手,拎着只黄色外送袋。

  再往前,几个月前——

  雨天,巷角的咖啡店,身后一声浅浅的“不好意思,借过”,侧身,那只手抓住金属门把,轻轻一推。

  “能一眼认出来?”

  “某个部分,远比完整,更能带来感官上的刺激。”

  方骆北不动声色,收回目光。,,大家记得收藏网址或牢记网址,网址m..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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