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茗看着陈逸血肉模糊的左手手掌,和手腕上血流不止的伤口,眼泪夺眶而出,咽噎着对旁边的人说,“麻……麻烦你们,帮我打120。”
“刚才已经有人打过了。”
“交警也快来了,你别担心。”
“我再帮你打一个吧。”
…………
旁边的人七嘴八舌地说道。
“我没事,只是小伤。”陈逸握紧了她的手,安慰她道,“别哭了,来,先把这个先解开。”
他们的手还绑在一起。
宋茗抹了一下眼泪,伸出右手去解绑在两人手上的领带,因为系得太紧了,花了很长时间才解开来。
两人的手上,都有一圈深深的勒痕。
领带解开后,她依然紧紧握着他的手,没有松开。
过了约半个小时,交警和救护车一前一后赶到。
宋茗看到救护车来了,拉着陈逸就跑过去找医生,“快帮他看看,他的手受伤了。”
医生马上叫了一名护士,“你帮他先处理一下伤口。”然后就去大货车那边察看情况。
刚才那辆追尾的大货车,车头撞得变型了,司机受了重伤,偏偏脚被变型的车头卡住了,出不来。
“伤得重不重?”宋茗紧张地问那名护士。
那名护士戴着口罩,不紧不慢地给清理了一下伤口,观察了一下,说,“手腕上的伤口不是很深,没有伤到静动脉。”
宋茗刚刚松了一口气,就见护士的眉头皱起来,“手掌这里,四根手指都骨折了。嘶……你到底是怎么弄伤的?”
她一颗心提了起来,问,“很严重吗?”
“倒不算严重。”那名护士看了陈逸一眼,说,“就是比较痛,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四根手指骨折成这个样子的。”
旁边一个旁观的热心人口沫横飞地说道,“刚才他们开着一辆宝马,本来停在那两辆大货车中间,这哥们反应那叫一个快,快要撞上的时候,开着车冲到桥下面去了。”
那护士看了一眼撞在一起的大货车,眼神中有些惊讶。从后面那辆货车损毁的程度,可以想像如果一辆小车停在中间的话,会是什么后果。
她感叹说,“你们运气真好。”
“这还不算,车撞破护栏后,掉到桥底下去了。他们不知怎么从车里逃出来。”
那位热心人语气激动地说,“这哥们,就用这四根手指扣住护拦边缘的地方,一手拉着这位妹子,在那里吊了起码有十分钟。当时把我都看傻了。”
护士看着陈逸,眼神都变了。
她无法想像,已经骨折的四根手指,还要拉着一个人,吊在那里,承受着两百多斤的重量。那得多痛啊,他居然能坚持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
一旁,宋茗听到这里,再也忍受不住,趴在陈逸的肩膀上,身体瑟瑟地抖动着。
…………
王扬杰接到陈逸的电话后,马上放下手上的工作,带上司机,心急火燎地赶了过去。
“你没事吧?”
他到了那家医院,很快就在一间病房里见到了陈逸,紧张地问道。
“没什么大碍,就是受了点小伤。”陈逸说道。
王扬杰这才发现,他是坐在病床前,躺在那里的是一个没见过的漂亮的女人。
他脸色红润,刚才还在看书,显然精神不错,除了左手缠满了绷带外,就没别的伤势。
王扬杰不由松了口气,说,“你刚才说出车祸了,把我吓一跳,她没事吧?”
陈逸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宋茗,说,“医生说她只是受了点惊吓,休息一下就好了。”
“那就好。”
王扬杰看了他一眼,察觉出他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很不一样,心念一转,问道,“她是谁啊,以前没见过。”
“大学同学。”陈逸收回目光,说,“我们去参加一个老同学的婚礼,没想到,会出这种意外。”
“哦。”王扬杰打量着病床/上的女人,长得很漂亮,让人一见难忘。
他没有多看,问道,“你饿了吧,我去弄点吃的回来。”
“好。”陈逸点点头,折腾了一个早上,这会都快中午了。
…………
王扬杰出了病房,正好一个护士从对面出来,于是拉住她,问,“你好,我想问一下,三十五床伤得严重吗?”
“三十五床啊?她没受伤,倒是她男朋友,伤得比较重。”
王扬杰说,“他们不是出车祸吗?怎么伤到手了。”
“你是他们什么人?”那护士迟疑地看着他。
“我是他表弟。”
护士犹豫了一下,觉得应该不算什么隐私,就把上午听说的事,告诉他。
王扬杰越听越不对劲,问道,“你是说,他们在桥下面吊了十几分钟?”
“对啊,四根手指都骨折了,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坚持下来的。”那护士感叹道。
“谢谢。”
王扬杰等那护士走后,摸着下巴,神情有些疑惑。
他可是亲眼看见识过陈逸的力量,卧推接近两百公斤。那是什么概念?单手的力量就有一百公斤。
刚才病床上那个女孩,身材挺苗条的,最多也就五十公斤。对他来说,应该不算太大的负担……
“不过,他应该也不至于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想到这里,他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想多了。
也许在那个环境下,根本无处借力吧。他没有面对过那种情况,只能凭借脑补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透过半掩的房门,正好能看到陈逸手里拿着一本书,封面上写着《心理学入门》。
王扬杰开车到一家酒楼,点了几样小菜,还特意让他们做了一个益气补血的汤,打包回医院。
他提着饭盒,推开病房的门。见那个女人已经醒了,靠坐在那里,头发有些散乱,苍白的脸色看起来格外的柔弱。
他心头咚的一跳,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陈逸看她的眼神会这么特别,她确实是一个吸引人的女人。
她睡着的时候看还不觉得,醒过来后,就有一种特殊而生动的气质。
“陈逸,来,吃饭了。”
他走了过去。
PS:二十万字了。心里油然而生出一股成就感。
然后,聊一下写作方面的事情。看过我之前几本书的应该都有印象,我写书很少用上帝视角。当视角集中在某个角色的时候,描述的都是他看到的,听到的,和猜测的内容。
这算是个人喜好吧,写起来其实比较费劲,读者读起来,有时候可能会觉得比较乱,然后引起一些误会。多多少少会影响成绩。
但我希望,自己写书,能保持一些风格吧。希望喜欢的读者,能支持我。
感谢每一个能读到这段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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