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大唐官 > 11.护国长生库

当然,还有相当部分的竹纸在制作出来后,被用作印刷佛经及其他书籍。

    这些东西都和护国寺有关。

    现在于兴元府里,在大尹高岳支持下,近两年来明玄法师的净土宗护国寺力量拓展得非常迅速,明玄法师培养了数位优秀的佛寺中坚,不但在兴元府本地传教,并且还向巴南、泾原、凤翔和金商,乃至山南东道等地散播净土宗。

    然则明玄法师从不和佛教其他宗派那样搞“神会”(类似现代的庙会),来鼓动善男信女们捐钱帛、捐粟米,明玄法师走的是三阶教的路子:在佛寺里设立“长生库”,也是种金库。

    长生库,其实是效仿佛教三阶教的“无尽藏”。

    而无尽藏则得自于“无尽藏施”,也就是所谓的信徒为表示对佛教的支持,对佛寺和僧侣进行布施。其中最主要的是“饮食无尽施”,共有十五类,哪十五类?粳米、糯米、粟米、面、油脂、小豆、大豆、柴、作食人(信徒义务给佛寺的斋会做饭,也算是一种布施)、盐、蜜、姜椒、奶酪、胡麻、瓜果蔬菜,用于修道弘法,平日里便囤积在寺庙里,慢慢形成个金库,这便是“无尽藏施”。

    不过无尽藏并非像有些学者那样认为的,是寺庙拿来对外放高利贷的。其实无尽藏的用途主要有三:

    一份,用于增修佛寺;

    一份,用于救济施舍贫苦的百姓;

    一份,则作为供养僧人法事的斋品(毕竟和尚做法事,也要吃饭)。

    特别要注意的便是第二份,有时候寺庙无偿地用无尽藏来救济百姓,起到调节社会的作用,不过当信徒资用有缺时,也可向寺庙借钱。

    这种借钱,是不需要立契约文书的,也就是全靠信徒的信仰荣誉感来支撑,故而赖账不还的人是极其少的,因为你借的不是寺庙的钱,而是其他信徒布施给寺庙的钱,若是不还,实则是种下恶因,定会遭到报应,在这种理念的控制下,只要有可能,信徒是绝对会还钱的。

    不过呢,相当部分信徒在还钱时,同样出于信仰荣誉感,认为我借多少就还多少,不是显得不够虔信嘛!所以往往会出现主动多还的现象。

    这样就很容易被误会为“高利贷”。

    当然,也有相当部分的寺庙,公然放高利贷,比如敦煌那边的寺院,放贷的利息就是百分之一百,远远高于朝廷规定的百分之四十的上限。

    所以唐玄宗曾下过道诏令,认为三阶教在京城的化度寺:“每年正月四日,天下士女施钱,名为护法,称济贫弱,多肆奸欺,事非真正,即宜禁断”,便下令查封了三阶教的无尽藏,把钱全都拿出来,修了番寺庙后,其他的全散给贫穷的寺观了。

    故而明玄法师的长生库,既要发挥无尽藏的作用,也要规避无尽藏曾遭受的非议。

    在和兴元尹高岳商议后,明玄法师是如此做的。

    一方面,护国寺继续游说兴元府的善男信女布施,这点不变,富人可以每天捐个四五十文,其中高岳带头,每年从俸禄五千贯里捐出十分之一,他妻子云韶也会从脂粉钱里捐一百贯,至于经济条件不好的民户、军卒,你一年哪怕捐个一合粟米也行,这点并不强制。

    护国寺长生库,有义务在全兴元府各乡设道场,立道场司管理,道场内有“悲庄”,负责救济鳏寡孤独,而道场所在的民间或军营里,百姓和军卒有超度方面的需求,护国寺僧侣也必须无偿提供服务,比如先前出征萧关、鸣沙的白草军和土团,阵亡的五百余士兵,就是由护国寺做的法事。

    借贷方面,护国寺长生库规定,道场所在的各乡乡人,“举负”(借款)五贯钱以下,必须要立契约文书,限定还款期限,但无需交纳利息,如果借贷钱用于购置六畜、种子、农具的,可放宽至八贯钱;借贷五贯钱至二十贯钱的,交利息百分之十,称“除陌钱”;二十贯至五十贯的,利息百分之十五,依次递增。

    兴元府的军府、富商、官员和军将,也可将自家财富贮于长生库的柜中,不过和长安的柜坊收取“僦柜钱”(也就是存款方要向柜坊交保管费)不同,高岳和明玄商议完后,反其道行之,大宗的贮钱贮帛不但不收“僦柜钱”,还会返归给你百分之三或五的“普盆钱”——说白了,和近代银行有些类似,用于聚集民间或官方财富,集中力量办大事。

    由是,护国寺很快就承担起兴元金融中心的角色,它的长生库一面吸收布施和僦柜,一面也在用无息借贷的方式,帮助兴元的田士和民户,肩负着信用社和合作社的角色。

    非但如此,高岳还要求护国寺担当面向底层传播知识信息的作用,他动用兴元尹的权力,一次性将数十顷的土地赠给护国寺,并且认可护国寺雇佣“净人”(也就是寺户,僧侣从事农商业劳作被称为不净事,所以要找专门的净人代替他们去做)经营田产、造水硙的行为,护国寺可以收“度牒钱”,也可以在收获季节向需要水硙来磨麦子稻子的民众收取“碾课钱”——不过高岳也给护国寺下了“和籴本”和“科敷本”。

    和籴本和科敷本,实则就是两个账本。

    前者即是,每年夏秋时,兴元府可以“和籴”,也就是用低价“统购”规定数量由护国寺寺田出产的粮食,寺方不可起价;而科敷本,就是兴元府要收取护国寺的部分“特产品”,哪些特产品呢?很有意思,高岳说我只要几种东西,佛经、历书和农书,每年你按照定量给我交纳来。

    中国古代的僧侣,可能在传教时有的阳春白雪,有的下里巴人,可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当时的知识阶层,很多僧侣精通哲学、医药、历法、天文、机械等多门学问,高岳不能让他们的才华浪费掉,就规定了如此的“科敷本”。

    印书在当时是个花钱活,用洋州竹纸印刷,一本佛经或历书,得两三贯钱,这是普通百姓很难负担起的,现在高岳用“科敷”方式,征收佛寺印出的书本,然后无偿颁发到各乡道场去,让民众来阅读学习。

    故而,和籴本和科敷本的实施,实际是高岳变相地在向寺院征税!

    这在整个唐朝,还是未有的现象。

    当然高岳和护国寺是共生共利的关系,推行没受到阻碍,但当他把护国寺扶持起来后,就要照葫芦画瓢,向全兴元府的其他寺庙同样下达此两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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