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我能真正在天上飞,一定要让这个两个家伙知道我的厉害!”
感受着身体离地滑翔,秦少孚心中闪过这样的念头。念头还未消去,便是闷哼一声,已经重重的落在了地上。
身后传来一阵大笑,极为不屑:“一个有着东方血统的家伙,也想当骑士,简直就是做梦。有多远滚多远,永远都不要来了,我怕我下次忍不住直接掐死你。”
马上又是更多的笑声响起,此起彼伏,犹如一盆盆冷水泼在了秦少孚的心中,让他怒火冲天,头顶都要冒烟了。若不是此刻浑身无力,难以动弹,他真想冲过去与那些个嘲笑他的家伙同归于尽。
可惜,他也只能如此想,随着一阵吱呀声,大门关上,那些人甚至连嘲笑他的心思都没有了。
两旁不时有人走来走去,但没有一个人有过来看看的意思,瞟过来的眼神之中也只是冷笑和不屑。
“这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家伙吧?每次圣殿骑士考试的时候都会过来,然后每次都是被打的半死不活给扔出来。”
“东方人的血统……不是他还有谁?真是蠢极了,帝国骑士团尚且都几乎只招西方血统的子弟,何况是更为森严的圣殿骑士团。”
“虽然按照规定,只要击败考官就可以成为见习骑士,但能成为考官的人岂是那么容易被击败的,更何况每一个负责招募十八岁一下见习骑士的考官都有玄阶六品以上的实力,这小子能有玄阶二品就不错了,怎么可能。”
“要不是光明神仁爱,这种蠢货,早就该被打死才是……”
“……”
各种嘲笑,冷言冷语,犹如蜜蜂扇翅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入耳中,令秦少孚紧紧地捏紧了拳头,久久才松开。
“又失败了,第七次了!“
骑士考试半年一次,他从十五岁就开始尝试,每次都不曾落下,到今天已经是第七次了,可惜,结果都是一样。
心中失落,等到身体恢复了一定力气后,秦少孚这才爬起来,在一群人鄙夷的目光中,蹒跚着朝前方走去。
这个地方叫帝都,神圣帝国的首都,也是神圣帝国最大的城市。繁荣兴盛,散发着无穷魅力,但同时也是有着无比残酷的现实。
在这个城市,有着数以百计的贵族,他们天生就拥有超人一等的权力、财富和资源,他们可以很容易就得到普通人一辈子来追求的事情。
作为平头百姓,哪怕你靠经商得到了不菲的财富,但始终是贱民阶级,低人一等。而作为一个普通人,想要出人头地,光耀门楣,最好的方式,就是成为骑士。
但成为骑士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即便通过层层筛选成为了见习骑士,可想要成为真正的骑士,还要不断立下功劳,走很长的路。
而如秦少孚这般拥有东方人血脉的平民,那就更难了。
神圣帝国是日耳曼人和撒克逊人建立的,这个国家最光荣的职业就是骑士。超过九成九的骑士都是纯正的日耳曼人和撒克逊人,只有少数的骑士是其他血统人种,而且那些骑士,都是因为立了大功才能享受那等荣光,没有几个不是强者。
像秦少孚这般,想成为见习骑士,然后立功再成为真正骑士的,整个神圣帝国恐怕是屈指可数。
所有人知道,包括秦少孚自己,但他就是不想放弃。
他是一个孤儿,还是一个混血的孤儿,在极为明显的东方人特征下,还有不少西方人的特征,比如:他的眼睛是蓝色的。
秦少孚是被一个叫维克多的牧师养大的,那个牧师虽然品行有待商榷,但不能不说,对他是极好的。不仅教他读书写字,还教了他不少武艺。
因为千年来东方人不断的西行,定居,导致整个神圣帝国,如他这般混血也是常见。
在傲慢的日耳曼人和撒克逊人眼中,无论是东方人,还是拥有东方人血统的混血,都是低人一等的种族。在整个社会的傲慢和偏执之下,如他这样的人很难出人头地。
时间一久,不仅仅是西方人的轻视,混血人自己都自暴自弃,多数混迹在社会的最底层。
但秦少孚不一样,他不愿意成为那种街头巷口的流氓,混混,然后过着贫瘠潦倒的一生。他想成为骑士,改变生活的一切。
可惜,也不知道是牧师维克多的本事不行,还是他自己资质不够,从小学习的刀法别说打败一个高他四个品次的考官了,就算是同品次的对手也够呛。
蹒跚走过一条街道,到了一个广场前停下。
这里有一座巨大的雕像,是一个骑着马,挥动长矛的男子。冰冷的雕像,栩栩如生,一眼看去,仿佛能看到内蕴的骑士品德:英勇无畏,谦卑公正,荣耀牺牲……
远远的看着雕像,秦少孚眼中满是崇拜。
