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我的伯爵夫人 > 第五十九章 满载而归

将村子的事情安排好后,格维斯让村民与卫兵砍了几颗碗口大的树木做了个简易的托架,随后把托架挂在两匹马的后方,再将风暴狼放上去,就这样拖着风暴狼的尸体返回城堡。

        风暴狼属于魔兽,魔兽肉里蕴含了很多未知的元素,任何人食用魔兽的肉,都可以提高修为,有些高阶魔兽肉的效果甚至堪比在修炼空间内修炼的效果。

        只要吃了魔兽肉以后,无需做任何修炼,躺着就能提升实力而且还没有副作用,这使得魔兽生物的肉从来都是供不应求,深受贵族们喜爱。

        只要哪里有魔兽肉出现,贵族们都会蜂拥而至争相购买,因为稀缺,魔兽肉的价格也水涨船高,即使是风暴狼这样最低级的魔兽肉,十公斤就能卖出1个金币,而想要靠着吃肉提升修为,也需要长期食用才有效果,只吃个三五天最多算作打牙祭罢了。

        魔兽肉虽然值钱,只是想要猎取魔兽却没有那么容易,即使是最低阶的魔兽也拥有少许智慧,实力底下的魔兽往往都躲在森林深处,远离人类出没的区域。

        而实力强大的魔兽更别说了,轻易是见不到的,就算见到了也没人敢去招惹,所以格维斯能遇到这头已经老迈不堪的风暴狼也算是走了大运。

        被两匹马拖着的风暴狼起码有四五百斤,处理以后也不会少于四百斤,如果出售的话格维斯至少能获得四十多枚金币,这可是一笔大钱。

        不过格维斯心里却想将这魔兽肉留下来,不准备出售,躺着就能提升修为,格维斯自己很需要这样的肉食,白天努力在空间里修炼,晚上吃些魔兽肉躺着提升修为,这样才能尽快提高自己的实力。

        因为马匹拖着庞大的风暴狼尸体行进的速度非常慢,这给了格维斯主动脱离队伍的机会,让他能有时间去寻找雷达上剩下的红点。

        一路上,只见格维斯在行进中故意时快时慢,一会儿脱离队伍一马当先超前冲去,一会儿又停在前方等待一行卫兵。

        原本奥德里等人还会紧张格维斯独自骑马远离了他们的视线,可是到后来,格维斯如此反复三四次,奥德里等人已经习以为常,以为自家男爵大人是因为斩杀了风暴狼,所以心情特别好,而且也没有遇到危险,他们就自顾自地在后方赶路。

        当格维斯再次打开面板看着雷达上的红点已经离自己不足两公里,于是故技重施,再次骑马加速朝前方冲去,甩开了一众卫兵,就这样,格维斯的身影慢慢的消失在了卫兵的视野里。

        “真是累,领主大人当着也不是没有坏处,整天都有尾巴跟着,想甩开他们还要演戏一般!”

        格维斯在土路上纵马飞驰,靠着雷达的导航快速前进,一边飞奔,心里还一边吐槽。

        “咦,这回竟然还是在路边。“格维斯依着雷达的指示很快到达了红点的位置,也就离着土路大概几十米,在一片稀疏的小树林里。

        时间紧迫,格维斯不敢耽搁,飞身下马,将马匹绑在路边后,就快步来到了小树林中,格维斯现在对于寻找精灵虫琥珀已经轻车熟路,当雷达上的红点与绿点完全重合,格维斯就停下脚步,开始在四周观察起来。

        格维斯先是在地上寻找,结果地上没有任何发现,格维斯也不气垒,目光马上朝着身周的小树打量,终于,格维斯观察片刻后,在几片稀疏的树叶中察觉到了一抹异色,格维斯飞快拨开了前方的树叶,只见价值不菲的精灵虫琥珀犹如果实一般悬挂在了树枝上。

