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消息确切么?”
“百分百确切,别忘了我现在是天龙帮的二号人物,除了天龙就是我了。”
那人凝神思索了下,喃喃道:“这么看来,我之前得到的情报都是真的,天龙帮果然在暗地里做毒品生意,只不过我没想到这一单会这么大,自打建国以来燕京就没有过这样的大单。”
“所以说这次你中奖了,要是能破获这件案子,你肯定又能升职。”
“廖远,你在黑社会待太久了,满脑子都是功利思想,你忘了当初在警校第一课老师讲的什么了么。”
“当然没忘,警察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所以你这个情报非常重要,你想想,整整一吨冰毒的交易,要是流入社会,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匡队,这些个大道理你不用解释了,我全都懂,所以才会冒着风险约你出来。”
“我问你,这单有没有风云会参与?”
“没有。”皮衣男摇了摇头否认。
那人咬咬牙关,显得有些失望。
“匡队,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那么恨风云会,非要把它钉死不可?”
“你不明白,你当然不会明白。当初我弟弟就因为年少无知,被他们招募到风云会里,后来在一次黑帮火拼中被人砍了四十多刀,等我把他背到医院抢救时,我身上的衣服全都湿透了,那都是他的血!”
“他后来怎么样了?”
“流了那么多血还能怎么样,刚到医院人就已经死了。”
“那一次是跟哪个帮派火拼?”
“天龙帮!”
“我现在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你恨不得搞死天龙帮和风云会。”
“警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我弟弟死的时候才18岁,我要是不给他报仇还配做哥哥么!”
“匡队,只要有我在,一定帮你搞垮他们两家,让你给弟弟报仇。”
“兄弟,有你这句话就够了。我该走了,这么大的案子,我必须马上向上级汇报,然后组织抓捕。不过,你最好不要在现场,以免咱们的人误伤到你。”
“嗯,这一点我早就想好了,我会找个借口走开的。”
那个叫匡飞的男人点点头,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在纸条背面写了些什么,然后又交给对方。
“看清楚了么?”
“嗯,看清楚了。”说罢,皮衣男把纸条塞进嘴里,一通大嚼,然后咽了下去,才道:“这个人是谁?”
“和你一样,也是一个卧底,只不过他比你潜伏得更深,更久。”
“他也是你的人?”
匡飞摇摇头,若有所思的道:“不,他是我前任发展起来的一名优秀警员,很早就被派往黑帮卧底,对燕京各大帮派的情况都了如指掌,曾经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情报,我的前任曾经向我提到过他,但也仅仅是提到,关于那人的信息,我能掌握到的只有这些。可惜我的前任在一次任务中不幸牺牲,技术人员从他电脑里翻阅了所有资料,没有任何关于那个卧底的信息。我想可能是因为那人对我们太重要了,为了防止泄密,关于他的所有资料都只在我前任的脑子里。他牺牲之后,那人也随着石沉大海,我们一直没有他的消息。目前我能掌握的资料也只有这么一点点了。”
皮衣男苦笑一下:“这就是做卧底的命运。”
匡飞拍拍他肩膀,笑道:“所以,你小子最好天天烧香,保佑我好好活着,否则你也会有这么一天。”
“说吧,你想让我做什么?”
“想办法给我找到那个人,重新建立他和警队的联系。”
“老大,你没搞错吧,燕京大小帮派几十个,黑道分子成千上万,你让我从里面找一个没有名字、没有身份的人,可能吗?”
“我知道这很难,但那人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一方面他掌握着打量黑帮情报,另一方面你想过没有,这么久失去联系,一旦他变节会怎么样,天知道他掌握着多少警方的卧底资料,到时候他把我们安插在帮派内部的眼线一个一个找出来,我们的情报网将会彻底瘫痪。当然,说不定其中也包括你。”
皮衣男思量了下,最后叹口气:“好吧,我试一试吧,不过不能保证成功。”
“不,你必须成功,这是任务!”匡飞肯定的道。
皮衣男张了张嘴,扯扯嘴角,最后还是无奈的点了点头。
“我该走了,下次见面还是老时间,不过地方要换换,总是在这里不安全。”匡飞说罢,站起身,在皮衣男肩上拍了拍,匆匆走出面馆。
只剩下那个皮衣男低头看了看表,似乎并不着急离开,对着老板叫道:“喂,来碗臊子面,再来几盘下酒菜!”
