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一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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褴衣亲王的佣兵团队三千人,两千骑兵和一千步兵,实力最强大。
他的战马的马后,拖着很多彩色的布条,每一个布条都是他从被杀死的敌人身上的衣服上割下来的。他自己的衣服看起来也是一身的破烂,其实是他身上的铠甲挂着很多的布条。
自从被詹姆以迪克·维水的身份救下了他,他就发誓自己将成为一个褴衣亲王,并和迪克·维水约定,只要今后有机会,他会无条件的报答迪克·维水的救命之恩。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这次他攻击的敌人的首领,就是迪克·维水的亲弟弟提利昂·兰尼斯特,而让人聘请他们来进攻龙石岛之后再兵临君临城的,是迪克·维水的亲叔叔凯冯·兰尼斯特。
第二天,褴衣亲王和三名佣兵团长吃饱喝足,带领四个军团再次进攻龙石城。这次他们发誓拿下龙石城,龙石城三面都是陡峭的山崖,山崖下就是大海,只有一面能够进攻。城门也只有一道城门。
坦格利安家族修建的城堡非常坚固,却也有一个缺点,只要城门被攻破,城市里的人没有任何后门可逃,全部都被堵死在了城里。
四路军团缓缓推进,塞满了城墙下的演武场,一万多名雇佣兵战士就好像蚂蚁一般,声势浩大。城门只要一破,整个城市都将被洗劫一空。
褴衣亲王调整了战术,决定四个军团轮番进攻,昼夜不断攻打。因为城市只能有一面能用兵,跟以前一样四个军团一起进攻反而因为人多造成了彼此的推挤,这造成了城墙上的箭雨覆盖下,每一天的进攻都要死数百兄弟。
昨晚上清点人数,他们已经折了将近一千兄弟,还有两千兄弟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他们将被耗死在这岛屿上。但是,不拿下龙石岛去进攻君临城的话,他们也不放心自己的后背有一股敌人在盯着。
四个军团昼夜不停的轮番攻打是最好的策略,城市里的守兵不多,他们虽然占据了地利,但是在无法休息的情况下,他们终将崩溃。
褴衣亲王亲自率领自己的军团做第一轮的攻击,这一次的进攻将在中午的时候被第二梯队的兄弟们接手,到了晚上,则换成第三军团的兄弟,半夜到天亮,则换成第四军团。如此周而复始,直到拿下龙石城为止。
褴衣亲王骑着战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他决定亲自带队攻城以鼓舞士气。
然而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远远的,褴衣亲王看见了龙石岛的城门大开,城墙上静悄悄的,竟然一个人也没有看见,也不见那面燃烧火焰旗。
褴衣亲王勒住了马。
他的整个军团全部止步。
大家面面相觑,不敢相信城门大开,城墙上也没有了守卫的士兵。
偌大一座城堡,竟然一点声音都无。
“他们弃城逃走了?”副团长惊疑不定。
“他们没有船,出海的港口和道路都被我们控制了,他们怎么逃?”褴衣亲王说道。
侍卫和副团长还有小头目们都一起闭紧了嘴巴。
这事情太反常了!
褴衣亲王不敢轻易进兵,他传下号令,后面的三个佣兵团长带着自己的侍卫团一起来看。
四个团长在侍卫们的族拥下,缓缓驱马上前,在一箭之地勒住了马,不敢再上前。
事情很诡异,透露着不对劲!
前几天的攻城战中,对方的箭很多,造成了很多兄弟的伤亡。
“毕烈,你带一个百人队上去看看。”褴衣亲王下了命令。
“是,团长!”
