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莹莹看着地上的影子,算着时间。
大概是下午五点,男人已经下地去了,死老太婆在外面扒着玉米。
有人路过,叫了一声,“宋婶子,还不办喜酒啊,都娶回来三天了吧。”
死老太婆回,“臭丫头忒倔,闹了三天了,再熬熬。”
对方就说,“快了,城里的丫头吃不了苦,我家的那个,熬了四天就受不住了,这不都生了三个了。”
死老太婆哼了一声,冲着窗户棱子大骂,“臭丫头,再不愿意,饿死你扔到山里去!”
她们说的都是山里的方言,晦涩难懂,但余莹莹能听懂,因为上辈子,她在这里生活了五年。
对的,在被拐卖后,她挣扎过,自杀过,最终还是顺从了活下去的**,成了那个酒鬼的女人。
那五年是她人生中最灰暗的时刻,可没想到,一睁眼,她又回到了这里。
不过,她低头看着自己细嫩的双手,一切都不一样了。
上辈子被解救后,她回到了家中才发现,母亲因为她的失踪精神异常,最终投湖自杀,她觉得母亲的死亡完全是因为自己的过错,最终抑郁成疾,选择了自杀。
结果死后才听见她后妈唐艺文的话,原来母亲被送入的精神病院,而那一双带来的弟弟妹妹,压根不是别人家的孩子,是他父亲的私生子女。至于自己的被拐卖,跟唐艺文脱不开关系。
她愤怒,她想杀了对方,结果却被带到了末世,在那里生活了十年。
十年时间,她觉醒了力量,变得武力值爆棚,再也不是受人欺负的性子,可她始终不快乐,因为,再厉害也无法替妈妈报仇。
可没想到,今天她一睁眼,又回到了这一年。
这一年,她二十岁,被拐卖一个月,刚到这家三天,还没松口答应结婚。她的母亲此时此刻还活着。
最重要的是,她的力量跟着她一起回来了。
老太婆吼了一嗓子,并不罢休,干脆冲了进来。
她手里还拿着根小儿手臂粗的棍子,进来后不由分说,就往余莹莹身上打去,边打边骂,“臭丫头,老娘花钱买的你,你还不愿意,你不愿意我打死你。”
虽然说是老太婆,可是她常年做农活,力气大的很。
上辈子的余莹莹家境优越,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哪里经受得住这样的打骂,几乎被她打成了重伤。
与其说最后是她答应了,不如说是她被打的快要死了,只能暂时应了下来活命。
而这次……棍子还没挥下去,余莹莹伸手就抓住了。
老太婆吓了一跳,当即就想把棍子抽回去,却发现那棍子纹丝不动,她居然没抽回来。
她这才感觉到了不对,抬起了头,“你……你怎么解开绳子了?你……”
后面那个你还没说出来,余莹莹一个斜劈下去,老太婆直接翻了白眼,倒地不起了。
余莹莹二话没说,先跳下床把大门插上,然后又走回了老太婆身边。
她恨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明知道她是被拐卖的,还把她买了下来,毒打她,欺辱她,奴役她。
她被解救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没一块好地方,她的胳膊是弯的,因为打折了没法看医生,自己长弯了,她的腿上全部都是疤痕,那是烫伤留下的痕迹。
前者是这个老太太的杰作,后者是那个男人的功劳。
余莹莹几乎毫不犹豫的,伸手摸向了她的四肢,随着啪啪啪几声响,老太婆闷哼了几声后,就彻底没了声音了,她以后也再也没站起来的可能了。
余莹莹把她踢到了一边,这才熟门熟路的走向了旁边柜子,几下打开后,将里面的钱全部放在了一个包里放好,然后又找到了一些消炎药,给自己涂抹了伤口。
这一切都弄完了,她捡起了老太婆的那根棍子,坐在了门后,将门插打开了,静静的等待着那个男人的到来。
男人的名字叫做吴三木,长得高大健壮,就是小时候烧了脸,看起来极为恐怖。
因为这张脸,他性子变得极为扭曲。
一方面,胆小如鼠,连出门打工都不敢,只能靠种地生活。另一方面,在家里却如同恶魔。她腿上的伤都是这个男人烫的。
他用那股焦糊味下酒喝。
不打工就没有经济来源,吴三木就靠着一亩二分地生活,这几天正好是收玉米的日子,所以他早出晚归。
半个小时后,阳光彻底消失在屋子里,院子里终于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
吴三木大概是瞧见了外面放在一旁的玉米,叫了声娘,没人搭理后,就嘟嘟囔囔的推门进来了。
余莹莹几乎霎时间跃起,吴三木只来得及抬起头,那棍子就毫不犹豫的打在了他的后脑勺上,一下子昏厥过去。
余莹莹直接关上了门,把他跟死狗一样拖到了空地上,找出了麻绳将吴三木捆了起来,然后找了块布,死死的塞进了他的嘴里。顺手将他拍醒了。
吴三木一睁眼看到余莹莹,就想挣扎。
可却没有任何用处。
