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欧皇崛起 > 第995章 教老黑骑射

这位名叫普金斯基(嗯,改叫普金斯基了,作者害怕被大帝追杀)的强壮的毛公公,原本是一名生活在东欧大草原上的哥萨克。从小,他失去双亲,后来被一名鞑靼人哥萨克收养。

    他的养父是一名传统的鞑靼人——骑术精湛,擅长骑射。在养父的教导下,普金斯基从小就学会了骑羊,长大了骑术精湛。而十几年的历练,使得其骑射水平很高,并成为那个哥萨克村庄里的第一勇士。

    只可惜,他们的村子倒霉地遇到了数千克里米亚骑兵的进攻。而村子里的战士只有几十人,面对克里米亚鞑靼骑兵,普金斯基奋勇出战,但战马被克里米亚鞑靼骑兵射倒,然后他受伤被俘,并屈辱地变成了一个毛公公……

    这些日子,普金斯基基本是浑浑噩噩地过来的。在失去了男人的重要东西后,他变得有些绝望,甚至差点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

    但来到了塞内加尔,看到了熟悉的大草原后,普金斯基终于缓过神来。他知道,不能再这么颓废下去了。毕竟,他才30岁不到,不能就这么默默无闻地死去。于是,他决定证明自己的价值……

    显然,他成功了。因为表现太亮眼,普金斯基被塞内加尔皮毛公司的负责人埃施魏因看重了。于是,埃施魏因当众任命普金斯基为弓骑兵队长,领导那60名擅长骑射的毛公公。

    至于其余59名毛公公,埃施魏因也考校了一下,发现他们骑射水平也很不错,只是比普金斯基差点而已。

    弓骑兵组建成功后,第二天,埃施魏因就派他们去尝试用骑射去对付犀牛和大象。

    只不过,犀牛的皮太硬了,60名毛公公费了半天的劲儿,才勉强杀死一头犀牛,非常不效率。而且,射杀犀牛,还是因为普金斯基把箭射进了犀牛的鼻孔,才最终搞定那头犀牛。

    至于大象,60名毛公公半天倒是搞定了几头大象。这是因为,大象的底盘高,很适合骑在,马背上的毛公公们瞄准射箭。和射杀犀牛一样,大象主要死于头部中箭。想要用弓箭射破大象的身体,命中心脏,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好在大象脸大底盘高,比较容易瞄准,而且象皮虽厚但较为柔软。不然,也很难射杀。

    尝试结束后,弓骑兵队长普金斯基提出——需要更强的骑弓,以及重箭。他们现在使用的弓箭,是克里米亚人赠送的普通骑弓,用来射杀羚羊什么没问题,可用来射杀皮厚的大象,问题就多了。要不然,他们60个人也不至于一下午才射杀几头大象。所以,普金斯基请求获得更强劲的骑弓,和专门对付大象的重型带放血槽的特制箭支。

    对于他的要求,埃施魏因当然是满口答应。因为,弓箭的制作,比钢珠子弹要简单多了。在欧洲,制造弓箭的大师还是很多的。只要下单,就有足够的供货。而且,钢珠弹如果打飞,落入草地土中后难以回收。而弓箭,则比较容易回收和反复使用。毕竟,箭支的目标比较大,容易找回。

    ……

    眼看普金斯基带领的由60名毛公公组成的弓骑兵已经成型,埃施魏因找到了达喀尔部族的酋长玛格汉,将普金斯基等毛公公介绍给了他们。埃施魏因可没有忘记马林的命令,引进这群毛公公,就是为了帮助当地黑人土著强大起来。

    在玛格汉酋长面前,普金斯基在此秀了一把高超的骑射水平,把玛格汉的眼睛都看直了。然后,玛格汉果断请求普金斯基等人教他的部落战士们骑射技能。

    而在此之前,当地黑人打猎所用的武器,主要是标枪,而且是石器矛头的土标枪。标枪的命中,自然是比弓箭差远了。而且,射程也差了很多。

    一般而言,当地土著想要打猎,必须分组进行包抄。因为,标枪的有效射程,一般在20米以内。再远,根本就难以命中了。而草原上的动物奔跑速度又那么快,更难投中。因此,当地土著打猎,一般需要有人进行驱赶,将猎物驱赶到标枪手的命中范围内,再进行投掷。但即便如此,命中率还是不高。

    事实上,在近距离上,标枪的杀伤力比弓箭要大多了。尤其是重型标枪,投射过去后动能很大。即便是犀牛和大象,也抵挡不住。当然,这里说的重标枪,是金属枪头的标枪,而不是当地土著的石器矛头标枪。

    只不过,使用标枪杀伤犀牛和大象有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命中率低,以及逃跑困难……

    若是做不到一击必杀的话,使用标枪猎杀犀牛,肯定会激怒犀牛。一旦黑犀牛发起狂来,冲过来见人就顶,绝对会造成非常大的伤亡。

    大象也是如此,一旦标枪开始投射,肯定惹怒象群。要是被几头公象冲过来肆意践踏的话,也会造成很严重的死伤。

    一般而言,就算后世有老黑用标枪射杀大象,但一般也是针对落单的大象。若是对象群使用,很容易激怒象群。步行的老黑在大草原上课跑不过奔起来的大象,一旦被追上,下场就是被踩扁。

    当然,若是你聚集几千个黑叔叔,每人都手持标枪,也可以对付象群。主要操作手段就是先吓唬象群,让象群吓得跑路。然后,再集中投射落在最后面的老象。比如,马里帝国和桑海帝国的军队,就是这么干的。

    但是,这需要的人数太多,一般小部落根本凑不出那么多勇士。而人少的话,根本吓不住象群,没准还会被反杀。

    因此,对于人少的部族而言,使用射程远而且精度高的弓箭,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如果使用弓箭的话,即便失手并激怒大象也没啥。大不了,骑着马逃跑呗。反正,大象那么胖,肯定跑不过柏布马啊。等大象跑不动了,弓骑兵可以再追上来一顿猛射,总有射中大象要害的几率的。如此,也能完成对大象的猎杀,并获得珍贵的象牙。当然,也可以获得象皮和象肉。不过,大象肉并不好吃。比如后世,那些偷猎者一般杀死大象后,弄了象牙就走,没人去弄大象肉。显然,大象肉不好吃。但对于这些非洲土著而言,有的吃就不错了,哪那么多考究?而大象皮,处理过的大象皮厚而柔软,可以用来当沙发外皮,也可以用来做桌椅的皮垫。

    当然,玛格汉酋长想得也太简单了。那些个习惯了投标枪的黑叔叔们,忽然让他们转而练习骑射,难度不要太大哦。

    不管是骑术还是射箭,都不是那么容易的,结合起来更难。所以,普金斯基等人在挑选学徒的时候,更多挑选那些十来岁的少年,而不是那些成年人。因为,成年人学习能力差,已经没啥未来了。而那些十来岁的少年,可塑性强,更容易学会骑马和射箭,并最终掌握骑马和射箭合二为一的高强本领——骑射。而且,这个过程会很长,至少需要几年的时间,甚至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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