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唐阮阮是在太阳照射在脸上的时候醒来的。
地窝子只有门的上半部分能够透进来一点点阳光,恰巧,这一点阳光就照在了唐阮阮的脸上。
打了个哈欠,从通铺上坐起来,发现整个通铺上只有自己和弟弟,唐德恺、林红绣和叶淮生都不在了。
穿好衣服,唐阮阮打开门走出来,看到的一片耀眼的金黄。
唐德恺正拿着镰刀在割草,还与同班们说说笑笑。
至于林红绣,她正带着白飞凤做饭,叶淮生抱着几根木柴从远处走来。
“阿阮,你醒了,快去洗洗脸吧。”
叶淮生看到唐阮阮后放下木柴走过来说道。
“好。”
脸盆里只有一点点水,并且唐阮阮看的出来已经有人用这盆水洗过脸,但是现在生活在沙漠里没有任何嫌弃的余地,简单的洗漱过后,林红绣和白飞凤也已经做好了早饭。
早饭很简单,玉米糊糊和玉米饼,玉米没有压的很细,吃起来有些喇嗓子,但是大家吃的都很满足,唐阮阮自然也不会跳出来嫌弃早餐不好吃。
“今天五连的解放军同志会开看我们,我们一定要拿出咱们厂的精神面貌来。”
陈思国吃完饭后慷慨激昂的说道。
这也许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在这里,理想主义者可能不止他一个,因为其他的年轻人都很赞同他的话,一副要干出个大事业来的样子。
也是,如果理想主义者,谁回来到这里呢?
当然了,唐家这样的是例外。
但也许就是因为唐德恺拖家带口来到西疆,所以他以最快的速度获得了大家的认可与拥戴。
吃完饭,唐德恺给叶淮生和唐阮阮布置任务,去附近寻找木柴,但不许走的太远。
走在黄沙和戈壁上是一种很神奇的体验。
尤其是在初秋的早晨。
初秋的沙漠是有风的,风吹过水面,会吹皱一池春水,风吹过沙子,出了慢慢形成的的沙丘,还会带着沙子一起飞舞。
而走在沙子上,沙子总是容易在白天变得很热,而晚上就变得凉爽。
清晨的沙子兼具这两种特性。刚踩上去去觉得有点点烫脚,但是如果踩得深一点,就会感到一丝丝的凉意。
两人一边走一边“呸呸呸”企图吐出嘴巴里的沙粒,但是很遗憾,根本做不到。
不仅如此,过了一小会儿唐阮阮用手指扣了扣鼻腔,扣出许多的沙子。
这里是沙漠的边缘地带,也就是俗称的戈壁滩。
戈壁上散落着一些小石子,要是走路不注意,还会搁到脚,在戈壁滩上,只有一种植物可以存活,那就是骆驼刺。
这是一种生命力顽强的生物。
捡了不算多的木柴,两人回到了营地。
这里应该也不算是工厂吧,暂且将其称之为营地。
回来时营地已经热闹了不少。
原来是这三个地窝子的原主人五连来看望他们了。
他们虽然是军人,但是一年之中那锄头比拿枪的时间还要多。
这是西疆所特有的形式,生产建设兵团。
唐阮阮认为这种形式应该是脱胎与古代的军屯制度,闲时是农,战时是兵。
而将这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的军队掉到边境来,唐阮阮觉得这件事是一个天才般地想法。
一来可以加强中/央对边境的控制力,二来可以开发西疆这一发展潜力巨大的土地,三来让他们成立生产建设兵团,起码可以做到自给自足,不需要中/央再另外承担这百万大军的响耗,如果做得好,还能有结余支援其他地区。
五连的连长和书记亲自带着五连全体成员过来。
五连的连长叫做董振兴,看起来不到三十岁,人长得高高大大浓眉大眼,政委叫做周长坤,年纪略微大一些,看起来跟唐德恺同龄,只是陈思国介绍时说周长坤也没有结婚。
周长坤看到跟在唐德恺后面的唐阮阮与叶淮生,还有林红绣怀中抱着的小肃肃,心中有些苦涩。
不过还好,这库山机械厂虽然还没有完全成型,现在就有几位女同志了,自己以后可以多来串串门,自己营地跟这里里的也不远,就二三十公里嘛。
没错,二十三公里,在西疆这地方真的不算远,走个上百公里看不到一个人那纯属正常。
之所以要将机械厂设立在兵团附近,也是因为机械厂的主要业务就是平时修农具,当然了,还有就是检修武器。
五连可不空手过来的,他们带了两只羊,据说是拿自己种的粮食跟少数民族老乡换的。
五连是个和尚庙,一个女战士都没有,这群年轻战士想姑娘都想疯了,这一下子见到三四个女同志,当然了林红绣不算,人家已经嫁人了,但这不还有三个吗。
于是大家都卯着劲的表现。
这个叫嚣着会杀羊,那个说自己是连里的生产能手,总而言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这看的景文,李大炮等人气的眼睛都红了。
这是我们厂的姑娘,是我们滴!
我们滴!
但是看在两头羊地份儿上,又不好意思给人家甩脸色。
这一番表现看的唐阮阮心中暗爽不已。
五连已经在西疆生活了快两年,学会了西疆认的豪爽。
羊肉不需要煎炒烹炸,用最原始的烧烤就足以激发它全部的美味。
当地特有的辣椒和一种叫做孜然的香料是羊肉的最佳拍档。
还有另外一种做法,是政委周长坤亲自出手,将羊肉切成大块抹上盐巴,塞进羊肚里,将唐阮阮和叶淮生早上找来的木柴点燃,唐阮阮与叶淮生才知道他们找到的这种木头是胡杨木。
传说中千年不死,死后千年不倒,倒后千年不朽,数千年的生命见证着这片沙漠的前生今世。
在沙子上点燃的胡杨木迅速的向沙子传递热量,到达了最热的时候,沙子就会像煮沸的水一样翻滚,这时候将塞满了羊肉的羊肚用滚烫地沙子埋起来。
羊肚开始迅速的抖动,很快就熟了。
生活在沪市的林红绣一时之间有些不太适应这样用手抱着一大块连肉带骨的啃的方式。
但是唐阮阮却很喜欢,叶淮生也不排斥。
也许是因为唐阮阮是小孩儿的缘故,再加上有长的水灵可爱,因此分到了一块后腿肉,还带着大腿骨。
大口吃肉可以给人满足感,唐阮阮很久没有体会到这种感觉了。
上一次,大概是,七、呃、八百年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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