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影视世界之我不会武功 > 第四章 配枪

比起在圣爱德华的修行,常威的这次重修,慢慢打磨的过程中,已经体会到了其中的好处。

      或许是因为本身之前达到了较高的层次,虽然废掉了,但留存有一些余荫。同样的铸体一重,不论技法,单论硬实力,譬如力量,现在的第一重,比在圣爱德华常氏农场的第一重,强了一成有余。

      别小瞧了这一成,百分之十而已,看起来似乎差距不大。但在根基阶段,每多一点底蕴,越往后爆发越明显。层层积累,到了一定层次,那就是天差地别。

      当然,重修不是那么简单的事。要不然每个修士走不动了就反过来重修,那还不得乱套?

      在时间也就是寿元方面是一个限制。比如修炼到仙级以下的极限,没办法成仙,反过来重修?可以,回到铸体境,就只有铸体境的寿元,你一个仙级以下的极限,铸体境的寿元早就耗光了,一旦彻底废掉修为,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立刻老死。

      这方面,只有成就寿元无尽的仙,才有资格这么干。

      但仙会这么干吗?不会。重走仙路,谁能保证你还能成仙?成不了怎么办?那不白搭了?最多元神分化万千,以之体会游戏红尘。

      第二个限制,玄之又玄。可以说是天地宇宙对逆行个体的限制。与命运、造化等等息息相关。仙不选择重走仙路,也与此相关联。因为每走一次,概率就越低。

      譬如太玄仙门,一些本来很出色的弟子,因为种种原因重修,除非真的是那种运数广大的气运之子,重修无碍的,否则宗门的关注度立刻降低到普通弟子的层次。

      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绝对没有那种一次不成来二次,二次不成来三次,百次千次一起搞的那种,根本不可能。

      遍数那一位位惊天动地的道祖,哪位是重修的来的?没有一个。

      常威是个异数,大抵与那道光相关。而且他几世下来,也就之前修炼到身神深处,连元神也未成就,这才有重修的机会。

      这次重修,常威的功法也不再是玄武拳经。而是他自己在身神高深的境界当中,太易悟道状态下,根据五炁华盖这门大神通推演出来的铸体功法。

      叫作‘五帝拳经’。

      五帝者,五炁也。正是逆推五炁华盖演化而来的法门。

      较之于玄武拳经,常威自信自己这门五帝拳经更强一层,更深一层。跟自己最契合。

      回到卧室,常威静坐凝心,搬运气血,一边打磨这门功法的奥妙,一边恢复精血消耗。

      翌日一大早,天刚麻麻亮,常威起来洗漱好,先出门在院子里的草坪上走了一趟拳脚,活动筋骨,然后回屋做早餐。

      吃完早餐,常威才慢条斯理的打开冰箱。

      只见冰箱世界,此时不知大灭绝多少次,这次文明历程走到封建时代,常威血脉生灵形成的文明与小世界本身孕育的生灵形成的文明,两大阵营,正打的激烈。

      常威仔细看了看,发现自己的血脉生灵仍然处于下风,但差距已经不是很大。

      此时冰箱世界里的战争,打到了双方都非常疲倦的程度,各种物资匮乏,几乎已经打不下去了。

      常威又看了看飞剑变成的剑山,发现上面有近二十道纹路,说明这一夜,生物大灭绝进行了近二十次。

      成果斐然。

      既然近二十次,自己的血脉能够渐渐与世界本身孕育的生灵势力持平,常威暂时便不打算继续直接干涉,先就这么着吧。

      反正这个小世界的用途,他现在还用不到。放慢一点也是好的。

      吃过早餐,常威换上警服,出门。

      隔壁麦卡利斯特家的院子里,正好,这时候安琪拖着不情不愿的乔出来,看样子是要去跑步锻炼。

      “嗨,常,早上好。”

      安琪招了招手。

      常威点头:“早上好,安琪,乔。你们这是要去跑步?”

      “是的。”安琪道:“乔这家伙最懒了!”

      常威笑道:“小子,就你这瘦不拉几的样子,不被人欺负才没天理。你每天早上跑十公里,最多半年,我保证你一个打两个。”

      乔一听,脸就皱起来:“十公里?!天啊,饶了我吧。”

      安琪笑起来:“对,就跑十公里,我监督。”

      常威摆了摆手:“你们跑你们的,我去警局了,回头见。”

      “拜!”

      作别了邻居姐弟,常威开着车一路到警局,正逢着对面一辆警车也到了。

      “早上好。”

      是弗雷迪-丹顿和保罗这一对搭档。

      整个磨坊镇警局,一个警长杜克,一个副警长琳达,再加上面前这两位和常威,总共五个人。

      以前琳达跟杜克搭档,现在多了个常威,琳达就跟常威搭档,杜克作为警长稍稍松活了些。

      “早上好。”常威跟两人打了个招呼,一起走进警局。

      琳达正在冲咖啡,见常威进来,就递给他一杯,道:“你把杜克的车开走了?”

      常威点了点头:“昨天搬家。”

      琳达道:“杜克说你搬到镇东头那边了?”

      “嗯。”常威道:“镇东头的1176号。老弗里搬去芝加哥,房子我租下来住。”

      “噢。”琳达了然,然后道:“杜克说对你的考察结束了,你可以配枪了,跟我来。”

      常威一怔:“可以佩枪了?”

      “对。”琳达道:“虽然我觉得应该再考察一两个月。”

      “那太长。”常威道。

      “你是个暴力分子。”琳达翻了个白眼:“我怕给你配上枪械,有人会死得很惨。”

      “不会。”常威笑道:“能用拳头解决的问题,我不会动枪。”

      “希望你记住你说的话。”琳达道:“否则杜克会后悔的。”

      两人来到武器室,琳达递给常威一把手枪,还有枪套。

      “格洛克23,磨坊镇警局专用手枪。”她道:“这把枪的性能,你自己去体会。每一把枪都是不同的,常,保护好你的枪械,这是你作为警察要担负的责任。”

      常威笑道:“能从我的手里夺走这把枪的人,应该还没出生。至少磨坊镇不存在。”

      “傲慢的家伙。”琳达撇撇嘴:“杜克让你领了枪去他的办公室见他。”

      常威点了点头:“我马上就去。对了琳达,后天就是周末,我邀请你到我新家做客。”

      琳达笑起来有点小美丽,道:“我要吃牛肉。”

      “没问题。”常威笑着往外走:“管饱。”

      到了警长办公室门前,常威敲了敲门,里面传来杜克的声音:“是常吗?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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