毕烈是来自科霍尔的著名佣兵,曾经也是一个五百人的佣兵团长,后来被褴衣亲王收服,做了他的得力干将。
毕烈呼啸一声,百人队骑兵奔出队列,向敞开的城门跑去。
褴衣亲王等人眼睁睁的看着这支敢死队,个个心中惊疑不定。
毕烈带着百人队左手盾牌右手刀剑,风一样的卷到城门口,虽然城门大开,他也并不敢贸然进入,举着盾牌防止城墙上突然的箭雨,他和三骑缓缓入城,城堡街道丢满了衣物家具,在衣物家具的空隙中,能看见一些散落的金币银币,还有珠宝,街道上一片狼藉,就好像一座空城。
他的两名同伴已经驱马直入去抢地上的金币和珠宝。
就好像猫看见了鱼。
毕烈也忙驱马直入,不肯落后。
后面的兄弟们立即争先恐后进抢进去。
“大家不要慌,先等一等!”褴衣亲王下令。
他是个谨慎的人,打仗用脑子。事出反常,派小股百人队先探虚实,如果是陷阱,对方也只能陷住一百人。如果没有陷阱,再进城不迟。
“看起来他们应该有暗道逃走了。”褴衣亲王身边的一个佣兵团长说道。他是猫之团的团长,外号血胡子。
猫之团是自由贸易城邦的一支佣兵团,他们拥有三千多步兵,三个月前猫之团曾在争议之地与风吹团打过仗,双方死伤不大,但是小仇怨却结下了。这次在凯冯的委托人的重金聘请下,双方暂时握手言和,先过海来发了大财再算旧账。
血胡子是一个大嗓门的野蛮壮汉,体型高大,大胡子,火红的腮须和长辫,肩膀很宽实。他本性凶残且嗜杀成性,贪图荣耀财宝和女色,对和平没有半点兴趣。
自从和新崛起的风吹团有过小过节后,血胡子的内心就十分厌恶风吹团的团长褴衣亲王。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一起签了这次的合约。
眼看着毕烈带着队伍进城,血胡子立即举起手,大喊一声:“兄弟们,进城!”他狠狠一踢战马,冲出了队伍。
他的侍卫团立即紧紧跟着他。
谁先进城,城市里的财物自然就先得到。
猫之团的佣兵们轰然向前狂奔。
猫之团以步兵为主,而风吹团以骑兵为主。
根据阵列,风吹团居中,猫之团居右。
褴衣亲王大喊道:“血胡子,不要乱,小心有诈。”
血胡子把褴衣亲王的话置之不理,他是个劫掠成习惯的家伙,城门大开,毕烈进城,抢夺财物的喧哗声已经响起,那还等什么?!
就算有诈,他也不怕。
褴衣亲王的兄弟们急了,猫之团的人抢先进城,那还等什么?这巨大城堡里的财物可都是谁抢到手就是谁的。
大家出来卖命就只为了一个字:钱!
风吹团的兄弟们不等褴衣亲王下令,立即驱马向前。
城门大开,敌弱我强,敌人还能玩出什么花样?
褴衣亲王也不再犹豫,下令抢城。然而他自己却还是留了个心眼,勒马不动。
左翼的佣兵团,阵列后面的佣兵团,中军的佣兵团,全部轰隆隆抢向城门。
人如潮水。
有好多兄弟在奔跑中跌倒,然后被踩死。
上万人的大战中,只要队伍混乱,被挤倒的人就没有还能站起来的。这也是任何职业军团一定要反复练习队列的原因。
城门口,挤满了人,大家相互推挤,都想先一步抢进城去。
前面的人被后面的人推着向前。
最先进城的毕烈抢到几串珠宝,还有几枚金币,后面的人潮迫使着他们不得不向前走。
人开始向几个街道分流。
有人踢开了房门,抢进房间里去找寻财物。
房间里也是一片狼藉,家具衣物丢在地上,一些不多的金币银币混杂其中,但偏偏能一眼就看见一枚或者两枚。
没有任何一个佣兵想到去城墙上看一眼有没有守城的士兵埋伏着。
队伍最前面的毕烈突然脚下一疼,有锋利的尖刺刺进了他的脚掌,不等他喊出声,后面源源不绝的人潮涌过来,就好像大海的浪潮。
毕烈忍痛翻身上马,战马向前奔跑,以避开人潮,突然战马直立起来,把毕烈掀翻,跟着战马也轰然倒下,把倒在地上的毕烈的小腿压断。
惨叫声中,毕烈疼晕了过去。
毕烈的身边相继响起了无数的惨叫声,一些战马纷纷倒下。
这一幕很诡异!