余莹莹压根没看他一眼,而是打开了一直闷着的炉子,从里面将已经烧红的细炭铲出来放在个铁锨上,拿着走到了吴三木的面前。
那张丑陋的面孔再也不是当年虐待她时,兴奋的表情,而是极度的恐惧,他不停的扭动着嘴巴和身体,想要说什么,也想要离开这里。
就跟那些年的余莹莹一样。
可是也跟当年的余莹莹一样,没有用处的。
余莹莹毫不犹豫的,将这些炭倒在了他的身上,几乎刹那间,吴三木就疼的弓起了腰,在地上剧烈的挣扎滚动起来,试图大声的叫嚷。
只是,他发不出任何声音。
余莹莹面无表情的又扔下了第二次,第三次,直至,他一个白眼翻过去,晕了。
余莹莹这才站起来,拿好刚刚收拾好的包裹,和那根棍子,趁着夜色,一路避着人,向外走去——
这是一个拐卖村。
这里是大山深处的一个小村落,因为生活环境太差,压根没有女人会嫁进来,所以,从很久以前,他们就开始买媳妇。
这里几乎所有的女人,都是买来的。
但当她们接受了这里的一切,有了自己的儿子,儿子也需要媳妇的时候,她们也就忘了自己的痛苦,开始买卖女人。
如果想逃出去,她要面对的不是一个家庭,而是整个村落,足足两百余口人。
余莹莹武力的确厉害,末世时巅峰时刻,一人战百来个丧尸是毫无问题的,但那不代表她需要在这上面浪费时间和精力,她并不能确定她妈是什么时候投湖的,所以越早回去越好。
至于这里,她会报警的。
因为在这里过了五年,所以一切都很顺利,只是到了村口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了林子后面有个呼吸声,她直接问了一声,“谁?”
“是我!”一个童声立刻小声回答,“姐姐,我是小孩,你别打我。”
说着,就瞧见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子,从树林子里钻了出来。
她记得这个男孩子,在这里的名字叫二蛋,是村头吴二柱子家的孩子,也是买来的——吴二柱子生了六个女儿,没出生男孩来,四年前,花了五千块钱,买回了他。
看得出来,二蛋虽然害怕却不胆怯,声音抖着可是却表达清楚了,“我去宋婶子那里送东西,看到你了,我谁也没说,姐姐,你带我走吧。”
山路险峻,余莹莹压根不想多带一个人,反正几天后,警察就会来了。
她直接打了个石子,啪的一声深深地扣入了墙中,威胁他,“赶快走,我不会带你的。别说出去,否则打死你!”
她说完就往前去,可二蛋却不放弃,大步跟在她后面,操着一口普通话,低声和她说,“姐姐,那你帮我给爷爷打个电话行吗?我爸妈早逝,爷爷就我一个孙子了,他找不到我肯定急坏了,我都不知道他还在世吗?”
他说着就哭起来了。
小脸看着邹巴巴的,可怜极了。
余莹莹就想到了他妈至死都没见到她的事儿,心里多少有了些同情,于是伸出了手,“给我!”
二蛋顿时就高兴了,连忙将一个布条递给了她,上面写着手机号,还写着个名字贺爱聪。
他说,“我叫贺爱聪。”
显然是早就准备好的。
余莹莹没回答,大步向前走去。
贺爱聪看着她的背影,嘟囔一句:凶巴巴,人挺好的。
然后看了看左右,快速的回了村里的家中。
吴二柱子正在吃饭,瞧见他就喊了声,“儿子,过来陪我喝酒。”
贺爱聪默不吭声坐了过去,啪的一声,酒缸子就放在了他跟前,吴二柱子醉醺醺的拍着他的脑袋说,“儿子,看爸爸对你多好,你以后可要孝敬啊。快喝!好东西!”
贺爱聪沉默的拿起酒缸子,咕嘟喝了一口。
火辣辣的酒仿佛毒药,从口中烧到了胃里,疼的他眉头直跳,吴二柱子却哈哈哈大笑。
他就一个想法:狗屁的好。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文啦,还有一章,么么哒。
放一下预收文,如果喜欢的话,可以进作者专栏收藏,谢谢大家。
题目《知道死期后,我玩大了[穿书]》
何晴一觉醒来,穿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倒霉女配何晴晴。
爸爸是知青,能回城就离婚走人了。妈妈撑了几年,就撒手人寰了。她去投奔父亲,结果处处被嫌弃,成了女主何芳菲美丽善良的衬托,男主霍君的追求女主的工具人,最终落得个恶毒的名声,二十二岁就得了绝症死了。
癌症有可能消失吗?二十一世纪还没攻克呢。
那不就剩下两年寿命了?
穿书的何晴于是觉得,这时候不肆意,难不成带回棺材里?
于是她揭穿了爸爸伪君子形象,暴露了何芳菲的绿茶婊本质,拆穿了霍君的恶毒真面目,另外建立自己事业的同时,顺手调戏了一下霍君的小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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