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呢,就是这样。”
罗格把自己的处境说给虚无之境的大佬们。
“先知阁下,几千年了,你是最后一个来到虚无之境的,却是最快出去的,真幸运。”
“还等什么,快用你的力量称霸大陆啊。”
罗格尴尬一笑,“我的意识占据了一个普通人的身躯,所以我现在就是一个普通人,哪来的什么力量?”
“法爷,你说……会不会是某种召唤法阵?”一位大佬问。
“不用怀疑,绝对是。只是这召唤法阵可能出了纰漏,意外地沟通到了虚无之境。”
这位年迈的法师仗着自己的年龄是人类里最大的,便为自己起了个有占便宜嫌疑的代号。不过在他那个法则力量高于一切的位面,他可是被世人冠上至尊法神的名号,自称法爷并不过分。
“可是我这里没有任何迹象,醒来的时候没有一个人。”
罗格也怀疑过,但是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对了,意识共享!先知阁下,将你现实位面的意识与虚无之境的意识连接起来,我们就能看到你在现实位面所发生的一切。”有个声音说。
罗格尝试将两边的意识连接起来,结果要么与虚无之境断联回到现实,要么感应不到现实情况。
一个小时过去,他仍在努力。
没有时间概念的虚无之境,让罗格学会了坚持,也有了十足的耐心。
终于,在某个瞬间,两边的意识仿佛擦出了一丝火花,彼此靠着似乎是一种精神力的联系,成功搭起了一座桥梁。
“油灯、纸笔、书桌,我看到了!火光、温暖,我也感受到了!几千年了,我终于再次体验到了现实的感觉,不再是虚无缥缈的幻想,终于!”
“我嗅到了一丝丝焦臭,啊!这是生活的气息,久违的感觉。谢谢你,先知阁下,我就知道有一天你会引来神迹。”
“不敢相信有一天我还能感受到现实的美好,忽然觉得以前的悲惨遭遇也是一种美好。如果有重活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会对生活抱以感恩。”
一时间,大佬们都在感慨,吵得罗格脑袋都快要炸了。
“地上有浅显的脚印……”
代号“侦探”开口,其他人自觉地闭上了嘴。
罗格低头望去,视线一直延伸到门口,“刚才有人……恶魔来过。”
“回头,你的左侧,对,壁炉靠后的位置,看见没有,那是什么?”侦探不放过每一处细节。
罗格蹲下细细地瞧,很淡很淡的微红痕迹。像是几滴番茄汁洒在了上面,隐隐连成了线条,似乎用某种手段淡化了痕迹。
法爷猜疑地道:“先知阁下,你靠近闻一下。”
罗格正有此想法,鼻尖贴着地面轻轻一嗅,一股淡淡的腥味传来。
“没错了,以鲜血为媒介,很邪恶的召唤法阵,召唤物绝不是什么光明的东西。”
结合法爷所说,侦探很快下出结论:“先知,有人要害你!”
“害我?”
罗格不明白,要害他早把他杀了,留着他就是因为他还有创作魔影剧本的价值。
他把事情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大佬们一听顿时慌了。
“先知阁下,你还是快点写剧本吧,你要是死了,我们就真的连一点希望都没了。”
“确实,凭这副身躯的力量想逃出去简直难如登天,先知阁下还是先老老实实完成那只卑微小恶魔提出的要求吧,苟着才会迎来春天。”
“提高警惕,先知阁下,我建议你一直共享意识,这样遇到紧急情况我们也能为你出谋划策。”
凭他多年来的办案经验,侦探愈发觉得有人想要害死先知,只是结果没能如凶手所愿。
罗格点点头,“我试试看,因为我写剧本需要集中精神,不一定可以维持住。对了魔神,我有个小小的请求。”
“先知阁下,你说就是了,我能帮到的一定帮,我们能不能离开这鬼地方就全看你了。”魔神豪爽地答应道。
“我想把你的经历改写成剧本……”
罗格还没说完就遭到了魔神的拒绝。
“不行,绝对不行!”
“别担心,我会删改那部分内容的,保证只写你想给别人看的。”
“还是不行,我的个人经历只属于我,这是我的秘密。”
“那我就只能等着喂血魔了,好惨呀!虽然我有很多精彩的故事,但那个老魔王就想通过魔影来弥补遗憾幻想幻想,而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统治天启大陆。你的故事他绝对会喜欢的,只要他喜欢,我就有活下去的可能,只要我能活下去,我就能追查那个召唤法阵,然后想办法让你们脱离虚无之境。”
罗格说完,其他大佬纷纷开口。
“呵,秘密?你一个恶魔有啥不能给别人看的?活了一辈子还是个雏儿,一点颜色都没有的人生经历谁稀罕看嘛?也就只能满足一下那只可怜小恶魔的意淫。别忘了,事关先知阁下那具躯体的生死,他的生死直接决定着我们能否逃出虚无之境。”
“魔神,只要你答应,我狂战愿称你为最强!开启崭新未来的大门就在你面前,而你,只需要轻轻一推。”
听到这句话,罗格莫名觉得耳熟,很快想起代号为“狂战”的战士喜欢听他讲火影,尤其喜欢凯皇这个角色。
“魔神,其实这是一道很简单的选择题,面子和自由二选一,不难吧?”另一个大佬发言。
曾统治了一个位面的欲望恶魔当然知道孰轻孰重,与面子相比显然自由更重要,一阵犹豫后只得答应。然后他跟罗格沟通了许久,什么能写什么不能写,安排得明明白白。
罗格满口答应,反正答应了再说,笔在他手上,怎么写还不是看他喜欢。真要照魔神说得那样写,故事就太乏味了,乏味的故事魔王可不喜欢。
征得魔神同意后,罗格集中精神,自动切断了与虚无之境那部分意识的联系。果然不能一心二用,尤其是写剧本的时候。
因为脑海清晰记得魔神的故事,所以写起来格外顺畅,几乎没怎么卡壳。这种思如泉涌的感觉真是太好了,以前要是这样就不会熬夜改剧本改到猝死了。
累了就喝口水歇会,饿了就吃口粥,咬口野菜饼。可能是太久没有味觉,这种粗糙的食物罗格竟然吃得津津有味。
到了后天交稿的日子,罗格以为把剧本交给恶魔小姐姐就可以了。
噢,她叫曼蒂丝,是恶魔种族里最卑微的侍魔。
万万没想到,曼蒂丝要他亲自去大厅交给魔王。原因竟然是魔王有老花眼,看不清也懒得看这密密麻麻的英文,要他读给魔王听……
当场检验,当场评分,要是剧本写得不合魔王心意,当场喂血魔,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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