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更,呃,貌似万更打了个八折。】
按理说,既然是王仁所设的私宴,孙绍宗又是过路的武将,压根没有审问本地案件的权利。
那这好端端的,却如何会升堂问案呢?
却原来酒宴正酣之际,外面忽然有王府的下人禀报,说是有一对老夫妇在府门前跪地喊冤。
王仁一听这话,当时便觉扫兴的很。
正待吩咐下人将那夫妇二人赶散了,孙绍宗为了名声考虑,忙抢先打起了官腔,表示自己属于过路官员,并不能插手本地的案件。
而那对夫妇若是真有什么天大的冤屈,不妨去江宁县衙或是金陵府衙告状。
谁知那禀报的小人听了这话,却是苦着脸道:“这话小人也曾对他们说过,但他们却说这案子,非是大人亲自出马,不能查个水落石出,还说……”
“还说什么?”
“还说那横死之人,实是孙大人的侄女!”
孙绍宗听了这话,只觉这夫妇二人既荒诞又可恼——去年贾迎春给他添了个‘侄子’,却何曾有什么侄女?
便在此时,忽见一旁的孙绍序面色骤变,阴沉的几乎要滴出水来。
孙绍宗心中一动,暗道莫非是南宗这边的某个堂侄女,出了什么差池?
果然,只是稍稍用言语试探,孙绍序便竹筒倒豆子一般,将前因后果说了出来。
这事儿还得从半年前讲起。
却说南宗二房的长女,数年前嫁给了金陵城内士绅柳家的长子,因双方都是书香门第官宦人家,原也算是门当户对和和美美。
谁曾想孙家的女儿嫁过去五年,依旧未能得个一儿半女。
偏就在此时,一个曾被柳公子睡过几次的丫鬟,突然怀上了身孕。
柳家上下欣喜若狂,孙氏却坚称那丫鬟肚子里的孩子,是偷人得来的孽种,最后竟逼的那丫鬟跳井自杀,落了个一尸两命的下场。
柳家上下对此自然是愤慨不已,夫妻二人也因此起了隔阂,三不五时便要闹上一场。
孙家比起柳家来,虽然人多势众,但这事儿到底是孙氏不占理,因而也没好意思为女儿出头。
原本就指望着时日久了,能抹平两人之间的隔阂,到时候若还生不出孩子,大不了由孙氏出面,帮柳公子纳两房侍妾就是了。
谁知就在两个月前,孙氏却突然死于非命!
初时那柳公子还意图遮掩真相,孙家七郎八虎的打上门去,才揭露出孙氏是被人先歼后杀的。
后来县衙一番查访,确认事发前后,只有这柳公子在后院堂屋里,而且又曾喝的酩酊大醉,因而便判断是柳公子酒后同妻子起了争执,愤而歼杀了孙氏。
柳公子一开始极力否认,后来受刑不过,才承认自己当时喝的烂醉,并不记得究竟做过些什么。
于是这案子就此盖棺定论,柳公子被判了个秋后问斩。
但柳公子的父母,却不肯就此罢休,四下里喊冤不止,非说儿子是做了真凶的替罪羊。
听到这里,孙绍宗不由发问道:“他们为儿子喊冤,可有什么证据?”
“这……”
孙绍序稍一迟疑,还是实话实说道:“根据那柳长风所言,二姐儿夫妻当时已然缓和了许多,他家的下人也都这般说——不过那小畜生当时喝的烂醉,说不定又想起了当初的恼恨,所以失手杀了二姐儿。”
也就是说,柳家其实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能洗脱柳公子的罪名。
眼下可没有测试DNA的手段,而孙氏又已经死了两个月之久,按照时下的天气,尸首怕是早已腐烂……
总之这个案子想要查清楚,怕是要费一番功夫才成。
而自己这次路过金陵,虽说早就决定要在南宗潘恒两三日,却也不可能耽搁太久。
心下正迟疑之际,方才还嚷着要赶走柳长风夫妇的王仁,却连道这案子既然涉及孙家晚辈,自然要查个水落石出。
单凭这厮的嘴脸,就知道他其实就是想瞧个热闹罢了。
因而孙绍宗压根也没理会他,只是郑重的向孙绍序探问道:“却不知三哥是怎么想的?”