老板知道这主惹不起,马上给他把面和菜端上来,又是鞠躬又是讨好,就好像那人能来这儿吃饭就已经很给他面子了。
一顿小饭局而已,钱当然不要他付,找黑社会要钱,除非这家面馆的老板想半夜被劈。
那人似乎还有什么重要事,一边吃一边低头看表,只吃了半碗便把碗一推,抹着嘴巴起身出了面馆。
这时,伙计端着碗热气腾腾的臊子面,还有拌黄瓜丝和干炸辣椒放到叶承欢面前。
碗是陕西传统传统的土海碗,面是最地道的手工面条,汤上铺着一层油,光是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叶承欢呼噜呼噜的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回味着刚才那两个怪人,真没想到在这种市井小店居然碰到警察接头,本来以为这类东西只有电影里才有,今天却完完整整的被他看个真切,听个清楚。
还以为警方卧底都像电影里那样喜欢在天台见面的,不过想想也有道理,电影毕竟是电影,看似最危险的地方说不定才是最安全的地方,最不容易让人怀疑的恰恰就是这种市井之地。
看样子那个叫廖远的内线已经受不了这种生活了,居然被上线忽悠了十年这么久,叶承欢不是没干过卧底,不过他喜欢速战速决,最长的时间也没超过三天的,人生有几个十年,真不知道那小子是怎么熬过来的。
不过他对不相干的事不感兴趣,关键是他们提到了三个字:风云会!
丁香已经来燕京很久了,始终不曾有她什么消息,也不知道她龙头杖的事办得怎么样了,在风云会是否一切安好。
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那个叫匡飞的家伙来头不小,至少是燕京公安系统里数得着的人物,不过他对风云会十分痛恨,正憋着力气狠狠敲风云会一笔,也许司马风云还不知道。
要不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司马风云?叶承欢想了会儿,还是决定暂时不要了,自己和那位便宜岳父不怎么对付,巴巴的给人家送信,人家就很待见自己么?
只要丁香没事,风云会关自己个毛啊!
想到这儿,一大碗面也吃光了,热气腾腾的面条伴着干炸辣椒吃下去,出了一身通汗,肚子里暖烘烘的,十分舒服。
他打着饱嗝,叫伙计结了饭钱,这才起身出了面馆,打算回酒店,寻思着该怎么给灵儿祝贺一下。
出了酒店,迎面便是一道冷风,叶承欢打了个寒噤,下意识的竖起领子,抬头看了看天。
灰沉沉的天上满是冻云,不知道什么时候纷纷扬扬的下起了大雪,大片雪花接天连地,很快便将一切蒙上银白。
这种鬼天气别说打车,就连找辆公交车都很难。
他皱了皱眉,往手心里呵了口气,用力的搓了搓,点上一支烟,沿着渐渐冷清的街道往前走,希望能撞个大运,尽快打上辆车赶回去。
灵儿刚得了冠军这时还在兴头上,要是回头发现自己“临阵脱逃”,这丫头不知道会有多失望呢。
想到这儿,他加快脚步,踩着积雪,咯吱咯吱的响。
正走着的功夫,旁边的一条胡同里忽然闪出个人影,好像被人推出来似的,结结实实的摔在他脚边。
叶承欢一愣,马上停住脚步,低头一看,摔倒的这位正是刚才在面馆街头的黑帮卧底,廖远!
此刻,他整个人好似血葫芦一般,从头到脚至少有几十处刀伤,衣服都碎成一条条的,地上的雪很快便被鲜血染红一片。
他满头满脸都是伤口,头皮都被劈开,露出白森森的头盖骨,要不是他的衣着没变,叶承欢一准认不出来。
他慢慢伸出手,死死抱住叶承欢的大腿,嘴里含混不清的道:“快……快报警……”
叶承欢犹豫了下,一动没动,刚要开口说话,胡同里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只见一大帮握着砍刀的男人,一阵风似的冲到眼前,二话不说,对着地上的男人举刀就砍!
霎时间,血光横飞,几刀下去,那个男人便再不动弹了,刀子还是不停的往他身上招呼,比屠宰场还要来得残忍。
“都停了吧。”随着一个声音,那些刀手们这才收手,从人群后面走出一个人,身上披着黑色风衣,一头短发染成白色,精瘦的脸颊凹陷进去,仿佛刀削一般,整个人透着一股子阴冷气,让人随便看一眼都有点不寒而栗。
那人用脚踢了踢廖远的身子,没有反应,等确认他死定了后,才把目光转到叶承欢身上,缓缓道:“你们认识?”
叶承欢苦笑,他从不怕事,怕的是麻烦,可这种事还是偏偏喜欢找上自己,地上这位死哪儿不好,为什么偏要死到自己跟前。
他摇摇头:“不认识,刚好路过。”
那人冷笑一下:“是吗,路过的人多了,他为什么偏要倒在你面前,别告诉我只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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