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马车匀速地前进,离那背影的主人是越来越近,只见那人穿着宽大的补丁服饰,远距离也分不出男女。
周末越是搜索脑中的记忆去匹配,他的记忆就越模糊。
那道身影在周末一不留神的时候转入巷中,湮没了踪迹。
究竟是谁呢?我在唐朝熟悉的背影不多,唯有杨玉环和几个以前经常光顾的顾客等几人尔,也许是现实中记忆重叠吧。
很快周末便将之抛之脑后了,民以食为天,他现在饿的肚子咕咕叫,哪有功夫去想那道背影啊。
“辛苦你了。”到了盛天酒楼后,周末从袖口拿出一贯铜钱给了车夫,以示对他的尊重和友好。
随后就径直地走入了酒楼。
盛天大酒楼在洛阳城是远近闻名的酒楼,消费在城内首屈一指。周末早已不是刚来洛阳的愣头青,现在荷包鼓鼓,对此是毫不在乎。
刚步入酒楼,门旁站着两个伙计,头戴方巾,身着紫衫,脚下丝鞋净袜。对周末彬彬有礼,往酒楼里想让。
“客官面生,第一次来我们盛天大酒楼吧,不知要在一楼大堂,还是二楼雅座用餐呢?”一位伙计领着周末问道。
周末暗惊,难道古代服务业素质这么高吗,当下想好好对比一番,便选了二楼雅座,“介绍一下你们的招牌菜,再来一壶上好的酒。”
周末虽然不喜酒,但是古代非饲料与激素培育的出来的食物原材料,相对现代来说,本身要香得多,再经这酒楼据说很有名气、堪比御厨水准的大厨做出来,味道一定极棒,难免就令人有了顺便喝几杯的欲望。
“我们的福字瓜烧里脊,凤尾鱼翅,宫保野兔,莲蓬豆腐都是一绝,客官尝一尝绝对不需此行,另外一看客官就不常饮酒,我们酒楼中有自酿琼花露,不如客官试试?”伙计在一旁面带微笑地介绍道。
“好,你们的招牌菜各来一份,先上一些小菜和酒来,这就赏你了。”周末向小二吩咐道,随手拿出二贯铜钱赏给了小二。
“谢谢爷赏,菜品很快便来。”小二恭敬地告退。
周末虽饿,但菜未上,正值无聊便打量一番这盛天酒楼,只见,雕梁映日,画栋飞云,碧澜干低接轩窗,翠莲幕高悬户牖,看起来像高门大户里的会客宴厅似的,非常奢华气派。
小菜和酒很快就被伙计摆上了桌,好像与优美环境匹配似的,酒之器皿竟然是银制,而果菜盘各五盘的盘子则是玉制-当然,倒并非是用什么上等好玉,只是普通青玉罢了,但这样的青玉也是玉,即使是在这个玉器很常见的时代,它也比一般的陶瓷制品要昂贵得多了。
“人生当浮一大白。”周末看着这一切,觉得若不好好享用,就太浪费了,一时激动,把内心想法脱口而出。
周末的雅座靠窗,这阵子忙生意和创意,好久没有好好坐下了吃顿饭了,此时此刻,边饮酒吃菜边欣赏窗外风景真是不要太爽!
这时,一位貌美公子突然摇着手中折扇走到了周末桌旁“兄弟好雅兴,有酒有景,但一人饮酒便是无趣,不妨加本公子一起对饮如何?”他大大的眼睛盯着周末缓缓说道。
为什么周末会说是一位貌美公子呢,从穿着上看出这位非富即贵,还有他的面貌会让任何一位美女见到这位公子都会自惭形秽。
周末内心叹息一声,可惜生错男儿身,要不然又是一位祸国祸民的红颜祸水。
“公子既然有此雅兴,周某当奉陪,请坐。”周末这时正开心,当然不会折了别人的面子。高声道,“小二,再来一副酒具和餐具。”
“得嘞~”伙计在远处回应道。很快就取来摆上酒桌。
周末给这位公子满上酒杯,问道,“公子怎么称呼?”
“辰思慕,我在一旁饮酒正愁没有人对饮,见周兄一人饮酒便厚脸上来交个朋友。”辰思慕莫名脸红了一阵,旋即继续问道,“周兄何事如此开心,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分享给辰某听听呗。”
辰兄幸会,在下周末,今天解决了一个大难题,心情好,特意过来犒赏自己的,来,喝酒喝酒!”周末没有交浅言深的习惯,说完就向辰思慕敬酒,根本没留意到他脸发红的变化。
“来来来,喝酒喝酒。”辰思慕一下就把折扇合上放在了桌上,举起酒杯向周末相邀道。
热菜很快就上桌了,“瓜烧里脊,凤尾鱼翅,宫保野兔,莲蓬豆腐,客官请慢用。”酒楼伙计仍旧面带微笑介绍各盘的菜肴。
辰思慕叫住伙计,吩咐道,“这时候,是否有赶趁,有的话给我和周兄来上一段助兴。”古时酒楼在顾客周围吹拉弹唱,以弛其心,以舒其神,这些表演者统称为赶趁。
周末自然知道赶趁之意,多享受享受倒也不错。
伙计很快就叫来了几个赶趁的到桌前表演,周末见辰思慕直接赏了伙计十贯铜钱,暗暗咋舌,看来真的是富贵人家出生,倒也不像蹭吃蹭喝之辈。
随后觥筹交错,聊天南地北之事,奇闻异录,氛围倒也不错。随着时间的流逝,周末和辰思慕竟然喝到了酒楼打烊,虽然琼花露的度数不高,但奈何架不住喝得多啊。
赶趁的早就走了,周末赏了二贯铜钱,还付了三两的酒菜钱。不过辰思慕虽然看起来醉酒,但说话吐字毫不含糊,“周兄感谢这次款待了,我们有缘下次再见。”说罢便拿起自己的折扇腿不摇,手不晃地走出了酒楼没入午夜的黑暗中。
周末这时脑子已经有点混乱,伙计眼尖,刚得了他小费的好处,有心投桃报李,主动上前扶着他走出酒楼,
并询问需不需要安排马车,他摆摆手,想在夜风中先清醒下。
晃悠了几条街,周末便不胜酒力地昏倒在路边,他不知道的是,这条路正是那道熟悉的背影转入的那条。
不知过了多久.....
周末睁开眼,映入眼帘的确是一个破败的茅草屋,而自己躺在铺就一些稻草的地板上,旁边一张破败的小桌子上,摆着一个缺了好几个口子的破碗,里面是大半碗看起来墨黑,闻起来让人作呕的汤状物,正冒着热气。
“嘶,头好痛,完全想不起来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这不是梦吧,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只记得我昨晚和辰兄酒喝多了,自己走出酒楼后面就失去意识了。”周末拍了拍昏昏沉沉的脑袋想道。
这时,一位身上穿着宽大补丁服面容憔悴的少女走了进来,手里捧着一碗水,“啊,周大哥你醒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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