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亮时,一辆运送粮食的车推到了荀朗所住的客栈。
周边百姓虽看见了,也不惊讶。
如今彬州雪灾最困难的时刻已经过去了,家家户户现在都有点余粮。
杨刺史又会定期开府,让百姓领粮食。
而以荀公子为首的这些人,在这场灾情中也是做了诸多的事。
自然,他们的待遇与普通人不同。
官车送粮,安抚民心。
只是百姓们不会知道,在粮车的底部,也装作一个人。
这人若不是传闻被关押在牢房里的叶悯生,还能有谁?
阮仲容早就想好了,要神不知鬼不觉送一个大活人过去藏着,这样的办法是最为稳妥的。
假设飞鹰这个时辰还在城内窥探对面客栈的动静,顶多只是有些猜测而已。
但这样的假设本身就不一定梦成立,既然飞鹰想引阮仲容出去,那么必然也会在孤坟山等他。
这到手的肥肉,总不能眼见着让他飞了吧。
杨策那边,虽然人被接走了,做戏还是要做全。
他故意对外放话,今日会私密提审叶悯生,让看守牢房的那些人下手轻点,别把人打死了。
这样一来,必然引起百姓的议论。
若有心人想打听,还不是信手拈来的事?
城内一切安排妥当,阮仲容骑马奔向城外。
这孤坟山原是彬州一个有名的景点,本叫敬灵山。
人都说此山有灵,尤其是敬灵山上的那个古怪的洞。
内里布满瘴气,人在里面,昏昏沉沉,对时间,空间总有错乱感。
正是洞内无岁月,寒尽不知年。
此洞,一年四季都极其寒冷,常人进去都待不了半天。
再者说,这洞极其隐蔽。
若不是细心查找,很难发现洞的入口,竟然贯穿了一棵古树。
此时,程寄书就被扔在这阴暗的洞里。
据当地老百姓说,自雪灾发生以后,死伤无数。
那些尸体都被拉到这敬灵山来,有无多数尸体已然找不到家属认领,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人们口中的孤坟山。
阮仲容自进入敬灵山内,便感觉似乎更冷了。
不过,这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他是在天渠山长大的孩子,后来又去了银虎军历练了几年,什么苦头没吃过?
到了约定的地点,正是敬灵洞前方空地。
四周一片肃杀之色,连雪都似乎停了。
周遭静寂,阮仲容却能感受到身边有人的气息。
他面色沉着冷静,朝着眼前这棵百年老树说道。
“久闻飞鹰大名,仲容实在想不通,你本是可以做大侠之人,却为何甘愿沦为走狗?”
话音刚落,从他头顶上方俯冲下来一名持剑的人,剑锋凌厉,透着寒光势要撕开树下之人。
阮仲容纵身一跃,腾空闪开。
飞鹰穷追不舍,阮仲容也毫不逊色。
这两人都曾被人精心栽培过,纵然飞鹰的实力人尽皆知,尤其他手上那把黑煞剑,出手招招狠辣,直击要害。
阮仲容也不是吃素的,他素来喜白衣,连配件也都喜欢白色的。
这柄剑是师父给他的,一般人认不出来,除非对方也是武林高手。
“雪踪影?看来你就是逍遥子的高徒了!”
飞鹰一看这剑鞘,一眼认出来了。
雪中无影,招招毙命。
剑锋纯净,即便刚刺死某人,剑上也不留一滴血。
“不错,今日你要是不交出阿朗,我让你高手此剑的威力。”
阮仲容脸色沉沉,目光如炬,透露着威胁气息。
“呵?没想到世子竟然好女色?为了一个女人?”飞鹰讥讽地朝他看去。
“什么女人?”阮仲容有些发愣,出神了一下。
仅仅这个空挡,便被飞鹰抓住,黑煞剑直抵着他的胸口。
“呵?世子在和我开玩笑吗?死到临头了,讲个笑话逗我玩?你要是这么想知道详细的,看在你这剑的份上,我给你两个选择。”
说着,他就要拿起雪踪[笔趣阁 www.xbqg5200.info]影。
不过,很快他就放弃了。
“算了,这破剑我不稀罕。要么给你痛快,要么你进入和她一起等死。人都说啊,风流做伴,死后也不孤单,也算我对桓王还了二十几年前的人情。”
一边说着,一边把剑往阮仲容心口推进入。
一种强烈的钝痛感席卷了阮仲容,胸口血流不止。
剑上,有迷魂散,不多时他就晕了过去。
等他醒来时,只觉自己被五花大绑在洞里,甚至连眼睛也是被蒙着的。
周遭静寂,除了身边有人在呻吟。
“水,我要喝水。”
程寄书已然不知自己在这里困了多久,她只觉一片混沌。
除了蚀骨的凉意包裹着她,还有喉咙干渴,声音嘶哑。
“阿朗,阿朗!”
阮仲容挣扎着想解开绳索,奈何处处都死结,怎么也挣脱不开。
程寄书只觉得自己很冷,又渴又冷。
她觉得自己似乎变成了少女时期的模样,有一次贪玩躲进了雁州一个山洞里,是父亲去救出她来。
父亲?父亲。
“爹,娘,阿书不敢了,带我回去吧,求你们了。”
声音里满是哭腔,让人听了很心疼。
阮仲容还没从她是女儿身这事缓过来,又听到她说什么“阿书”,心下更疑惑了。
他一边像哄小孩一样安慰着她,一边还在死命要从绳子里挣扎出来。
“抱抱我,阿书好冷。”
程寄书娇小的身体一直往阮仲容身上靠,阮仲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他之前不是没想过抱抱程寄书,只是没想过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而且,她是个女孩子。
男女有别,阮仲容还是很清醒,女子的贞洁在这个世间上,依旧是最为宝贵的东西。
至少,他不能让阿书以后想起来会后悔。
......
也只能说阮仲容未免想的太多了,如今他们能不能回去也是一个问题了。
他很清楚飞鹰现在不杀他,只不过是还没到时候。
银虎军的令牌,这个东西等飞鹰想起来,自然又会再来取。
程寄书在洞里待太久了,已然不知道自己对面的人到底是谁。
她只想靠上去,那里很温暖。
当她往阮仲容的胸口靠去时,阮仲容只觉钻心地疼。
然而眼前的人似乎不明白怎么回事,她感受到嘴角边黏黏的,以为是水,想再喝一口。
可惜伤口已然有些结痂,阮仲容忍着疼痛,咬牙用内力撕开伤口,钻心的疼让他眉头紧锁。
程寄书感受到似乎哪里有液体流动,直往那边舔了一口。
“这水真难喝,还有血腥的味道,我不喜欢。”
阮仲容又疼又好笑,如果能活着出去。
不知道阿朗,如果知道自己喝了一个男人的心头血,还嫌弃味道不对,会是怎么一个样子。
如果你要,何止是心头血,心都给你,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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