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卡马尼.希尔,今年23岁,出生于美国的伯克利。
我出生的那一年,整个南加州都笼罩在“夜间狙击者”、“恶魔的门徒”理查德.拉米雷兹带来的恐怖之中,尽管这一年的8月,这个疯子已经警方被捕,并等待取证和公诉。
足球在美国并不十分流行。
在这个国家,“football”这个单词属于橄榄球,这才是这个国家的第一运动。
而足球,则被称作“soccer”。
据说这个单词原本就是从英格兰过来的舶来语,和football是共用的,两个单词可以互通。只是那帮惺惺作态的英国绅士们在见到美国人越来越多的引用这个单词之后,对这个词居然升起了一种抵触的情绪,就慢慢淡化了这个单词。
真是可笑。
大概也只有那种破落了的贵族,才会像赌气的小孩子一样,死扣着一个单词不放吧。
好吧。
不说这个了。
还是聊聊我自己吧。
因为橄榄球在国内的盛行,所以最开始,我接触的体育运动。只是这项运动实在是太凶残了,在练习了两年之后,我发现,自己单薄的身材,可能不是这块料。
所以,最终我放弃了。
我想,也许我不应该放弃的。要知道,汤姆.布雷迪当年也只是个身材单薄的年轻人。
对的,就是那个娶了吉赛尔.邦辰的幸运儿。我不会告诉你,当初知慕少艾的我,对着巴西超模的海报来过多少发。
真该死,女神还接受了布雷迪和他那个演员前女友的儿子。
真是羡慕嫉妒恨呀。
如果当年,我坚持在橄榄球的道路上走下去,会不会也能成为一个拿下超级碗MVP的四分卫,也能拿下一个巴西超模。
比如,阿德里亚娜.利马?
谁知道呢!
或许把?
不管怎样,在五年级的时候,我还是放弃了橄榄球。
唔,在这之后,我还是没有选择足球。
毕竟,太冷门了。
那会,我的个头可不矮,在同龄人之中。
所以,我去打篮球了。
运动天赋很好的我,加上发育的很早,块头很大,很快,我就成为了校队的主力。
六年级的时候,我已经能扣篮了。
当然,篮筐是调低了的。毕竟,我们还是小学生。
‘也许我能成为下一个贾巴尔。’
‘比尔·沃顿也行。’
我美滋滋的想着,在篮筐下,我几乎就是唯一的神。
每天放学后,那些小女生的求爱信和巧克力,都快塞满了我的课桌。
加州的中学都想要我。
有个叫JK的黑人教练让我到他手下,替他打球。他说他认识棕熊队的助理教练,将来念大学的时候,可以帮我写推荐信。这样,我就能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读大学了。
这可是全美录取难度最高的大学之一,也是全美排名前三的公立大学。
那会我太天真了,居然就这么相信了。
真到了那么一天,我找上这个混球的时候,他反而嘲笑了我一句,“卡马尔,放弃吧。我的职业操守告诉我,我可不能给一个6英尺的中锋写推荐信。”
淦!
是的,自从小学六年级,像吃了猪饲料一样野蛮生长到1米83之后,我的身高就再也没动弹过。
一动不动。
纹丝不动。
我在校队的地位,也完成了三级跳。
从校队主力,到主力替补,再到饮水机管理员。
那帮给我写信的小碧池们,也不见了踪影。
好在,我还有足球。
是的。
我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接触到了这个黑白的精灵。
第一次接触,我刚刚去了JK的高中校队,一次训练之后,路过球场,因为个子足够高,被临时拉去做了守门员。
但是,我很快就爱上了他。
我的中学生涯,除了篮球,就是足球。尤其因为身高不动,我被校队逐渐边缘化之后。
当然,我可没有踢门将。
我踢的是前锋。此前的经历,让我在足球场上充满了攻击性。
最终,我还是成为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一员。
和篮球没有关系。JK那个混球可没有帮我写推荐信。
我是因为足球而被特招入学的。
在这儿,我又一次成为了焦点。
全国大学体育协会,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NCAA,属于美国校园的体委。这个组织,管理着球类运动13项,非球类运动10项。
事实上,很多国际赛季,代表美国国家队出场的,正是从NCAA选拔出来的运动员。
我也是因为这样,才多次被美国U20国家队召集入队。
和如火如荼的篮球项目比起来,足球项目在NCAA还是有些小众,但也是第一级别的赛事,全称叫做NCAA男子足球锦标赛,简称CollegeCup。
在UCLA的两个赛季,我出场了40次,其中32次首发,打进9球,并助攻13次。
作为一个半路出家,两次更换赛道的大学生球员,这样的表现已经让国内从事足球项目的专业人士惊呼天才了。
我签约了经纪人,并宣布了参加选秀。
身处纽约的奥兰治蓝星签下了我,在和洛杉矶银河的比赛中,我完成了大联盟的处子秀。和芝加哥火焰的比赛中,我打入了职业生涯的第一个进球。
克劳斯.奥根塔勒无疑是我职业生涯中的贵人。
当时,作为沃尔夫斯堡主教练的奥根塔勒,将我从足球荒漠的美国,带到了德国,并给了我9次德甲联赛的出场机会。
不管是因为无人可用,还是为了开拓市场,我都得感谢他。
可惜,我没能用进球回报这位可敬的老人。
很不幸,在加盟球队半年之后,因为战绩过于糟糕,奥根塔勒被解聘了。
在这之后,就是马加特的到来。这可真是一个不苟情面的人。
马加特的大清洗,甚至让我想起了历史课本上苏联的肃反运动。
唯一幸运的是,侥幸如我,还在球队。
在无数个平凡的日日夜夜之后,德国杯半决赛,我终于获得了马加特的承认,获得了首发的机会。
‘哼。关键的时候,还得看我。’我傲娇了。
虽然球队从青训上调了一个中国前锋,但中国人哪里会踢什么球。
我清晰的记得,07年的6月2日,美国男足和中国男足有过一次交手。那是一场友谊赛,却是我国家队的首秀。就在圣何塞,加州的第三大城市,也算是我的家乡了。
那场比赛,虽然我没有进球,但球队却是以4:1赢得了一场大捷。
上场的时候,我还瞄了瞄替补席上的中国前锋,穿着38号的大码球衣,好奇的张望着四周。
‘学着点。’我心下有些得意,却是很快放下了这些念头。
这场比赛的对手可是拜仁慕尼黑。
只要关注足球的人,都知道,这是一支什么样的球队。
一球成名的念头,无数次的在我面前闪过。
只是,半个多赛季的打磨,让我已经不在像以往那样浮躁了,哪怕拜仁在上半场打进了两个进球。
我按部就班的执行着马加特的战术安排,就像一个排雷的工兵。
直到,比赛的74分钟。
拜仁的一次进攻失利之后,贝纳里奥将球大脚开了出来。
在拜仁的大禁区,靠近左边一点,虽然吃力了点,但我还是停住了球。
我抬头张望了一下,身前,离我半米的距离,只有一个德米凯利斯。
拜仁的卡恩还在右边,并且,位置压得很靠前。
只要一个马赛回旋,过掉德米凯利斯,就是一个空门。
德贾加的叫声从右侧传了过来。
他可是马加特手底下的红人,本赛季的出场次数超过了20场。
从理智上来说,我应该把球传过去。
可是,人往往是感性的。
我看过很多历史,也读过很多兵法,但那一刻,我还是上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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