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反制燕云歌,谈何容易。
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大周王朝,地域广阔,物资丰富,人口众多,兵马充足。别说反制,就算是正面对抗,都是困难重重。”
凌长治微微眯起眼睛。
他很清醒,前所未有的冷静。
他说道:“我们需要人口,大量的人口。有了充足的人口,就有足够的兵源。依托地利优势,双方打仗,本王半点不虚。定叫大周兵马有来无回。
但,怕就怕,燕云歌她不真刀真枪地打仗,她采取怀柔手段,从经济上,文化上,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的人,在大家心里面种下大周乃是母国的种子。
届时,她真的可以不费一兵一族,就能拿下整个南疆。可怕啊!偏偏,她就是有这样的耐心,有这样的智谋,她不怕花钱,更不怕花时间。
看她的安排,她分明是打定了主意,她活着解决不了南疆,等她死后,她儿子孙子都会继承她的意志,继续狩猎南疆。
届时,你我都不在了,我们的儿孙能守得住偌大的南疆吗?
敌人用糖衣炮弹,腐蚀人心,无时无刻不在窥探拉拢,我们的儿孙真的能守住这份家业吗?”
谢氏张张嘴,她没办法打包票。
她不是轻狂之辈,她从不轻易说出没把握的话。
她保证不了。
虽然,目前看起来,儿孙都很有出息,都很上进。
可是,自家是守卫一方,大周是攻击方。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
“那你说怎么办?有一天,真的要将几代人的家业拱手相送吗?”
“当然不!本王这不是在考虑后路嘛,你别往坏处想。”
谢氏苦笑。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她哪能不胡思乱想。
“德亲王派来的官员使臣,还有那些物资,你打算怎么处理?是把人杀了,还是……”
“当然不能杀!我们不能主动挑起战事,至少目前不能。物资收下,官员使臣让下面的人好生招待。大家都多留个心眼,他们能拉拢我们的人,我们也可以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拉拢他们的人。”
“我们有什么可以拉拢别人的?大周乃是天朝上国,是个人都愿意做大周的官,不肯来南疆做我们的官。也只有那些活不下去的人,天生冒险的人,还有部分商人愿意来我们这里。”
“他们不愿意来,不是因为我们穷,而是因为我们不够强大,不够繁华。本王打算整修城池,扩宽外面的道路,一直通到海边。我们要在海岸边建造一座足够雄伟的城池,让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都愿意留下来。”
谢氏想了想,点点头。
想要留住人,不仅要开出好的条件,还得有足够好的居住条件,足够大规模的城池,足够多的读书人。
让人能看见前程。
还需要更多的联姻。
将各大家族,各大部落同凌氏家族牢牢的联系在一起。
用凌氏家族的底蕴和文化,去潜移默化影响那些人联姻家族,影响下一代。
只要凌氏家族的人足够多,就会足够强大。
在南疆,只注重精英,注定灭亡。
现在的策略,精英和人口并重。
家族需要精英人才,更需要大量的人口。
大量优质的人口。
……
燕云珮感觉自己老了。
自从来到南疆,她的人生就变得乏味无趣,日复一日,重复着头一天的生活。
年年月月,找不到一点新鲜乐趣。
这里没有大量的贵妇人,没有大量的宴请,没有最新款的时尚,没有繁华……
同遥远的建州城比起来,南疆平洲城就是个乡巴佬,土疙瘩。
平洲城已经是南疆最大最繁华的城池,城内住着近十万人。
偌大南疆,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比平洲城更大,人口更多,更兴旺发达。
但……
燕云珮眼里,这里依旧是个乡下地方。
她强烈渴望,要回到建州。
她喜欢建州的天气,喜欢那里的一草一木,喜欢人们说话的调调,喜欢大姑娘小媳妇提着篮子上街,看见俊俏的儿郎咯咯咯发笑的场面。
喜欢一场接着一场的宴请,一群贵妇人聚在一起聊着皇室八卦,聊着北方,聊着最时兴的衣衫款式,珠宝首饰款式。
更喜欢建州城的繁华奢靡。
她没有嫁给一个好老公,哪又如何。
至少,她嫁给了当世最顶尖的家族,还是长房嫡出。
她不受凌长峰待见,就算如此,外面的贵妇人也不敢给她脸色看。
偷偷说一句,她眼中的贵妇人,家族身份都低于凌氏家族。故而才肯奉承她。
但凡,一个一流家族的太太,都不会拿正眼看她一眼。
她自觉忽略了这个事实。
她只回忆美好的一切,只肯见到别人的奉承,不乐意面对她人的嬉笑和不屑。
回去的念头,一日比一日强烈。
平洲城离着大周很遥远,但依旧会有遥远京城的消息传来。
她知道,燕云菲燕云琪都去了京城,过得还挺滋润。
那些前朝皇室后裔,除开一部分人外,剩下的人都有份差事,安稳生活。
或许清贫,或许生活有磨难。
可那毕竟是京城,而不是南疆的山林子,而不是满目看去,大街上都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一群臭流氓。
这日子过够了。
就算不去京城,好歹让她回建州。
她不敢主动提起此事,她只会迂回曲折,让凌长峰去提此事。
然而……
凌长峰不上当,他忙着为凌氏家族造福,天天睡女人生孩子。
在南疆十来年,凌长峰又会凌氏家族添了十几个儿子女儿。
这些孩子长大后,若是资质平平,用来联姻那是极好的。
若是资质出众,定会得到家族重点培养。
他似乎沉迷于这种事情,从不北望思乡。
燕云珮骂他忘本。
“就算你不想回建州城,难道凌家的祖坟你都忘了吗?”