然而人喊马嘶的声音依然被淹没在了更猛烈的呐喊声中。
破城进城屠城,佣兵们的呐喊声是最强的声浪。
前面的人纷纷栽倒,莫名其妙,后面的队伍依然向前。
这就是后浪推前浪,把前浪拍死在沙滩上。
洗劫城市,没有比雇佣兵更卖力和更有经验的了。
抢进街道两边房屋的人也纷纷中招,他们的脚掌被夹杂在衣物中的什么尖锐的器物给无情刺穿,前面的人惨叫跌倒,后面的人还在前仆后继。
每个巷道,街头,都是分流的渠道。佣兵们形成的潮水沿着各种渠道流去,只可惜这渠道越来越凶险,道路上的金币和银币越来越少,三角尖刺却越来越多,杂物垃圾也越来越多,渠道越来越不畅通,而倒下去的佣兵兄弟们却越来越多。
还没有看见敌人,还没有和敌人交战,整个情势都开始在悄无声息的逆转。
猫之团的团长血胡子只想第一个冲进城堡中的主堡,青铜巨门为龙嘴形,数层巍峨的高塔形势的建筑也是门户大开,地上丢满了东西。
血胡子身边的惨叫声越来越多,血胡子已经感觉到了不对,但他根本不在乎。
就算对方有点什么,也是不堪一击。
他的战斧在地上一扫,地面的衣物垃圾飞出,一些细小的多角尖刺状的黑色物事也飞出,叮叮有声,有两枚撞在了青铜门上,发出叮叮的脆音并溅出了火花。
血胡子从未见过这种东西。
他惊疑不定的伸手拾起一枚,发现这种东西是钢铁打成,小巧玲珑,成三角形。每一个角都很锋利,如针尖一般的尖刺状。
就是这个小东西令冲在前面的许多兄弟们吃了苦头。
好多倒下去的兄弟就是被这神秘的东西刺穿了脚掌。
这种物事血胡子从未见过。
他把这小东西顺手扔在地上,这奇怪的铁器在地上翻滚,最后停下,一个尖角向上直立,就好像伸出地面的一把刀的刀尖。
血胡子可不敢让自己的脚掌也被这怪东西给刺穿。
他一声令下,身边的兄弟们用手里的武器‘扫地’前行。
刚进入大厅,还没有能上二楼,血胡子就站住了。
螺旋楼梯的尽头,站着密密麻麻的弓箭手。
他们看着血胡子就好像看着死人。
两边人之间,隔着堆积在地上的杂物。
血胡子和他的兄弟们悍勇无比,视死如归,却也无法抢过去战斗,并且这些堆满杂物的地面,到处都是锋利无比的三角尖刺。只要一个不小心,脚掌就被刺穿。
弓箭手们的首领是个独眼的家伙,看起来就好像野兽。
“预备!”独眼提魅大喊。
血胡子等人一个字都听不懂。
提魅的语言是谷地山脉的部落土语,别说血胡子,就是谷地骑士们也听不懂。
突然之间,整个二楼的廊道,居高临下的,全部站起来了数排弓箭手。
血胡子和他身边的兄弟们都是脸色大变。
他们都有圆形小盾牌,但是为了冲锋快捷方便,他们进城后,圆形小盾牌都背在了身后。
“后退!”血胡子大喊。
队伍纷纷后退。
可惜速度太慢了,因为后面还有更多的人还在源源不绝的向每个能涌进去的门户和街道巷口推进来。
前面的渠道源头已经严重受阻,可是后面的浪潮依然在向前推进。
这就是灾难的开始。
“放!”独眼提魅大喊。
嗖嗖嗖!
箭雨形成的杀伤力是覆盖式的!
血胡子首当其冲,虽然他的小圆盾已经护住了头脸,但是露出在小圆盾外的地方依然还是很多,他的小腹和两条大腿插满了利箭。
因为几乎所有灼人部的弓箭都对准了他一个人。
猫之团的佣兵团长血胡子,凶名赫赫的雇佣兵团长,在里斯、密尔、泰洛西的争议之地名声远扬的大人物,连敌人的边都没有摸着,就此倒下。
他一倒下,更多的箭矢射在了他的身体上,把他射成了一个刺猬。
杀人先杀敌人的首领,这是半人在军事行动前的命令。
反正,无数的三角尖刺阻断了敌人抢上二楼战斗的可能性,楼下大厅的敌人,全部都是箭靶。
在高高的学士塔塔顶,站着谷地部落民口中的半人——提利昂·兰尼斯特,他的身边是波隆和两名森林之子的侍卫绿衣克伦和金衣费雷德。
站在最高的学士塔顶,城内外的所有情况一目了然。
“波隆,吹响号角!——克伦,去给我倒一杯葡萄酒来,酒柜中间的那一瓶,青亭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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