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末世小馆 > 第五百二十章 雅俗共赏

  一条大鱼,顷刻间只剩白骨,如果不是顾及颜面,连锅被端了的可能性都有。

  薛光远在众目睽睽之下,艰涩的说,

  “鱼羊之配,本就是为天鲜,而林小友这一道鱼吞羊,无论是选材备料还是手法技艺,狂放不羁却不显猛浪,大道至繁大道至简,无可比拟,老夫很想将这一票投给薛阵...可...唉...”

  宛君如接口道,“我...”

  却被薛阵挥手打断,

  “哈哈,老薛我从听得林小友讲了故事、制法之时,便知道自己已经输了,输得太多太远。”

  薛阵对林愁抱拳说,

  “林小友,老夫这条腿已经输给了你,却不知可否于最后一道菜做完时再行结算?不然...老夫怕是没法完成下一道菜了。”

  林愁一拍老薛,

  “这都是不是事儿,老薛你也太外道了,我林愁像是差那一时半会的那种人吗?”

  你是不差那一会,你是直接要人命啊,众人心道。

  林愁问,“那,最后一道?”

  薛阵答,“好,最后一道。”

  薛阵说做就做,干脆利落,他的最后一样食材,恰恰是“羊”。

  讲道理,鱼吞羊美味在先,他再以羊作为食材已经就落了下风,甚至可以说是非常不利了,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一点。

  薛阵哼着小调取来食材,毫不在意,非常的洒脱。

  他拿来的却不是羊肉,而是羊骨。

  沈大儒扶了扶眼镜,

  “这是羊尾。”

  薛阵笑着说,

  “对,和刚才林小友用的羊一样,这是滩羊,滩羊实际上是蒙古羊的一个分支,后经变迁,宁夏得天独厚的地质条件和气候成就了这种极品羊肉,滩羊脂肪均匀肉质细嫩非常鲜美,并且没有寻常羊肉的腥膻。”

  “我八方楼在外城区有一座庄园,被我经营了几十年,土是盐碱地,种的是甘草和苦豆子,全力营造滩羊的生存环境,也算是小成,比不得真正的滩羊但也八九不离十。”

  “滩羊尾不同于寻常羊种,它的尾巴呈倒三角形,长可过腿节,比较宽厚,羊尾脂肪含量非常的高,肉质异常肥嫩,非常适合烧烤慢炖,味道出众。”

  “今天我要做的是羊尾三吃,分别用烧、烤、炖的手法,就这样。”

  解释完,薛阵就去膳台后忙碌。

  秦武勇和一众人眼巴巴的看向林愁。

  秦武勇偷偷转过镜头,

  “咳咳,林老板,你要做的是...”

  林愁道,

  “我最后的食材是鸡鸭鱼肉的‘肉’,恩,这个肉一般来说吗...你们就当指的是猪肉好了——我要是做驴马牛羊就和老薛重复了。”

  拿起一个猪蹄比划了一下,

  “猪蹄,南乳猪手,没什么好说的,很简单很常见的菜。”

  秦武勇一脸抓狂,老子还不认识猪蹄子么,正因为简单才要你出来哔哔啊,好歹也给说说做法啊。

  一样的食材,别人手里咋就做不出好味道呢,你们这俩一个老奸巨猾一个小奸巨猾,肯定非常非常龃龊的藏私了,绝对藏私了,没别的可能。

  一群人都在恨恨的咬牙,林愁眼珠子转了转,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秘方的话,南乳猪手这种菜必须要配酒,下酒菜当然有酒才有最好的味道。”

  林愁看了看墙上的表,

  “说到酒的话...我要的东西怎么还没送到?”

  “到了到了到了,怎么没到,姑奶奶有迟到的时候吗,你以为姑奶奶的信誉是开玩笑的??”

  人未到声先至,大门吱呀一声,一头细汗的盆栽推门而入,

  “我说林大老板,您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累死姑奶奶了...你知道我跑了多少地方才找到这玩意吗,真是上面动动嘴下面跑断腿,唉,有钱真的好啊...喏,你要的酒,在大灾变前就用黄土坯窖藏了三十年的堆花烧春酒,收你八千一斤,我看这酒味道还不如清泉山,就是难找了点,你怎么就知道要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林愁也没废话,直接给钱拿酒。

  要说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除了盆栽别人还真就没什么可能找到,让鲍二找她果然没错。

  林愁空前的和颜悦色,

  “唔,贵了点,但是...辛苦了。”

  “哼。”

  盆栽一甩半长的翠绿碎发,“这种事对姑奶奶来说简直易如反掌,洒洒水啦。”

  秦武勇大着舌头道,

  “等等等会,这酒是大灾变前下窖的?那岂不是有两百多年了?这酒叫什么来着,堆花烧春?”

  林愁点点头,

  “对,既叫堆花烧酒,也叫烧春酒,清光绪年间御口亲赞的烧春好酒,贡品~!”

  秦武勇再叫,

  “等等等会,好酒,贡品?贡品就就用这破玻璃瓶子装?而且上面的字儿写的也不是这个吧?”

  “咳咳。”

  林愁被秦武勇一口戳破了牛皮,稍微有那么一丢丢的尴尬。

  “那个,历史的车轮总是在滚滚向前,后来光绪不是没了么,这堆花烧春也得跟上时代的节奏走商业多元化发展嘛。”

  “所以,它还有个更响亮的名字,‘枝江大曲’!!”

  “噗!”

  在场众人几乎个个喷水喷茶喷血有什么喷什么。

  上一秒还高山流水遇知音,下一秒直接就雅俗共赏天伦之乐了?比特么兰陵王和驻马店王的差距还大呢!

  林愁不以为然,

  “这枝江大曲酒绵甜爽净、香味谐调,最是配南乳猪手微微鲜甜的味道,去油解腻香味倍增,林老板我包你们一口猪蹄子一碗酒,吃了还想吃喝了还想喝!”

  “...”

  秦武勇吞了吞口水,“其实我还是觉得温大人的清泉山更好点...”

  林愁瞪眼了,

  “你懂什么,那孔子他老人家都曾经曰过:‘白日放歌须纵酒,心病终须心药医’,猪蹄子就酒越喝越有,哗哗挠钱,知道不?!”

  我...我还真不太懂...

  秦武勇都懵了,这特么就是所谓的“喝酒之前他是世界的,喝酒之后世界是他的”吧?

  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老实巴交死扣钱眼儿的林老板吗?

  林愁哼了一声,“谅你也不明白。”一把扭掉酒瓶口,咕咚咕咚就是两口。

  下一秒,

  “噗!!”

  “卧槽,这玩意比啤酒难喝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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