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 > 第427章 美味的炸酱面

当然,朱富贵已经有意识的将大型厂矿向南边迁移了。

    本身腾龙山的矿业资源就不如新鲁地区丰富,又没有新黄河那样便捷的内河航运网,工业潜力是不如后者的。

    所以大明最重要的钢铁厂、石油加工厂等重工业部门都在新鲁地区。

    凤都工业区的厂子以轻工业、汽车制造为主,炼铁的只有一些小高炉。

    日后也会陆续关停,确保凤都的绿水青山。

    不过在眼下的关口,凤都人民必须要忍耐季节性出现的,糟糕的空气质量。

    当然,至少到目前为止,抱怨空气污染的市民还都没有出现。

    大家最多也就是在每年污染最重的六七月份注意关窗和戴布制口罩而已。

    其他绝大部分时候,他们都非常喜欢淡淡的煤烟味道,甚至还有一些小屁孩专门追着汽车闻尾气。

    俾斯麦走出火车站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厂矿宿舍区的小孩们追着运货的小皮卡吸尾气,然后拿着木头制成的玩具步枪,玩打洋鬼子的游戏。

    “打,打败坏蛋洋鬼子,解放全美洲,嘟嘟嘟嘟——”

    俾斯麦略显尴尬的被一个小男孩用枪指着突突了一顿。

    赵阿千挥挥手,让这倒霉孩子去别地玩去。

    “宰相大人,他还只是个孩子,您应该不会和他一般见识吧?”

    “当然不会,不会!”

    俾斯麦摇了摇头,很快就恢复了从容的模样。

    不过在刚才那一刻,他确实从那个孩子身上感到了恐惧。

    当然,这份恐惧并非来自于他手中的玩具枪。

    虽然听不懂那个小孩说的是什么,但俾斯麦能感到他的那份认真。

    而且俾斯麦也注意到了这些孩子的持枪姿势。

    他们可不是乱拿的,而是一板一眼非常有章法的。

    这是一个尚武的民族,而且非常好战,就连儿童都是战士!

    俾斯麦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而且俾斯麦还注意到,这些小鬼虽然浑身都是泥巴,不知在草丛和烂泥地里滚了多少圈,但可以看得出,他们的营养状况很好。

    这个时代,即便是享有全球将近1/3资源的英国人,在本土,工人的营养也只是勉强得到保证而已,这个年纪的小孩基本都是皮包骨头的模样。

    但是这些小孩好像一头头小牛犊,身体结实强壮,跑得很快。

    而且他们身上的衣服质量似乎也很好,即便这么折腾,也没有什么破损。

    或许普鲁士的军装订单可以交给明国。

    俾斯麦记得南方邦联政府的军装就一直是向明国订购的,以结实耐用、质量可靠著称。

    甚至在俾斯麦自己的私人庄园中就珍藏了一套南方邦联军装。

    那个粉红色的猪对于德意志人来说确实很友好。

    有哪个德意志人会不喜欢猪呢?

    当然,俾斯麦收藏这套衣服更直接的原因,自然是因为打印在衣服北面的那些乳法笑话了。

    朱富贵大概是这个时代涂装广告的先驱者了。

    美团、饿了么既然能在骑手衣服上印自家的广告,大明自然也可以。

    不仅仅是南方邦联军,如今南美许多军阀给士兵们发的军装,甚至是日常服装也都已经是大明系的。

    有简单的口号式的,比如:【只生一个好,华人来养老。华人干活快,女婿最该找!】

    也有把乳法笑话掐头去尾,稍作修改变成乳巴笑话的,比如:

    【佩德罗二世(巴西帝国皇帝)在演讲,宣称巴西的农业有多么优秀。这时阿尔维斯举手提问:农民的粮食去哪儿了?

    第二天,佩德罗二世又来演讲,宣称巴西的农业有多么优秀,迪内什举手提问:我不想知道粮食去哪里了,我只想知道阿尔维斯去哪里了?】

    总而言之,大明廉价倾销的服装已经逐步打垮南北本地的服装业。

    几便士一套的衣服,谁又能拒绝呢?

