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武侠修真 > 侠武大宋 > 第四六六章 铁翎建功

白胜相信,只要他恢复功力,他就能把这红拳练到第五路甚至以上,有万象神功做基础,再加上洪云的这番详细讲解,就没有什么武技是练不成的。

    但是问题就在于如何能够恢复功力这个坎上。

    “要是能多给你吃上一些蛇胆就好了。”

    这天下午,一老一小坐在洞口,看着头顶十丈处那丛横生的枝叶发愁。

    大鸟在水中漂浮着休憩,洪云把四条巨蛇的蛇肉返还给了大鸟,他们毕竟算是盟军,曾经并肩与巨蛇战斗,做人不能太黑,多少得给大鸟留点吃的。

    这巨蛇和大鸟仿佛是天敌,它们之间的战斗没有任何道理好讲,但是经过了第一次交锋,巨蛇派出的先遣队全军覆没之后,巨蛇团队似乎也没有了发动第二次进攻的意思。

    它们或许也知道,最初那四条金蛇下来是无法返回的,属于同归于尽的打法,如同后世某国鬼子的神风敢死队。

    但既然第一波全军覆没而大鸟依然健在,已经不是同归于尽的概念,那么再打下去就有送死的嫌疑了,巨蛇的智商似乎没有这么低下。

    不知什么缘故,大鸟对白胜的敌意始终不减,纵然洪云与它联手灭掉了四条巨蛇,它也不曾往洞边靠拢,时而看向白胜的黄褐色眸子里闪烁着凛冽的凶光。

    白胜和洪云的娱乐是聊天谈论武功,大鸟则有大鸟的娱乐活动,它似乎对刻在峭壁上蝌蚪文比较有兴趣,时而注目观看,时而沉入水面以下,在潭中扑腾一番。

    在浮沉之间,白胜注意到大鸟在扑腾时,总有一只趾爪挥舞着那块始终抓在爪中的黑色石头。

    洪云不无遗憾地告诉白胜,这洞口旁边的石壁上刻着老子留下的一部日记和黄帝留下的一套轩辕剑法,只可惜他此生从来只凭拳脚对敌,对兵器全无研究,以致于他参研多年也参悟不出剑法的奥妙。

    老子的日记是用楚纂写成的,黄帝的轩辕剑法则是以蝌蚪文刻下的。

    洪云认识这些文字,是因为当初他被宋仁宗招到皇宫之中研讨河图洛书,结果当时他大字不识一个,什么都没看出来,只是硬生生记住了一些蝌蚪文。后来又在边关找到了被贬出京城的狄青交流了一二,才悟出了他的红拳心法。

    打那以后洪云才明白了一个道理,学武不学文,终究难成宗匠。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没有文化真可怕。于是发奋苦读多年,虽然没能在文学上获得什么成就,却把古代的文字认识了不少。

    所以他才能够读懂老子和黄帝留下的文字。

    但是令他惭愧的是,即便他认识那些蝌蚪文,也参悟不出其中的剑法,在这一点上,他甚至不如那只老子日记中记叙的那只白猿。

    老子的日记里提到:那只白猿出来之后,在这谷底面壁数日,悟出了一套剑法,还曾到上面折了一根松枝与老子切磋武功。

    畜生都能悟出来的剑法,他洪云却悟不出,丢人不丢人?

    白胜不知道洪云心中的感受,很是好奇地询问白猿和老子谁胜谁负,洪云正感到老脸发烧,当即翻了翻白眼说道:“老子的留言里没说这场切磋谁赢了……你若是喜欢剑法不妨去研悟一番。”

    白胜摇头表示没兴趣,他觉得那白猿多半就是他见过的那只,说不定这轩辕剑法就是越女剑法。

    白猿的剑法固然犀利,却并不比李碧云教给他的刀法强多少,他记得当初李碧云对越女剑的点评,李碧云说这套剑法似乎只在内力上见长,但内力既高,使不使剑就没什么区别了。

    除此之外,还有三个原因让他对这轩辕剑法兴致缺缺。

    一是他此刻内力未复什么都练不了;二是他偏爱使刀不爱使剑,他觉得佩剑都是当代文人书生拿来装扮的饰物,如同后世一些胆小鬼总喜欢在脖子上挂一条又粗又黄的金链子冒充黑社会一般,逼格太低;

    至于这第三个原因就更简单了,虽然他现在可以游泳去观看峭壁上的武学,但是那大鸟正在那里兴风作浪,万一看不顺眼给我来一翅子,就是立毙当场之局,这责任是你洪云负呢?还是算我白胜倒霉?

    两人在这里说话,那大鸟却折腾的益发兴起了,原本平静无波的潭水居然被它搅出来一排排浊浪,那浪头前赴后继地排在谷底的峭壁上,溅起无数浪花和泡沫。

    白胜看着泡沫里飘过来的几根鸟羽,忽然问道:“洪云前辈,你的暗器功夫怎么样?”

