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反派女王她出山了 > 第275章:柠姐是真的刚

  戚柠有两个浪博号。
  原来的那个是柠柠一号的,她没有继续用,后期自己注册了一个。
  心细的人能够看出来,这个号就是戚柠的。
  但是粉丝们哪里管这个,冲到她的浪博,开始了铺天盖地的辱骂谴责。
  甚至还有所谓的路人,打着公正的口号,说戚柠哪哪有问题。
  明眼人都知道,“下场无路人”,真正的路人是不会以“公正,有一说一,个人观点”来阐述自己的想法的。
  路人纯粹的就是看热闹,从不会轻易发表自己的观点。
  路人有可能连瓜都啃不上,这个瓜就烂到地里了。
  路人看到瓜,大概率是和身边的现实朋友聊上几句,在网上打几个字都嫌累。
  然后,两家工作室就戚柠的言论,直接甩来了一张律师函。
  罪名就是“造谣”。
  【你行你上啊。】
  【演技差?两人都是新人好不好,现在的人都是道德模范吗?】
  【有一说一,俩人的演技的确不算好,但是作为新人,他们真的很不错了,至少我没有出戏。】
  【某些人还真是张嘴就来啊,说别人演技差,你又算个啥?】
  等戚柠接到宋烟电话的时候,这才知道自己被这两家的团队给发了律师函。
  并且因为这两张律师函,她直接被人顶上了热搜。
  她的浪博名字是【星盟之主】,好吧,名字很嚣张,非常嚣张。
  至少比起“某某明星的小娇妻”要容易实现的多,对吧。
  【星盟之主:别发律师函,没用。直接邮寄法院传票。】
  可以说要多刚有多刚了。
  【星盟之主:《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步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我说你们俩演技差,这是事实,并非捏造。】
  【星盟之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虚假报警,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一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五日以下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报假警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星盟之主:你们可以起诉我,我等着。动不动就甩一张律师函,吓唬谁?演技差还不让说,谁惯得你们这些臭毛病。】
  全网因为【星盟之主】的四连发,陷入了短暂的寂静。
  两家顶流小鲜肉和小花的团队,已经懵了。
  他们觉得自己的脑容量,不太够用。
  以往别家的团队发布律师函,道歉的道歉,毫不含糊。
  怎么到了他们这里,这位网友居然如此刚。
  的确,单纯的发布律师函并没有用,法院传票才是硬道理。
  关键的一点来了,这件事真不足以让他们劳烦法院。
  他们就是起一个震慑作用。
  现在好了,没有震慑住,反而让自己这边落得一个有苦难言的下场。
  他们也知道自家的艺人演技差,可这不是刚出道嘛。
  总得给新人一个崛起的机会。
  第一部戏,就被人如此的下面子,搁在谁的身上能高兴的起来。
  为了自家艺人的路能一直风光,对于这些言论肯定是要加以引导并制止的。
  可惜,没用。
  【我们家清清演技的确不太好,但是她是个新人,希望广大网友能给她一个学习的机会。】
  【哟,自家拆台了?律师函都出来了,这是让人给学习机会的态度?明明就是不让其他人开口说话。】
  【想学习就私下里学,别拿着别人的作品当磨刀石。《温柔时光》可是我高中时期的最爱,就毁在这俩人手里了。】
  【看看你们的偶像,再看看那些老戏骨,人家刚出道的演技,就已经是你们偶像这辈子搭天梯都摸不到的顶峰,还好意思说什么新人。新人不背这个锅,看看我偶像封惟刚出道时的演技,你们也配叫新人。】
  【你行你上啊】
  【哎,我上还真行。】
  【你上人家还不要你呢。】
  【说的是什么,行的上不去,人造脸反倒是招揽了一群脑残粉。】
  【我女儿以后要是追这样的明星,我能打死她。】
  【同上,是碰到这种脑残儿女,都得急眼。】
  【不见得吧,他们这群脑残的爹妈,不就没着急嘛。】
  戚柠看着网上的评论,别说,真特么的下饭。
  两边的团队都没动静了,粉丝和凑热闹的倒是吵得天翻地覆。
  辛苦浪博的程序员小哥哥了。
  传票是没有的,两家的团队也彻底的歇菜了。
  之后相关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做了严肃的表态。
  【既然无法接受观众的批评,就不适合在这个圈子里生存。】
  这句话,让无数的网民欢呼雀跃。
  两家团队也在第一时间撤销了那条律师函的微博,并进行了诚恳谦虚的道歉。
  戚柠这边没有被影响到,吵架她可能会输,可是做手脚以及论心狠手辣的程度,她绝对有自信傲视群伦。
  【星盟之主:律师函是谁起草的,请两位律师出来露个脸,哪家学校毕业的,有毕业证吗?有律师资格证吗?收了多少钱,才将我的一条普通的没有任何诬陷及恶意的评论,定义为“诽谤罪”的?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和污蔑。两位律师,收到过律师函或者法院传票吗?法律是用来做什么?】
  无数网友再次目瞪口呆。
  好嘛,这位是真的刚到让他们无言以对了。
  前面逼着两家公司删博道歉,紧接着这一位就对准了背后的律师。
  不过想想也是,这是如何定义为诽谤罪的?
  到底是谁在诽谤?
  紧接着,又一条律师函指定浪博。
  【金涛律师事务所V:受@星盟之主的委托,我们将全权代理此次诉讼案。限48小时内,请两位律师对我的当事人进行公开道歉,否则我们将走法律程序。】
  这反转,几乎扭伤了所有网友的老腰。
  之前还是两家团队给星盟之主发律师函,现在人家是真的直接怼上去了。
  要么道歉,要么起诉。
  ------题外话------
  如果前世你爱的是另外一个人,并且约定了来世。
  转世后,他【她】忘记了你,和别的人结婚了。
  你却记得前世的约定。
  这算渣吗?
  有说不算,毕竟都没有了记忆。
  有说算,留下一个人在这里痛苦到难以解脱。
  我今天下午看到一个文案。
  第一世男女主是相爱的,并且约定生生世世在一起。
  后来的每一世,女主都记得,男主却没了记忆。
  女主一直在轮回中寻找男主,并且想要和他在一起。
  男主却总是爱上或者娶了别人,拒绝了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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