        “哈哈,终于找到你了,这趟真是大赚,希望等到精灵虫出世的时候,荣光大佬还能罩着我,让我得几只值钱的变异精灵虫。”

        格维斯乐呵呵地将琥珀石装进了腰间的小皮袋里,放回腰间之前还在手上颠了巅,感受到小皮袋已经变得沉甸甸,格维斯还发出了颇为贪心的自语。

        ……

        两颗精灵虫琥珀都已收入囊中,格维斯接下来也就不在如前面一般跑来跑去,而是老老实实地与卫兵们一起前行,毕竟他的酸痛还没好,刚刚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被逼无奈。

        一路无话,经过一个多时辰的赶路,格维斯等人终于赶到了城堡外。

        当越来越接近滨海镇的时候,路上过往的人流也多了起来,这些农奴看见队伍中被两匹马拖拽着的风暴狼,全都是倒吸了一口凉气,有些胆小的更是在看见的瞬间被吓得脸色苍白,后退了好几步,只是当看清风暴狼已经死亡后,面色才稍稍恢复一些。

        “哇,那么大一头狼,我还是第一次见呢,都有牛犊大小了,领主大人真厉害,这么大的狼都能猎到。”

        “你真没见识,能当上领主大人的可都是称号骑士,别说这么大的狼,就算是比这头狼大四五倍的,我相信领主大人也能杀死。”

        “……”

        格维斯有些无语,虽然农奴们谈论的时候压低了声音,但是身为称号骑士的他还是略微能听到,心里想象了一下四五倍大小的风暴狼,那就有大象的大小,爪子都比自己的脑袋大,自己才是一个低阶的青铜骑士啊。

        “这绝对是捧杀!”

        格维斯瞥了那边一眼,心里给那名农奴的话语下了定论。

        “哇,领主大人好威武,我好喜欢,真想去城堡里当女仆,这样就能天天看见领主大人。

        “你是喜欢领主大人?你是馋女仆的丰厚薪水吧?孩子还等着你回去喂奶呢,别做梦了!”

        “哼,除了薪水,我也喜欢领主大人!”

        这两人的谈话也落入了格维斯的耳中,格维斯听完后觉得颇为舒服,于是朝着说话之人看去,只是当格维斯看清楚后却被吓了一大跳。

        “我去!”

        只见,那位说想成为城堡女仆的人,年纪都可以做格维斯的阿姨了,顿时将格维斯吓得打了个激灵,连忙催动身下的马匹,一溜烟地加速跑回了城堡。

        格维斯心有余悸地飞奔到了城堡门下,这才减慢了马速,在守门的卫兵的问候中进入了城堡,当格维斯穿过城堡大门,就见到了惊讶的一幕,只见空旷的前庭里,一个穿着女仆装的少女正骑着一匹马在前庭里转悠,少女已经能略微控制马匹前进转弯。

        “看来这个管家没选错,不是个死脑筋,也晓得主动让她去学骑马。”

        格维斯已经认出骑马的少女,正是今天才成为自己贴身女仆的安娜。

        对于托马斯安排安娜骑马,格维斯倒不生气反而有些赞许,就算托马斯不安排安娜学习骑马,过几天格维斯也会亲自为她安排这项学习任务。

        在这个世界,识字的大多数是贵族,这造成了一些小贵族手底下基本上都是文盲,因为他们没有任何资本能请得起识字的贵族来当自己手下。

        如今托马斯需要管理城堡的事物,不可能时时刻刻跟随自己左右,所以十分有必要将识字的安娜培养起来,取代原本的托马斯,所以安娜必须学会骑马,这样才好将她当成秘书用,有事秘书干,想想都惬意!

        格维斯赞叹着托马斯懂得为自己考虑,却不知道,如果不是托马斯脑补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误会了格维斯与安娜的关系,不然怎么敢没有征得格维斯同意就让安娜学习骑马。

        ……

        ……

        今天有点忙,两章发出的时间都晚了一些,还请大家见谅!谢谢大家的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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