    洪云听了就很不高兴,道:“是不是我说我不喜欢使兵器,你就觉得我啥都不行了?实话告诉你,就算我用最不趁手的兵器也比你强……”

    白胜笑道:“前辈误会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这么多年以来,你把胡子和头发都练得如此强横了,却为何不练一练暗器,用来击杀上面的金蛇呢?”

    他这话并非无稽之谈。就凭洪云头发和胡子上发出的内力,想要打死十丈之外的金蛇没有任何问题,唯独要看准头怎样。

    洪云道:“你真以为老夫是傻子么?你能想到的事情老夫想不到?还练暗器,我偷暗器去啊?别跟我说什么飞花摘叶啊,飞花摘叶是可以杀伤近距离的普通人,但是对付这鳞甲坚硬的金蛇没有半点屁用。”

    老头说的更没错,他不是没考虑过用暗器打蛇吃蛇胆,只要有合适的暗器,他还能在山洞的另一侧打一些飞得较高的珍禽来改善生活呢,事实上他多年赖以生存的那些山鸡野鸭就都是用头发卷起一些碎石打下来的。

    但是碎石打一打山鸡可以,来打金蛇就很难奏效,多年以前他曾经试过两次,发现不行也就放弃了。

    白胜却指着水里漂浮着的鸟羽说道:“你试试这个东西行不行,我觉得这东西以甩手箭的打法打出去,再加上你这么强的内力,估计能穿透金蛇的鳞甲。”

    “嗯?有点意思啊!”洪云听得颇为心动,只不过他并没有跟大鸟打过架,不知道这鸟羽的坚硬程度是怎样的。

    白胜随即描述了一下这羽毛的硬度,洪云立即用头发从水中卷了几支羽翎回来,并试着往石壁上甩了一支,那支羽翎带着凌厉的锐啸插入了石壁之中,竟然没入了一多半!

    “哈哈!好东西!果然是好东西!这下咱们有蛇胆吃了!”

    下一刻,白胜看见了匪夷所思的一幕。

    只见洪云长发左右一甩,只听啪啪两声,头发砸在洞口两侧的山壁上,他盘坐的身体随即被这两股力道带出了洞外。

    他的身形始终不变,落在水面上却不下沉,头发自动分成了两绺划入水中,整个人就像一只单人皮划艇,而且还划得飞快,那速度更像是一艘气垫船。

    转眼间皮划艇已经绕着大鸟转了一圈,他的胡子仿佛是一只带着手柄的捞网,把那些荡漾在四周山壁跟前的羽翎都捞了回来。

    再次回到洞口时,吩咐白胜道:“你把这些鸟毛整理一下,我甩一个你就给我摆好一个。”

    白胜心领神会,心说你是机枪手,我就是那个捧着子弹带给你上子弹的,将二三十支羽翎揽在怀中,只在洪云的身边留下一支。

    洪云也不啰嗦,长发卷起那支羽翎来就甩了出去,只听“嗖”的一声锐啸,白胜确信这羽翎的速度堪比他的虬龙弓,或许射程不如虬龙弓,但是在十丈之内,即便是虬龙弓射出去的乌金箭也未必能够超过洪云长发的这一甩。

    再看树丛时,只见一条金蛇已经跌落下来。

    白胜连忙又摆上一支,洪云再卷再射,竟然例不虚发,两支羽翎射下来两条巨蛇。

    上面的群蛇也不是吃素的,发现下面的洞口存在这等威胁,顿时“嘶嘶”声音大作,立马有四条巨蛇往山洞俯冲而来。

    只说之前掉下来那两条蛇中的一条,恰好砸在了浮出水面换气的大鸟头上,把大鸟吓了一跳,随后才发现是人蛇起了大战,顿时兴奋地发出“呱”的一声大叫,立马冲了过来。

    就在山洞洞口附近加入了战团,竟然从水中纵跃起来,抢在洪云的头发之前,用趾爪里的那块黑石头砸飞了一条巨蛇。

    这边洪云当然不惧金蛇的俯冲,只要有冲到他面前两丈之内的,一律以头发扫中七寸,那金蛇虽巨,却也弥补不了七寸的弱点,被洪云的强力头发当场击毙。

    洪云这头发的力道有多强?运起飞絮功的白胜都差点被他打死!李若兰那种内力根本没法跟他相提并论。

    一波冲锋之后,蛇群就知道这山洞里的人类是比大鸟还凶恶的存在,于是就不再有第二波攻击,纷纷沿着树枝逃到了树丛的上层,又从树丛的上层爬到了这些横生古树的根部,惹不起,躲了。

    战斗旋即结束。在这短短的一盏茶的时间里,洪云与大鸟总计杀了十七条巨蛇,于是白胜就有了十七枚蛇胆可以吃。

    洪云一脸期待地看着白胜吃蛇胆,说道:“若是这次还恢复不到你跟我对战时的功力,那就真的没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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