为了教他读书写字,牧师维克多在秦少孚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用故事来引导他对文字产生兴趣。说的最多的,就是光明神的传说和骑士的故事。
而其中,最让秦少孚着迷的,就是神骑士马尔斯的故事。
一个平民,成为骑士,然后不断创造奇迹,成为天下屈指可数的强者,最后与恶魔同归于尽,被教廷追封至高荣耀神骑士的故事。
光明神的传说都是无法考证的神话,但神骑士马尔斯的故事,却是天下传唱,因为从他牺牲到现在,还不过六十年的时间。
除了出人头地,神骑士马尔斯的故事,也是促使秦少孚想成为骑士的主要原因。
“我一定会成为骑士的,还是像你一样伟大的骑士。“
心中满是咆哮,秦少孚对着马尔斯的雕像恭敬行了一礼后,再一步步离去。
城南守备所,侧院。
守备所内是负责维护帝都治安的军士,虽然比不得骑士,但也算是神圣帝国编制内的士兵。
而侧院住着的则是杂役,负责各种鸡毛蒜皮小事的杂役……秦少孚就是其中一个。
就算是这个杂役,也是牧师维克多花了二十个银币帮他买来的。月饷一个银币,也能混口饭吃。
站在门口,秦少孚犹豫了片刻,深吸一口气,还是走了进去。
果不其然,立刻就有人发出了“惊讶“的声音:”这不是我们的骑士大人吗?怎么又回到这狗窝来了?“
“一次一次又一次,丢不丢人啊。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们就是穷苦命,没有那等机遇的,老老实实当你的杂役吧!“
“……“
各种讥笑,有几个西方血统的贫民,多的是如他一般的混血。
秦少孚一心要成为骑士的事从来就不是秘密,所有人都知道。他本以为这些与他一般身份的人会给予他支持,但事实相反,他得到的是比那些上等人更为激烈的嘲笑。
一如既往,没有说半个字,在自己的床上躺下,闭上了眼睛。
他很累,想休息。
但这刚合上眼皮,就听见哐啷几声,一个身穿铠甲的军士走了进来。
“你,你,你……“
军士连续指了四五个人:“带上东西,准备随军出发。“
那几个人立刻神色一暗,此时已经是夜幕降临,这个时候随军出发,自然是苦差事。
那军士看过一圈,目光落在了躺着的秦少孚身上,眉头一皱,脸上浮现厌恶之色,两步走过去,一脚踢在床沿,大喝一声:“还有你,给我滚出去。听说你今天又去丢人了,就不该让你这废物有休息的时间。“
“骑士,骑士……你这么个废物要是能当骑士,老子就能当神骑士了。“
一阵辱骂,周围杂役立刻一阵哄笑,让那军士极为得意。
秦少孚捏紧了拳头,又是松开,低着头朝外边走去。
终有一天,自己会让这些人闭嘴的。
一番收拾,六个杂役身上背上了锅、碗、桶子……各种生活用具,站在了守备所门口等着。等到一支百人小队出来后,便是跟在后面一阵小跑。
平日里,这种晚上行动的情况并不少,不过这一次所有不同,这支小队并没有去往帝都的任何一个地方,而是出了城门,一路朝东而去。
看着前方幽幽黑暗,秦少孚叫苦不迭,这一趟,怕是长途行军。
若是平日里,他倒无所谓。有着骑士梦的他,从小就刻苦训练,身体素质极好,一口气连续跑七八十公里都不是问题,这里不少军士都不如他。
但今日不同,他刚经历了一场激烈的战斗,不仅体能几乎耗尽,身上还有不少伤势。别说跑七八十公里了,就算是让他跑个十公里,都是要命的事情。
这才刚出城门,各种不舒服的反应就连连出现,更为麻烦的是,在极度疲劳下,不仅仅是双腿无力,双眼亦是无力。
千斤之重,稍微合在一起就难以睁开。
要死了,要死了……心中不断的喊着,就差没有哭泣了。
此时此刻,若真是倒下了,可不仅仅是挨罚那么简单,指不定会直接丧命在此。
可惜,他在这里没有一个朋友,根本没有人会帮他。那些杂役甚至因为知道他的情况,都是冷笑的看着他,等着出状况。
步履蹒跚,越来越慢,越来越沉。
秦少孚不想倒下,但已经由不得他,就在将要彻底脱力昏厥的那一瞬间,突然一股冰凉之力,犹如泉水一般从胸口涌入,让他浑身一颤,竟是清醒过来。
身上的疲劳诡异的消失了大半,整个身体也好像变轻了。
秦少孚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口,那里有一块普通的白玉吊坠。他分明感觉到那股冰凉之力,就是从这玉坠中传出来的。
这是什么情况?
正是惊讶间,又是感觉到一股冰凉之力在玉坠处出现,涌入胸口后,身上的疲劳瞬间不翼而飞,整个人也是神清气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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