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我有骑砍作弊指令 > 第79章 表面实力、摧枯拉朽

伯爵是真有钱!

    一共三排,每排的弩手都有三把弩,每把弩的弩矢都镀银了!

    第一排

    连射三箭之后蹲下上弦,而第二排同样快速三箭,蹲下上弦,第三排射箭后上弦,如此往复,毫不间断且射击无比密集。

    这过程简直恐怖,相信没有任何地面部队愿意面临这样的弩阵,厄迩冈斯感觉这是谁某没法跨越的天堑。

    而且对于这些血族最恐怖的地方就在于每个人的这三把弩,不一定哪一把是攻城弩。

    其实无论是游击射手还是神箭手、狙击弩手,都能够操作攻击力恐怖的攻城弩。

    只不过是以能不能拥有这样的武器和配套的防具来划分职业的等级,从实力上来讲都已经差不多了,差的也许就是经验。

    太吓人了!

    嗖嗖嗖不间断的弩矢趟平了整条路线,哪怕血族还在攀缘而上,这个过程也依旧看起来无比恐怖。

    若不是这个弩阵在另一边的山头上,向下俯射那些爬坡的血族,子爵都怕他们把弩矢平行的射过来。

    嗖嗖嗖密集射出的弩矢中,有的速度快,有的速度慢,就算是血族,在面对这从谷底向上的千儿八百米的距离时,也不得不注意躲避。

    毕竟进入了山谷,一共就两条道,一条在伯爵那边,一条在子爵这边,剩下三面全是断崖。

    不冲也得冲啊!

    弩矢有的快有的慢,但镀了银,血族都得躲避。

    而且往往是前面的血族躲开了速度快的弩矢,后边的血族被镀银的攻城弩钢弩矢射中。

    被射中一箭,还真不致命!

    但是银对血族的剧烈腐蚀,让他们疼痛的顿时便停下脚步,站在了原地。

    可以说是陷入了僵直吧,至少是疼痛得难以移动。

    那些平常能轻易躲开的,速度慢的弩矢,这下就躲不开!

    噗噗噗的,整个冲锋的阵型中,不断有后排的血族被扎的像个刺猬,然后就在这越来越多的银的腐蚀下,化成一地的脓水。

    当千儿八百米的山坡冲到一半,血族几百人的数量剩了不到一半。

    这已经被火烧过的山坡,又被这血族的脓血残骸腐蚀的满目疮痍。

    到处都在滋滋作响。

    这就有点灵性了,之前都是想象着,类比着普通的军队能不能抗衡血族,现在是真看到了。

    而且已经不用论证。

    只要有足够的钱、足够精锐的士兵去堆。拿钱去堆。

    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这些异端也不是不能被消灭。

    毕竟打仗就是打钱,这一点无论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都是至理名言。

    而剩下的这四五百米,血族们的阵型已经散开,哪怕是三段九段射也没法彻底抑制血族的接近,甚至在长达十秒内,没有一个血族被击倒。

    “恒久之圣光,射!”

    随着执事组中传出的呐喊,原本安稳的跪坐着的“圣光”牧师们动了。

    他们的射击并没像弩手们那样蹲起,蹲起那么复杂,就是第一排趴着,第二排蹲着,第三排站着。

    “砰砰砰砰……”

    依旧是三段式九段射。

    每个牧师三把枪,第一排连续三次开火在这黑暗的环境之中,枪口的火光照亮一片周遭的时候。

    厄迩冈斯真正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自称是圣光牧师?

    在黑暗之中,他们真的照亮了他人和他们自己,不同的是初速甚至不如攻城弩的火绳枪照亮自身,打死敌人。

    看这小小的银制弹丸在定装火药的推进下,速度比攻城弩慢了,至少200米每秒的初速。

    但是,弩矢多长?三十几厘米,十二三英寸长。

    银制的弹子呢?直径不超过一英寸啊!

    如果不是对银子的敏感,让他们能够感觉到一丝丝来袭的预兆,大多数的血族被打死之前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

    这些血族之前就是农民,就连是他们的领头人荷流斯随是破落贵族出身,只不过就是一个海外孤岛的陋弊之民。

    他们哪见过火绳枪?

    当第一声枪响,到第九次齐射结束,第一批趴着的射手不过刚刚给三把枪填装完毕,据枪瞄准。

    血族不到十个了。

    牧师们并没有开始第二轮的射击,而在军阵后面的圣光骑士不知何时已经从后阵的两侧绕过。

    催动着同样浑身银亮的战马加速,四十多骑士对着不到十个血族发动了冲锋。

    在山的这一头像个观众一样的厄迩冈斯和子爵二人这是挣大了眼睛,准备认真看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情。

    然而哪有想象中的势均力敌。

    圣光骑士的战马对于这些血族并没有生物性的本能恐惧,毫无畏惧的发动冲锋。

    而血族好像很是畏惧这从头到脚被挂银子的骑兵,就像普通敏捷高的步兵一样,并没有发动对冲,而想要绕过这些骑兵,向着那些步兵和射手冲击。

    是畏惧吗?

    更了解这些血族的厄迩冈斯认为应该不是畏惧,而是一种本能的选择。

    连人带马披挂了银的骑士不是他们下手的最优选择,因为他们没有办法快速的感染骑士,并以此扩大自己的势力和优势。

    但是骑士不可能放过他们,操控着操控性非常高的战马,骑士分成了四股,向着要分而击之的血族围了上去。

    血族整体的敏捷和速度都非常快,但是反应速度再快也遮掩不了他们的移动速度大概就相当于驮马的程度。

    优良的战马哪怕驮着沉重的马甲和甲具骑士,依旧比他们更快。

    血族的反应很快,骑士向它们挥出武器,很有可能打在空处,但是连成排,依靠马匹更快的速度撞上去呢?

    枪就夹在腋下,能不能扎上都行,马就驱赶着前进,根本不可能被躲过。

    “有钱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吗?”

    厄迩冈斯看了眼子爵,两人都曾经面对过这一群血族,且认真地思考了,如何去面对这种高机动高反应的高敏单位。

    可现在有钱就是唯一的解答,你这个接受不了啊!

    骑士的枪未必扎的准,剑未必砍得中,那好,那就让骑士和战马全都变成武器。

    血族也很绝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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