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嘭嘭!”
电光火石之间,只见一道人影划过,紧接着,便是一声声“惨嚎”声响起。
那二十来个人只感觉眼前一花,旋即就是一阵剧痛,整个人便已经飞出来了,撒落在各处。
这还是林云只动用了肉体的力量,而并没有使用星元,否则隔空一掌,便能将这些人轰成碎渣。
他进入先天后期之后,先天之体已经大成,此刻硬抗子弹根本不成问题。
而一旁的彩飘飘见林云竟如此厉害,一双大眼睛中早就挂着了小星星,神情激动,别提有多兴奋了。
那相边,看着自己二十多个小弟只在眨眼之间,便给林云干翻在地,光棍哥整个人都懵了,脸上表情惊惧无比。
连忙从怀中掏出了手枪,看着林云一步步朝他走来,也是骇然地喊道:“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可就开枪了!”
只是,林云却置若罔闻,依是脚步不停地朝着光棍哥走去。
光棍哥一咬牙,恶向胆边生,狞声对着林云喝道:“小子,既然你这么想死,那我就成全你!”
说着,对准林云的胸膛便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砰砰砰!”
光棍哥,连开三枪,三根子弹“嗖嗖!”朝着林云激射而去。
这时,只见林云看着三颗子弹朝着自己射来,却是连眼皮都没有眨一下,随手一挥,那三个子弹便被他夹在了手指间。
看到这一幕,光棍哥眼珠子都快瞪出来,空手接子弹,这是什么神仙操作?
一旁的彩飘飘原本看着光棍哥开枪射击,脸上也是出现了惊惧之色。
因为人类对于枪支有着本能的畏惧,刚想喊叫,却见林云轻描淡写一挥,便将子弹捞在了自己手里。
眼中的惊讶程度不亚于此刻的光棍哥,心中不断在念叨,“我的天呀,我哥实在是太厉害了!”
“噗通!”
就在彩飘飘兴奋不已的时候,那光棍哥看着林云这一手,也是毫无征兆地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
连口求饶道:“好汉饶命啊!好汉饶命啊!我这就放了你小弟,求你饶过我!”
正说着话,却见这时,突然从外面传来了一声暴喝声,“你们在干什么?”
说话间,便见一个梳着大背头,穿着粉衣绿裤的一个男子带着一大群的黑衣人来到了这边厂房。
跪在地上的光棍哥看到这人,脸上顿时露出了一抹狂喜,连声喊道:“大背哥,救命啊,快救救我!”
“吆喝,你小子挺能耐啊,还能接子弹,不知道,我这么多子弹你接不接的住!”
大背哥显然看到了先前那一幕,不过却没表现出多少慌张。
说着话,手指一挥,那后方的三四十名黑衣人,皆是掏出了手枪,黑洞洞地枪口对准了彩飘飘和林云。
彩飘飘小脸顿时变得煞白,普通人面对三十多枪,能不被吓得两腿发软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林云侧头,眯眼看向了这个叫大背哥的男子,开口道:“你知道不知道你的行为很危险!”
“危险?”
“呵呵,小子,只有我才是危险,你还不配!”
大背哥随手接过手下递过来的一根雪茄,狠狠地抽了一口,吞出一大堆浓烟,对着林云无限嚣张地说道。
“配不配我不知道,不过现在你在我眼中已经是一个死人!”
林云嘴角一勾,露出了一抹残酷的笑意,此时若有熟悉的人在他身边,一定会知道这是要大开杀戒的征兆。
“小子,你很不喜欢你说话的态度,所以,你给我去死吧!”
大背哥突然爆喝一声,手中的雪茄狠狠往地上一甩,对着身后的众保镖命令道:“把这两人给我乱枪打死!”
说着手臂猛然挥下,那身后的众保镖得到老大命令也是丝毫没有犹豫,手中扳机赫然扣动。
“砰砰砰!!”
一阵密集的枪声几乎在同一时间响起,三十多枚子弹从枪口处喷射而出,最先的目标便是站在门口的彩飘飘。
“要死了吗?”
彩飘飘看着这么多子弹朝着自己齐射而来,心中悲凉。
自己还这么年轻,就这么死了,她是多么的不甘啊,可是不甘又能怎么样?终究还是难逃一死!
彩飘飘在心中微微一声叹息,已经准备绝望地闭上眼。
可是就在这时,一个身形突然出现在了她的身前,为她挡住了那激射而来的所有子弹。
那背影是那么的高大,伟岸,让她这一辈子都已经忘不了。
看着三十多颗子弹朝着彩飘飘激射而来,林云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别乱枪打死,身形一闪,便是闪到了她的身前。
紧接着浑身一震,一股气浪从他的身体里面爆发,瞬间与那飞射而来的子弹撞在了一起,直接将那些子弹撞落在了地面上。
“啊!”