凌长峰哈哈一笑,“凌家的祖坟早就搬迁出来,就在平洲城外,年年祭祀,你都忘了吗?”
“你……难道我们就要在这小破地方老死?儿孙也要一辈子留在这个鬼地方?不去大周,不去见识一番,哪里会知道何为强大,何为繁华……”
“够了!你要回建州,没人拦着你,你走吧!”
燕云珮气得跺脚。
她要是能独自回去,她何必忍耐这么多年,何必费尽心思鼓动凌长峰。
她一脸颓然,“我倒是想回去,只是我该以什么身份回去。”
凌长峰嘻嘻哈哈,没个正行,“我给你一封休书,你拿着休书就可以上船,就能回到大周,见识繁华盛景。”
燕云珮咬牙切齿,“这么多年过去,我们都老了,你却依旧惦记着休书。”
“告诉你,老爷我只要没死,就会一直惦记着休了你。”
“你混账!”
凌长峰陶陶耳朵,一副无赖不在乎的样子,就像是在鼓励她继续骂,骂得更狠毒一点,看他会不会有半分在意。
燕云珮呵呵冷笑,“差点忘了,你在大周京城还有个相好,甚至有个儿子。没想到啊没想到,你和定陶还有一腿,藏得够深的。听说那个孩子如今有出息了,成为大周家喻户晓的书商,你就不想去见一面?”
凌长峰似笑非笑,早已经看透一切。
“你不用试探我,别说在大周有一个儿子,就算有十个八个儿子,我也不会回去。”
“为什么?这鬼地方有什么好?”
“在这里我就是王!在建州,我连个东西都不是。你问我这里好不好,我告诉你,这里比建州好一百倍。”
谈话彻底谈崩了。
燕云珮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愚蠢,凌长峰在平洲城,那就是名副其实的王,逍遥自在,果然比规矩繁多的建州城快活一百倍。
哈哈哈……
平洲城就是男人的天堂。
难怪总有那么多男人愿意留在这里。
可她不想留下来。
她站在高处,抬头北望。
她想回去,无比强烈的想要回去。
她看着大街上,有一群穿着长袍的读书人正在慷慨激昂。
她哼了一声,“也不嫌热。”
平洲城只有夏天,没有春秋冬,真是令人遗憾。
曾经记忆中,雪中赏花的场景,再也看不见了。
她嫌弃那群读书人聒噪。
“一群在大周不得志的读书人,跑到这里来,就能出将入相,为官为宰。一个个,哼,也只能在这个小地方指点江山。回到大周,怕是连个秀才都能将他们驳得哑口无言。”
她嫌弃这里的一切。
这里的人,这里的花草树木,这里的气味,这里的饮食,空气……
她全都嫌弃。
她做梦都想回到大周,回到记忆中的京城,回到幽州。
她倒下了。
在一个雷雨天,她在回忆中,告别了她嫌弃的一切,以灵魂的方式回到了魂牵梦萦的家乡,去看一眼家里的亲人。
她带着遗憾,又带着解脱,离开了这个她讨厌的地方。
她死了,就葬在城外凌家祖坟。
其实……
就算死,她最终也没能逃离这个她讨厌至极,人生最后停留的地方。
她梦回幽州,哭了,笑了!
若有下辈子,再也不做燕家女,不做凌家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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