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重生迈步从头越 > 第162章我就是我万更

二十六日下午,龙建华终于制作出一瓶无色四氯化硅,收拾好实验室后接筠研回家。这段时间很忙,不是在制作设备找药品就是在做实验,半个月没在一起吃饭了。

      来到家门口,一辆SH760停在四合院前。

      见吉普停稳,SH760的车门打开,赵黎明和张晟走了出来,接着又出来一个青年。

      龙建华瞥了他们三个一眼,开门就往里走。

      赵黎明有些尴尬,用呵呵一笑来掩饰,“建华,今到你这里蹭一顿饭。这位你已经认识,张晟张哥,那一位马友澜马哥。”

      接着走到车后提出一个大袋子,“菜什么的我们已经买好,不过还得你来加工,你的手艺现在是名声在外。”

      “欢迎。”

      人都来了,总不能赶走吧,何况还有赵黎明在。

      “龙建华,你这屋子弄得还很不错的。房子重新刷过漆,外院、内院种了这么多花草。”

      不知是没话找话,还是真的认为不错,张晟在一行人走到内院后赞美了一句。

      赵黎明呵呵笑道,“房子里面更加高级。我们家的改造都是建华给弄的。”

      马友澜看到铁人桩,眼神一亮,随后又消散,“你这个铁人桩的胳膊怎么这么短?能用吗?上面这些垂下来的铁管用来干什么的?”

      龙建华摇摇头,“我买房子的时候就有,也不知道用来干什么。”

      反正原房主已经去了国外,把一切都推给他,一点毛病都没有,也不用有什么心里负担。

      他没想到,瘦瘦弱弱的马友澜竟然一眼就看到了树下的铁人桩,还对这个感兴趣,“你怎么认识这是铁人桩的?”

      张晟呵呵笑道,“他家就是部队大院的,和刚子一个大院。刚子不是和他爹来过你这里吗?不但你炒的菜味道特别好,还你家有一个铁人桩……只是他被人家利用过一次,不好意思再来。”

      赵黎明也,“建华,赵哥其实是一个很正的人。那次事情,不仅被他家老爷子骂了个狗血喷头,还被勒令三个月不能和朋友来往,现在都老老实实在家呆着。”

      龙建华到厨房做菜,筠研也来帮忙。

      看到赵黎明进来,她有些不高胸,“黎明哥,怎么把他们带到家里来了?”

      赵黎明嘿嘿笑道,“筠研,建华,其实啊,不是每个大内子弟都是那样的。他们行事只是按照自己本意的更多一些,所以有的现象更加明显一些。”

      “我爹了,交一些这样的朋友没坏处,尤其是张哥这样的。不要看人家的背景很强大,可做人也是很有原则的,有人想去结交他都结交不上。”

      “建华,他对你很有好感呢,是那晚上就决定要和你交朋友了。人与人之间的差距确实太大了,你是人家主动来,我却只能因为你而结交他们……这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吗?”

      筠研正在洗菜,闻言嘻嘻笑得前仰后合。

      龙建华撇撇嘴,“你好歹也是个工农兵大学生,这话应该用在哪里都不知道吗?”

      赵黎明没管这些,嘿嘿笑道,“真的,建华,我爹你的朋友也很少,今后要在京都生活的,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

      看来大姨夫是想要自己多多和张晟这样的人交往啊。

      不过也是。

      好像自己对交朋友看得过于慎重,有必要这么慎重吗?酒肉朋友不也是朋友吗?

      是有洁癖,还是把人心想得过于复杂?

      给自己的交往圈子设限,受前世的影响太大了吗?还是自己过于高傲?

      这是性格缺陷吗……

      赵黎明在厨房呆了一会,被龙建华撵了出去。

      不能帮忙,老在那里叨叨。

      需要静一静。

      筠研也好像不想让他静一静,“哥,我觉得黎明哥和大姨夫得对,你应该扩大一下朋友圈。老是和家里人、亲戚在一起,交朋友的时间就少了。我们自己有院子,可来过这里的,除了秦文博和齐劲松,好像没见你别的朋友。”

      龙建华叹了口气,“我试试看吧……邀请冉这里来?不是好朋友是不行的。”

      自己家,怎么会邀请一般的朋友来?

      心理年龄已经五十多岁,性格已经形成,岂能想改就改的?

      我是一个截胡者……

      我又要为这个忧什么心呢?

      不能怀疑自己,不能否定自己。

      我不是来改变自己性格的,而是来改变这个社会的!

      我就是我,不一样的龙建华!

      稍稍起了波澜的心,马上就平静了下来,身心一如既往地通畅,意念一如既往地通达……

      龙建华的菜还真是受到几饶欢迎,从吃相上看可以看出来,没谁在演戏。

      赵黎明还是一如既往地猛吃,酒都忘记喝了,“建华的炸泥鳅,我是百吃不厌,藜蒿炒风干肉也是……”

      马友澜吃着一块牛肉,含糊不清地,“龙建华,你这是当厨子的好材料;以前怎么不去饭店当临时工,却要去车队当临时工。饭店临时工,能吃多少好东西啊。”

      张晟哈哈笑道,“如果到饭店当临时工,不定我们就不能在一起喝酒吃肉了;所以,不能假设。”

      这话有道理,即使吹牛也有一定的水平。

      龙建华夹起一个嗦螺就在筷子上嗦,接着就把螺壳放在桌上,“你们都是北方人,这些东西都是南方的特色菜,除了玉兰片,其余应该是买不到的,所以感觉好吃也很正常。”

      张晟呵呵一笑,“即使到了南方,自己不知道怎么弄,看到这些也不会去买,这就是隔行如隔山……北方的男人都是不下厨的,进厨房的都很少。龙建华,你可以算是一个奇葩。”

      龙建华端着酒杯晃了晃,“你们哪次到我插队的地方去看看就知道了。如果不自己动手,那只能去社员家搭伙,吃完饭后顶着乌漆墨黑的夜晚走回去;回去的路上有可能遇见野猪、豹子、老虎,更多的是蛇。”

      张晟拿着一个嗦螺嗦很久才把里面的螺肉嗦出来,“吸嗦螺是一个过程,螺肉也很美妙,就如你的插队生活一样……可惜我的下乡生活很短,只看见过野兔,最差的也只是玉米窝窝头。”

      还会进行引申,竟然很贴切;性格比较直,有什么什么,具有一个成为真正朋友的潜质。

      临别时,赵黎明眼光灼灼,“建华,下个星期六,我们还来过过瘾?”

      这就是所谓的酒肉朋友吧。

      龙建华看了一眼他,“我下周做实验,那有没有空,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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