    当俾斯麦貌似漫不经心地随口打听了一下大明军服的出口价,心中已经打定了注意。

    当然,他可不会像罗伯特·李那样允许明国人在军服北面印上奇奇怪怪的东西。

    那个粉色的小猪可以保留,但俾斯麦准备在谈判桌上要求大明在军服上印上类似【德意志万岁!】,【为了普鲁士!】之类的文字。

    总之不管怎么说,在潜移默化之中,在军服背面印字似乎已经成为了可以接受的时尚。

    ·

    朱富贵是在摘星台二楼天(丙)字号会客厅接见俾斯麦一行的。

    从会客厅的编号上就能看出大明对于这位普鲁士宰相的重视。

    之前胡雪岩来才戊字号会客厅,这回可是丙。

    当时戊字号里的陈设就让胡雪岩看花了眼,如今丙字号更是让俾斯麦也难得露出了一丝拘谨。

    类似“天下第一水司楼”的巨型建筑先不说美丑,这种庞然大物对于人类的压迫感是十足的。

    站在它的面前,人类内心深处本能的巨物恐惧症会被毫无保留地激发出来,产生忍不住顶礼膜拜的念头。

    这也是为什么自古以来,宗教和皇权建筑无不追求巨大的原因了。

    俾斯麦的涵养功夫倒也不会轻易地被此击倒,但多多少少有些影响。

    当他穿越富丽堂皇的回廊,乘坐精致的电梯来到会客厅后,里面奢侈到夸张的程设彻底震惊到他了。

    毕竟装修这件会客厅,可是花了朱富贵三十多万呢!

    三十多万,装修一套大平层都够了。

    朱富贵却都用来购买气氛组道具,能不奢侈吗?

    各种现代工业堆砌出来的景象,不是俾斯麦这个十九世纪的小老头能够想象的。

    而且吧……

    因为朱富贵一贯财大气粗的表现,那些个镀金,甚至根本就不是金的现代工业的残次品搁在那儿,俾斯麦自然而然默认了它是纯金或者鎏金的。

    这就像是手表。

    村口王二麻戴金表,别人也以为是假的,马老板戴块5块钱的电子表,别人还得寻思寻思这是什么高科技呢!

    “欢迎欢迎,我的神罗朋友!”

    朱富贵一开口,就给双方的会面定下调子,“你们是罗马的继承者,我们是大汉的继承者,咱们两千年后终于又见面了。”

    “只是小罗啊,两千年没见,你们头发怎么变成金色的了?”

    “哈哈,玩笑,开个玩笑!”

    朱富贵没有学乾隆,让俾斯麦下跪,而是上前亲切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握手就免了,要握得威廉老弟来,俾斯麦还差点意思。

    俾斯麦也知道马嘎尔尼的故事,在之前就和鸿胪寺确认过礼节,朝着朱富贵陛下行拱手作揖并行弯腰礼。

    寒暄一番之后,朱富贵笑道:“我们中国人谈事讲究边吃边谈……来人哪,给我们的宰相先生上炸酱面!”

    ·

    不算来回的通勤时间,俾斯麦将在大明停留10天。

    前5天主要是在朱富贵或者大明官员的陪同下参观一些大明的景点、军演、厂矿企业,后面5天则是谈判和签约的环节。

    而今天,朱富贵主要是陪老俾吃面,外加充分交换两国对于国际事务的看法,初步明确两国的核心利益。

    朱富贵一上来就把神圣罗马帝国的帽子扣在普鲁士头上,自然是在拱火了。

    人家奥地利哈布斯堡还在呢,哪里轮得上普鲁士。

    不过候选帝的事,能叫僭越吗?

    威廉小老弟怎么可能没有在梦中想象过自己加冕为神罗皇帝的样子呢?

    只可惜这次来的不是威廉小老弟,而是老狐狸俾斯麦。

    他自然是不会上头的。

    一个徒有其名的神罗头衔激不起一点点心中的涟漪。

    甚至在历史上,威廉坚持在巴黎凡尔赛宫登记加冕为德意志皇帝,俾斯麦都是极力反对的。

    因为威廉的这一操作,使得原本没有什么血仇的德法两国变得不死不休起来。

    法国人放下了与英国人几个世纪的深仇大恨,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怼着德国处处作对。

    而英国搅屎棍自然笑得嘴都歪了。

    这一切都是俾斯麦不愿意看到的。

    他若是听说过朱富贵他老祖宗“广积粮、高筑墙、缓称王”的作为,一定会深以为然,视为知己。

    所以,俾斯麦笑呵呵地借着吃面敷衍过去。

    “这面……”

    之前没觉得,现在一仔细品尝之下,这简简单单的炸酱面居然意外的好吃!

    嗖嗖嗖,

    不一会儿,一大碗炸酱面就进了俾斯麦的肚子。

    “给我们宰相大人再来一碗!”朱富贵喊道。

    “让您见笑了!”俾斯麦有点不好意思。

    “无妨!”

    朱富贵摇摇头,“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宰相肚里能撑船’,意思是,当宰相的人都吃得多,安禄山你晓得伐,他就是一个好宰相。”

    “不愧是数千年的古国!”

    俾斯麦从侍者手中接过炸酱面,感慨道,“中华料理是一绝,中华的古话同样富含哲理啊,那在下就多吃几碗,争取成为欧洲安禄山哈!”

    古板的俾斯麦难得开了一个玩笑,朱富贵也很配合地给了一个大笑脸。

    一时之间宾主尽欢,气氛十分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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