看到这一幕,这大背哥也是出现了悚然地神情,失声大叫了一声,而后面的众保镖一个个也是骇然欲死,想着再次扣动扳机。
这时,只见林云却没有再给他们机会,抬手一掌轰出。
一道巨大的掌力从他手中脱离,朝着那大背哥以及其身后的保镖而去。
只听得“嘭!”地一声爆响,尘归尘,土归土,那三十多号人,已经消失在了空气中,只留下漫天的血雾。
林云身形又是一震,一股气浪爆发,将那漫天的血雾瞬间吹散而去,整个天空再次恢复了明镜,好像在那里,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些人一样。
而后面的彩飘飘看着眼前一幕,也是吓得惊呆了。
不过她并没有看到什么血型的场面,只觉得眼前一花,那三十多号人就已经蒸发了。
对于林云的强悍程度也是骇然,她没有想到林云竟如此恐怖,抬手间便灭掉了三十多号手持枪支的人。
还好当时自己没有在他面前有什么出格的表现,否则林云捏死她就像是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同时小脸也是一红,为自己和林云这么神奇的缘分而感到莫名的喜悦。
所以说,女孩子的心思千万别猜,这么一瞬间,她已经想到了这么许许多多。
而那相边,趴在地上的光棍哥早就吓尿了,肝胆俱裂。
自己这是倒了什么八辈子血霉,遇到这样一个对手,简直不是人。
自己老大就这么死了,还是帮他出头而死的,这要是被帮里的人知道了,那还不得把他活剐了。
林云带着彩飘飘走进了厂房,并没有打算再动手,而是来到光棍哥的面前,笑呵呵地问道:“她欠你钱?”
光棍哥眼泪都要流出来,连声道:“没没没,大哥饶命啊,她没欠我钱,是我欠她钱,你们要多少钱,我全部都给你,只求你们饶我一条狗命啊!”
说着话,光棍哥已经一把鼻涕一把泪了。
他混到今天不容易,三十多岁没取老婆,别人笑称为光棍哥。
后来他一狠心,冒死杀了别的帮派一个大佬,才得到帮里的赏识,逐渐有了今天的地位。
而光棍哥这个名号也成为了他的江湖艺名,既让他觉得讽刺又让他觉得自豪。
林云没有心思再搭理他了,这种人物杀与不杀只在一念,他没有放在心中。
带着彩飘飘将两个小弟救出来之后,那两人也是千恩万谢地自个跑到医院去了,而彩飘飘依是一步不离地跟在他。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尖沙咀街上,林云转身对着彩飘飘说道:“行了,丫头,钱的事情已经摆平了,赶紧回家去吧,以后别再出来混社会了!”
说着便要自顾自离开。
“哥,你不要我了吗?”
彩飘飘泪眼婆娑,听着林云似乎要抛弃自己,顿时眼泪就流出来了。
林云摆了摆手,似乎没在意她的哭泣,只给她留了一个孤高的背影,身形一闪,便已经混入了人群中,眨眼便消失不见。
彩飘飘抹去了眼泪,倔强道:“我偏不,我知道你会在哪里出现,哼,咱们走着瞧!”
说着,拦着一辆计程车,便扬长而去了。
......
次日上午,太平山最顶级的别墅区,向家庄园。
今天的向家热闹非凡,因为今日是向家老爷子九十岁大寿的日子。
整个港岛最顶级的富豪都会在这里出现,包括那些超级大腕,从小看着长大的华人明星,还有一些内地的大佬都将有机会见到。
可以说,能来这里参加寿宴的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一般的十亿级以下的富豪根本连出现在这里的资格都没有。
向家,把控着港岛的娱乐产业,没回归之前也是靠着黑道起家的。
后面踏足影视圈这才慢慢洗白,在港岛娱乐圈的地位无人敢撼动,就算是天王级别的超级明星也得给他们面子,在其面前也要谦让三分。
特别是向天行和向天问两兄弟,手段颇高,把控着整个港岛的娱乐产业,甚至已经把手伸进了内地。
向家,柳家,还有李家,是为港岛的三大超级家族。
而今天向家老爷子九十大寿,这两大家族的也有来人,都是家主级别的人物,带着家族的精英子弟。
港岛家族制度严苛,比内地更甚,所以基本上贫富差距拉得很大。
整个庄园此间已是喜庆一片,庄园前面的一整片修剪整齐的百慕大草坪上已是人满为患,一些优雅的男士女士,各自碰杯欢声笑语地交谈着。
而在这些人中,有一个人影,西装革履,独自拿着一杯红酒,坐在一个角落里,轻轻地摇晃着。
只见他似乎与这些人的欢声笑语非常不搭,剑眉星目,经过西装的衬托,整个人也是散发着一种放荡不羁的洒然,让人看上一眼,便会被他那种独有的气质所吸引。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林云,他从被邀请来的嘉宾中弄来了一张请帖,大摇大摆地来到了这一处庄园。
而在他这般自顾自地喝着红酒的时候,一个穿着酒红礼服的美女也是从这边走了过来。
脸上带着笑容,在林云的旁边座位坐了下来,眼中闪烁着勾人的媚意,开口道:“小帅哥,有没有兴趣碰一杯!”
说着便将手中的红酒举在了空中。
林云微微一愣,这个美女他见过,不过是在前世的电视上。
好像是港岛这边一位颇有名气的女星,名字叫做谢安妮,长得也是不赖,保养地非常好,而且妆容技巧很高。
林云轻轻笑起,两人的酒杯碰在了一起,轻轻地抿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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