如果南宗这边儿,已经认定了柳公子就是杀人凶手,孙绍宗再闹着要去查个究竟,可就真是里外不是人了。
孙绍序为此左右为难了许久,终于还是咬牙道:“若是十三弟能亲自彻查此案,自然是再好不过,若查出的确是那小畜生所为,也好让柳家心服口服;若真是别人犯下的案子,也好让二姐儿沉冤得雪!”
啧~
既然孙绍序这般说了,怕也只能尽力查明真相了。
孙绍宗打定了主意,原是想带着柳长风夫妇,去县衙请李知县重审此案,自己再以死者家属的身份来个列席旁听。
谁知王仁却拦着不让,非命人去把李知县,连同仵作、差役请到自家,让孙绍宗当场问个究竟。
说白了,这厮就是懒得走动。
既是王仁主动出面揽下这差事,孙绍宗也便没有刻意推辞,因而这才有了要在大厅里升堂问案一说。
要说王家在这金陵城,当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不过半个时辰,本案的一应经手人等,物证、人证、卷宗,连同案犯柳毅青本人,便基本在王府前厅凑齐了。
为首的,自然是江宁知县李牟。
这位李知县进门之后,眼见孙绍宗等人还围坐在餐桌前,连上前见礼都没敢,就在管家身旁默然垂首侍立着。
王仁更是懒得多看他一眼,问清楚还有几个人没到,便一迭声的招呼孙绍宗喝酒吃菜。
孙绍宗虽不似王仁那般托大,只是以他如今的位分,面对个小小的七品县令在,自也不会搞什么折节相交。
因而只是稍稍偏转身子,正对着那李知县,打着官腔问:“贵县可知王衙内与本官请你过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知道、知道!”
那李知县忙趋前几步,躬身赔笑道:“卑职断案不严,多有疏漏之处,还请上官不吝赐教。”
说着,从师爷手里取过卷宗,双手捧到了孙绍宗面前:“这是孙小娘子遇害一案的卷宗,请上官过目。”
孙绍宗却不急着接在手里,压着嗓子道:“原本你们江宁县的案子,本官是不该过问的,然而被害人是本官家中的晚辈,案情又似有不明之处……”
“卑职明白、卑职明白!”
那李知县忙道:“其实卑职也觉得此案似有不妥,听闻上官恰巧过境,才想着请您明断一二,还请上官千万莫要推辞。”
“好吧,既如此,我便僭越一回。”
孙绍宗叹了口气,这才将那卷宗接在了手里——虽说身为苦主,过问此案也是常理,但能多上些保险总是好的。
将那卷宗大致扫了一遍,发现这李牟问案,倒也还算细致,至少案发前后发生的事情,记录的十分详尽。
案发时是六月初七,一个细雨飘零的傍晚。
柳府的两个大丫鬟——书萱、慕琴,因有事要向孙氏禀报,结伴到了后院堂屋。
结果却并未发现孙氏的踪影,两人正待去别处寻找,外出赴宴的柳毅青,便醉醺醺的回到了家中。
两个丫鬟将柳毅青扶进卧室休息之后,想起不久前才投井自尽的夏怡,便匆忙离开了堂屋。
这之后两人又在后院找了一刻钟左右,却仍是没能撞见孙氏。
因担心柳毅青那里没人照应,再闹出什么不是来,于是两人便又匆匆赶回了堂屋。
谁知一进卧室,就发现孙氏赤裸着身子,被人用几条丝巾绑在了屏风上,胸口还有几个狰狞的伤口,血水更是流了一地。
当时两人就拼命尖叫起来,继而惊醒了手握烛台的柳毅青。
这之后,仵作又在孙氏私处,发现了交合过的痕迹,以及已经凝固的米青液,并确定损失胸前的伤口,就是那柄烛台造成的。
看到这里,似乎已经是证据确凿了。
但这案子还是存了不少疑点。
首先是柳毅青身上,除了攥着烛台的手上沾了些血,其余部位并未查出血迹。
其次是在孙氏指缝里,发现了些皮肤碎屑,但柳毅青身上却并无任何伤口。
三来么,就是夫妻二人的感情问题了。
根据府上的佣人表示,两夫妻早在半个月前,就已经冰释前嫌了——据说和解的契机,是因为孙氏通过娘家,买到了一副颜真卿的真迹,并允诺年底之前会为柳毅青纳妾。
唉!
可惜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否则亲自勘察一下现场,应该能解开许多疑惑,又或者发现更多的疑点。
眼下么……
也只能先把这份卷宗细读几遍,再向当事人了解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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