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 > 第五十章 吃着火鸡唱着歌

落基山脉阻拦住来自太平洋的丰沛水汽,在山麓东侧形成广袤的半干旱草原。

    狂风卷起沙土,风滚草在一望无垠的大地上自由奔跑。

    一小群北美野牛正在悠闲的觅食。

    白头海雕从天空划过,发出与它威武外貌并不相称的啾啾鸣叫。

    美洲狮梅西正匍匐在枯萎的灌木丛中。

    梅西完全不知道为什么两个月前自己会被恐怖的两脚直立猿捕捉,并且被迫与一只更加恐怖的雌性直立猿战斗。

    她的身手敏捷,爪牙可以自由伸展。

    梅西完全不是对手。

    好在一个看上去就很没有什么威胁的,十分孱弱的雄性直立猿给梅西创造了机会。

    最终,梅西在与死神的较量中活了下来。

    不过受伤的前爪至今还隐隐作痛,影响了它的捕猎。

    梅西今天选择的猎物自然不是重达一吨的北美野牛。

    就算身手无碍的时候,梅西也不会针对这些庞然大物。

    除非有新生的幼崽,而且它的母亲疏于照顾。

    梅西今天的猎物是土拨鼠。

    一种机警的小东西,但是富含蛋白质。

    梅西悄悄的从它们身后接近。

    30米,

    20  米,

    10米,

    终于,距离已经近到一个扑跃就能触及。

    梅西全身的肌肉绷紧,蓄势待发。

    然而就在此时——

    “哦火鸡,火鸡,美味的火鸡,哦姑娘,姑娘,我的心脏滚烫——”

    随着哒哒的马蹄声,一阵粗鄙至极,难听至极歌声在旷野上鬼哭狼嚎起来。

    受到惊吓的土拨鼠连忙钻回洞中。

    而我们的梅西女士,今天又要饿肚子了。

    不远处,一辆由三匹巨马拉着的小型火车,正在轨道上飞驰。

    车厢里,一个金发的胖子正在吃着火鸡唱着歌。

    “唐纳德先生,恭喜您荣升普拉什矿业主管!”两个年轻的牛仔举起香槟,向胖子致敬。

    “哈哈哈,一路上多谢两位勇士护送,要不然我一个生意人才不敢穿越这满是野蛮人的荒野啊!”胖子咬了一口火鸡,哈哈大笑到。

    “那些印第安人根本不是勇敢的牛仔们的对手,上了火车之后,就更加安全……”

    轰!

    火药爆炸产生的巨大气浪,将木制的马车轻易掀翻。

    上一秒钟还在向雇主吹嘘的牛仔们一死一伤。

    唐纳德厚重的脂肪救了他一名,除了因为擦伤而显得狼狈之外,居然幸运的毫无大碍。

    他从木块之间艰难的爬了出来。

    他现在脑子里还都是爆炸造成的嗡嗡声,来不及思考发生了什么事。

    砰!

    又是一个声音响起。

    这让唐纳德回过了神。

    这是枪声!

    作为一个美国人再熟悉不过了!

    唐纳德连忙躲在了破碎的门板之后,偷偷望去。

    只见一个身着绿色衣服,头上带着古怪头盔的印第安人,一枪将自己雇佣的保镖中还没有断气的那个崩掉了。

    接着,又是一个同样装扮的印第安人上前,朝着同伴嘀咕了几句。

    唐纳德噤若寒蝉。

    他祈祷着上帝,希望眼前这些暴徒没有发现自己。

    他拱着肥硕的屁股,缓缓向后退去,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

    1米,

    2米,

    3米,

    “很好,那些野蛮人没有发现我,我就这样悄悄的离开……”

    唐纳德低声呓语,心脏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上。

    “胖子,你是不是有200磅重?”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特么踩到我的脚了!”

    “啊!”

    唐纳德反应过来,吓得软瘫在地。

    这时候他才发现,在自己的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着五六个同样身穿绿衣的印第安人。

    ……

    说起这身衣服,朱富贵也有点郁闷。

    绿色的丛林迷彩在山区倒是非常好用,可到了荒野上却显得格格不入。

    如果以后进行正规军事行动,恐怕还得准备专门的荒漠迷彩。

    不过这一次只是干点梁山好汉的勾当,衣服不合适倒也无伤大雅。

    自从以雷霆手段控制住渡鸦部落后,朱富贵用将近一周时间完成了对于所有健康部族民众的疫苗接种。

    然后又过了半个月时间,感染天花的319个殷人在护理组的精心护理之下,最终死亡55人,完全康复236人,残疾28人。

    这样的成绩,以及接种殷人无一例新发病例的事实,都让朱富贵在渡鸦部落的声望如日中天,堪比神灵。

    于是,吞并渡鸦就理所当然的放在了议事日程之上。

    只是云雾部落和渡鸦部落关系一向不太和睦,新生的大明政权如何能够顺利吞入这900多个,将近1000的人口,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如今渡鸦部落暂时牵往云雾部落附近,相隔两公里安顿下来。

    按照朱富贵的想法,虽然渡鸦部落目前对自己这个拯救部落的英雄非常崇拜,但贸贸然将他们迁入云雾部落也不现实。

    一来是房屋没有那么多。

    二来是双方万一相互搞部族歧视,甚至打起来也不好处理。

    不如隔开一点,以工厂作为纽带慢慢将他们融合。

    又或者,如果能够打下普拉什,解放那里的华工,问题就能解决。

    到时候选一个地方重新建城就好了。

    毕竟大明的未来,主体肯定是华人。

    这里面有朱富贵的私心,也是双方人口结构导致的客观必然。

    朱富贵不可能领着十几二十万,撑死三四十万的殷人,去掀翻3000多万人口的米帝的食盘。

    这些美国佬一人一泡尿也能把咱……

    好吧,这是大清的套路。

    美国佬单兵也并不弱。

    而且,作为一个移民政权,美国的人口还在飞速增长。

    等到四十年后,它的人口就将达到恐怖的1亿。

    既然美国人背靠欧洲抢人口,朱富贵自然也要背靠中华抢人口了。

    所以无论如何,为了文化值也好,为了买枪解放普拉什矿区也好,朱富贵的加拿大之旅势在必行。

    而为了确保此行顺利,朱富贵这边就急需一个白皮作为傀儡。

    因此就有了这样一场火车爆炸案的发生。

    至于为什么选址如此准确,行动如此熟练,这就不得不感谢岩石了。

    渡鸦部落以贩马为生。

    但若说这样游牧的贩马部落,平时不兼职搞点“副业”实在是不太可能。

    岩石作为部落有名的勇士,自然也参与过对过往商队“蹲草”的行动。

    有了熟手指导,加上朱富贵的精良装备,所以这一次的行动异乎寻常的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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