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武侠修真 > 我是蝗神 > 第30章 ?万域灵镯

刘媛索性扔掉所有的匕首,六只手同时拍打身上的蝗虫。可是,蝗虫越来越密集,直至成千上万,她哪里拍得过来?

    高山又惊又喜。他原本指望着先让蝗子蝗孙们干扰刘媛,自己伺机偷袭。没想到,蝗虫们直接把他的活儿给干了,他只能袖手旁观了!

    几分钟之后,刘媛已经遍体的鲜血淋漓。她想跑,怎能快得过蝗虫?再说,她的玉蝉已经被高山给斩了。

    “啊!狗贼,你给我个……痛快的!”向高山发出央求的时候,刘媛的脸上已经被啃出白骨。

    “想死?可以啊,再等上七分钟!”高山冷笑着,却忘了这个世界的人不知道“分钟”是什么。

    “为……什么要……等?”

    “因为你,刘家村周围死了七个无辜的村民。既然人死不能复生,那就让你这个元凶多受一会儿折磨吧!”

    “狗……贼……你……好……狠……”刘媛已经奄奄一息了。

    还不到七分钟,刘媛就没气儿了。

    因为高山没有下达让蝗虫们散开的指令,蝗虫们就继续啃咬着刘媛的尸体,直到最后剩下一堆白骨。

    “好了,你们可以离开了!”

    得了这个指令,蝗虫们这才缓缓散开。

    看着刘媛的白骨,高山心中惕然:“没想到啊,我的蝗子蝗孙有这么强大的战斗力!这是优点,也可能是缺点,以后可要对它们严加控制,防止它们在没有我命令的情况下吃人!”

    正想着,高山突然看到刘媛臂骨上的那个玉镯:“这是个宝贝,我可不能让别人捡个便宜!”

    拿起玉镯,高山仔细端详。刚才,他亲眼看到刘媛摩挲玉镯,从中搓出黑灵。现在,他也这么摩挲,却什么反应也没有。

    “哦,我知道了,玉镯没有把我当成它的主人!”

    他记得,阴阳司的武库中有书籍记载着灵宝滴血认主的说法,就咬破指尖,用一滴血涂在玉镯上。

    果然,下一刻,他的大脑就收到了玉镯的信息:“万域灵镯,可作储物之用,活物、死物均可贮藏,格室万间,随主人境界开放……”

    读完这些信息之后,高山的意念就进入了玉镯的第一个格室。

    这个格室里杂物甚多,女人的胭脂水粉、内外衣服、零售玩具分成几堆。高山意念扫过,乱得不成样子。

    “这个女人真不会收拾,哪个男人会要她?估计那个黑灵平时也是收在这里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最烦了!”

    想到这里,他立即用意念将这几堆物品带出格室,丢在一片荒地上。

    他用大“镰刀”刨了个坑,把刘媛的日用杂品都踢到坑里,连同那堆白骨都放进去。最后,他拿出火折子,将这些物品全部点着。

    “刘媛,我对你不错吧!虽然我们是敌人,但是你死之后,我把你的骨头埋葬了,还把你的东西也烧给你。到了地下,也有好玩的、好吃的、好穿的,别恨我哦!”

    唠叨了一通,他用土将坑埋上,踩个结结实实。

    刘媛入土为安,高山还不放心,再次检查灵镯的格室,看看还有没有刘媛的遗物。

    现在,格室里只有角落处还有一个锦盒。他拿出锦盒,打开一看,不由得大喜过望。

    “妖芯!”

    自从得到那把一百八十斤的炎阳刀,高山就一直嫌弃自己力量不足,无法灵活运用。他还准备去桑姥山铲除树妖,夺其妖芯,没想到,刘媛这女人把妖芯送上门来了。

    既然如此,他毫不客气地把妖芯送进嘴里。这样的美味,他得慢慢品尝。

    妖芯吃下肚之后,很快就有一股热流游走全身,每个关节、每条肌肉、每个骨头、每个细胞都是那样的舒服。

    然后,高山的腰间有微微的麻酥之感,他用手轻轻一摸,右边有一个小小的突起,不用脱衣服看,他也知道,又长了一个痦子。

    “又多了一条蝗虫腿,我是得有多变态!”高山自嘲了一句,然后将这个隐藏在这个痦子下面的蝗虫腿亮了出来。

    “一把新‘镰刀’,虽然不太好看,却很实用,我很满意!”高山笑嘻嘻地自言自语。

    到现在为止,他已经长出三条蝗虫腿了,先前的两条都长在臀部,第三条长在腰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的左腰还会再长一条腿,肩后也将会长出两条腿。

    收起了蝗虫腿之后,高山再次检查灵镯的格室。第一格已空,他要检查第二格。

    可是,第二间就象有浓雾隔阻,他的意念怎么也进不去。

    “我个乖!格室万间,随主人境界开放,我却只能进一间,说明我的境界是最低的!伤自尊了!”

    人类武者的境界分为炼体、炼魂、炼魄、炼神四层,高山自以为他无需炼魂、炼魄,应该比别人走了捷径,可是,如果通过这个灵镯来检验,他并不比他人特殊。

    “那刘媛也只是炼体的境界,灵镯的格室她也只能打开一间。先前,刘媛从这间格室里调出了黑灵,估计那个玉蝉也是从这间格室里出来的。说明这间格室不小,暂时够我用的!”高山安慰自己,将自己的随身物品、银票之类的东西都放进灵镯的格室,“我继续努力,看看多久能打开后面的九千九百九十九个格室!”

    原来是刘媛戴着的灵镯,他套在自己的手腕上,却并不觉得紧,这应该也是它的灵性。

    “我一个大男人,还戴着个镯子,被人看到会笑话的!”想到这里,他将拽了拽袖子,将手腕盖上,“我原本还讨厌这个世界的人都穿着宽袍大袖,现在看来,也有好处的!”

    杀人、得宝,两不耽误,现在是回去的时候了。

    他刚迈步,看到身后有些蝗虫跟随,立即想道:“今天是在稻田里和刘媛战斗的,才有蝗子蝗孙们的助攻。下次如果换了个地方,没有蝗虫,我可怎么办?”

    想到这里,他摩挲着灵镯,向身边的蝗虫们招了招,很快就有上千只蝗虫被吸进了灵镯的格室。

    “里面没有什么食物,我再拔点稻草投进去!”他想得真周到。

    做完这一切,他才哼着小曲,甩开两条“镰刀腿”,向高家村的方向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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